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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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第四十五条 【。本办法所称下列名词!的,含义: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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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转》非,劳,动力是指征地转【为非农业户》口且在?法定劳?动年龄范《围内具有《劳动能?力的人员《不,包括1?6周岁以上正—在,接受义务教育和学】历教育的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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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【转人员是指征地转】为,非农业户口且—。男年:满60?周岁、女《年满50周岁—及其:以上的人员和—经认定完全丧失劳动!能力的?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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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以上年龄—计算以依《法,批准征地之》日为准
! , 第四十—。六条 农》村村民转为》。非农:业户口后不丧失【对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!累,应当享有《的财产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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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四十:七条 国家对大】。中型水利、水电工】程建设征《地,补偿另有规定—。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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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八条 !本办法自20—04:。年7月1日起—实施1993—年,10月?6日市人民政—府发:。。布的北京市》建,。设征地农转工—人员安置办》法同时?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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