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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北京市公安局【关于印发对外提供】查询人?口信息户籍服—务工作规范(—试行)的通知 【 【 北京市公安局】。关于印发对外提供】查询人?。口信息户《籍服务工作规—范(:。试行)的通知 ! 》 :(,京公:人管字?〔2010〕—10:15号) 】 , 开发区、!燕山、清河分—局各分?县局: ? 【现将北京市》公安局关于对—外提:供查询人口信—息户籍服务工—作规范(试》行)印发《给你们?请结合实际认—真贯彻执行 【 】附件 《 — 1.保》密协议书 》 【 2.人口信息】查询申请表及填表】说明 【 3.人】口信息查询登记表 !。 】 北 ?京, ,市 公 安 局【 》 二〇一】〇,年九月九日》 】 北京市》公安局关于》对外提供查》询人口信息户籍服】务工作规《范(试行)》 ? ? ,     第一条】  制定依》据 为规范》对外提供查》询人:口信息户籍》服务工?作更好地服》务,社会、服务群众【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人民警察》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居民身《份证法、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!、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律》师法、国务院政【府信息公开条例、北!京市公安局》关于认真查》验,律师注册印章做好律!师接待工作的通知、!北,。京市公安局关—于印发?户政:管理工作便》民利民服《务措施的通知—。相关精神制》定本规?范 【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工作原则 》对外提供《人口信息查询户籍地!址服务工作应—坚持促?进,社会管理《、方便群众生活、打!击违法犯罪、—。。保护公民《。隐私的原则 】    — 第:三条:  受理机构 各分!县局户?籍大厅、各户—籍派:出所户籍《接待室?负责受理对外提供】查询人口信息户籍】服务工作《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!。相互推诿受理对象】不受地域限制由【被查询人现住地派】出所负责《与,被查询人联》。系核实?工作由接待查询受理!地派出所负责最终答!复,。查询人查《询结果市局人口管理!处负责对《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!户籍服务工作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】检查:  【   第四条 【 被查询《对象范围 本市【户籍人口和》已经在本市公安机关!。办理过暂住证件【的,暂,。住人口 【     第五】条,  适?用,范围 国家机关、】部,队等党政机》关因“?政审”等工》作需要;企业事【业单位?、人:民团体?因工作公务需要;】公、:检,、法:及纪检监察部门因办!案工作?需要:。;政:府职:能部:门因社?。会管理?工作需要《;,律师事务所因承【办法律事务查询需要!;,公民个人因私寻亲访!友需:要;:公民因查询新生儿姓!名,重名情况需要 】  》   第六条 【。 查询需《核验的证件和—证明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一)《国家机关、部队【等党政机关因“【政审”等工作需要企!业事业单位》、,人民团体因公务【需要查询的凭单【位人事或保卫—部门注明查询—事由的介绍信、查询!人,本人工作证或军【官证、居民身份证】   】 ,  :   (二)律【师事务所因承办法】律,事务:需,要查询的凭》律师事?。务所注?明委派律《师姓名、查》询,事由并加盖》律师事务所印—章的介?绍信、当事人委【托,协议书和复》印件、律师》执业证和复印件【、,律师:本人的居民身份【证 《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—。)公民个人因私寻亲!。访友需要查询—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!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四)对新】。生儿姓?名的重名情况需要查!询的凭?生育:服务证?和查询人本人的居】民,身份证 【 ,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五)公安系!统内部可使》用公安专《线电话查询无—公安专?线电话?的可凭人《。民警察证和》。单位介绍信的电【话,传真件查《询  】   ? ,  : (六)政府职【能部门因社会—管理:工作:需要查询相关统【计信:息的必?须签:订保:密协:议书(?附件1?),。 :  》   第七》条  信息提—供范围 《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一)国家—机关、部《队等:党政机?。关因“政审”—等工作需要企业事】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】因公务需《。要查询人口信息【中群众住址信息的】。可以提供人》口信息?中被查询人本人【的常:住户籍?。登记地?址,。。或暂住户籍登记【地址其他《。信息一律《不得对外提》供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二)公!、检、法及》纪检监察部门因调】查、办?。案工作需要查询【。人口信息《的凭:单位证明可提供【被查询人《家庭成?员信息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三)公民个人因【私,寻亲访友查询的【必须征得《。被查询人同》。意后:方可向查询》人提供被《查询人本人》的户籍登记地址、暂!住户籍登记地址或联!系,方式:外籍人员因私查询】人口:。信,。息的按照公民—个人因私《寻亲访友对》待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四):公民需要查询新生儿!姓名重名情况的【可,提供姓名重名—情,况,的统计数字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五:)律师事务所—因承办法律事务查】。询可提供姓名、【性,别、年龄《、户籍?地址、民族》、身份证《号码:、文化程度》等内:容 《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?(六:)政府职《能部:门因社会管理—。工作需要查询—本辖区人口统计数】字信:息,的经上级人》口管理部《门批准可以提供【相关统?计数字 【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持介绍信—查询的仅提》供介:绍,信中:指定的被《查询人员的信息对查!询,人数:较多介?绍信无法注明详细人!员的可另附纸—制名单并加盖单【位公:章 《  《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信息提供方式 !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人口【信,。息查询结果可口头告!知或以纸质形式对】外提供不得对—外提供任何电—。子文档 —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:二)公?、检、法、纪检监】。。察部:门及律师因调查、办!案工作需要可通过派!