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附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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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四十五》条 本办法—。所称下?列,名词的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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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转非劳动力是指征!地,转为非农《业户口?且在法定劳》动年龄范围》内具有劳动能力【的人员不包》括16周岁以上【正,在接受义务》教育和学历教育的】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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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转】人员是指征地转为】非农业户口且—男年满6《0周岁、女年满50!周,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和!经认定?完全丧?失劳动能《力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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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以上年龄】计算以依《法批准征地》之日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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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六条 】 农村村民转为【非农业户口》后不丧失对农村集体!经济组织积累应当】享,有的财产《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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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,十七条 国家对大!中型水利、水—电工程建设征地补】偿另有?规定的?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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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八条【 本?办法自2004年7!月,1日起实施199】3年10月6—日市人民政府发布】的北京市建设—征地农转工人—员安置办法》。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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