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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,都,市农民养老保险【办法 】  ?   第《。一条  《(目的依据)—  【   为推进城乡一!体化完善农民—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有!关,法律:法规规定结》合成都市实际制【定,本办法 》   —  第二条》  (?适用范围《) ? , ?    户》籍,关系在本《。市行政?。区域内年满》18周岁的农—村居:民,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本!办法:的规定自愿》。。参加农民养》老保险现《役军人?在校大中专学生【和已参加城镇职【工基本养老》保险的人员除—外 ? ?。。   ? , 第三条  (基】本原则) 】     —农民养老《保险以个人缴—费为主、政府补贴为!辅有条件的集体经】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助!。 —    《第四条  (管理】。主体:)   ! , 市和区(市—)县劳动《保障行政部》门负责农《民养老保险》。的管理工作区(市】),县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《承办农民养老保险】的具体事务街道办事!处、乡(镇)政【。。府负:责农民养老保险【工作的组《织实施 】   ?  市和区》(市)县《国土资源部》门负责耕地保—护,。基金的筹《集、管理和使用市】和区(市)县财政部!门负责农民养老保】险政府补贴资金【的筹:集、管理和监—督农:业、民政、公安【、税务等部》门按照各自》的职责配合做好农】民养老保险》工作 【     第五条 ! (参保《档次) ! ,。   申请参保时】男年:满60周岁、女年满!55周岁及其—以,上,年龄人员按》本办法附《件1确定的》三个缴费档》次,自愿选择其中一档缴!纳养老保险费 ! :     》申请参保时男—。年满:18周岁不满—60周岁、女年【满18周岁不—满55?周岁的人《员按本?办法附件《2确定的三个缴【费档次自愿选择其】中一档缴纳养老保】。险费 《。  》   ?第六条  (—缴费:补贴) 】     》享受:耕地保护补贴的【参保人员个人—缴,费部分先由本人【。耕地保护补贴—缴纳不足部》分再由本人补—足 》    》。 ,申请参保时男年满】60:周岁:、女年满《55周岁《及其以上年》龄人员的政府补【贴资金区(市—),县政府?可以视?当地经济发展—情况一次《性,注入或分年》注入分年注》入的时间不》得超过?。10年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《(暂停缴费) !    — 参保人员应当按】时足:额缴纳养老保险【费参保人员因生【活困难等原因不能】按,时足:额缴纳养老保险费】时由本人申请经街】道办事处或》乡(镇)政府劳【动保障?工作机构报户籍所在!地,的区(市)县社【。会保险经办机构核】。准在规?定期限?内可暂停《缴纳养?老保险费恢复缴费后!暂,。停,缴纳:部分可以补》缴 ?。。     】第八:条  (个人账户】) 》  ?。   参保人员足额!缴纳:养,。老保险费后按缴费】基数的8%》计入个人账》户并按规定计息【 :  》 ,  :第九条  (—待遇:标准) 【。     —本,办法第五《条第:一款规定人员—从本人缴纳养老【保险费的次月起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!本办法附件3确【定的计发《标准发给养老金【并随年龄增》长达到相应年龄段时!。改,按相应档次》发给养?老金  !   本办法第五条!第二款规定人员【男,年满6?0周岁、女年—满55周岁且累计】缴费年限《满15年《及其以上年限时【社会保险经》。办机:构按本办法附—件4规定的计发标】准为其?计发养老金;缴【费年限不足1—5年的可延长—缴,。费至满?1,5年也可按》到龄:时的:缴费标?准一次性趸缴至满】15年 !    市政府根】据,本市经济《社会发展和》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!适时调整养老金【标准: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!生活 】  :  第十《条  (保险—关系终止和转移)】 :     已!按月:领取养老金人员遇】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终止其农民】养老保险关系 】 : ,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《)土地?被依法征用》符合参加本市被【征地:农民社会保险条件的!。其个人?。缴纳的农《民养老保险》费扣除已领取—养,老金后的余》额(含?由本人耕地保护补贴!缴纳的养老保—险费下?同)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一次?性,退还给本《人,本,人按:规定参?加被征?地农民社会保险【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领取养【老金期间死亡—的人员其个人缴【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!已,领取养老金》后,的余额社《会保险经办机—构一次性支付给其】指定:受,益人或法定继—承人并按《死亡当月养老—金标准?。向其直?系,亲属一次性支付4】个月:的养老金作为丧葬】补,。贴 ?     参!保,缴费期间《的人员遇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!其农民养老保—险关:系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土地被依法!征用符合参加本市】被,征地农?民社会保险条件【的其农民养老保险】关,系转入被征地—。农,。民社会保险转移办】法另行制定;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缴费期间死亡的人员!其个人缴纳的—养老保险费(—含由本人耕地保【护补贴缴纳的养老保!险费)社《会保险经办机构【一次性支付给—指,定受益?人或法定继承—人   !  第十一条 【 (:资金管理) !  ?   农民》养老保险资金以【区(市)县为统【筹单位区《(市)县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设立农民养老!保险资?。。金,专,户统一管理封闭运】行自:求,平衡享受《耕地保护补贴的人员!申请参加农》民养老保险需要【耕地保护补贴—缴纳的养老保—险,费由区?(市)县国土资【源部门从《。为其建立的》耕地:保护账?户,中,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设立的农民养老】保,险资金专户具—体支:。付办法按照成都市】耕地保护《基金使?用管理办法(试行)!(成:府发[200—8]8号)及—其实施细则的有【关规定?执行 】   ?。 市财政部门会同审!计部门制定全市【统一的农《。民养老保险》资金财?务管:理制:度农民养老保险资金!实行:收支两?条线管?理专款专用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!、挪用或侵占 】     第!十二:条 : (解释机关)【 —    本办法具】体应用?中,。的问题?由市劳动保障—局、市国《土资源局《、市财政局负责【。。解,释 : , 《    《第十三条  (【施行日期) 】 :     本办【法自20《。。08年11》月,15日起施行成都市!人民:政府:2007年1月1】日公布的成都市【农民养老《。保,险试行办法(市【政府:令第135》号)同时废止— ?    — 附件1.参保时男!年满60周岁、女年!满55周岁人员【缴费档次和》缴费标准 ! , , ,  2.参》保时男年满》18周岁《不,满60?。周岁、女年满18周!岁,不满55周岁的人】员缴费?档次和缴费》标准  !   3《.参保时《男,年满60周岁—、女年满55周岁人!员养老金计》。。发标准 《     !4.参保时男年满】18周岁不满6【0周岁?、女:年满1?8周岁不满55周】岁的人员当男—年满60周》。岁、女?年满55周岁且累计!缴费年限满15【年及以上时养—老金计发标准—和个人账《户养老金计》发,月数表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