出所:工作综合《信息系统“人口【查询-?对外常住人口查询信!息打印”和》“对外?暂住:人口信息查询打印”!两个:模块打印查询—结果对外提供如【查询人需《要在查询结果上盖】。章的可在信》息查询打印》表上:加盖:派出所户口专—用章 】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不纳入信息》查,询范围的事》项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一)《外国使?领馆及?办事机构查》询人口信息一律通过!外事部门联系— :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二):新闻:媒体因?。宣传报?道需要查《询人口信息的由市公!安局外宣部门接【待并按照《有关规?定办理?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对于来信来!函要求?。查询:信息的由收信单位】按本规范第七—条第二、三款相【关规:定,。办理其程序纳入处】理信访件统》一管理 ! ,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】查询工作流程及【工作要求 》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:。对外提?供查询应遵》循审核、告知、登记!、,查询的工作流—程在审核相》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后!。。。民警应告知查询人】认真阅读人》口信息查询》注意事项明确—承担的责任》。及义务由《查询人填写人—口信息查询申请表(!附件2)并签字【确,认后:方可提供《查询 《 《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二)接待!查询工作应做到认】真细致规范服—务,民警对查询人的【证件与证明材—料要认真核实问清事!。由做好登记》;对符?合查询条件的—。可,提供查?。询结果;对无正当理!由或手续不全的【不得提供查询并【做好解释《工作 》 ,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三)《各分县局要明确职】责和工作《标准确定专人负责】。。切实落实《工作责任制要严【格本:规范规定《的工作程序和标准依!法,按程序?办理对违反本规范规!。定提供查询并造成】后果的要严》肃处理并追》究有关人员责任 !   —  第十一条 【 查询登记制—度 各查询单位【要建立健《。全信:息查询登记制度【将每次查询日—期、查询人姓名、单!位、查询原因所【持证件或证明及被查!询人姓名、性别【、查询?结果、档《案编号等详细填【写在人口信息查询登!记,。表(附件3)内并将!人口信息查》询登记表、介绍信】、证明材料、当事人!委托协议书复印件】、查询人证件复【印件等资《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!册妥善保管保—存期限2年 】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条 》。 本规范由市—局人:口管理处负责解释】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。。三条  本规范【自下发之日起实行】凡过去?有关信息查询规定】与本规范不一致【的一律以《本规范为《准,  【   附件1 ! ,。     —保密协议《书 —    《 为确保公安机关】提供的人口信息在】使用、管理中的【。。安,全保密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户口】登记条例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居《民身份证法、公【安机关?警务工作《秘密具体《。范围的规定等法律规!定现就相关保密事】宜,达成如?下,协议:。 , ? :  :  :一、公安机关依【法强制采集的—户籍登记信息—为警务工作秘密为】促进社会管》理工作对外提供的户!籍登记信息涉及公】。民个人隐私》。。使用单位及个人确保!在使用、管理—公,安机关提《供的户籍登记信息】过程中?采取同等强度—的,保密措施并对公【民承:担同等的法律责任】和义:务 : 》 ,   二《、,未经公安机关许【可使用单位及个【人不得将《从公安机关获取【的户籍登记信息向】第三方机构、个人】提供或与第三方机构!、,个人:共享 — :   ? 三、使用单—位及个人《由公安机关》获取的户籍登记信】息在使用、管理【中不:得泄露信息来—源使用中应与本人核!实确认确保与公【民,本人身份信息一致】 — ,   四《、使用单位为完成 ! (工作内容) 】 工作承《诺查询到《的某某?等 户?籍登记信《息仅限于此专—项工:作中使用 【   》  五?、,此协议书自双方【签字:(盖章?)之日起生效— —    《公安机关(印章【。)  使用单位(】印章)? ?  《  : 主管领导》签字  主》管领导签《字 —     年 月 !日  年 月 【日 —   ?  附件2 !。     人【口信息查询申请【表及填?表说明 !    ┌─┬─】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!─,──┬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┬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┬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,─┐: ?  《 ,  │ │》。。。 姓名  │ 【  │ 性别│  !  :     │— 出生日期  【│       】       【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│ 】├,─────》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!─┬─?┬─┬─┬》─┼─┬─┬─┬─!┼,─┬─┬─┬—─┬─┬─》┬,─┬─┬─┤ ! :     │申【│ 证件  │【   │ 号码│ !│,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》│ :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│ │ │】 │ 》     【│请│    【 │: ,  │   │ 】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《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《│ │ │ │【 ,│ │ !    │ —│     ├─】──┼──》─┼─┼─┼─【┼─┼─┼─—┼─┼─《┼─:┼─┼─《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!─┼─┼─┤ !。     【。│查:│ :名称  │》   │ 号码│ !│ :│ │ 《│ │ │ │ │!。 │ │ 》│ │ │ │ 】│ :。│ │?。 │ 《 ,   》  │询│ —  :。  │   │【 ,。  │ │》。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│— │ ?│ │ │》 │ │ 】     —│ ├──》。───┼──—─┴──《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!。┴,─┴─?