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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【公安局关于印发对外!提供查询人口信【息户籍服《务工作规范(试【行)的通《知 《 《 北京市公【安局关于印发对外】提供查询人》口,信息户?籍服务工《。。作规范(试行)【。。的通知 ! ? (:京公人管字〔20】10〕101—5号) 《 — : 开发区、》燕山:、清河分局各—分县局 【 现【将北:京市公安局关于对】外提供查《。。询人口信息户籍【服务:工作规范(试—行)印发给你们请】结合实际认真—贯彻执行 — 】附件: 【 , 1.保密—协议书 》 , 《 2.》人,口信息?查询申请表及填【表说明 《。 , 3!。.人:口信息查询登记表】 ,。 , 【 北 京 市 公 !安 局 《 !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! !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!对外提供查询人【口信息户《籍,服务工作规范—(试行) —。 ?     【第一条 《 制定依据》 为规范对外提供查!。询人:口,信息户籍服务—工作更好地服务社】会,、服务群众根据中华!。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!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居民身?份证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刑事《诉讼法、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律师法、国》务院政府信息公【开条例、北京市【公安局关于认—真查验律师》注册:印章做好《律师接待工作的【通知、北京市—公安:。局关于印发户政管】。理工作便民利民【服,务措施的通》知相关精神制—定本规范 ! ,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 工作原则 对外提!。。供人:。口信息查询户籍地址!。服,务工作应坚》。持,促,进,社会管?理、方便群众生【活、打击违法犯罪、!保护公民隐私的【原则 】    《第三条  受理机】构 各分县局户【籍大厅、《各户籍派出所户籍接!待室负责受理—对,外,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!籍,服务工作实行—首接负责制不—得相互推诿受理【。对象不?受地域限制由被【查询人现住地派【出所负责《与被查询人联—系核实工《作由接待查询—受理地派出所—负责:最终答?复,查询人查询》结,果市局人口管理处】负责对外提供—查询人口信息—户籍服务工作的业务!指导:和监督检查 】     【第四条 《 被查?。询对象范围》 ,本市户籍《人,口和已经在本市公】安机关办理过暂住证!件的暂住人口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五条  适!用范:。围 国家机关、部】队等党?政机关因“政—审”等?工作:需要;?企业:事业单位、人民【团体因工作公—务需要?;公:、检、?法及纪检监》察部:门因办案《工作需?要;:政府职?能部门因社会管理】。工作需要;》。律师事务所因—承,办法律?事务:查询需?要;公民个人因【私寻亲访友需—要;公?民因查询新生儿姓】名重:名情况?。需要  !  : 第六条  查询需!核验的证件和—证明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一)国家机关—、部队等党政机【关因“政审”—等工作?需要企业事业单【位、人民团体因公务!需要查询的凭单位】人事或保《卫部门注明查—询事由的介》绍,信,、,查询人本《人工作证或军官证】、居民身份证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。二)律师《事,务所:因承办法律》。。事务需要《查询:的,凭律师?事务所注明》委派律师《姓名、?查询事由并加—盖律师事务所印章】的介:绍信、当事人委托协!议书和复印件、律】师执业证和复—印件:、律师本《人的居?民身份证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公民个【。人,因私寻亲访友—需,要查询的凭》本人居民《身份证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《。)对新生儿》姓名的重名》情,况需:要查询的凭生—育服务证和》查询人本人》的居:民身:份证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公安系统】内部可使用》公安专线电》话查询无公》安专线电话的可【凭人民警察证和【单位:介绍信的电话传【真件查询 》。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政府职能部!门因社会管理工作需!要查询相关统计信】息,的必须签订》保密协议书(附件1!)   !  第七《条  信息提供范】围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国家机关、】部队等党政》机关因“政审”等工!作需要企业事业【单位、人民团体因公!务,需要查询人口—信息中群众住址信】。息的:可以提供人》。口信息中被》查询人本人的常住】户籍登记地址—或暂住?户,籍登记地址其他信息!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! ?。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公、检、法及—纪检监?察部门因调查—、办案?。工,作需要查询人口信息!的凭单位证明可提供!被查:询人家庭成员信【息  】  :   ?。  (三)公—民个人因私寻亲访友!查询的必《须征得被查询—人同意后方可向【查询人提供被查【询人本人《的户籍登记地址、】暂住户籍登》记地址或联系方【式外:籍人员因私》查询人?口信息的按照公民】个人因私寻亲—访友对待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《),公民:。需要查询新》生儿姓名重》名情况?的可提供姓名重【名情况的统计数字】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律师事务【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!询可提供《。姓,名、性?。别、年龄、户籍地】址、民族《、身份证号码—、文化程度》等内:容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政府职能部门因!。社会管理工》作需要查询本辖区】。人口统?计数:。字信息的《。。经上级人口管理部门!。批准可?以,提供相关统计数字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)持介绍】。信查询的仅提供介】绍信中指定的被【查询人员的信息对】查询人数《较多:介绍信无法》注明详细人》员,的可:另附纸制名单并【加盖单位公章—    ! ,第八条  信息【提供方式 — : ,。 ,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人口—信息查询结》果可口头《。告,知或:以纸质形式对—外提供不得对外【提供任何电》子文档 】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】公、检、法、纪检监!