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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,京市:住房公积金》管理条例 【 北】京市实施《〈住:房公:积金管理《。条例〉若干规定已经!。2005年》12月30》日市人民政府第【46次常《务会议?审议通?。过现予?。公布自?。2006《年3月?1日起施行 【 ? :     》第一条  为实施国!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!条例结合《本市实际情况—制定本规定 【 《  :  第二《条  本市行—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!的,缴存、提取》、使用、管理和【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!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!和本:规定 —     第【三条  北》。京住房公积金管理】委员会(《以下简?称管委会)是—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!的决策机《构  】 , , 管委?会,委,。员中市人民政—府负责人《。房改、财政》和审计?等部门负责人人民】银,行、国务院》。机关事务管理局【和中共中《央直属机关事务管】理局等有关部门代】表法律?、金融和《。住,房等方面有关专【。家占三分之一;工】会,代表和职工代表【占三分之一》;单位代表》占三分之一在管【委会中中央国—家机关?、中共中央直—属,机关和?北京铁?路系统的委员占【。三分之一《。 《     第四】条  北京住房【公积:金管理中心(以下】简称管?理中心)为》直属市人民政府【、不以营利为—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!位负责承办管委【会,。决定的?。有关事项依法履行本!市住房公积》。金管:理运作及执法监督等!职责 】    管理中心设!立中央国家》机关分中心、中【共中央直属机关【分中 《  》   心《和北京铁路分—中心分中《心的业务范围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】关规定?确定:    ! ,第五条 《 下列单位》及,其在职职《工应当缴存住—房公积金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国家—。机关; 》 : :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【)国有企业、城【镇集体企业、外【商投资企业》、,城镇私营《企业、?其他城镇企业; !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事业】。。单位: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)民办非企业单位】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。五)社会团体 !     其】他单: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!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】则缴存住房公积【金 : , ?   ?  第?六条  管委—会根据本市经济、社!会,发展等具体情况可】。以适时拟定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】例的调整《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向社会公—布执行 —   》  第七条  管】理中心应当》于每年?7,月31日前向社【会发布住《房公积金对账公告】 :     】管理中心或者—受委托银行应当【于每年8月31日】前向:单位:及其在?职职工发放》住,房公积?金对账?凭证 《   —  管理中心或【者受委托银行—应当向?缴存单位和缴存【职工提供准确、便捷!的住房公积金账户】信息查询服务 】。。。 ?  :   管理中—。心、受委托》银行及其《相关工作人员—应当对职《工的住房公积金【账户信息保》密, 《     第八条! , 管:理中心应当》为住房公积金缴【存,职工:发放:住房公积金卡—或者住?房,公积金存折作为缴存!。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!。证 ?     】第九条  》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!办理:住房公积金账户【的设立、转》移、封存《、注销等相关—手续 — :    单位不为】。职工办理住》房公积金账户转移】、封存和提取—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!有效证明材》料申请?管理中心督促—单位:办理经督促》仍不办理《。的管理中心可以【依职工申请办理【  【   第《。十,条  单位应当【按时、足额缴存住房!公积金不得少—缴、多缴《或者逾?期缴存 — ,    》 单位多缴住房公积!金的管理中心—应当依法《退回 —    》 缴存住房公积金】确有困难的》单位可?以,按照规定申请降【低缴存比例或者缓】缴每次申请期—限,不超过?1年 【  :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单位合并、分】立时应?当为职工《补缴:未缴和少《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!补,缴的应当《在办理有关》手续前明确住房公】积金:缴存:责任主体 — , :    《 单位撤《销、解散或者—破产时应当按—照国:家和本市有》关规定清偿欠缴的职!工住房公积》金 》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—。  在管理》中心缴?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!职工和?在职:期间缴?存住房公积金—的离退休职》工购:买、建造、翻—修、大?修自住住房》时可以申请住—房公:积金:。。贷款也?。可以在办理》商业银行个》人住房贷款》时,申请管理中心给【予贴息贴息的具【。。体办:法由管委会制定 】   【  第十三条  住!房公积金贷款的最】高贷款额度由管【理中心根据本市的住!房价格、政》策,、职工购买》能力及公《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!订报管委会批准后公!。布实施 —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  住房公积】金,。。。的增:值收益用于住房公积!金贷款风险》准,备金、?管,理中心管理》。费,用以:及按照规定解—决低:收入:家庭住?房困难问题所—需资金 《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五条  审计部【门应当对管理中【心进行年度审—计,监督并依《法向社会公》告审计?结,果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管理—中心可?以对未按照规—定缴存住房公—积金的单位进行检查!。    ! 单位应当如实提供!用人:情况以及工资、【财务报表《等与缴存住房—公积金有《关的资料 》     !管理:中心应当对单位提】供的资料保密 【  —   第十七—。条  单《位,拒绝管理中》心检查?、不如?实提供?用,人情况以《。及工资、财务报表】等与:缴存住房公积—金有关的资料—的由管理《中心责令改正拒不】改正的可以处—500元以上100!0元:以下:罚款 ?   【  :第十八条  本规定!。。自2:。0,0,6年3月1日—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