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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》京市住房公积—金管理条例》 ? 》 北京市实施〈住!房公积金管理—条例〉?若干规定已经2【005年《12月30日市人民!政府第46》次常务会议》。审议通过现》予公布自2006】。年3月1日起施行 ! 》     第一】条,  为实施》国务:。院住房公积金管【理条例结合本市实】际情况制定本—规定: ?     第】二,条  本市行政区】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!存、提取、使—。用、管理和监督【。应当遵守国》务院住?房公积金管》理,条例和本《规定 —    》。 第三条  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!委员会(以》下简称管《委,会)是本《市住:。房公积金管》理的决策机》构   !  管委《会委员中市》人民政府负责—人房改、财政—和审计?等部门?。负责人人民银行、】国务:院,机关事务管理—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!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!部门代表法律、金】融和住房等方面有】关专家占三》分之一;工》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!三分之一;单位【代表占三分之一【在管委会中中央国家!机关、中共中—。央,直属机关和北京铁路!系,统的委员占三分之】一, 《     第四条!  北京住房公【积金管?。理,中心:(以下简称》管理中心)为直属市!人民政府、不—以营:利为目的的独立【的事业单《位负责承办管委【会决定?的有关事项依法履】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!。理运作及执》法监督等职责— ?     管理!中心设立中央—。国家机关分中心、】中共中央直属机【。关分中 】     》心和北京铁》路分中心分中心【的业:务范围按照》国家和本市有关规】定确定 《 : ?   ? 第五条  下列】单位及其在职职工】应当缴存住》房公积?金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国家机【关;  !   ? ,  : ,(,二)国有企业、城镇!集体企业、》外,商投资企业、城镇】私营企业《、其他?城镇企业; — 》  :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(三)《事业单位; !。 , 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(四)》民办非企业单—位,; 【。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五)社?会团体 】    《 其他单位及其在】职职工可以》按照双?方自愿?的原则缴存住房公】积金 —   《。。  第六条  管委!会根据本市经—济、社会发展等【具体情况可》以适时拟定住房【公,积金:缴,。存比例的调整—方案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向社会公】布执行 】  :   第七》条  管《理中心应当于每【年7月31日前【向,社会发布住房公积】金,对账公告 — :     —管理中心或者受委】托银:行应当于每年8月3!1日前向单位—。。及其在?职职工发放住房【公积金对账》凭证: ,    】 管理中心或者受】委托银行应当—。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!工提供准确、便【捷的:住房公积金账—户信息查询服务【。 —。  :  管理中心、【受委托银行及其相关!。工作人员应当对职】工的住?房,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! : 《 ,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管理中《心,应当为住房公—积,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!公积:。金卡:或者住房公》。积金存折作为缴【存住房公积金—的,有效凭证 【 , ,     第九条】。  单位应》当依法为职》工,办,理住房公积金—账户的设立、转移】、,。封存、注《销等相关《手续 ? ?     单位不!为职工办《理住房公积金账【户转移、封存和提】取等手续的》职工可以凭有效【。。证明材料申请—管理中心《。督促单?位办理经《督促:。仍不: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!依,职,。。工,申请办理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》 单:位应当按时》、足额缴存住房【。公积金不得少缴、多!缴或者逾期缴存【 》     单位多缴!住,。房公: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!依法:退,回 ?。     】缴存住?房,公积金确有》困难的单位可以按】照规定申请降低【缴存比例《或者缓缴每次申请】期限不超过1年 】。 ? :  :  第?十一条  单位合】并、分立时应—当,为职工?补缴:未缴:和少:。缴的住房公积金【无力补缴的应—当在办理《有关手续《前明:确,住房公积金缴存【责任主?体 【。    单位撤【。销、:解散或者破产时【应当按照国家—。和本市有关规定【清偿欠缴的》职,工住房公积金 ! ,     第十二!条  在《管理中?心缴存住房公—积金的在职职工和】在职:期间缴存住房—公积金的离退休【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!修、大修自住住房】。时可以申请住房【公积金贷款也可【以在办理商业—银行个人住》。房贷款?时申请管《理中:。心给予贴《息贴息?的具体?办法由管委》会制:定,。    !。 第十三条》  住房公积金【贷,款的最?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!心根据本市的住房】价,格,、政策、职工购【买能力及《公积金的资金状况】。等拟订报管》委会批准后公布实】施, —  :  第十《四,条,。  住?。房公积金的增值收】益用于住房公积金】贷款风险准备—金、管理中》心,管理费用以及按【照规定解《决低收入家庭—住房:困难问题所需资【金 【   ? ,第十五条  审计部!门应当对《管理中心进行年【度审计监督并依法】向社会?公告审计结果 】   —。  第?十六条  管理中心!可以对未按照规定缴!存住房公积》金,的单位进行检查 】     !单位应当如实—提供用人情况以及】工资、财务报表【。等与:缴存住房公积—金有关?的资料 《 : :。   ?  :管理中心应当对【单位提供的资—料保密?   】  第十《。七条  单位拒【绝管理中心检查、】不如实提供用—人情况?以及工资、财务报】表,等与缴存住房公【。积金有关《的资料的由管理中】心责令改正拒不【。改正的可以处500!元以上1000元以!下罚款 》     第!十八条?  本规定自200!6年3月1日—起,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