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信访工作机—构,和信访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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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八条 !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:委员会应当设立信】访工作机构》配备专职工作人【员
! 各级《人民政府及》街道办事处》应,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!配备专?职信访工作人员;】。各,级人民政府工—作部门应当根—据需要设《立或者?确定负责信访工作】的机构配备相应【的专、兼《职工作人员
!
各【级人民法院、人民】检察院?。应当根据需要设【立或者确《定负:责信访?工作的机构配—备相应的工作—人员
】 《。第十九条 —信,访工作机构》履行下列《职责
—
? 《。 ?(一)处理信—访请求;
!
【 (二)办—。。理信访事项;
【
《。
: 《 ?(,三)协调、督促【检查信访《请求的处理和信访事!项办理意见的落【。实提:出改进工作、追【究责:任的建议;
—。
—。 (四!)提供与《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请!求有关的咨询服务】;,
?
! (五)研究、】分析信访《情况:开展调?查研究?。及时向?有关:国家机关提出—完善:政策和改进工—作的建议;》。
— 》 (《六,)指导、督》促、检查下级国家机!关的信?访,工作:。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!验;
】 , —。 (七)宣传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政策引导信—访人依法信访;
】
】 《 (八)《其他依法应当履【行的职责
》。
— 第二十—条 信访工—作机构应当在信访接!待,。。场所、本《机关网站或者—通过其?他方式向《社会公布下列事项
!
】 : :。 (一)信访工作】机构的通信地—址、电?子信:箱、受理《电,话、接?待场所?、来访接待时—间;
】 — (二)本机【关信访事项受理【范围;
》
,
【 (三)与信!。访工作有关的法律、!法规:、规章、工作—规,。范以及信访事项的处!理程序;
】
《 》 (:四)查询信》访事项办理情—况的方式;
!
? — (五)实行负【责人信访接待—日的机关公开接待】日的安?排;:
— 《 : (?六)其?它方便?信访人的《事项
?
【。 , 信访人要求—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】明、解?释的信访工作机构应!当予以说《明、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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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《十一条?。 信访工作—机,构应当通过互联【互通的信访信息系统!实现国家机关信访】工作:。机构之间信访信息资!源共享
! ? 第二?十二条 信—访工作?人员在信访》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:
】 —(一)文《明接待尊重》信访人不得刁—难和歧视信》访,人对依法不予受理】的信访请求应—当,。告知信访人并—做好解?释、疏导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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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按照信访】工作的处理程—序依法及时处理信】访,事项不得置之—不理、敷《衍塞责、推》诿拖:延对:不属于本机关受【。理的信访请求应当】告知信?访人向?有权处理《的国家机关提出【。;,
】 (三)!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!得徇私舞弊、收受】贿赂、?接,受信访人请客送礼;!
】 : (四—)遵:守保密制《度不得泄露控—告人、检举人的姓名!及,控告、检《举的内容不得泄【露、扩散信访人【要求保密及可能【对信访人权益造【成损害的内容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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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】)对信访《人有:关信访事项》办理情?况的查询除涉及【国家:秘密、商业》秘,密,、个: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!。如实:答复不得拒绝—;,
【 , (六】)与信访人或者信访!事项有直接利害【关,。系的应当回避—;
】 》 (七)按照【。档案:管理的规定》建立并妥《善保管信访档案不】得丢失、篡改—、隐匿或《者擅自销《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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