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:章 总则
【
》 ? 第一条 为了】保持国?家机:关同人民群众的【。密切联系保护—信访人的合法权益】规范信访工作—和信:访行为?。保障信访活动—依法有序《进,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!社会建设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宪法、】信访条例和其他有】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结!合本市实《际情况制定本—条例
?
— ?第二条 本条例所!称信访?是,指公: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采用?书,信、电?子邮件、传真、电】话、走访等形—式向:本市国家机关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】。。。、,。。意见或者投》诉请求依法由—有,关国家机关处理的】活,动
:
!本条例所称》信访人?是指采用前款规【定,的形式反映情—况提出建《议、意见或者—投诉请求的公民、法!人或者其他组织【
— 《本条例所称》信访请求是指—信访人向本市国家】机关:反映的情况提—出的建议、意见【或者投诉请求
】
本!条例所?称信访事项是指本市!国家机关依法受【理的信访请求
【
!本条例?所称国家机关—是指本?。市各级人民代表【大会及其常务委员】会、人民政》。府及其工作部门、人!。民法院和人民检【察院
【
》第三条 本条【例适用于本市国家机!关的信访工作和信】访人的信访活动
!
国!家机:关处理信《访请求法律》、行政法规》另有规?定,的依照?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执行?
! 第:四条 国家机关应!当加强信访工作畅通!信访渠道认真处理】来信、接待》来访倾听人民群众】的意见、建议和【。。要求接受人民—群,众的监督保障信访工!。作依法有《序进行
》
— , 第五条 》。。 本市信访工作应】当,遵循下列《。原则
》
? ? (一【)属:地,管理、分级负责【谁主管、谁负责【;
》
》 (二【。)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!决问:题与疏导教育相【结合;
! (!三)有关的国家【机关、?基层组织、社会团】体、企?业事业?单,。位相互配合;
【
! (四)【方便信访人
】
:
, , 第《六条 国家机关信!访工作?实,行领导责《任制
! 国家机关【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!作负总责主管负责】人负主?管责任?其他负责人》按照工作分工负【分管责任《
》
: : 第七?条, 国家机关应当】将通过?。信,访,。渠道:收集的信息纳入【决策评价体》系,科学、民主决策依法!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!防、化?解导致信《访事项的社》会矛盾和纠纷—
,
》。 : 国家机关应当建!立,健全社会利益协调】机制综合《运用法律《、行政、经济、政策!等手段和教育、协】调、调解《等方法依法》、,及时、合理地处【理群众反《映的问题
》
,
:
第【八条 ? 国家机关应当【建,立,、健:全,信访:工作责任制将信【访工作纳入机关绩效!评价指标《。。体,系
】 ?第九条 本—市建:。立,矛盾纠纷排查调【处制度对排》查出的可能影—响社会稳定的重【大,社,会矛盾和纠纷采取】疏导:、协调?、交办、《督办、工《作建议?等,方式:予以化解
【
:
《 国家机《关发现重大、紧急】。信访信息时应当【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!报,并在职责范》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!施
! 第十条 【本市:建立信访工作联【席会议制度通过会】商,、协:调、督查等》。方式研究处》理重:大、复杂、疑难【信访事项
!
第十一条! 国家机关应当建!立和完善《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信!访人提出的建议对国!民经:济和社会《发,展或者对改进工作】以及保护社会公共】利益有?贡献的由有关—国家机关给予奖励】和,表彰
《
第!十二条? 本市社会团体】、企业事《业,单位的主要负责【人对:本单位信《访工作负总》责
》
《 本?市社:会团体、企业事【业,单位应当兼顾单【位利益、职》工利益和《社会公共《利益主动《排查、妥善处理本】单位导致信访—事项的矛盾和纠纷】积极协助国家机关做!好涉及本单位的信】。访工作共同维护社】。会稳定
】
第十三】。。条 国家机关可以!聘请律师、心理咨】询师、相关》领域专家、社—会志愿者为信—访人和国家机关【提供法律和》其他:专业知识的咨询【服务
》
司】法行政部《门应当根据》信访工作需要组织律!师采:取多种?形式为信访人提【供,法律咨询服务
【
,
?
第十【四条 本》市信访?工作所需经》费列入各级财政预】算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