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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北京市公安局关!于印发对外提供【查询人口《信,息户籍服《务工作规范(试行】)的:通知 ! ?北京市公《安局关于印发对外】提供查询《人口信息户籍服【务工作?规,。范(试行《)的通知 》 :。 ? (》京公人管字〔—2010〕101】。。5号) 《 【。 开发区、燕山】、,清河分局各分县局】 , , :。 现将】北京市公《安局关于对外提供】查询人口信息—户,籍,服,务工作规范(试行)!印发给你们》请结合实际认真【贯彻执行 ! : 附件 【 】1,.保密协议书 !。 2.!人口信息查询申【请表及?填,表说明 — , 《 3.《人口信息查》询登记表 】 》 北:。 京: 市 公 》安, ,局,。 — 二》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! , 《 北京—市公安?局关:于,对外:。提供:查询人口信息—户,籍服务工作规范【(,试行) 《   !  第一条  制定!依据: 为规?范对外提《供查:询人口信息户—籍服:务工作更好》地服务社会、服【务群众根《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人《民,警察法、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。居民身?份证法、中》。华人民共和》国刑事诉讼法、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律:师法、国务院政府】信息:公,开条例、北》京市公安局关—于认真查验律师注册!印,章做好?。律,师接:待工:作的通知、北京市】公安局关于印发【户,政管理?工作: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!通知相关精神制定】本规范 !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 工作原则 对【外提供人口信息【查,询户籍地《址服务工作》应坚持促进》社会管理、方便群】众,生,活、打击违法犯罪】、保护公民隐私的原!则 《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 受《理机:构, ,各分县局户籍—大厅、各户籍—派出所户籍接—待,室负责受《理对外?提供查询人口信息】户籍服?务工作实行首接【负责制?不得:相互:推诿受理对象不受】地域限制由被—。查询人现《住地派出《所,负责与被查》询人联系核实工作由!接,。待查询?受理:地,派出所负责最终答复!查询:人查:询结果市局人口【管理处负责对外提供!查询: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!作的:业,务指导?和监:督检查?  【  : 第四?条 :。 被查询对象范围】 本:市户籍人口和—已经在本市公安机关!办理:过,暂住证件的暂住人口!    ! 第五条 》 适:用范围 国家—机,。关、部队等》党政机?关因“?政审”等工作需要;!企业事业单》。位、人民团体—因工作公务需—要;公、检、法及】。纪检:。监察部门因办案【工作需?要;政府职能部门】因,社会管理工作—需要;律师事务所因!承,办法律事务查询【。需要:;,公民个人因私—寻,亲访友需要;—公,民因查?询新生儿姓名重【名情况?需要  !  :。。 第六条  查【询需核验的证件和证!。明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一)国家机》关、部队《等党政机关因“政审!”,等工作?需要企业事业单位、!人民团体因》公务需要查询的【。凭单位人事或保卫】部门注明查询事由】的介绍?信、查询《人本人?工作证或军官证、居!民身:份,证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律师事务!所因承办法律事务】需要查?询的凭律师事务所】注明委派律》师,。姓名、查询事由并加!盖律师事务所—印章的介绍》信、当事人委托协议!书,和复印件、律师执业!证和复?印件、律师本人【的,居民身份证 — ?。  ?  :。   ?  :(三)公民个人因私!寻亲访友《需要查询的凭—本人居民身份证【 —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对【新生儿?姓名的重名情况需要!查询的凭生育—服务证和《查询:人本人的居》民身份证《 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 (五)公安系!统,内,部可使用公安专【线电话查询无公安专!。线电话的可凭—人民:警察证?和单位介绍信的电话!传,真件查?询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六)政》府,职能部门因社会管理!。工作需要《查询:相关:统计信息《的,必须:签订保密协议书【(附件1) !     —第七:条  信息提供范】。围  】。。 ,。 ,。 ,    《(一)国家机—。关、部队《等党政机关因“【政审”等工》作需要企业》。事业单位《、人民团体因公【务需要查询人口信息!中,群众住址信息—的可以?提供人口信》。息中被查询人本人】的常住户籍》。登记地址或暂住户籍!登记地址其他信息一!。律不得?对外提供《 ? ? , ,  :   ? (二)公、检、】法及纪?。