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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实施居】住证暂行条例—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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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!京市实施《居住证暂行条—例,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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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201《6年4月26—日,北京市?人民政府第11【4次常务会议—审议通?。过 20《16年5月17日北!。京市人民《政府令第270号公!布, 自2?。016年10月【1日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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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》了推:进,城镇基本公共—服务和便利常住【人口全覆盖根据【居住证暂行条例【结合本市实》际,情况制定《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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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条 外》地户籍来京人—员(:以下简称来京人员】)在本市行政区域】内办理北京》市居住证、享—受规定的基本公【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!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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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《 北京市居住证是!来京人员在》京居住?、作为常住人口享】受,。基本公共服务—和,便利、通过积分【申,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!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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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!京人员在京》享受: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!需要证明居住事【实的应当出示—其,北京市居住证;【政府:及其有关部门为来】京人员?提供基本公》共,服务:和便利应当核验【来京人员《的北京市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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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四条 市》、,区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对:本行政区《域内来京人员—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!、组织?、协调建立健—。全,为北京市《居住证持有人提【。供基本公共服务【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!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!供基本?公共服务和便利的】工作:。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规划、计划保—障北京市居住证【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!公共服?。务和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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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】展改革、教育、【公安、民政、司法】行政、人力》资源和?社会保障、住—房和城乡建设、国土!。资源、?卫生计生等行政部】门应:当根据各自职责【做好:北京市居《住证持有人的—。权益保?障和服务管》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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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【公,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!和北京?市居住证的》。申领受理《、,制作、发《放、签注《等证件?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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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居民委员会、村民】委员会?、用:人单位、就读学校】以及房屋《出租人?应当协助有关部【门做好北京市居住】证申领受理、—发放和北京》市居住证持有—人的服务《管理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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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六条 ? 来京人员应当按】照国务院公安—部门的规《。定到居住地公—安派出所或者公安】机关:委托的来京人员【社区登记服务—机构申报暂》住登记
! 公安派出】所或者?公安机关委托的来】京人员社区登记服】务机构应当为—来京人员提供—暂住登?记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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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,七条 来京—人员符合《下,列条件的可》以到居?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!公安机关委托的来】。京人员?社区登记服》。。务机构申领》北京:市,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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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一)在京居—住6个月以上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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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二)符合在京有【合,法稳定就业、合法】稳定住所、》。连续就?读条件之一的—
【 本条第一款第!(二:)项所称在京—。。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!。可能在本市》就业:6个月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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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:条第一?款第(二)项所称】在京有?稳定:住所是指拥》有未来可以》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!上的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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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条第一】款第(二《)项所称《在京连续《就读是指《在本市中《、小学?取得学籍《的就读?以及在本市中等【职业学校、普通【高等学校和具—有研究生培养资格】的,科研机构取得学【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!教育:。的就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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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申领北【京市居?住证的应当出示【本,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!他合法有效身—份证件提交本人近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】提供证明其》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!定条件的《有关材料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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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居,住时间证明》包括来京人员—的暂住登《记信息、尚在—。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!能够:证明居住时间的材】料;就业证》明包括工商》营业执照、劳动【合同、用人》单位出?具的劳?动关系证《明,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!合法稳定就业的【材料等;《住所证明包括房【屋租赁?合同、房屋》产权证明文件、【购房合同或》者房屋出租》人、用人单位、就读!学校出?具的:住宿:证明等;就读—证明包括学》。生证就读学校、科研!机构出具的其他【能够证明连续就【读的材料《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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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证明《材料的具体》要求由?市公安?机,关,会同人?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—、工商行政管理、司!法行政?。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、国土—。资源、教育等行政】。部门制定并向社会】公布
】 , , 第九条》 未满16周岁的!未成年人和》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!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!护人、近亲属代【为申领北京》市居住证监》护人、近亲属—。代为申领的应当【提供委托人、代为申!。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!证,。件,以及监护、委—托关系存《在,的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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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:条 公安派出所或!者公安机关》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!登记服?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!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!根据下列情况—分别作出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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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》申请材料齐全、符】合要求的应》当当场受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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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】申请材料存在—。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!的应当允许》。申请人当场》更正对更正后—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!当场受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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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三《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!者不符合《要求的应当当场或】者在5日内一—次性告知申请—人需要补《。正的全?部内容逾期不—告知的自收》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!视为受?理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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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: (四)申请材【料不齐全或》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!补正后?。拒绝补正的不—予受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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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《安派出所或者—。公,安机关委托的来京】人员社区《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!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!。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!并出具书面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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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,。条 : ,公,安派出所或者—公安机?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!。区登记服务》机构决?定受理申请》。的应当及时将—申请人提《交的材料报区—公安机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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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区公安机关会!同人力资源和—社会保障、工—商行政管理、—司法行政《。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!国土:资源:、教育等《行,政部门根据各—自,职责分别对申请人】提交的?有关证明其身份、居!住,时间、就业、住所】、就读等状》况的材料进行—。审核符合条》件的自?受,理申请之日起—15日内由区—公安机关通过受理】申请的派出所或【者公安机关》委托:的来京人员》社区登记服务机【构发放北京》市居住证;不符合】。条件的由区》公安机关《通过受理申请—的派出所或者—。公安机关委托—。的来京人员社区【登记服务机构—书面告?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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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因法定《原因需要对》本条第二款规—定的时限延长的【制发:北京市?居住:证的时间《最长不得超过30日!
