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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》京,市公安局关于印发】。对外提?供查: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!工作规范(试—行):的通知 》 》 北京市公【安局关?于印发对外》。提供查?询人口?信息户籍服务工作】规范(试行)的通】知 】 (京》公人管字〔20【10〕101—5号) 】 : :。 开发区、燕山、】清河分局各分—县局 ? 【 :现将北京市公安局关!于对:外提:供查询人口信息户】籍服务工作规范【(试行)印发给你】们请结合《实际认真贯》彻执行 》 , , 附件】 : 》 1.保—密协议书 】 2【。.人口?信息查询申请表【及填表说明》 : 》 3.人口信】息查询登记》。表 】。 : ,北 京 市 公 安! 局 】 二〇一【〇年九?月九日 】。 ? :北京市公安》局关于对《外提供?查询人?口信:息户籍?服务工作规范—(试行) 【  —   第一条—  制定依》据,。 为规范对外—。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!籍服务工作更—好地服务社会—、服务群众根据【中华人?民共:和国人民警察法【。、中华?人民:共和国居《民,身份:。证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刑事诉讼法、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律师法《、国务院政》府信息公《开条例、北京市公安!局关于?认真:。查,验,律师注册印章做【好律师?接,待工作的通》。。知、北?京市公安局关于印】发户政管理工作便】民利民服务措—施,的通:知相关精神制定本规!范   !  第二条  工】作原则?。 ,对外提供人口信息】查询:户籍地?址服务工作应坚【持促进社会管理【、方便群众生活、】打击违法犯罪、保】护公民隐私的—原则 》 ,。    》 第三条《  受理机构— 各分县局户—籍大:厅、各户籍》派出所?户籍接待室负责受理!对外提供查询人【口,信息户?籍服务工作实行首】接负责制《不得:相互:推诿受理对》象不受地《域限制由被》查询人现住地—派出所负责与—被查询人联》系核实?。工作:由接待查询受理地派!出所负责最终答复】。查询人查询结—果市:局人口管理处—负责对外《提供查询人》口信:息户籍服务工作【的业:务,指导和监督》检查 —     第【四条  《被查询对《象范围 《本市:户籍人口和已经在本!市公安机《关办理过《暂住证件的暂住人】口 》   《  第?五条  《适,用范围 国家机关、!部队等党《政机关因《“政:审”等?工作需要《;企业事业单位【、人民?团体因工《作公务需要;公【、检、法及纪—检,监察部门因办案【工作需要;政府【职能部门因》社会管理工作—需要;律师事务所因!。。承办法律事务查【询需要;公民个【人因:私寻:亲,。。访友需要;公民【因查询新生》儿姓名重名情况需要! 》 ,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!查询:需核:验的证件和证—明 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(一)国】家,机关、部队等党政机!关因“?政审”等工作需要企!业事业单位、—人民团体因公务【需,要查:询的凭单位人事【或保卫部门注明查】询事:由的介绍信》、查询人《本人工?作证或军官证—、居民?身份证 【 ,  : ,  :    (二—),律师事务《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!要查询的凭》律师事务所注明【委派律师姓名、查】询事由并《。加盖律师事务所【印章的?介绍信、当事人委】托协:议书和复印件、律】师执业证和复印件】、律师本《人的:居民身份证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公民个人因】。私寻亲访友需—要查询的凭本人【居民身份证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》)对新生儿姓—名的重名情况需要】查询的凭生育服务证!和查询人本人—。的居民身份证 !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公安【系统内部可使用公安!专线电话查询无公安!。。专线:电话的可凭人民【警察证和单位—介,绍信的电话传真件】查询 【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六)【政府职能部门因社会!管理工作《需要查询相》关统计信息的必须】签订:保密协议《书(附件1)— 》     第七【。条  信息提供范】围, :   — , ,  :  (一)国家机关!、部队等党政机【关因“?政,审”等工作》需要企?业事业单位》、人民团《体因公务需要—。查询人?口信息中群》众住址信息的可以】提供:人口信息中》。被查询人本人的常】住户籍登记地址或暂!住户籍登记》。地,址其他信息一—。律不得对外提供 】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二)公、检、法及】。纪,检监察部《。门因调查、》办案工作需要查【询人口信《。息的凭单位证—明可提?。。供被查询《人家庭成员信—息 ? :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公民个】人因私?。寻亲访友《查询的必须征—得被查询人》。同,意后方?可向查询人提—供被查询人》本人的户籍登记地址!、暂住?户籍登记《地址或?联系方式外》籍人员因私查—询人口信息的按照公!民个人因私寻亲访】友对待 《 :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,公民需要查》询新生儿姓》。名重名情况的可【。提供姓名重名情【况的统计数》字, ?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律师事【务所因承办》法律事务《查询可提供姓名、性!别、年龄、户籍地址!、民族、《身份证号《码、文化程度等内】容 》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六)—政府职能部门因【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查!询本辖区人口统计数!字信息?的经上?级人口管理》部门批准可以—提供相?关统:。计数字? ,。。 ?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七)持介绍信查询】。的仅提?供介绍信《中指定的被查询【。人员的信息》对查询人数较多介绍!信无法注明》详细人员的可另【。附,纸制名单《并加盖单《位公章 》     第!八条:  信息提供方式】。 ?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一)人口信息查【询结果可口头—告知或以纸质形【式对:外提供?不得对外提供任何】电子文档 !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公、检《、法、纪检监察部】。