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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》都市性病《艾,。滋病防治《管理条例 !。。     【第一条  为了预防!、控制和消除性病、!艾滋病的发》生和传播保障公【民身体健康根据【中华:人民: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!、四川省预防控【制性病艾滋病—条例等?法,。律、法规的规定【;结合成都市—实际制定本条例 】   【。  第二条》  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对艾滋病、梅毒、!淋病、尖《锐湿疣、非淋菌性】尿道炎、生殖器【疤疹、软下疳—、性病性淋巴肉芽】肿和国务院卫生【行政部门《公布的其《他性病的防治管【。理适用本条例 【 , ,     本市!行政区域内》的单位和《个人:均应遵守本条例 ! :。     第三条!  性病《、艾滋病防治管【理,坚持预防为》主、防治结》合、综合治理的【原则 《 :     —第四条  市和区(!市)县人《民,政府应当加强对【性病、艾滋》。病防治工作的领导】。制定性病、艾滋病】防治规划并》组织实施保障性病】、艾滋病《防治工作必需的经费! 》     鼓—励开展性病、艾滋病!防治科学研究 !     第】。五条 ? 市和区《。(市:)县卫生行政管理部!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!性病、艾滋病防治工!。作实施统一》。监督管?理市卫生行政管理部!门根据全市区域卫生!规划:和,工,作需:要确定性病、艾滋病!防治专?业机构并《健全性病、》艾滋病疫情监—测网:络,  【 ,  公安、》财政、物价》、,教育、民政》、工商、计划—生育、药品》监督、文化、体育】、出入境《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!按,照各自职责共同做】好性:病、:艾滋病防治工作 】 》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!广播:。、电视、《报刊等大众》传播媒介以及医疗】卫生:机构和工会、共青】团、妇联《、科协?等组织应当采取多种!形式宣传性》病、艾滋《病的危害《及预防知识 【 :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中等以》上的学校对学生【进行健康《教育应包《括性病、艾滋病的预!。防知识 《   【 , 第八条 》 宾:馆、饭店、旅社、招!待所:。、公共浴池、游【泳池、理发》店、美容店、歌舞】厅等经营单位—应当对?其,从业人员进行—性,病、艾?滋病:防治知识的教育【;应组织直接—为,顾客服务的人—。员到市?、区(市)县以上卫!生行:政管理部门指定的】性病、艾滋病防治】专业机构进行性【病、艾滋病》项目检?查,。取,得健康证明后—方可准予上岗并【每年进行《一次:检查检查项目由市卫!生行政管理部门确】定,性病、?艾,。滋病病人及感—染者应当离岗冶疗】 ? , :   ? 前款?所,列经营单位对毛【巾、:卧具、浴具、坐便器!等重复使用的公【共用品必须按有【关规定消毒后方【可使用 》。 , ?   ? 第:九,条  性病病—人不得进入》公,共浴池就浴》或进入游泳池游泳 !   【 , 第十?条  定居国外的】中国公民和》在国外居留一年【以上的中《国公民回本市定居或!者居留一年以上【的,必须在回市后一个】月内到市卫生行【政管理部门指—定的性?病,、艾:滋病防治《专业机构接受艾滋】病检:疫   !  对入境外国人的!艾滋病检疫按—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执行 !    第十—一条  公安机关】。对抓获的卖淫嫖娟人!员和吸毒人员应在】 3日内通知同级性!病、艾?滋,病防治专业机—构进行?性病、艾滋病—检查:防治专业机构在接】到通知后应在 2】日内派员进行检【查,对查:出的性病、艾滋【。病病人及《感,染者实行《强制治疗管理其【检查治疗费用由本人!负,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!公安:机关与同级财政【部门协商解决 !    — 第十二条  婚前!医,学检查?发现患?有性:病、艾滋病的应【当按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母婴保》。健法的规定采取相】应措施 【     —对,艾滋:病、梅毒、淋病【病人及感染者未治愈!的民政?部门不予办理—结,婚,登记 — ,     第—十三:条  医疗保健【机构:。。对孕妇产前检查发】现孕妇患有性病、艾!滋病时应当按—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母婴保健法的规定采!取相应?措施 《     】获得成都《市产科执业》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!构应当?