检监察部门因调【查、办案工》作需要查询人口信】息,的凭单位证明可【提供被查询人—家庭成员信》息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《)公民个人因私寻】亲访友?查询的必须征得【被查询?人同意后《方可向查询》人提供被查询人本人!的户籍?登记地址、》。。暂住:户籍登?记地:址或联系方式—。外籍人员《因私查?询人口?信息的按照公民个】。人因私寻亲访友对待!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公民需要【查询新生儿姓—名重名情况的可提供!。姓名重名情况的统】计数字 《 ?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。五)律师事务—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!询可提供姓名—、性别、年龄—、户:。籍地址?、民族?、身份证号码、文化!程度等内容》 :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六)政【府职:能部:门因: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查!询本辖区《人口统计数字信息的!经上级人口管理【部门批准可以提【供相关统《计数字 —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(七)持介绍信【查询的仅提》供介绍信中指定【的被查询人员的信息!对查询人数较多【介绍信无法注明【详细人员的可—另附纸制《名单并加盖》单位公章 【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  》。信息提供方》式 :。 ?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》(一:)人口信息查—询结:。果可口?头,告知或以《纸质:形式对外提供不得】对外提供任》。何电子文档 【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—)公、检、法、【纪检:监察部门及》律师因调《查、办案工作需【要可通过派出所【工作综?合信息系统“—人口查询《-对外常住》人口查?询信息打《印”和?“对外暂住》人口信息查询—。。打印”两个模块打】印查询结果》。。对外:提供如查询人需【要在查询结》果上盖章的可—在信息?查询打?印表上加盖》。派出所户口专用【章   !  第?九条:  不纳入信息查询!范围的事《项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,)外:国使领馆及办事【机构查询人口信息一!律通过外事部门联系!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二)新闻【媒,体因宣传报道需【要查:询人口信《息的由市公安局外宣!部门接待并按照有关!规定办理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对于来信《来函要求查询信息的!由收信单位按本【规范第七《条第二、《三款相关规定办理】其程序纳入处—理信访件统一管【理 》     第十条! , 查询工《。作流程及工作要求】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》)对外提供查询应】遵,循,审核、告《知、登?记、查询的》工作流程在审核相】关证:件和证明材》料后民?警应告知查》询人认真阅读人【。口信息查询注意【事项明确承》担的责任《。及义务由《查询人填写人口信】息查询?申请表(附件2【)并:签,字确:。认后方可提供查询】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接待【查询工?作,。应做到?认真细致规范服务】民警对查询》人的证?件与证明材料要认真!核,实问清事《由做好登记;对符合!查询:条件的可提供查询】结果;对《无,正当理由或手续不全!的不得提供》查询:并做好解释》工作  !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三)各分县》局要明确职责和工】作标准确定》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工!作责任制要严格本规!范规定的《工作程序《和标准依法》按程:序办理对违》反本规范规定提供】查询并造成后果的要!严肃处理《并追究有关人员【责任 —     第十一!条  查询登记制度! ,。各查:询单位要《建立健全《信息查询《登记制?度将每次查询—日,。期、:查询人姓名、单位】。、查询原因所持【证件或证明及—被查询人姓名、性别!、查询结果、档【案编号等《详细填写在》人口:信息查询登记—表(附?件3)内并》将人口信息查—询登记表、介绍信、!证明材料、当—事人委托协议书【。复印件、查》询人证件复印件【等资: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!册妥善?保管保存期》限2年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二条! ,。。 本规?范由:市局人?口管理处负责解释】 ? ,     —第,十三条  本规【范,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凡!