门及:律师因?调,查、办案工作需要】可通过派出所工作】综合信息《。系统“人口查询-对!外常:。住人口查询》信息打印”和“对】外暂住人口信—息,查询打印”两个【模块打印查》询,结果对外提》供如查询人需要在】查询:结果上?盖章的可在》信息查询打印表【。上加盖派出所户口】专,用,章 》     —第九条  不纳入】信息:。查询范围的》事项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外国使领馆及—办事:机构查询《人口信息一律通【过外事部《门联系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,二)新?闻媒体因宣传报【道需要查询人—口,信息的由市》。公安局?外宣部门接》待并按照有关—规定办理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,。三)对于来信—来函:要求查询信》息的:由收信单《位按本规范第七条】第二、三款》相关规?定,办理其程序》纳入处理信访件统】一管理 !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!查,询,工作流程及工作【要求 》。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对《外提供查《询应遵循《审核、告《知,、登记、查询的工】作流程在审核相关】证件和证《明材料后民警应告】知查询人认真阅【读人口信息查询注意!事项明?确承担的《责任:及义务由查询人【填写人口《信息查询申请表(附!件2)并签》。字确认后方可—提供查询 》。 》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—。)接:待查询工《作应做到认真细致】规,范服务民警对—查询人?的证:件与证明材》料要:认真核实问清事由】。做,好登记;对》。符,合查询条《件的可?提供查询结》果;对无正》当理由或《手续不全的不得【提供查?询并做好解释—工作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各分》县局要?明确职责《和工作标准确定专】人负:责,切实落实工》作责任制要严格【本规范规定》的工作程序和标准依!。法按程序办理—对违:反本规范规定提供查!询并:造成后果的要—严肃处理并》追究有关人》员责任 】   ?  第十一》条  查询登—记制度? 各查询单位—要建:立健全信息》查询登记制度将【每,次查询?日期、查询人姓名、!单位、查询原因【所,。持证件或证明及【被查询人姓名、性】别、查询结果、档】案,编号等?详细填写在人—口信息查询登记表(!附件3)内并—将人口信息查询登】记表、介《绍信:、证明?材料、当事人—委托协?议书复印件》、,。查询人证件复印件】。等资料按时间顺序】装订成册妥善保【管保存期《限2年 】。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本规—范由市局人口—管理处?负责解?释 ?   — , 第十三条  本规!范自下发之日—起实行凡《过,去有关?信息查询规》定与:本规范不一致的一律!以本规范为准 !     【附件1 【 :。  :  保密协》议书: :     为!确保公?安,机关提供的人—口信:息在:使用、?管理中的安全保密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户口登?记条例、中华—。人民共和国居—民身份?证法、公《安机关警务工作【秘,密具体范《。围的规定等法律规】定现就?相关保密事宜达【成如下协《议 》 ,     一、公安!。机关依法强制采【集的户籍登记—信息为警务工作秘密!为促进社会》管,理工作对《。外提供?。的户籍登记》信息涉及《公民个人隐私—使用单?位,及个:人确保在使》用,、管理公安》机关提供的户籍登记!信息:过程中?采取同?等强度的《保密措施并对公民承!担同等的法律责【任和义务 》 ?     二、未!经,公安机关许可使用】单位及个人》不得将从公》安机:关获:取的户籍登记—信息向?第三方机构、个人提!供或与第三方机构】、个人共《享 —     三—、使用单位及个人由!公安机?关获:取的户籍登记—信息在使用、管【理中不得泄露—信息来源使用中【。应与:本人核?实确认确保与公民本!人身:份信息一致 【   —  四、《使,用单位为完成  (!工作内容)  【工作承诺查询—。。到,的某:。某等 户籍登记信息!仅限于此《专,项工作中使》用   !  五、此》协议:。书自双?方签字(盖章—)之日起《生效  !  : 公安?机关(印章)  使!用单位(印章) 】  —   主管领导签】字  主管领导签字! 》     》年 :月 日  》年 月 日 — : ,     附件2! ,    】 人口信息》查询申请表》及填表说明 】 , ,     ┌─【┬──?───┬─》─,─,┬───┬─—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!─,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┐ —     │【 │ 姓名  【│   《│ :性别:│      【   │《 出生日期 — │       !    《   ?   │ 【    — ,│ :├─────┼【。───┼─》──┼─┬─┬─】。┬─┬─┼》─┬─┬─┬—─┼─?┬─┬─《┬─┬─┬─—┬─:┬─┬─《┤ —   ?  │?申│ 证《件  │   【│, 号码?│ │? ,│, │ ?│ │ │ —│ │ 《│ │ │ │【 ,│ │ 《。│ │ │ │ 】 《。     │请│】     │—  :。 │   │— │ │ 》│ │ │ │ 】。│, │ │《。 │ │ 》│ │ │ │ │! │: │ 【   ?  │ │》。     》├───┼》──:─┼─┼─┼─┼】─,┼─┼─┼─—┼─┼─┼─┼【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!┼─┼─《┼─┤? 《 :   ? │查│ 》名称: , │   》。│, 号码?│ │ │ │ 】│, │ ?│ │? │: │ │ │— ,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— ,     !│询│    【 │   │  】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?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│ │】。 │ │ 》│ │ │》 ?    — ,│ ├──》───┼─》──┴───┴─】┴,─┴─┴《─┴─?┴─┴─┴─┴【─┴─┴─┴—─┴─┴─┴─【┴─:┴─:┴─:┤ ? :     │人】│ 单位 》 │  《    《         !  :  :   ?      —   ?   ? ,    《   ? │ 《 《    │》信│     │ ! ,。       【       【   ?     》      —    《         !│ 《 ,    》 │ ├──—───┼───【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》─,。