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—。。市,庙会食品《安全管理规定(试】行,)
! 第一—条 为保障人民群!众身体健康》和生:命安全?加强庙会的食品【。安全管理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食品卫生法—、商品展销会管理】办法、北京市食【品安全监督》管理:规定:等有关法律》。、法规?和规章制定》本规定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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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, 本规定适用于本】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!庙会活动《
,
》 庙会—是指根据传》统文:化,习,俗举办的提供包【括小吃、《传统食品等各种饮】食服务?在内:的在特定的区域内举!办的临时《商,业文化?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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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条 区县人民【政府对庙《会食品安全负有【属地管理职》责,。
:
— 食品安全综合监!督管:。理部门?负责对?庙会食?品安全?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!调,、依法组织查处重大!突,发食品安全》事故
—
? 卫生》行政管理部门负【责庙会食品加—工销售行为的卫【生,许可、食品》。饮食服务从业人员】。的健康检查和—卫生知识培》训、:庙,会食品加工销售行为!的监督?。检查
》
《。 工《商行:政管理部《门负责核《发展销会《登记证对庙会食品经!营行为、庙会食品】广告进行监督—管理依法《。查处和取《缔,。。无照经营《行为
】 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部门负责查】处和取?缔庙会周边无照游商!经营食品的行为【
》
, : 药监《部门负责保健食【。品经:营的许?可与监督管》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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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商务、》质,监,、,出入境?检,验检疫、农业、【公安:等部门在各自职权】范围内依法》履行职责对庙会【中涉及食品》安全的经《营活动进行》监督:检查
【
, ? ,第四:条 政《府有:关部门、宗教团体】。与,。社会团体等单位【牵头或组织庙会活】动应当遵守》并督促?庙会举办(承办)单!。位,落实食品《安全相关规》定
】 : 第五条 庙【会活动举办(—承办)单位应当【是具有与庙会—规模相适应的—经济赔偿能力的法】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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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庙会举办(承办】)单位依《法取:得相:关行政许可后方可】。开展:经营: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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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:条 庙《会举办(承办)单】位和食品经营商【户是食品安》全第一责任人—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
《
!。 (?一)设置专》门的食?品安全管理机—构和人员《制定食品安》全管理的制度和【措施;
《
】 (—二)审查食》。品经营者的》。。。参会资格杜绝—无,。证无:照摊:商经营遵守》并,督促庙会食品经营】者落实?相关法?律法规及规定阻【止违法加工、销售食!品行:为并及?时向有关行政—主,。管,部门报告《;
! (三】)与经营者签—署食品安《全责任保证》书;
《
】 《(四)制《定庙会突《发食:品安全事件应急处】理预案与食品安全】监督管理工作—方案;
》
! (五)—在显著位《置设置消费者—投诉举报站公布举】报投诉电话专人受】理消费?者投诉并保》留投:诉,记录
】 第七条【 , 庙会食《。品经营?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!求
《
》 , :。 (一)环【境清洁周围》25米之内无垃圾】堆、污水《。坑塘、畜禽养殖【场或其他《污,染源;
《
! ? (二)场地内【有符合?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!能提供给庙会食【品经营者《加工:食品;
》
— ? ?(三:)庙会实行分—行划市摊点布—局合理有符合—。卫生要?。求的:食品制作《和售:货亭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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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清真食品!经营摊位应当尊重有!关民族风俗习惯
】
《
第八条】 食品经营—者,应,当符合下列要求【
】 《 (?。。一)悬挂营》业执照、临》时,卫生许可证、庙会举!办(承办)》单位统一制发的摊】位证;
【
《 (二】),食品从业人员持【有效健康证明以及接!受食品卫《生法规?和食品卫生知识培】训合格证并依规定佩!戴参展胸牌;—
】 《 (三《。)购进食品和原料】严格执行食》品进货检查验收、】索证索票等相关【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进!货台:账,
》
第九条】 :庙会:。食品:经营者现场》加工食品应当符【合下列?规定
?
! 《(一:)食品及《。原料无毒无害—符合安全要求;【
! : (二)经【营易腐?食品配备必要的【冷冻:贮藏设备实》行冷藏销售;
!
—。 (三【)加工食品做到生熟!分开:防止:交叉污染;》
— 》 (四)贮存】。、运输和装卸食品】的容器、《包装等无毒、无害符!合,卫生要求
】。
》 第十?条 庙会食品经营!。者禁:止有下列行》为
【 】(,一)加工和销售腐】败变质、有毒有【害、病死《、毒死或死因不明】的畜禽产品;
【
— 【(二)?出售假?冒伪:劣食品、过期食品】、涂改生产日期或】。。者未标明《保质期的食品;
】
— —。 (三)使用不【清洁:及有毒、有害包装材!。料、非食品用工具、!容器:;,
】 —(四)购买、使用】、存放?亚硝酸盐《;
!。 , 《 (五)采购无证】商,贩经营的食品—及,原料
《
,。
》 第十一条 食!。品经:营者销售散》装食品?的应当符《合下:列要求
》
! (一)销【。售人员操作时佩戴】口罩、手套和帽子】;
【 》 (二)—销售的食品》有防尘防蝇措施【。设置隔离《。设施并具有禁止【消费者触摸的标志】;
【 (!三)盛放食》品容器的显著—位置或隔离设—施上标识食品名称、!配料表、《生产者和地址—、生产日期、—保质:期、保?。存条件;
!
!(四)具有符—合卫生要求》的,消毒、储存和—温度调节等设备
】
《
, 第十二条 ! 食:品经营者销》售,保健食品时应—。当提供保健》食品批准证书—复,印件和产品》检验合格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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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销售进—口保健食品应当【提供进口保健食品】批准证书复》印件及口岸》进口食品《卫,生监督检《验机构的检验—合格证
》
— 第十三》条 庙会食—品经营者发布食品广!告应:当遵守广告和食品卫!生管理有关法律【、,法规:的规定并符合以【下要求
】
— (一)食品广!告必须真实》。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!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!者;
! 《 (二)—食品广告不得出【现与药品相混淆的】用语不得直接或者】间接宣传治》。疗作用也不得借【助宣:传,某些成?。。份的作用《明示或者暗》。示食品的《治,疗作用?;
—
? , (三【)食品广《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!构、医生《的名义或者形—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!定功效的不得利【用专家?、消费者的》名义或者形》象作证明;》
,。。
【 (【四)普通食品、【新,资源食品、特殊营】养食品广告》不得宣传保健—功能也不得借—助宣传某些成份的】作用:明示或者暗示—其保健?。作用;
!。 (!五)普通食》品广告?不得宣传该》食品:含有新资源食品中】的成份?或者特殊营养成份】
《
第十四!。条 对于可能或者!已经引发突发食品】安全事件的食—品及相关产品市【食品安全办》公室或有关行政部】门可以采《取措施限制》和禁止?该类食品及相—关产品?进入:庙会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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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五条 》庙,会经营者或》庙会举办(承办【)单位发现突发【食品:安全事件隐患应当】及时向区县卫生行】政管理?部门和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报告出现!食物:中毒等突发食—品安全事件应当【立即:向区县?卫生局报告区县卫生!局应:当在:1小时内将初步核】查的结果向》区县食品办通报【。区,县食品安全办—公室应当在接到报】告的1小时内向本级!人民政府与》市食品安全》办公室?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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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十六条 本规【定由北京市食品【安全办公室会—同市卫生局与市【。工商局等有关—部门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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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本规!定自2007年【1月1?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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