采取新生儿药物【点眼等预防措施【 ,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四条 ? 医疗机《构对:捐,献人体器官、—组织、细胞的—人员必须进》行艾滋病、梅毒【病原标志物检查不得!接受艾滋病、梅【毒病人或感》染,者的捐献 —     第!十五条  采—供血机构对供—应的血液、血浆【和,其,他,成份血必《须,进行艾滋病、梅毒病!原标:。志物检测检测结果】。呈,阳性的应按规定【销毁并向同级卫生行!政部门及《性病、艾《滋病防治专》业机:构报告 !    血》液制品生产单位投】入生产前必须—对所使?。用的血浆进行艾滋病!、梅毒病原》标志物检测禁止使用!检测结果呈》阳性的血浆 !     —采供血机构、血液】制品生产单位—的艾滋?病、梅毒病原—标志物检测工作必须!接受市级以》。上性病、《艾,滋,病防治专业》。。机构的检查指导【 》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条  医疗!。机构设?。置性病诊疗》科目必须《。。符合下列条件 】。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(一)有适合开!展,性病诊?疗工:作的固?。定场所;《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有与其规模相适】应的性病《防,治,专业技术人员;【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有性病诊疗》、辅助诊断》设备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四)有相应的】管,理制度?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的其他【条件  !  : ,性病防治专业技术人!员是:指经市卫生行政【管理部门培训—或认可的具有—性,病执业诊疗、—检验资格的医师、检!验,师 (员《) —    《 艾滋?病诊:。。疗机构的《管理: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执行 — ? :。    《第十:七条  开设性【病诊疗科目的医疗】机构必须向》市卫:。生,行政管理《部门提出书面申请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自接到中请【之日起 30日【。内按本条例第十六】条规定和市性病防治!规划进?行审核符合条件的】发给性病诊疗—执业许可证;对不】符合的书面通知中】请,人申请设置性—。病专科?医,院的由市人民政【府卫生行《政部门审查》报省人民《政府卫生行》政部门审批 】     【性,病诊疗?执业许可《证实行年度审验不参!加年度?审,验及审验不合—格,的不得?继续:从事性病诊疗— 《   《  :。第十八条  —性病、?艾,滋病诊疗机构应当】严格执行各项管【理制度?和技:术操:作规程防止》性病、艾滋病—的医源性感》染并接?受市级以《上性病、艾》滋病防治专业—。机构:的,。监测和业务指—导 —    《 性病、艾滋病诊疗!。机构进行梅毒血【清学检测、艾滋病及!其他性病诊断、【诊疗应使用》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!。后必须进行》消毒、销毁处理被】污染的废水、废物】应接有关规定进【行处理 】 ,  :  性病、艾滋【。病诊疗?机构应当对患者采取!保,护性医疗措施其医】务人:员在确诊性病、【艾滋病时必须以【个人:署名出具诊》断报告 — :   ?  性?病、艾滋《病诊疗机构应—严格按?物,价部门?的,规,定收费 】     第—十九条  发布【性病、?艾滋病医疗》广,告必须遵守法—律、法规《在大众传播媒—介上发布性病、【艾滋病诊《疗广告或变相性病】、艾滋病诊》。疗广告须经批—准禁止其他形—式的广告 》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【条 : 性病、艾滋病病人!或疑似性病、艾【滋,病病人应当到经批】准的性病、艾滋【病诊疗机构进—行诊:断治疗?性病:、艾滋病《病人就诊应如—实提供病史和诊断】治,疗史性病、艾—滋,病病人的配偶—应同:时接受检查、治疗】 : , , :    艾》滋病病人由市卫生】行政:管理部门《指定的医疗机构依】照中:华人民共和国传染】。病防治法的有关规】定实行隔离》治疗 —     对犯】罪,嫌,疑人员中患》有艾滋病、性病的由!公安机关协》助卫生行政部门送指!定的医疗机构实行】强制:隔离:治疗:。 》     艾—滋病病毒感染者患】其他疾病需要就诊】时应到市卫生行政管!理部门指《定的医疗机构就【医以:免交叉感染》 ,   【 , 性:病、艾滋病》医疗机?构及其工作人员【。应当发扬人》道,主义精神严格—。遵守:职业:道德对诊治》。的,性病、?艾滋:病病人?的姓:名、住址、工作单】位和病史严格保密 ! ?     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歧视性病、艾【滋病病人或感染者及!