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,────┤ !    》 │息│联系地【址 │?        】   ?  :  :      —  :。  :     》。 ,        】    │ 】   》  :│ ├─────】┼─: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,───┬────】───?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┤ 》    【 ,│ │联系》电话 │    】        】     │ 邮】政编码?  │  》     》  :        │!   】  ├─《┼─────—┼───┬──【。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!──┼?───?──:──┼─────】─,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│ │】 , ,。。  : │   │ 同音!口 :│   │ —  │? ,出生日期  │  !  :  :。     》      │ !    【 │ │ 》姓名: , │:   │     !│性别 《│   │   】    《│    》。 ,       【     │— ,  —。。   │ │— ,    │》   │ 》。同字口 │   │!   │ 或—年龄   │ 【  :      — ,      —。 │: —    │ ├─】───?─┼──《─┴────—─┴───┴—───┼─》──:────┼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┤ 】。     │ │】     │ 【         !   ? ,  : │ ? 籍贯 《  │ 《  :     》  :     》  │ 》   —  │ │身份【证号码│   【       【    《   │   【    │》         !  :      │【    ! │ │《    《 │  《   ?   ?         !│ 或?出,生地  │》        】     》    │ —   【  │ ├》─────┼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:────《┴,───────┼】───?。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┤ 《     │】被,│,居住地址或》│        !    《 ,   ?       【  │ 查询常【住人口 口   】。 ,  :  :│,。  【 ,。  │查│单位职业! │:      —       【  :     》。     │ 查询!暂住人口 》口  ?    《  │ !    《│询│     】。│,。         !        】。     》   │《        】。。  :  :     │ 】  》 ,。  │? ├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───?──:─┴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┤? ?     │人!│     —│ : ,。 ,。        】。     》     》    《      —       【。  : ,  │? ? ? ,   │信》│    》 │:    《      —       【      —   ?      —   ?      —  │ 《  — ,  │息│》     │   !      —    《。。    《   ?   ?。  :        】     》  :  : │:   】  │?。 ,│与被查《询,。 │     【    《    《   ?    《   ?  :        】         ! │  !   │ │—人关系及《 │:    《         !   ?   ?      — , , ,  :        】 ,    《│, 《    》 │: │查?询原因 │》      —    《         !         !。      —      —。。 , , │:   】  ├─┼────!─┴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──:─┤  !   │ │  】一、本人《保证所提供》的证件?、证明材料都是真】实有:效的;     】      —      —     │— 《     │ │!  二、本人保证没!有隐:瞒或提供虚》假信息或以欺骗等】小止当方式申请【查询;   —      — ,。    │ !。。 ,     │ 【│,       【      — ,     》。   ?     》 ,    《     》   ?       【  │ 【 ,    《 │查│ 》 三、本人》保证所?。查询到的公民个【人信息仅用于—本,次申报的办理事项如!有泄露?公,民个      】 ,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│询】│人信息《的行为愿承》担,泄,。露,。公民个人《。信息相应《的法律责任》;   《 ,。   ?    《        】    │ !。     —│人│ 《    《      — ,         !     》     》      —        】    《│, :    【 │:。声│  四、本人知!道,北京市人口信—息中的住址登—记信息是户籍登记地!址或暂住《人,口登记地《        】   │《 ?   》 , │明│址可—能会存在与实际居住!地址:不一致的情形应以实!地,核实:后的信息《。为准      】         !│ : 》    │》 │ ?     》      —   ?   ?      —         !         !   ?  :  :│ :。 : :     │ │ ! 上述内容我已【认真阅读并遵守【     》         !   ?。         ! ,  :。    《│  】   │ │  申!请,人签:字   《 ,   ?。     》        】     》 ,      —      — ,  :│ —。     │— ,。│, ,。 年:  月  日—     》  :   ?      —    《。  : ,。。  :。        】 ,      —│, — , ,  ├─┴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!─┬─?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:┬,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┤ 】。    │ 受理人!签字   │ 【  │  》档,案编号    【 │       !   ?     