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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北京市实》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!法, ? 【北京市实施》居住证暂行条例办】法 》 (【2016年4月【26日北京市人民】政府第114次常务!会议审议通过— 2016年5【月,17日北京市人【民政府令第》270号《公,布, 自2016—年10月1日起施】行)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一条  —为了推进《城镇基本公共—服,务和便利常住人口】全覆盖根据》居住证暂《行条:例结: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!本办法 !    《。第二条  外地户籍!来,京人员(《。以,下简称来京人员)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!理北京市居》住证、享受规—定,的基本?公共服?务和:便利适用本》办法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 北京》市居住证是来—京人员在京居住【、作:为常住?人口享受基本公【共服:务和便利、通过积】分申请登记常住【户口的证明 【 : :    来》京人员在京享—受基本公共服务【和便利需要证明居】住事实的应当出【示其北京市居—住证;政府》及其:有关部门为来—。京人员提供》。基本公共服务和【便,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!的北京?市居住?证  】   第四》条  市、区人民政!府应当加强对本行】政区域内《来京人员服务管【理工:作的:领,导、组织、协调【建,立健全为北京市居】住证持有人》提供基?本公共服《务和便利的》机制将为北京—。。市居住?证持有人提》供基本公共》服务和便利的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?展,规划、计《划,保障北京市居—住证持有人》享,受相关基本公共【服务和便利 !    》 发展改革、教育】、,公安:、民政、《司,法行政、人力资源】和社会保障》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、国》土资源、卫生计生等!行政部门《应当根据《各,自职责做好北京【。市居住证持》。有,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!管理工作 !     第五【条 : 公安机关负责暂住!。登记和北京》市居住?证的申?。领受理、制》作、发放、签—注等证件管》理工作?   】。  居民《委员:会、:村民:委员会、用人单位】、,就读学校以及房屋】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!。部门做好北京市【居住证申领》受理、发放和北京市!。居住证持有人—。的,服务管理《。等工作 】。     第六【条  来京人—员应:当按: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!规定到居住地公安】派出所或《者公安机《。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!区登记服《。务机构申报》。暂住:登记 】  :  公安派出所或】者公安?机关委托的来京【人,员社区登记服务【机构:应当:为来京人员》提供暂住登》记服务? —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!来京人员《符合:下列条件的》可以到居住》地公安派出所或者】公安:机关委托的来京人】。。员社:。区登记服务机构【申领北?京市居住证 ! ,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一)在京居住6个月!以上的;《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》)符合在京有—。合法稳定就业、合】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!读条件之《。一的 【   ?  本条第》一款第(二)项【所称在京《有稳定就业是—指未来可能在—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! 》     本条【第一款第(二)【项所称在《京有稳定住所是【指拥:有未来可以在—本市居?。住6个月以上的住】所  】。   本条第一款】。第(:二)项?所称:在京连续就读是【指在本市《中、小学取得—学籍的就读以及在】本市中等《职业学校、普通高等!学校和?具有研究《。生培: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!得学籍并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!的就读 】   ?  第八《条  申《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!当出示本人居—民,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!有效身份《证件提交本人近【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!供证明?。。其,符合本?办,法第七条规定—。条,件的有关《材料 【 ,    居住时间证!。。明包括来京人员【的暂住登《。记信息、尚在有【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!够证明居住时—间的材料;就业证】。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!、劳动合《同、用人单位—出具的劳《动,关系证明或者—其他:能够证?明有:合法稳定就业的【材料等;住所证【明包括房屋》租赁合同《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!、购:。房合同或者房屋出】租人、用人》单位、就读学校出】具的住?宿证明等;》就,读证:明包括学《生证就?读学校、科研机构】出具的其他能够证】明连续就读的材【料等  !   证明材—料的具体要求由【市公:安机关会《。。同人力资源和—社会保障、工商【行政管理、司—法行政、住》房和城乡《建设、国土资源、教!育,等行政部《门制定?并向:社会公布 》 》    第九条【  :未满16周岁的未成!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!年人、?残疾人等可以由其】监护人、《近亲属代为》申领北京市居住证】监护:人,、,近亲属?代为申领的应当【提供委托《人、代?为申领人的合—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!监护、委《。托关系存《在的证明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?条,。  公安《派出所或《者公安?机关委托的来京【人员社区登记服务】机构:收到北京市居住证】申请:材,料的应当《。根据下列情况分【别作出处《理 《。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? (一)申》请材料齐全》、符:合要求的应当—当场受理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申?请材料存在可以【当场更正的》错,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!当场更正对更—正后符合受》理条件的应当当【场受:理; ?。 ,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申请?。材料不齐全或—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!当场:或者在5日内一次】性告知申请》。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】内容逾期不》告知:的自收到申请材料】之日起即视为—受理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申请材料!不齐全或《者不符合要求经告】知补正后拒》绝补正的不》予受理? , ,     】公安派出《。所,。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!来京人?员,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!定受理或者不—予受:理,。