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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章 《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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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五条 本办法!所称下?列名词?的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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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转非劳动力是—指,征地转为非》农业户口且在法定】劳动年龄范》围,内具有劳动能力【的,人员不包括16周岁!以上正?在接受义务教—。育和:学历教?育的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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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—转人员是指征地转】为,非农业户口且男年】满60周岁》、女年满50周【岁及其以《上的人员和经认定完!全丧失劳《动能力的人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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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以上年—龄计算以依法批准征!。地之日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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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。六条 《农村:。村民转为《非农业户《口后不丧失对农【村集体经济组织【积累应当享有—的财产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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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?四十:。七条 国》家对大?中型:。水利、水《。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!另,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《
! 第四十八条 【。 本办法自》2004《年7:月1:日起实施1993年!1,。0月:6日市人民政—府,发布的?北,。京市建设征地—农转:工人员安置办—。法同: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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