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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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条 为了规【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!国家利益、社—。会公共利益和招【标投标活《。动当事人《的合法权益根—据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招标投—标法:(以下?简称招标投标法)】和其他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市:实际情况制定本条】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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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条 本市—的工程建《设、货物《和服务采购》以及:其他项目《的招标投标活—动适用本条例—
】 第三条 招标!投标活动遵》循公开?、公平?、,公,正,和诚实?信用的原《则,
! 第四?条 下列工—程建设?项,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、!设计、施《工、监理以及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!要设备、材料等的】采购符合《市人民?政府按照国家规【定制定?的,招标:范,围和规模标》准的:必,须进行招标》
】 (一)!基础设施和公—用,。事业等关系社会公】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!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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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—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!国有资?金投:资或者?政,府融资的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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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使】用国际组织或者外】国政府贷款、援【助资金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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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法律、法规或者【市人民政府对必须进!行,招标的货物和服务】采购以及其他项目有!规定的依照其—。规定:
— , ?。第,。。五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将依:法,必须进行招》。标的项目化》。。整为:。零或:者以其他任何—方式:规避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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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六条 ? 市和区、县人民】政府及其所属部【门不得对招标投标】活动实行地区—。封锁和部门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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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七条 市【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!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!作会:同有关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拟定有关招标投标规!定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后实施【
【 市和》区、: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!主,管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对招标投标!活动实?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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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有,关行:政主管部门对—招标投标活》动实施监督的具【体,职权划分由市—。人民政府规定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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