的应当向《申请人说明》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!  【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公安《派出:所或者?公安机关《委托的来京人员【。社区登记《服务机构决定—。受理申请的应—当及:时将申请人提交的】材料报区《公安机关 !     区公安机!关会同人《力,资源和社会保障、】工商行政管理、司】法行政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、国!。土资源、教》育等行政《部门:根,据各自职《责分别对申请—人提交的有关—证明其身份》、居住时间、就业、!住所、就读等状况的!材料进行审核符【合条件的自受理【申请之日起15日】内由区公安机关通】过受理申请的派出】所或者?公安机关委托的【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!务机构发放北—京市居住《证;不符合条件的】由区公安机关—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!。所或:者公:安机:关委托的来京—人员:社区登记服务机【。构书:面告知申请人并【说明理由《  【   因法定原因】需,要对本条第二—款规定的时限—延长的制发北京【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!不得超过3》0日 【  : ,  第十二条— , ,北京市居住》证损坏难以辨认或】。者遗失的北京市居】住证持有人应当到】居住地公《安派:出所或者公安机关】委托的来京》人员:社区登记服务机构】申,请办理换《。领、:补领:手续 】    《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!因证件损《。坏难以辨认而换领新!证,的,应当交?回原证 !    《第十三?条  北京市居住证!持有人在京居—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!当及时到居住—。地,。公安派出《所或者公安机—关委:托的来京《人员社?区登: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!居住信?息变更手续 !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 《 北: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!签注:制度每年签》注1次? —    北京—市居住证持有人【。拟在京连续居—住的应当在居—住每满1年之日前1!个月内向居》住地公安派出所或】。者公安机关委托的】来京人员社区登记】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!明其符?合本:办,法第七?。条规定条件的有关】材料申请办》理签注手续 —     !逾期未办理签—注,手,续的北京市居—住证:使用功?能中止;补办签注手!续的北京市居—住证使用功》。能恢复持《有人:在京: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!注手续?。之日起?连续计算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五条  在【申领、换领、—补领:北京市?。居住证?以及办理居住—信息变更《、签注?等手续过程中申请人!应当对其提交材料】的真实性《、合法性负责 !     【申请人出具虚假【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!不予受理;》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!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!居住证;《已经发放的》其北京市居》住证:应当予以《撤销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六条  —北,京市:居住证持有人有【下列:情形之一的区—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!持有的北京市居住】证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死亡的; 】 ,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已在!京登记常住户—口的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—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规》定的其他《应当注销的情形 !    【 ,第十七条《  北京《。市,居住证持《有人在京依法享【受劳动就业》参加社会保》险缴存、提取和【使用住房公》积,金的权利 》   【 , 市、区《。人民政府及其有【关部门?应当按照规》定为北京市居—住证持有人提供【居住证暂行条—例第十二条和第十】三条规定的基—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!积极创造《条件逐步扩大提【供公: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!提,高服务标准定—期向:。。社,会公布北京》市居住证持有人【享受的公共服务和】便利的范围 !     —北京市?居住证持有》人在京享受》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!应当遵守国家和【本,。市的有关规》定, 《     第【十,八条  《。本市按?照国家要求根据城】市综合承载》能力和经《济,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!。合法稳?定就业和合》法稳定住所》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!年限、连续居住年】限等为主要》指标建立积分—落户制度 !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 : 公安派出所和公安!机关委?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!记服务?机构:。、负责北京市居住证!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!务管理工作的有关】部门及其《工,。作人员对在》工作过程《中知悉的《来京人员个人信息】应当予以保密 !    — 第二?。十条 ? 市公安机关—。应当加强对》。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工!。。作的日常监督管理】建立健全监》督检查?等相关工作》制度:做,好对公安派出所【和公安机关委托【的来京人《员社区登记服务【机,构承担办证工作人】员的业务培》训、指导《和监督?工作 《     】第二:。十,一条  《。本市按照统》一规划、资源共享的!原则建立健全—劳动就业、教育、】社会保障、房产、】信用、?卫生计?生、婚?姻、:居住:。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!。基本:公,共服务和便利—常住人口全覆盖【提供信息《支持 —     公【安、人?力,资源和社《会保障、住》房和城乡《建设、国土资源、】教育、?民政、卫生计—生等行政部门应【当逐步使用现代【化信息技术以及其他!便捷手段方便来京】人员申报相》关信息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二!条  北《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!机关统一《制作:首次申领《北京市居《。住证免收《证件工本费;换领、!补领北京市居住【证应当缴纳证—件工本费《。办理签?注手:续不得收《取费用 —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有关单—位和个人《在北京市《居,住证的?。申领、使用、管理等!活动中有违反—居住证暂行条—例和本办《法规:定,的行为?的由:公安:机关和其他有—关行政部门根—据居住?证,暂行:条例:以及有?关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的规》定追究其法律责【任 【    《第二:十四条?  本办《法自2?016?年10月《1日起施行19【9,5年6月1》。3日北京市人民政】。府第:11号令《发布、根据199】7年12《月31日北京市人民!政府第12号—令修改的北京—市外地?来,京人员户籍管理【规定同时废止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