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北京市劳】动保护监察条例【 ? , : (1—997 《年,9月25日北京市第!八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三十九》次会议通过根—据199《5年7月27日北京!市,第十届人民代表大】。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,九次会议关于修改〈!北京市劳动保护监】察条例〉的决定第】一,次修:正根据?1997年9—月4日北京》市第: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,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!。议,关于修改《。〈北京市劳》动保护监察条例〉】。的,决定第二《次修正) 【     !第一条  》为,加强劳动保护监察】保护劳动《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!全和健康根据本市】。实际情?况制定本条例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二条  本条】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!域内的企业、个体经!济组:织(以下统称企业】)和与之形成劳动】。关系的劳动者 】     】对本市行政区域内】各级国?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】、社会团体》的生产作业场—所、:危险性较《。大的特?种设:备和特种作业—人员的劳动保护监察!依照本条例》的,规定执行 】    》 ,第三条  》北京:市劳动局主管—全市劳动《。保护监察工作—并对:重点:企,业直:接进行劳动》保护监察区、县劳】动局主管各区—、县劳动保护监察工!。作 ?  》   市和区、县人!民政府有关》部门在各自职责【范围内依照法—律、:法,规对企业《劳动保护工作进行】监督 【。  :   乡、镇人【民政府?和街道办事处负责】。监督管理本辖—区乡镇、街道企【业及个?体经济组织的劳动】保,护工作根《据需要设置工作【机构或者专职、【兼职工作人》员 ? 《。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劳动:保护监察机关—履行:下列职责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 :对企:业执行劳动保护法】律、法规《、规章?。以,及有关规程和—标准的?情况进行监》。察;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二) 《督,促企业对职工进行安!全教育和安全—技术:培,训,并,对特种作业人员统】一,或者委?托有关单位进行【有,关单位进行》考核发证;》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三): 监督?、检查企业》劳动保护措施的【实施以及依照国家】规定:。对劳动保护技术【。措施经费的提取【和使用;《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 参加对—企业新建、》改建、扩《建,和重大技术改—造项目中有关—劳动保护《设施的设《计审查和竣工验【。收; 《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五) 监督企业使!用、配备符合—。国,家有关规定、标【准的安?全防:护装置和劳》动防护用品;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六)— 对企业的生—产作业场《所,和危险?性较大的特种设【备进行安全监—察; —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。(七) 《检查企业《重,大事:故隐患情况审定治】理方案并监》督企业和有》关部门?实施:。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八) 在对【企业:进行现场《监,察过程中发现—。有危及人身安全【的紧急情况应当【先行中止危险作业】;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(九)! 参:加或者?监督企?业和企业主管部门】。对因工伤亡事故【的调查?、处理并《可以提出结论—性意见但依法—应当由司法机关【处理的除外》;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十?) 组?。织有关部门和—专,家对企业的劳动【保护条件进行综合】评价并为企业—的劳动保《护,工作提供《信息和咨询; 【。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十—一) 法《律,、法:规规定的其》他,职,责 《 :   ? , 第:五条  市劳动【保,护监察机关》设置检测机构为调查!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!有害:物,质的危?害进行检《测、鉴定也可以【委托有?条件的单位进行检】测,、鉴定 《   【  第六条  劳动!保护监察机关设【劳动保护监》察员市劳动保护监察!机关:的监察员由市劳【动保护?监察机关任免;区、!县劳:动保护监《察机关的监察员由】区、县劳动保护监】察机关提名市劳动】保护:监察机关考核任免】   】  :。劳动保护《监,察机关根据》需要可以聘任兼职】劳,动保护监《察员 》     被任!命和聘?任的劳动保护监察】员由市劳动保护监察!。机关:发,给,劳动保?护监:察员证 【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?  劳动保护监察】员依照劳动》保护法?律,、法规?和规章在劳》。动保护?监察机?关,规定的范围》内履行监察职责可】以,进入企业生产作业】现场进行安全—检查参?加有:。关会议调阅》。有关资料《向有关?人员了?解情况;《。遇,有,危及职工生命安【全的险情时必须【通知现场《负责人或者作业人员!。先,行停止作业并立即】要,求有关主管人员处理!同时向劳动保护【监察机?关报告 》   —  劳?动,保护监察员在—执行:任务时?。一律佩戴由市劳动保!护监察机《关制发的《标志 【 , ,  : 第八条 》 企业各级主管部门!在管理生《产、:经营的同时必须同时!管,理,劳动保?护工作?监督企业执行—劳动保护法律、法】规,、规章指《导帮助企业解—决劳:动保护工作中—的问题依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处理—违章的行为加强劳动!保护目标《管理制定考核办法】把劳动保护作为【考核:企业的重要指—标, ,     !企,业各级主管部门【应当支?持、协助劳动保护监!察机:关依法行使职权【   】  第九条 — 企业法定代表人】或者负责人必—须全面负责本企【业的劳动保护工【作, 《  ?。   企业》必须执行各项劳【。动保护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以《及有关规程和标【准并履行下列职【责 —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建?立健全安全生产责】任制和其它各项【劳动保护制度根据】本,企业的特点和和实】际工:作需要设置劳动保护!管理机构或者—配备专职、兼职劳动!保护管理人员—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二)《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!。须同时编制劳动保】护措施计划并依【。照国家规定》提取、使用劳—动保护技术措施【经费; !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。 对职工进行—安全技术教育对新】。。工人和调换》新工种、采用新【工,艺、新技术或者使】用新设备的工—人必须进行安全训练!经考试合格后方准顶!班上岗;《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四) 依照》国家:规定使?用经过?专门培训并取得【特种作业资格—的人员?从事特种《作业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五) 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和重大】。技术改造项》目的劳动保护—设施必须与》主体工种同时—设计同?时施工同时投产使】用; 》 ?。  :  : ,   (《六) 厂区、作业】场所和其他设施都】应当符合国》家有关劳动保护的】规定各种设施—必须建立维修保养】、检查和报废的【制度安全《防护、防尘防毒等装!置,必,须保:持齐全、完好、有效!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七) 采【用新设备、新—技,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!和生产新产》品有害人《身安:全时必须配备相应】。的、经鉴定合格【。的劳动保护装—置方:能投:产,。; —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八)— ,依照有关规定发给】职工劳动防》护,用,品对从事有》职业危害作业—的职工定《期进行?健康检?查; ? :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:(九) 对事—故,隐,患制定治理方案并】及时实施《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十)【 生产、运输、储存!、使用有毒有害、】。易燃:易爆物品时对容【。易,造成泄漏、火—灾或者爆炸等重【。大事故的操作过程依!照,有关规定采取事故】。。防范措施; 】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十一) 】依照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实行【工和时?间和休息、休假【制度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十二)《 依法对女职工和】未成年工《实行特殊《。劳,动保护;《。 —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 (十三) !发生因工《伤亡:事故和职业病—时依照国家规—定及:时进行登记、报告、!统计、调查和处理 ! ?     —第,十条:  劳动者必须【遵守劳动保护—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,。以及有关规》。程和标?准,  【   劳动》者对:企,业管理?人员违章指挥、强令!冒险作业有权拒绝】执行;对违反—法律、法规的行【为有权检《举和控告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劳动】保护监察机关应当支!持工会?依法对?。企业的劳动保—护工作进《行监督 【 ,     》第十二条  对在】劳动保护工作中【做出:显著成绩的单—位和个人《可以由企《业、企?。。业,主管部门、各级【。劳,动保护监察机关或】者各级人民政府给予!表彰、奖《励 ? : ,  :   第十三—条,  对?企业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劳动保护!监察机关根据—情节给?予警告责令改正并】可以处以罚款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 职工未经》。安,全教育、培训特【种作业人员》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!上岗作业的;— 》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二) 【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》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!的劳动保护设施未】经设计审查、竣【工验收擅《自施工?、投产的;》 ?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 劳】动保护设施和劳动安!全卫生条件不—符合国?家规定的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四) 使《。用,不符合国家》规定:。。的,特种设?备、安全防》护装置和劳动防【护用品的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五)】 违反国家规定的】工作时间和休息、】休假制度的; 】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(六)! 发生因工死亡、】重伤、急《性中毒事《故或者锅炉》、压力?容器爆炸事故的; ! , ,。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 发生因工【伤亡:事故后隐瞒不报、谎!报或者拖延报—告,。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八)— 其他?违反劳动保护法律、!。法规的 —  《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。 ,企业违反国家对女】职工和未成》。年工的特殊劳—动保护规定侵害【其合:法权益的由劳动保护!监察机关责令—改正处以罚款—;,对女职?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!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!责,任, :     】第十五条  对企业!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劳动保护监!察,机关可以提请—同级人民政府决定】责令停产整顿 】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 》发生因?工重大伤亡事故后】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!。可,。能,再次发生同类事【故,的,;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)!。 事故隐患》严重接到劳动保护】监察机?关的指令后逾期不】采取治理措施的【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【) 劳动保护设施】和劳动安《全卫生?。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!规定:情节严重接到劳【动保:护监察?机关的指《令后逾期不改—正的; 《 :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?四) 其他严重【违反国家劳动保护】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! 《。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六?条  对违反劳动保!。护,。法律、法规》和本条例《的有关负责人—和直接?责任人员由企业【或者企业主管—。部门根据《情节和后果给—。。予行政处分并可予以!。经济处罚劳动保护监!察机关认为处理不】当的有权提》出异议如《仍有分歧报》同级人民政府决定】构成犯罪的由司【法机关依法》。。追究刑事责任 】 :  ?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, 当事人《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。的可以依法申请复】议,或者向人民法院【提起诉讼当事—人逾期不申请复议】也不提起诉讼又不】履行处?罚决定的由作出【处罚决定的机—关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八条  劳【动保护监察工作人】。员必须忠《。于职守严格依法【办事遵守《国家和企业保密制度!玩忽职守《、徇:私舞弊?、滥用职《权的根据情》节轻重?给予行政处分;【。构成犯?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!十九条  矿—山及锅炉压力容器的!安全:监察除分别依照中】华人民?共和:国矿山安全法、北京!市实施〈中华人【。民共和国矿山安全】法〉:办法和锅炉压力容器!安全监察暂行—条例的?规定执?。行外:执行本条例 】    — 第二?。。十条  本条—例的实施办》法由市人民政府【制定: , 《。  :   ?依照本条例规定【罚款的罚款数额为】10万元以下 !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一条  本条【例具体应用中—的问:题,由市劳动局解释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