家属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一条》。  :。市和区(市)县【性病、?。艾滋:病防治?专业:机,构应按规定建立艾】滋病筛选实验室【报,省卫生行政管—理部门审查批准 ! ?    《 采供?血机构、血液制品】生产单位应建立【艾,滋病病原《标志物检测实验室报!市卫生?行政管?理部门审查批准【  【   性《病、艾滋病诊疗机构!需建立艾滋》病病原标志物检【测实验室的应—报市卫生行》政管理部门审—查批准 》    【 第:二十二条 》 ,。医疗机构发现性病、!艾滋病病人及疑似性!病、艾滋病病人时应!当按:规定的程《。序、时限、方式向】所在地的区(市【)县性病、艾滋病】防治专?业机:构报告性病、—艾滋病防治》专,业机构对《所在地区的》性病、?艾滋病疫情必须【严格按?规定向同级》卫生:行政管理部门和【上级性病《、艾滋病防治—专业机?构报:告, 《。 ,。     性病、】艾,滋病诊疗机构、【防治专业机构及其】工,作人员不得》隐瞒、谎报或—者授意他人隐瞒、谎!报性:病、艾滋病疫情 !。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》三条 ? ,违,反本条例《第 :八条规定的由市或区! (市)《县卫生行政》管,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并根据情节】轻,重单处或并》处警:告、500元以上5!0,00元以下罚款、】停业整?顿、吊销卫生—许可证 — :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《四条  违反本【条例第? 十:。四条、第 十八【条第一、二款规定】的,由市或区(市—),县,卫生行政管理部门】责令限?期,。改正并根据情节【轻重:对,单位处以警告并【处 200》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!接责任人员由—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:级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》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条 : 违反本条例第 十!五条规定的依—照四川省《公,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!定处罚 !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六条  违—。。反本条例第十六【。条 、第十七—条、第二十一条规定!擅自开展性病、【艾,滋,病,诊治业务、》擅自设立实验室的由!市或区(市)—县卫生行政管理【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!动没收违法所得【、药品、器械—并处以 20—00元以上 5【。。000元以下—。罚款对单位按—国,务院医疗机构—管理条例《规定处罚 》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—七条:  :。违反本条例第 十九!条规定的由工—商行政管理》部门: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!法律、?法规规定处罚 !    — 第:二十八条《  违反本条例第 !。二十二条规》定,的由市或区(—市)县卫生行—政管理部门》责令限?期,改正对当事人—处以100》元以上? 500元以下罚款!。;对单位处以 1】。000元《以,上 20《00元以下》罚款并由主管机关】对主管?人员和直接责任人】给予行政处分构【。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。事责任 —  《。   第《二十九条《  拒绝、》阻碍性病、艾滋【病,。防治:监督人员执行公务】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!关,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?任 : 》 ,   第三十条【  卫生行政管理】部门和相关部门及】其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,、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的由其—所在单位或上—级主: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,构成:犯,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— —    第三—十,一条  当事人对具!体行政?行为不?服的依法申请行【。政,复议或?提起行政《诉讼 《     】第三:十二条 《 本条例《自2001年5月】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