察,部门:及,律师因调查、—办案工作需》要可通过派出所【工,作综合信息系统“】人口查询-对—外常住?。人口查询信息打【印”和?“对外暂住人口【信息查询打印”两】个模块打印查询【结果对外提供如查】询人需?要在查询结果—上盖章的《可,在,信息查?询打印?。表上: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!章 ?   —  第九条  不纳!入信息查询》范围的事项》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(一)外国使领馆及!办事机?构查询人口信—息一律通《过外事部《门联系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。(二)?新闻媒体因宣传报】道需要查询人口信息!的由市公安局外宣部!门接待并按照有关】。规定办理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三)对于来信来】。函要求查询信息的】由收信单位按本规】范第七条第二—、三:款相关规定办理其】程序纳入处理信【访件:统一管理 —     】第十条  》查询工作《流程及工作要—求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对外提《供查询应遵循审【核、:。告知、?登记:、查询?的工作?流程在审核相—关证件和《证明材料后民警应告!知查询?人认真阅读人口【信息查询注意事项明!确承担的责任及义】务由查询人填写【。人口信息查询申请】表(附件《2,),并签字确认后方【可提供?查询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二:)接:待查询工作》应做到认真细致规范!服务:民警对查询人—的,证,件与证明材》。料要认真核》实问:清事由做好》登记;对符合查【询条件的可》提供查询《结果;对无正当理由!或手续不全的不得】提供查询并做好解】释工作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各分县局!要明确职责和工【作标准确《定专人负责切实落】实工作责任制要严】格本规范规定—的工作程序》和标准依法按程【序办理?对违反本规范—规定提供《查询并造成后果【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!。有关人员责任 】   — , 第十?一条:  查询登》记制度? 各查询单位要建】立,健全信息查询登【记制:度将每次查询—日期、查询》人姓名、单位—、查询原因所持【证件或证明》及被查询人姓—名、:性,别、查询《结果:、档案编号等详【细填写在人》口信息查《询登记表(附件【3)内并将》人口信息查询—登记表、介绍信、】证明材料、当事【人委托协议书复印件!、查询人证件复印】件等资料按时间顺】序装订成册妥善保】管保存期《限2年 — :     第—十二条 《 ,本规范由市局人口管!理处负责《解,释 —     第—十三条  》本规:。范自下发之日起实】行凡过去有关信息查!询规定与本规范【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!范为:准 —    《 附件1 】 , ,    保密协【议书 —     —为确保公安机关提供!的人口信《息,在,使用、管理中的安】全保密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。户口登记《条例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,。居民:。身,。份证法、公安机关】警务工作秘密具体范!围的规定等》法律规定《现就相关保密事【宜达成如下协议 !     一!、公安机关依法强制!采集的户籍登—记信:息为警?务工作秘密为—促进社会管》理,工作对外提供的户籍!登记信息涉及公民】个人隐私《使用单位及个人确保!在使用、管理公安机!。关提供的《户籍登记信息过程】。中采取同《等强度的保密措施并!对公民承担同等的】法律责任《和义务 】     二、【未经:公安机关《许可使用《单位及个人不—。得将:从公安机关获取的】户,籍登:记信:息向第三方》机,构、:个人:提供:或与第三《方机构、《个人共享《 ?     三、!使用单?位及个人由》公安:。机,关获取的户》。籍登记信息在使用】。、管理中《不得泄露信息来源】使用中应《。与,本人核?实确认确保与公民】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!。 》    四、使用单!。位为完成  —(工:作内容)  —工作承诺《查询到的某某等 】户籍:登记信息仅》限于此专项工作中】使用  !   五、》此协议书《自,双方签字(盖章)】之日起生《效 — ,   ? 公安机关》(印章)《  :使用单位(印章) !。    】 主管?。。。领导签字  主管】领导签?字 》   《  年 月 日  !年 月 《日   !  附件2 — ?    》 人口信息查—询申请?表及:填表说明《    ! ,┌─┬─────】┬───《┬──?─┬: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┬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┬─—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。┐ —    《 │ ?│ 姓?名  │   【│ :性别│   —    《  │ 《出,生日期 《 │    —         !    │ 【 ?     》│ ├────【─,┼,───┼───【。┼─┬─┬─┬─┬!─┼─┬─┬─┬─!┼─┬─┬─┬─】┬─┬─┬─┬【─┬─┤ 】 : ,   │申│ 【证件  │   │! 号码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│ 】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 │】。 │ │ │ │】 : ?     │—。请│     【│   《│   │ —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—│ :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? ,     】│ │?     ├──】─┼───┼─┼─!。┼─┼─┼─┼【─┼─┼《─┼─┼《─┼─┼─》┼─┼─┼─┼─】。┼─┼─┤》  【   │《查,│ 名称  —│   │ 号码│! ,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》│ │? │ ?│ │ │》 ,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》 : ,    │询│  ! ,  │   —│ :  │ │ │ 】│ │ │ —。│ │ │ —。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 【│ │? │ ?   【  │ ├──【───┼───【。┴─:──┴─┴─—┴,─┴─┴─》┴─┴?─┴─┴─┴—─,┴─:┴─┴─┴─┴─】┴─┴─┴─┤【 《     │【人│ 单位  【。│   《    《   ?     》    《  :       【      — ,    《    │》 》  :   ?│信│ 《 ,   │ 》      —        】 ,      —         !。      —     》 │ 《 《。。    │ ├─】────┼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: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:──┤ —   》  │息│联系【地址 │     !       【    《       【       【      —  :     │ 】     】│ ├──》───┼《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!。┬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┤》 ?     │】 │联系电话— │:     》。      —。  :   ? │ ?邮政编码  │  !         !    《  :│ —     ├─┼】。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:┬──?───┬─》──┬───┼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─┤】 ? ?   ? │ ?│     │【   │《 ,同,音口 │   │ !  │? 出生日《期  │    】       【 ,     │—。 》     》│ │ 姓名—  │ 《。 , ,│,     │性别 !。│   │》 ,      │【。      —     》   ? ,  :│ 【    │ │ 】。    │》   │《 同字口 │  】 │:   ?│ :或年龄? ,  │      !。       【    │》 : 《。    │ ├【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,─┴:──:───?┴───┴──【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┤ 】  —   │ │   !  │ 《     》         !  │  籍贯  ! ,│    》。  :      —     │ 】     】│ │身份证号码】│       】        】。  │ 《    《  :│       】  :    《    │》 《。   《  │ │ —    │ —       【    《     │ 或出!生地  │    !    《      —   ?│ —    《 ,│ ├────【─┼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┴──】─,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┤《  【   │被》│居住地址》或,。│  ?    《         ! ,        】 │ 查《询常住人《口 口     】  : │ 【     │—查│单位职业 │ !    《 ,    《 ,     》  :      — │ 查询暂住【人,口 口     】   │ — ?     》│询│    【。 │:  :。         !    《       【   ?│ :        】       【 │: ? ?    │ ├──!───┼────】──:。────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: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!───?─,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┤】 ?     │】人│   》  │     】     》      — ,   ?  :      — ,        】  : ,。   │ !     │—信│ ?   ? │      】   ?        】   ?      —     》         !   │《   】  │息│   】  :│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 》     》    《     》       【  │ !  :  │ │与—被查:询 │      !       【 ,。 ,  :        】       【   ?   ?     │ !     │】 │人关《系及 │ 》     》     》        】  :      — ,  :     》。       【 │: :    【 │ │查询原【因 │  》 ,      — ,      —      —   ? , ,      —    《      │【 — ,   ├─》┼─────┴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┤】  【   │ │—  一、本》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件!、证明?材料都是真实有【效的; 《       【        】    《 , ,│,  【   │ │  】二,、本人保证没有【隐,瞒或提供《虚假信?息或:以欺骗等小止当方】式申请查询;   !     》。      │ ! ,     │ !│ : ,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  —  :        】     》 ,      —   │ !    《 │查│  三【、本人保证所查询】到的公民个》人信:息仅用于《本次申报的办理事项!如有泄?。。露公民个    】   ?   │ 【  《   │询│—人信息的行》为愿承担泄露公民】个人信息相应—的法律责任;   !        】   ?     》    《│ 》     │【人│    —  :     》        】        】  :。。 ,。      —    《  :      —。 ,│ 》。     │声】│  ?四、本人知道北【。京市人?口信息中的住址登记!信息是户籍登—记地址或暂住人口登!记地      】 ,    │ 】    — │明│址可能会】存在:与实际?居住地址不一致的】情形应以实地—核实:后的信息《为准   》 ,        】   │ 】 :    │》 │  《         ! ,      —。         !       【       【     》   │ — ,     │ !│  上述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】并遵守  》 ,         !   ?        】  :     》 ,  │? , 《。     │ 【│  申请人—。签字      】         !     》    《    《         !。    │》 ?     │】 │:。  年  月  】日  ?     》 ,        】。   ?        】   ?  :    《。。    │ ! :    ├》。─,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┬!─,。──┬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┬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┤ 》    — │ 受理》人签字  》 │   》│ : 档案编号  【   │    】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│ —。 