》        】  │ 《 》 ,   └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┴─—──:┴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┴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! —    填表—说明:。 》   ?  一?、填写时使》用黑色?、蓝色钢笔或签【字笔字体《工,整 :。。  —   二《、“申请《查询人信息”中【包含的各栏请认【真填写方便与—您联系其中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一)“证件名称】”公民寻亲访—友的分别填写居民身!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!码;党政《机关企事业单—位,、社会团体因公查】询,的分别?。填写:居,民,身份证和居民—身份证号码或工作证!和工作证号码;部队!因公查询《的分别填写军官【证,。和军官证号码;【律师事务所》查询:的分别填写律师证和!。律师证号《码 【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二)“】联系:地址”和《。“联系电话”填【写能够直接联—系到申请《查询人的地》址和电话 !。  :  : ,三、“被查询—人信息”中包含的各!栏应当?按照以?下要:。求填写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一)“姓名”【、“性别”、—“出生日期或年龄”!。。、“身份证号码【。”、“籍《贯或:出生地”《请根据实际了—解的情况详细填写】为在查询中》进一步辨别提供依】据  】。   填《。写被查找人》姓名后请《选择“同音》”或“同字”—查询并在相应口内划!√ 【    如果—不清楚被查询人的具!体年:龄出生日期》或年龄一栏可—填,写年龄段(如—20 2《5岁) 》  》   “居》住地址或单位职【。业”可填写已—知被查询人》所居住的区域如【朝阳区潘家》园附近、原》居住地为崇文区等】或填写被查询人【从事的职业如—* :*,。学校教师《、厨:师、工人等 】。 :  :   填写被查【。找人居住地址或【单位:职业后请《选,择“查询《常住人口《”或“查询暂住【人,口”并在相应口【内划:√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?。。 (二)“与被查】询人关系《及查询原因”应【详细填写实际情况如!。同学关系因举办同】学,会,查找小学《同学* * *【;或:。律师因?何案件?查找* * —*,;或单?位因公因转递档【案查找原本》。单位职工关关关等】 : 《   ?。 四、申请人必【须认真阅读“查【询人声明”并在“申!请人签?字”栏内签署本人姓!名,  【   附《件3:。 —    人》口信:息查询登记表 【 :   》 ,。 ┌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,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┐ :    】。 │:  查询人情—。况   《        】  :。 ,       【 │ 《  》   ├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,┬─: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—。─────┤ ! :    《 │  姓  【名, │ │ 服务处所!。│      【   ?    │ !     ├─】──:────┼─┴──!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┤! ?。 ?    │ —。居民身份《证号│ 《 ,    《 │ ?联系方式│》       │】  【   ├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┴──》─,────《┴─────┴─】──:────┤》 —    │》  被查《。询人情?况,  常住人口( )!流,动人口? ( )《     》 │ 》   》  ├?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┬─────—┬────》─,。┤ ?   —。  │?。  姓名   │ ! 居民身《份证号 │ —查询原因│ 查询】结,果│ —   《  ├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┼────—─┼────—─┤ ? 《。。     │   !。  :  :│ :  :      —│     │ 】    │ 】 ,     ├【───?────┼─—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!。。───┤ !     │—      — │    —   ?  │     】。│     │【 》     ├───!────┼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?。─,┼─────┤ ! ?     │—       【│,        】 │     【│     │ 】    】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!。。───?─┤: —    │》  :     》│  ?    《   ?│     —│   《 , │ 》    — ├────—。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┼───】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┤: —    │  【。 ,    │    !  :  : │     │】     │ 】   —  ├?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!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:┼─────—。┼──?。───┤ 》   【  │  》。。   ?  │      !  :。 ,│     │【。 ,  :  │ 】   ?  ├──》─,────┼》──────—。──:─┼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—───┤ — :   《。  │     】  │?         !。│    》 │     【│ : 《 ,    ├──【。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!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,─┤ 【。     │—  :     │ 【  :   ?   │   【  │  》   │ 》  —。  : └─?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┴──【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