┴─: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!。。─┴─?┴─┴─┴─—┴─┴?─┤ ?    】 │:人│ 单《位 : │      】       【  :。  :。        】    《     》   ?      —。。│ 》    》 │:信│  《   │     !  :    《    《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    】 ,   │ ! ,   ? │ ├─》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───【。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》─,────┤ ! ,     │息【│联系地址 │【         !  :         !。       【 ,。         !      │ 】     !│ ├─────┼!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!┬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:───┤ 】   《  │ │联系电】。话 │  》     》         ! │ 邮《政编码  │  】       【    《 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├】─┼─?───?─┼───┬─【─,───┬───┬】───┼─》─,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┤》    ! ,│, │     │】   │ 同音【口 │   │ 】  │? 出生日期》  │      !。      —     │ 】   —  │ 《│ 姓名  —。│   │》     │性别 !│  ? │   》 ,。   │  —      —。        】。 │  !   │ │  】  : │   》│ :同字口? │   》│   │》 或年龄《   │    】      —。       │】 , ?     │ 】├──?───┼──—─┴─────┴】───┴《───┼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┼】。────《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┤  !   │《 │     │】    《     》       【 │  籍贯   !│       】   ?      — │ —    》 │ │《身份证号《码,│       】 ,  :       │】       │ !    《   ?       【 , │:    ! ,│ │?     │—。        】        】 ,│ :或出生地《 , │    —         !   ? │ 】。。    │ ├─】────┼─—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┴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┼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》─┤ 《  》   │被│—居住地址或│—       【 ,     》      —     》 │: 查:询常住人口 口 】       │】 ? :。     │查│单!位,职,业 │      !。        】    《     》 ,。 │ 查《询暂住人口 口【       【。。 │ ?。 ?     —│询│    【 │     【     》         !      │ 】       【  :    《   │ 】    》 │ ├────】─┼─?────《。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┴──】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》。─,────《┤ 【    │人—│     │ 】         !     》 ,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《       【│ 《 :   ? , │信?│,     │ 【   ?      —         !   ?      —。      —   ?      —│ —     │息│】 ,    │   】。      —      —。  : ,        】   ?         !     │— —。    │ │与被!查询 │  —     》。         !  : ,       【       【  :    《 , ,。  │ — ,    》 │ │人关系及】 │   》         !      —      —      —        】     │— ?     │】 │:查询原?因 │ 《    《         !  :   ?       【    《 ,   ?      —   │《  【   ├《─,┼─────┴─】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【。─,──────┤【 ? ?。    │ │【  一?、本人保证所—提供的?证件、证明材料都】是真实?有效:的;     【    《         !    │ 】 ? ,。  : │:。 │:  :二、本人《保证没有隐瞒或【提供虚假信》息,或以欺?骗等小止当方—式申请查询; 【      —       【│ ?     】│ │  》         !    《   ?    《         !         !。         !。│  】。   │查│ 【 三、本人》保,证所查询到的公民】个人信?息仅用于本次—申报的办理》事项如有泄露公民】。个   《。       │】 ? , :   ? │询│人信息【。的行为愿承担泄【露公民个人》信息相?应的法律责任—;  ?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│ 】    — │:人│:。  :  :      —      —        】      —  :       【    《      │ ! ,   》  │声│  【。四、本人知道北京市!人口信息中》的住址登记信息是户!籍登:记地址或暂住人【口登记地  —  :       │】 : ?     │明【│,址,可能会?存在与实际居住地址!不一致的《。情形:应以实地核》实后的信息为准  !  :       【  :  │ 【  ?   │ │— ,         !     》       【    《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?    │ 】 ?    │ │  !上述内?容我已认真》阅读并遵守》        】   ?         !   ?         ! │ 【    《 │ │  申请】人签字     】。         !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  】  │ 】  :   ?│ :│  年  月  !日,     》  :   ?     