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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北京市《。实施居住证》暂行条例办》法 【 北》京,市实施?居住证暂行条例【办法 — (【2016年》4月:26日?北京市人民政府【第114次常务会议!审议:通过 ?2016年5月17!日北京市人民—政府令第270【号公布 自2—016年10月【1日起施行) !   【 , 第一条  为了】推进城?镇,基本公共服务和便】利常住?人口全覆盖根—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!合,本市实际情况制定】本办法 》 《 ,  : 第二条  —外地户籍来京人员(!。以下简?称来京人《员)在本市行政区】域内办理《北京:。市居住?证、享受《规定的基《本,。公共服务和》便利适用本》办法 】   ? 第三条  —北京市居住证是来】京人员在京》居住、作为常—住人口享受基本公】共服:务和便利、通过积】分申请?登,记常住户口》。的证明 《 , 《。。   ? 来京人员在京【享受基本公共服【务和:便利:。需要: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!出示其北京市居住】。证;政府及其有【关部门?为,来京人员提》供基本公《共服务和便》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!的北:京市居住证 】 ?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市、区人民政府!。应当加强对本行政】区域内来《京,人员服务管理工【作的领导、组织、协!调,建立健全为》北,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!供基本公《。共服务和便利的【机制将为北京市【居住证持有人提供】基本公共服》。务和便利的》工作纳入国》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规划、计划】保障北京市居住【证持有人享》受相关基《本,公共服务和》便,利 《   》  发展改革、教育!、公安、民政—、司法行政、人【力资源?和社会?保障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、国土资源!、卫生计生等行【政,部门应?当根据?各自职责做好北【京市:居住证持有人的权】益保障和服务管【理工作 ! ,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公安机关负责—暂住登记和北京【市居住证《的,申领:受理、制作、发放】、,签,注等:证件管?理工作 !    居民委员会!、,村民委员会、用【人单位、就读—。学校:以及房?屋出租人应当协【助有关部门做—好北京?市,居住证申领受理、发!放和北京市居住证】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!工作: ,    】 第六条  —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!务院公安部门的【规定到居住》。地公安派出所或【者公安机《关委托的来京人【。员社区登记服务【机构申?报暂住登记 】 :  :   ?公安派出所或—者公安机关委托【的,来京:人员社区登记—。服,务机构应当》为来京人《员提:供暂住登《记服务 》  》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来京人员》符合:。下列条件的可—以到居?住地公安《派出所?或者公安机》关委托的《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!务机构申《领北京?市居住证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在京》居住6个月以上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二)符合【在京有?。合法稳定就业、合】。法稳定住所》、连续就读条件【之一的 《 ?  ?  : 本条第一》款,第(二)项所称在京!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!可能在本市》就业6个《月以:上 :     !本条第一款第(二】。。)项所?称,在京有稳定住所【是指:拥,有未:。来可以在《本市居住《6个月以上的住所 ! 》    本条第【一款第(《二)项所称》在京连续《。就,读是指在本》。市中、小学取得学籍!的就:读,以及在?本市:中等职业《学校、普通高等学校!和具有研《。究生培养资格的【科研机构取得—学籍并接受》全日:制学历教育的就【读 :  —   第八条—  :申领:北京市居住》证的:应当出?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!者其他合法有效身】份证件提交》本人近期免冠—照,片并如实提》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!。第七:。条规定?条件的有关材料【。   】 , 居住时间证明【包括来京人》员的暂住登记信息】、尚:在有效期内的暂【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!时间的材料;就【业证明包括工商营】业执照、《劳动合?。同,、用人单位出具的】劳动关系证明或者】其他能够证明有【合法稳定就业的材】料等;住所证明包括!房屋租赁合同、房】屋产权证明文—件、:购房合?同或者房屋出租人】、用人单位、—就读:学校出?具的住宿证》。明等;就《读证明包括》学生:证就读学《校、科研机构出【具的其他《能够证明连》续就读的材料等 】  —   ?证明材?料的具体《要求由?市公:。安,机关:。会同人?。力,资源和社《会保:障、工商《行政管理、司法行政!、住房?和城乡建设》、国土资源、教【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!向社会公布 !     —第九条  未满1】6周:岁的未成年人和行】动不:便的:老,年人、残疾人等可】以由:其监护人、近亲【属代: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!监,护人、近亲》属代为申领的—应当提?供委:。托人、?代为申领人的—合法有?效,身份证件以及监护、!委托关系《存在的证明 】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?公安派出所或者公】安机关委《托的来?京人员社区登记服】务机构收到北京市】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!当根据下列情况【分别作出处理 【 《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申请材料!齐全、符合要求【。的应当?当场受理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【)申:请材料?存在可以当场更【正的错误的应当【允许申请人当—。场更正对《更正后符《合受理?条件的应当》当场受理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!者不: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!或者在?5日内一《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!补正的全部内容逾】期不告知《。的自收?到申请材料之日【起,即,视为受理; 【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四)申请材料不齐全!或者不?符合:要求经告知补—正后拒绝补正—的不予受理 —  —。   公安派出所】或者:公安机?关委托?的来京人员》社区:登记服?