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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一:章 总?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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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【为了:保持国家机》关同:。人民群众的密切联】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!权益:规范信访工作—和信访行为保障信】访活:动,依法有序进行—促进社会主义和谐】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宪法、信】访条例和其》他有关法《律、行?政法规结合》本市实际《情况制定本条—。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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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 】本条例?。所称信访《。是指公民《、法人或者其他【。组织采用书信—、电子邮《件、传真、电话、】走访等形《式向:本市国家机》关反映情《况提出建议》、意见或者投诉【请求依法由有关【国家机关处理的活】动
【 本条例所称!信访人是指采用前】。款规定的形》式反映情况》提出建议、意见或】。者投诉请求的公民、!法,人,或,。者,其他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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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!条例所称信访—请求:是,指信访人向本市国】家机关反映的情【况提出的《建议、意见》或,者投诉请求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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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!项是指本市国家机】关依法?受理的信访》请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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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《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!指本:市各级人《民代表大会及其【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政!府及其工作》部门:、人民法院和人【民检察?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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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本条【例适用?于本市国家机—关的信访工作和信】访,人的信?访活动?
— 国》家机关处理》信访请求《法律、行政法—规,另有规定的依照法】律、:行政:法规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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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: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!信访工?作畅通信访渠道【认,真处理来信、—接待:来访倾听人民—群众的意见、—建议和要求接—受人:民群:众的监督保障信【访工作依法》有序进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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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五《条 本《。。市信访工《作应当遵循下列【原则
】 《 (》一)属?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】谁主管、谁负—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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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二?)依法、及时—、就地解《决问题与疏导—教育相结《合;:
】 —(三)有关的—。国家:机关、?基层组织、社会【团,体、企业事业单【位相互配合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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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?。方便信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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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—条 国家机关信】访工作实行领—导,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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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【机关主要负责人对信!访工作?负总责主管负责人】负主管责任其他负责!人,按,照工作分工负分【管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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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国家机关应当将】通过:信访渠道收》集的信息《纳入决策《评价体?系科学、民》主决策依法》履行职责从源头【上预防、《化解导致信访—事项的?。社会矛?。盾和:纠纷
】 : , 国家机关应当【建立健全社会利【益协调机制综合【运,。用法律、行政、经】济、政策等手段【和教育、协调、【调解等?方法依?法、及时、》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!的问题
! 第八—条 国家机关【应,当,建立、健《全信:访工作责任制将【。信,访工:作纳入机关绩效评价!指标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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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本市!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!处制度对排查出的】可能影响社会—稳定的?重大社会矛盾和纠纷!采取疏导、协—调,、交:。办,、督办、工》作建议等方》式予以化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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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国,家机关发《现重大、紧急—信访信息时应—当按照?有,关规定及时上报并】在职责范围内依法】及时采取措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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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《 本市建立信访工】作联席会《议制度通过会商【、协调、《督查等方式研究【处理重大、复杂【、疑难信访》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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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! 国家?机关应当建》立和完善人》民,。建议征集制度信访】人提出的建议—。对国民经《。。济和社会发展或【者对:改进工作以及—保护社会公共利益】有贡献的由》有关国家机关给予】奖励和表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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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二条 本市—社会团体《、企业事业》单位的主《要负责人对本单【位,信访工作负总—责
】 , 本市社会团体、!企业事业单位应当】兼顾单位利》益、职工利》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】主动排查《、妥:。善处理本单位导致】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!纷积极协助国家机】关做好涉及本单位的!信访工作共同维护社!会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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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三—条 国《。家机:关,可以聘请律》师、:心理咨询师、相关】领域专家、》社会志愿者为信访】人和国家机》关提供法律》和其他专业知识【的,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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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!行政部?。门应当根《据,信访工作需》要组织律《师采取多《种形式为信访人提供!法律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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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本市信【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!各,级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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