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,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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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? :为了规范招标—投标活动保护国家】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!和招标投标活动【当事人的合》。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。(以下简称》招标投?标法)?和其他?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结》合本市实《际情况制定本条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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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条 《 本市的工程建【设、货物和服—务采:购,以及其?他项目的招标投标活!动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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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招标投标【活动遵循《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!诚实信用的原—则
! :第四条 下列工】程建设项《。目,包括项目的勘察【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!的重要设备、—材料等的采购符合】市人:民政府按照国家【规定制定的招标范围!和规模标准》的必须进《行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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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 (?一)基础《设施和?公用事业等关系【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!安全的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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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》全部或者部分—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!者政府?融资的项《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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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三《)使用?。国际组织或者外国】政府贷款《、援助资金的项目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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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!、法规或者市—。人民政?府对必须进》行招标的货》物和服务采》购以:及其他?项目有规《定的依照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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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条 ?。 任: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将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!项目化整《。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!方式规避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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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六条 市和区!。、县人民政府及其】所,属部门不得对招【标投标活动实行【地区:封锁和?部,门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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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七条 市》发展改?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!。市招标投标工—。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拟定有关招【标投标规《定,报市人?。民政府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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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市和区、县》人民政?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各自《。职责对?招标投标活动—实,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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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有关行—政,主管部门对》招标投标活动实【施监督的具体—职权划分由市—人民:政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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