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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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一条《 为了保》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!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!访,人的:合法权益规范信访】工作和?。信访行为保障信【访活动依法有—序进行促进社会主义!和谐社会建设根据】中华人民《。共和国宪法、信【访,。条例和其他有—关法律?、行政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情—况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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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本条例所称】信,访是指公《民、法?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!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!真、电话、》走访等形式向本市国!家机关反映》情况提出建议、意】见或者投诉》请求: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!处理: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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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。本,。条例所称信访人【是指:采用前?款规定的《形式反映情况提出】建议、意见或—者投诉请求的公【。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?
】 本条例》所称信访请求是指信!访,人向本市国家机关反!映的情况提出的【建议、意《见或者投《。诉请:求
【 ?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!项是指本市国家机】关依法受理的信访】请求
】 本条例所】称,国家机关是》指本市各级人民代】表大会及其常—务委员会、人—民政府及其工作【部门、人民法院和人!民,检察院
! , 第三条 】。本条例?适用于本市国家机】关的信访工作和信访!人的信访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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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家机【关处理信访请—。求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!规定的依《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!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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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条 国家机关!应当加?强信访?工作:畅通信访《渠道认真处理—来信、接待来访倾听!人民群众的意见【、建议和要》求接受人民》群众的监督保障信访!工作依法有序进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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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五条 本市信!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!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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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一)属地管—理、分?级负责谁主管、【谁负责;
》
《
, : (二】)依法、及时、【就,。地解决问题与疏导】。教育相结合;—
【 》 (三)有关的】国家机关、基层【组织、社会团体【、企:。业事业单位相—互配:合;
《
! (四)方【便信访人《
【。 , 第六条 国家!机关信访工作实行】领导责?任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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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国家机关—主要负责人对信【访工作负总责主【管负:责人负?主,。管责任?其他负责《。人按照工作分工【负分管责任》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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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】国家机关《应当将?通过信访渠道收集的!。信息纳?入决策评价体—系科学、民主决【策依法履行职—责从源头《上预防、化解导致】信访事项的》社会:矛盾:和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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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!家机:关,应当建立健全社会利!。益协调机制综合运用!法律、行《政、经济、政策等】手段和教育、协调】、调解等方法—依法、及时、合理】。地处理群众反映的】。问题
! 第八条 【 国家机关》应当建立、健全信访!工作责任制将信【访工作纳入机关绩效!评价指标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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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九条? 本市建》立矛:盾,。纠纷排查调》处制度对排查出的可!能影响?社会稳定《的,重,大社会矛盾》和纠纷采取疏导【、协:调、交办、督办、工!作建议等方》式,予以化?解
《
— 国家机《关发现?重大:、紧急?信访信息时应当【按照有关规定及【时上报并在职责【范围内依法及时【采取: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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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十条 本市—。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!议制度通过会—商、协调、督—查等方式研究处理】重大、复杂、疑难】信访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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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国》家机:关应当建立和完【善人民建议征集制】度信访?人提:出的建议对国—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!及保护社会公共利】益有贡?献的由有《关国:家机关?。给予奖?励和表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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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二条 本市社】会团:。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】的主要负责人—对本单位信访工【作负总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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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【市社会?团体、?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兼!顾单位?利益、职《工利益和社》会公共利益主动【排查、妥善处理本单!位,导致信访《事项的矛《盾和纠纷《积极协助《国,家机关做好涉及本单!位的信?访工作共同维护【社,会稳定
! ? 第十三条 【国家机关可以聘请】律师、?心理咨询师、—相关领域《专家、社会》。志愿者为信访—人和国家《机关提?。供,法律和其他》专业知识的》咨询: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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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司法行政部!门应当根据信访工作!需要组织律》师采取多《种形式为信访人提供!法律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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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条 !本市信访工作所需】经费列入各级—财政: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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