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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章— 法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!三十:。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第七条第二—款规定的《 由烟草专》卖行政主管部门没】收其违法烟草专卖品!可并处以没收违法】物品价值1倍以上】2倍以下的罚款 】。 :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?一条: , 违:反,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!由烟草专卖行—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!。法,物品可并处以2【000元以上—5万:。元以下罚款》 :    【 第三?。十二条  违—反本条?例,第十条第二款—的规: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!管,部门:按下列规定给予【处罚(?一)非法存储烟【草专卖?品的处?以所存储烟草专【卖品价值《50%?以上1?倍以下的罚款—并可以对违法的烟】草制品按其》。市场批?发价:。格的70%予—以收购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二)为非法经营烟】草专卖?品提供存储条—件,的没收违《法所得可并处以20!00元以上5—万元以?下罚:款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三:条  违反本条例第!十二条的规定由【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门按下列规—定给予?处罚(一)无烟草】专卖零?售许可证的企业和】个人经营烟草制品】零售业务的处—以违:法经营烟草制—品价值20%以上】50%以下的罚款】。并可:。以,。对违法的《烟,草制品按其市场批发!价格的?70%予《以收购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】擅自改变《。。。经营范围和经营地】址的责令其整改【拒不整改的可—处200元》以上:1000《元以下的罚款—;情节严重的—可吊销其烟草专【卖零售许可》证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 ,。(三:)取得烟草专—卖零售许可证的企】业和个人《未在:当,地烟草专《卖批发企《业,。进货的?处以进货《总额5%以上10】%以下的罚款并【。可以对违法的烟草制!品按其市场批发价】格的70%予以【收购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:)未:在经营场所的显著】位置设置“吸烟【有害健康《”和“禁《止向:未成年人售烟”标识!的责:令其整改;》拒,不整改?的处以50元以【上2:0,0元以下罚》款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四条  违反本条!例第十?三条第?一款规定的》由烟草专卖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。其停止促销活动【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!5万元以下的罚【款 》。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五条 — 违反本条例第【十,。四条规?。定的由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门按】下列规定给予处【罚,(一)以促》销名义销售烟草制品!的责令其停》止促:。销,活动可并《处以违法经营烟草】制品价?值2:0%以上50%以下!的罚款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》将未成年人作为【烟草制品促销对【象的责令其停止促销!活动可并处以—5000元以上【3万元以下》罚款 》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以不正》当的竞争手》段开展烟草》制品:促销活动的责令其】停止促销活》动可并处以5000!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!款, ,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》。六条  违反—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!款规定的由烟—草专卖行《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!定给:予处罚(一)生产】、运输、邮寄、【存储、销售假冒伪劣!烟草制品的责令【其停止违法行—为没收?其生产、运》。输、邮寄、存储、销!售,的烟:草制品和违法—所得:及用于生产、运【输、销售的工—具、设备和其—他相关物资》可并处以生》产、:运输、邮寄、存储、!销售烟草制品价【值1: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!款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【运,输、邮寄、存储【、销售?走私烟草制品、【出,。口倒流国产》。烟草:。制品或未缴付—关税而流出免税【店和保税区的烟草制!品的责令其停止违】法行:为没收其运》。输、邮寄、存储、】销售的烟草制品和违!法所得可并》处以运输、》邮寄、存储、销售】烟草制?。品价值1《。倍,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!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【持有烟草《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!营者销售假冒伪劣】烟草:制品价值在500】元以上或存储假【冒伪:劣烟草制品价值在1!0,。0,0元以上的》烟草专卖行》政主管部门除按照本!条第(一)项给【予处罚外可吊—销其烟?草专卖零售许—可证: , ,  》  : 第:三十七?条  违《反本:条例:。第十五条第二款规】定的由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》部门没收违法—所得可?并处:以2000元以上】。5万元以下罚—款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八条  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】第二款规定的由烟】草专卖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处:以1000元以【。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重的可《吊销其烟草专卖【零售:许可:证 《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九条  违!反本条例规定法【律、法规已规—定处罚的从其规定处!理;构成《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!四十:条  烟《草专卖行政》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!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(一【)不:符合许可《条件给?予许:可或者超越职—权许可的;(二【)发现违反本条例】。的违法行为不—依法:予以查处《的;(三)使—。用、私?分、变?卖,或者损坏查封—、扣押?。烟草专卖《品的;(四)索【。贿、受贿《或者接受可能影响】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!利益的;(五—。)其他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?弊、玩忽《职守:的行为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