务机构决定》受理或者《不予受理的》应当向申请人说【明理由并出具书【面凭证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一条  公安派出】所或者公安机关委】托的:来京:。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!构决定受理申—请的应当《及时将?申请人?提交的材料报区【公安机关 【   》。  区公安机—关,会同人?力资源和社会—保障、?工商行?政管理、司》法行政、住房—和城乡建《设,、国土资《。源、教育《等行政部门》根据各自职责分【别,对申请人《提交的有关证明其】身份、居住时间、就!业、住所、就读等状!况的材料《进行审核《符合条?件的自受《理申请之日起—15日内由区—公安机?关通过?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!。者公安机关》委托的来京人员社】区登记服务机—构发放?北京市居住证;不符!合条:件,的,由区公安《机关:通过受理《申请:的派出?所,或者公安机关委【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!记服务机构》书,面告知申请人并【说,明理由 !    因法定原因!需要对本条第二【款规定的时限—延长的制发》北,京市居住证的时间】最长不得超过30日!    ! 第十二条  【。北,京市居住证损—坏难以辨《认或者遗失》的北京市居住—证持有人《。应当到居住地—公安派出《。所或者?公安机?关委托的来京人【员社区登记》服务:。机,构申请办理换—领、补领手续—。 :   —  北京市居住证】。持有人因证件—。。损坏难以辨认而【换领新证的应当【交回原?证 : ,    【 第:十三条?  北京市居—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!地址发生变更—。的应当及《时到居住《地公安派出》所或者?公,安机关委托的—来京人员社区—。。登记服?。务机构申请办—理居:住信:息变更手续 —   【  第十四》条  北京市居住】证实行?年度签注制度每年】签注1次 — 《   ? 北京市居住证持】。有人拟在京连续【居,住的应当在居—住每满1《年,之日前1个》月,内向居住《地公安派出所—或者:公安机关委》托的来京人员社【区登:记服务机构提—交能够证《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!。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!料申请办《理签注手续 【    【 逾期未办理签注手!续的北京市居住证】使,用功能中《止;补办签注手续】的北京市居住证【使用功能恢》复持有人在京的【居住年限《。自,补办签注手续之【日起:连续计?算 《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五条  在!申领、换领、补【领北京市居住证以及!办,理居住信息变—。。。更、:签,注等手续过程中申请!人应当对其提交材】料的真实性、—合法性负《责   !。  申?请人出具虚假证明】材料的?公安机关《。不予受?理;已经受理的【终止办理程》序不予发放北—京市:居,住证;已《。。经发放?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!当予以撤销 !   《。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北京市居住【证持有人有》下列:情形之一的区公【。安机关?应当注销其持—有的北京市居—住证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死亡【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已在】京登记常住》户,口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法律、法!规、规?章规定的其》他应当注《销的情形 】    》。 ,第十七条  北京】。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!依,法享受劳《动就:业参加?社会保险缴存、提】取和使用住》房公积金的权—利 ?   —  市、区人民【政,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规定为北京【市居住证《持有人提供居—住证:暂行条例《第十:二条和第十三条【规定的基本公共服】务和便利《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!扩大提供《公共服务和便利【的范围?。提高服务标准定期】向社会公布北京市】居住证持有》人享:受的公共《服务和便利的范【围 》     北京市!居住证持有》人,。在京:。。享受基本《公,共服务和便利应当】遵守国家和本市的】有关规定 】   《  第十八条 【。 本:市按照?国家要求根据—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!经,济,社会发展需》要以: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!合法稳定住》所、参加城镇社会保!险年限、连续居住】年限等为主要—指标建立积分落【户制度 】   ?  :第十九?条  ?公安派出所和公安】机关委托的来京人】员社区登记》服务:机,构、:负责北京市居—住证持?有人:权,益保障和服务—管理工作的有关部】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!工作过?程中知悉的来京人】员个人信息应—当,予以保密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—条  市《公安机关《应当加?强,对北京市《居住证?办,理工作?的日常监督管理【建立:健全监督《检查等相关工—作制度做《好,对公安派出所和公】安,机关委托的来—京,人员社区登》记服务机构承—担办证工《作人员的业务培训】、指:。导和监?督工作 —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一条  》本市按照统一规划】。、资源共享的—原则建立健全劳【动就业、教育—、社会保障、—房产、信用、卫生计!生、婚?姻、居住《证等信息《系统为实现基本【公共服务和便利【。常住人?口全覆盖提》供信息支持 !     —。公安、?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、住房《和城乡建设、—国土资源、教育、民!。。政、卫生计生等行】政部:门应当逐步》使,用现:代化信息技术以【及其他便捷手段方】便来京人《员申报相关信—息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二条  —北京市居住证由【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!首次申领北京市居】住,证免收证《件工本费;换—领、:补领北京《市居住证应当缴纳】证件工本费办—。理签:注手续?不得收取《费用 ? : ,。 ,。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三条  —有关单位和个人在】北京市?居住证?的申:领,、使用、管理—等活动中有违反居】住证暂?行条例?和本办法规定的【行为的由公安机关】和其他?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居!。住证暂行条》例以及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!。定追究其法律责【任 —  :  : ,第二十?四条  本办法自】2016年10月】1日起?施行199》5年:6月13日》北京市人《民政府第11—号令发布、根据19!。。97年1《2月31日北京市】人民:政府第12》号令修改的》北京市外地》来京人员户》籍管:理规定?同时废?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