】 :第,十二条 北京【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!认或者遗失的北京】市居住?证,持有人?应当到居住地公【安派出所或者公安】机关委托《的来京人员》社区:登记服务机》构申请办理换领、补!。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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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【市居住证持有人【。因证:件损坏难以辨—认而换领《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!
】。 , 第十三条 【北京市居住》证持有人在京居【住地: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!时到居住地公—安派出所或者公安】机关委托的来京人】员社区登记》服务:机构申请办理居住】信息变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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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第十四条《。 北京市居住证实!行年度?签,注制度每年签注【1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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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北京市居住证持【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!的应当在居》住每满1年之—日前1个月内—向居住地公安派【。出所或者公安机关】委托:的来京?人员社区登记服【。务机构提交能—够证明其符》合本办法第七条规】定条件?的有关材料申请【办理签注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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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未办!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!居住证使用功能【中止;补办》签,注,。手续的北京市居住】证使用功能恢复持】有人在京的居—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!。续之日?起,连续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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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? ,在申领、换领、补领!北京市居《住证以及办理居【住信息变更、签注等!手续过程中申请【人,应当对?其提交材《料的真实性、合法】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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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申请人出》具虚假证明》材料的公安》机关不予受理;已经!受理的?终止办理《程序不予《发放北京市居—住证;已经发放的其!北京:市,居住:证应:当予以?撤销
】 第十六条】 北?京,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区公安机》关应:当注:销其持有的北京市居!住证
! ? (一)死】亡的;
【
: ? (二)】已在京登记》常住户口的》;
【 】(三)法律、—法,规、:规章规?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!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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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十七条 》北京市居住证持有】人在京依《法享受劳动就业参】加社会保险缴存、提!取和使用住》房公积金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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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区!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!门应当按照规定【为北:京市居?住证持有人提—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!。十二条和第十—三条规定的基本【公共服?务和便利并》积极创?造条件逐步》扩大提供公共服【务和便利的》范围提高服》务标:准定期向社会公【。布北京市居住证【。持有人享受的公共】服务:和便利的范围—
【 , 北京《市居住证持》有人在京享受基本】公,共服:。务和便利应当遵守】国家和本市》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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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八条 》 本市?按照国家要》求根:据城市?综合承?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!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!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!所,、参:加城镇社会保险【年限、?连续居住《年限等?为主:要指:标建:立积分落户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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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—条 公安派—出所和公安》机关委托《的来京人员》社区登记服务机【构、负责北》京,市居住证持》有人权益保》。。障和服务管》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!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!过程:中知悉的来京人【员个人?信息应当予以保【密
! 第?二十条 市—公安机关应》当加强对北京市居】住证办理工作的【日,常监督?管理建立健全监督】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!做好对公安派出所】和公安机关委—托的来京人》员社区登记服—务机构承《担办证工作人员的业!务培训、指导—和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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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条 本市】按照统一规》划、资?源共享的原则建【立健全劳《动就业、教育—、,社会保障、房—产、信用、卫生【计生、婚《姻、居住《。证等信息《系统为实现基本公】共,。服务: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!。盖提供信息支—持
【 ? 公安、《人力资源和社会【保,障、住房和城—乡建设、国土资源】、教育、民》政、卫生《计,。生等:行政:。部门应当逐》步使:用现代化信息—技术以及其》他便: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!申报相关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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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北《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!机关统一《制作首次申领北京】市居住?证免收证件》工本:费;换领、补领北京!市居住证应当—缴纳证?。件工本费办》理,签注手续不》得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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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条【 有关单位—和,个人在北京市—居住证?的,申领、使用、管理】等活动中《有违:反居住证暂行条例和!本办法规《定的行为的由—公安机关和其他【有,关行政部门根据居住!证暂行条例以—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的《规定追?究其:法律:。责,任
! 第二十四条 !本,办法自201—6年10月1日起】施行1995年6月!。1,。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!第11号《令,。发布、根据199】7年12月31【日北京市人》民政:府,。第12号令修—改的北京《市,外地来京人》员,户籍管理《规定同时《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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