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北京市庙会!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】(试行?。。) 《    】 第一条 》 为保障人》民群众?身体健康《和生命?安全:加强庙会的》食品安全管理—。根据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食品卫生—。法、:商品展?销会管理办法、【北京市食品安全监】督管理规定等—有关: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!定本规定《 ?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条  —。本规定适用》于本市行政区域内】举办的庙会》活动  ! ,。  庙会是指根据】。传统文化习俗举办的!。提供包?括小吃?、传统食品等—各种饮食服》。务在内的在特定的】区域内举办的临时商!业文化活动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 区县人民政府!。对庙会食品》安,全负有属地》管理职责《  【   食《品安全?综合:监督管理《部门负责对庙会【食品安全的综合监】督、组?织协调、依法—组织查处重大突【。发,食品:安全事?故 【。  :  卫?生行政管《理部门负责》。庙会食品加工销【售行为的卫生许可、!食品饮食服》务从业人《员,的健康检查》和卫生知识培—。训、庙会食》品加:工销售行《为的监督《检查 【   ?  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—负责核发展销会【登记证对庙》会食品经营行—为、庙会《食品广?告进行监督管理依】法查:处和取缔无照经营】行为 【     城—市管理综合执法【部门:负责查处和取缔庙】会周边无照游商【经营:食品的行为 【     药!监部门负《责保健食品经营的许!可与监督管》理 【    商务、【质监:、,出,入境:检,验检疫、农》业、公安等部—门在各自职权范【围内依法《履行职责对庙会中涉!及食品?安全的?经营活动《进行监督检查 【    】 ,第四条  政—府有关部门、宗教团!体与社会团体—等单位牵头或组【织庙会活动应—当遵守并《督促庙会举办(承】办)单位《落,实食品安全相关【。规定 【     》第五:条  庙《会活动举办(承办)!单位应当是具有与】。庙会:规模相适《应的:。经济赔偿能力的【法人 【  :。  : 庙会举办(承【办)单位依法取得相!关行政许可》后方可?开展经营《活动  !   第六条 【 庙会举办(承【。办)单位和食品经】营商户是食品安全第!。一责任人应当遵【守下列?规定 【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一)设置专门的!食,品,安全管理机》构和人?员制定食《品安全管《理的制度《和措施?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)审查食品经营】者的参会资》格杜绝无证无—照摊:。商经营遵守》并督促庙会食—品经营者《落实相关法律—法规及规定阻止【违法加工、销售【食品行为并》及时向有《。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三)与》。经营:者签署?食品:安全责任保证书;】。 :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制定庙会突发食!品安全事件》应急处理预案与食品!安,全监督管理工作【方案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五)在显》著位置?设,置消费?。者投诉举报站公布】举,报投诉电《话专人受理消—费,者投诉?并保留投诉》记录 《     第!七条:  庙?会食品经营场—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!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环境清洁周围【。25米之内无—垃圾堆、污》水坑塘、畜禽—养殖:场或其他污染源【; 《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(二)场》地内有符合卫生标准!的饮用水并能提【供给庙?会食品经营者—加工:食品; 《 , ?    《 , ,   (《三)庙会《。实行:分行划市摊》点布局合《理有符合卫生要求】的食品制《作,和售货亭; — :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清真《食,品经营摊位应当尊】重有关民族风—俗,习惯 《 :。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 食品经营者应!当符合下列》要求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悬挂营业执—。照,、临时?卫生许可证、庙会】举办(承办)—单位统一制发的摊】位证: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!健康证明以及接【受食品卫生法—规和食?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!证并依规定佩戴【参展:胸牌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购进:食品和原料严格【执行:食品进货检查—验收、索证索票等】相关制?度建立健全》。食品进货台账 【  —   第九》条,  庙?。会食:品经营者《现场加工食品应当符!合下:列规定 《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食品及原《料,无毒无害符合安【全要求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经!营易:腐食品?配备必要的冷冻【。贮藏设备实行冷藏】销售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加工—食品做到生熟—分开防止交叉污染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贮!存、运输和》装卸食品的容—器、:包装等无毒、—无害符合《卫生要求 》 ?  ?   第十条—  :庙会:食品经营者禁止有下!列行为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?)加:。工和销售腐败变质、!有毒:有害、病死》、毒死或死因—不明的畜禽产品【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二)?出售假冒《伪,劣食品、过》期食品、涂改生产】日期或者未标明保质!期的:食品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使!用不清洁及有—毒、有害包装材料】、非食品用工具【、,容器: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四)购买、使【用、存放亚》硝酸盐;《。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五)采购无【证商贩?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!    】 第十一条  食】品经营者销售散【装食品的应当符合下!列要:求  】 ,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一)销售人员操【作时佩戴口罩、手套!和帽子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销【售的食?品有防?尘防蝇措施设置【。隔,离设施?并具有禁止消费【者触摸?。的标志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盛《放食品容器的显【著,位置:或隔离设施上标识】食品名称、》配料:表、生产者和地【。址、生产日期、【保,质期、保存条件【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?(,四)具有《符合卫生要求—。的消毒、储》存和温度调节—等设:备 【。  :  第?十二条  食—品,经营者销售保—。健食品时应》当提供保健食—。品批准?证书复印《件和产品《检验合格证 ! :    销》售进:口保健食品应当【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!准证书复印件及【。口岸:进口食品卫》生监督检验机构的】检验合格证 —    】 第:十三条?  庙会食品—。经营者发《布食:品,。。。广告应当遵》守广告和食品卫生】。管,。理有: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并符【合以下要求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食!品广:告必:。须真实、合法、【科学、准确不得欺】骗或误导消费者【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食】品广告不得出—现与药品《。相混淆?的用语不《得直接或者间接【宣传治疗作用也不】得借助宣传某—些成份的作用—明,示或:者暗示?食品的治疗作用;】 :。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食品广】告中不得使用医【疗机构、医生的名】义或者形象食品广】告中涉及特定功效】的不:得利用专家、—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!象作证明; !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四)普—通食品、新》资源食品、特—殊营养?食品:广告不?。得宣传保健功能【也不得借助宣—传某些成份的作【用明:示或者?暗示其保健作用;】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》普通食?。。品广告不《。得宣传该食品含有】新资源食品中的成】份或者特殊营养成】份   !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对于:可能或?者已经引《发突发食《品安全事件的食【品及:相关产?。品市食品安全—办公室或有》。关行政部门》可以采取措施限制】。和禁止该类》。。食品及相《关产品进《。入庙会销售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五条  庙会经!营者或庙《会举办(承办—)单位发现突发食品!安全事件隐》患应当及时向区县】卫生行政管》理部门和工商—行政管理部门报告】出现食物《中毒:等突发食品》安全事件应当立【即向区县《卫生:局报告?区县卫生局》应,当在1小《。时内将初步核查的】结,果向区县《食品办通报区县【食品:安全办公室应当在接!到报告的1小时内】。向本级人民政府【与市食?品安全办《公室报告 !。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《。条  本规定由北】京市食品安全办【公室会同市卫—生局与市《工商局等有》关部门解释 !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本—规定:自20?07:年,1月1日起施行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