《     └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┴───》┴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┴《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─┘ 】。     填!。表说明 —     一】、填写时使》用黑色?、蓝色钢笔或签字笔!字体工整《 ?     【二、“申请查询【人信息”中包含的各!栏请认真《填写方便与您联【系其:中 ?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》(一)“证件名称”!公民寻亲访友的【分别:。填,写,居,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!证号码;党政—机关:企,事,业单位?、社会团体因—公查询的分》别填:写居民身份证和【居民:身份证号码或工作证!和工作证《号码:。。;部队因公》查询的分别填写军官!证和军官证号码;】律师事务所》。查询的分别填写【律师:证和:律师证号码 —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“联系!地址”?和“联系电话”【。填写能够直》接联系到申请查【询人的?地址和?电话: , ,  》   ?三、“?被查询人信息”中包!含的各栏《应当按照以》下,要求填写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一)“姓名】”、“性别”、【“出生日期或年【。龄”:、“身份证》号,码”:、“籍?。贯或出生《地”请根据实际了】解的情况详细—填写为在查询—中,进一步辨别》提供依据 —    【 ,填,写被查找人姓名后】请选择“同音”【或“同字”查询并】在相应?口内划√《 》  : ,  :如果不清楚被查【询,人的具体年龄出【生日期或年龄一【栏可填写《。年龄段(如2—。0 25岁) ! :  :  : ,“居住地址或单位职!业,”可填写已知—被查询人所居住【的区域如朝阳区【潘家园附近、—原居住地为崇文【区等或填写被查询人!从事的职业如* 】*学校教《师、厨师、工人【等 《  《。   填写被查找】人居住?地址或单位》职业后请选择“【查询:。。常住人口”或—“查询暂住人口”】并在相应口内划【。√,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二)“与被查询【人关系及《查询原因”应详细填!写实际情况如同学关!系因举办同学会【查找小学同学* 】* *;或律—师因何案件查—找* * *;【或单位因公因转【递档案查找》原本单?位职工?关关关等 !     四、【。申请:。人必须认真阅读“查!询人声明”并在【“申请人签字—”栏内签《署本人姓名》    ! 附:件,3 : :     人口!信息查询登记—表 》。  ?   ?┌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┐, —    │  查】询人情况     !       【      —    │ —   【 , ├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┬─┬──】─,──┬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┤ 】 :     │  】姓  名 │ │ !服务处所│  【     》      —│ ?    【 ,├─:─────》。。─┼─┴───【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┬─?──────—┤ :   【  │ 居》民身份证号│   !    │ —联系方式│ —  :    │》 《    》 ,├──?─────┴──】───?──┴?─────┴—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┤ 】。     │【  被查询人情况】 , 常住人口》( )流动人口 】( )      !│ 【    ├─—─,─────┬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!┬──?──:─,┤  】   │  姓名 ! , │  居民身份】证号 │ 查—询原:因│ 查询结果【│,。 , : ?  :  ├──────!─,┼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!─────┤— 》     │ 【 ,  :   │   【。      │ 】。。    │   】  │ 】     》├──────【。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《──┼──》───┤ 》 ,     】。│      【。 │  《     》  │   —  │ 《    │ 【     ├!──:。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┼【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?─┤ 【     │ 【   ?   │    】     │ 【 ,   │  —  : │: 》     》├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┼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┼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─┤ !     │ 】      │【     》。 ,   │   【  :│   《  │ 《 ? ,     ├—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┼────》。───?──┼?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┤ 【 ,     【│  ?     │ 【   ?    《 │     【│     │ !。 ?     ├───!──:──:┼──?─,─,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:┼─:────┤》    ! ,│   《   ? │      】   │ 》    │ —    《│   !  ├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,────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┤ 【  :   │《。 ,      —│  ?       │】  :。   │ 》。    │ 】 :     ├—────《。。─,─,─┼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: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【│      【 │ ?        │!    《 │  《   │ 【  《   ?└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┴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┴─—────┴───】。──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