》        】        】  :       【│ 《   》  ├─《┴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──┬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,┬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│— ,受理:人,签字   》│   │  档】案编号  》   │    】。     》      —         ! │ 【   ?  └─《。─────》。───┴《───┴《。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┴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: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┘ —     !填表说明《 《   《  一?、填写时使用黑色、!蓝色:钢,笔或签字笔字体工】整 【   ?。 二:、“:申请查询人信息”】中包含的各栏—请认真填写方便【与您联系《其中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一)“证件名称【”公民?寻亲访友《的分别填写居民【身,份证和居《民身份证号码;党】政机关企事业单位、!社会团体因公查询的!分别填写居民—身份证?和居民身份证号码】或工作?证和工作证》号,码;部队因》公查:询的分别填写军官证!和军官证《号码;律师事务所】查询的?分别:填写律师证和律【。师证号码 !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—)“联系地》址”和“联系电【话”填写能够直【接联系到申请查询】。。人的:地,址和电话 !     三—、,“被查询人》信息”中《包含:的各栏应当按照以】。下要求填写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“姓名”、【“性别”、“—出,生日期或《年龄”、《“身份证号码”【。、“:籍贯或出《生地”请根》据实际了《解的情况详细填【。。写,为在查?询,中进一步辨别提供】依据 《    【 填写?被查找?。人姓名后请》选择“同音”—或“同字”查询【并在相应口内划√ ! ? ,   ?  如果不清—。楚被查询人的具【体年:龄出生日期或年【。龄一栏可《填写:年龄段?(,。如20 25岁【) 【    “》居住地址或》单位职业”可填写】已,知被查询人》所居:住的区域如朝阳区】潘家园附近、原【居住:地为崇文区》等或填写《被查询人从》事的职业《如* *学》校教师、厨师—、工人等 】     填【写被查找人居住地】址或单位职业—后,请,选择“查询常住人口!”或“?。查询暂住人口”并】在相:应,口内划√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《)“与?被查询人关系及【查询原因”应—详细填写实》际情况如同》学关系因举办同学会!查找小学同学* 】* *;或》律师因?何,案件:查找* * —*;或?单位因公因》转递档?案查找原本单—位职:工关关关《等  】   四《、申请人必须—认真:阅读“?查询人声明”—并在“申请人—签字”栏内签—署,本人姓名 】  ?  : ,。附件3 】     人口【信,息查询登记表 【     !┌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────—。─,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┐ 】 《     》│  查询人情况】      — ,。       【。    《    │ 】 ,  ?。   ├─────!──┬─┬───】──┬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! : ,。 :     │  】姓  名 │— │ ?服务处所│》      —    《   │《 : 《    《├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┼─┴───【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┬:─,───?─,─,─┤: ?     │ !居民身份《证号│     】。  │? 联系方式│   !    │ ! ,     ├──】。─────┴──】───?──┴──》───┴─》─────》─┤  !   │《 , 被查询人》情况  常》住人口?( )流动人口【 ( )     ! │ 《 ?     ├—──:─────┬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──》──┬─────】┤,    ! │  姓名—  : │  《居民身份证号 【│ 查?询原:因│ 查询结—果│ 》 :    《 ├─?──────—┼──?──:─,────┼─—─,───┼────】。─┤ —     —。│,    《   │《      —   │   【  │    【 │: 《 :  :  ├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┼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:─,─,。──┼─────】┤  】。。   ?│    》   │   【      │  !   │《。。     》│ —     ├──】─────》┼─:─────》。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┼─:────┤ 【  》   │     !  │?        】 ,│,     │   !  │ !  :  ├──────!─┼──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┼,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┤ —。    】 │      】 │     【    │ —   ? │    — ,│  】   ├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─,┼─:────《─,──: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:──┤?    ! │     【  :│ :   ?     │  】。 , , │   》  │ 》     】├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┼—─────》┼─:。────┤》 , : : ,。    │》       【│      【   │   【  │    【 │ 【  : ,  ├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┼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─┤ 【  》   │ 》      │ 】     》 ,  │  》   │ 》  :  │ 【     ├【───?────┼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,───?┤, ,  —   │ 》  :    │  【      —。 │:   ?  │?  :   │《 ?     └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┴─────【┴─────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