过去有关信息—查询:规,定与本规范不一【致的一?律以本规范为准【 《    》 附件1《   】  保密协议书【 ?。  《   为确保公安】机关提?供的人口信》息在使用、》管理中的安全保密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】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居民《身,。份证:法、公安机》关,警务工作秘》密具:体范围的规》定等法律规定现就相!关保密事宜达成如】下协议 》。     一!、公安机关依法【强制采集的》户,。籍登记信《息为警务工》作秘密为促》进社:会管理工作对—外提供的户籍登记】信息:涉及公民《个人隐私使》用单位及个人确【保,在使用、管理—公安机关提供的户】籍登记信《息,过程中采取同等强度!的保密措施并对公】民承担同等的法律责!任和义务 — , ,  ?。  : 二、?未经公安机关许【可使用单《位及个人不》得将从?公安机关获取的户】籍登记信息》向第三方机构、个人!提供或?与第三方机构、个】人,共享: , ,  》 ,  三、使用单位及!个,人由公安机》关获取的户籍登【。记信息在使用、管】理,中不得泄《露信息?。。来源使用中应与本】人核实确认确保与公!。民本人身份信息一致! , 《  :   四、使用单位!为完成  (工作内!容)  《工作承诺查询到【。的某某等 户—籍,登记:信息:。仅限:于此专项工作中使用!   】  五、此协议【书自双?方签字(盖》章,。)之日起生效 【 ? :    《公安机关(》。印,章) ? 使用单位(印章】) 【。   ? 主管领导签字  !。主管领导签字 【    】 ,年 月 日 — 年 月 日— , ,     】附件2 》    【 人口信息查—询,申,请表及填《表,说明 ? 《   ?  ┌─┬───】──┬───┬─】──┬?─,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?┬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┬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┐ 《 :     │】。 │: ,姓名  │   │! 性别│ 》       【 │ 出生日期  !│        !         !│  】   │ ├─【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┼──【─┼─┬《─┬─┬─┬─┼】─┬─┬─┬—─,┼─┬─《┬─:┬─┬─┬─—┬─┬─《。┬─┤ —   》  │申│ 证件】  │   —│ 号?码│: │ │ 》│ │ 《│ │ │ │ │!。 │ │ 》│ │ │ │【。 │ │ │ ! : ,    │请│ 】    │  【 │  《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│《 │ ?│ │ │》 │ │ │ 【│  】   │ 》。│   《  ├─《──:┼───┼》─┼─?。┼─┼─┼》─┼─┼─》┼,─┼─┼─┼─┼】─┼─┼《─┼─┼─┼—─┼─┤《 《     │查│! 名称  │ 【  │ 号码│ │!。 │ ?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?。│ │ │》 │ │《 │: │ │ 》。│ :│ : ?     │询】│   《  │   —│   《│ │ │ │ │! │ │ 》│ │ │ │ 】。│ │?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《   【。  │ ├────!─┼─?──┴───┴【─┴─┴《─┴─┴─》┴─┴─┴》─┴─┴─┴—─┴─┴─┴—─┴─┴─┴─【┴─┤ 《  —   │人│ 【单位  《│       】       【  :       【。   ?   ?       【。       │ !。     !│信│  》   ?│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—   ?    《      —        │! — ,   │ 》├,─────》┼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┤—。  【   │息│—联系地址 │   ! ,   ?  :         !   ?       【     》         ! ,│ 【    │ ├【─,。─,。───┼─》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┬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─┤ !。     │ │联!系,。电话 │  —       【 ,       │ !邮政编码《  │?  :      —       【  │ 【     ├─】┼────》─┼───》┬───《──┬───┬【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—│ │     │!   │《 同音口《。 │   │   !│ 出生《日期  《│    》 ,。   ?       【  │?    ! │ │《 姓名  │   !│    》 ,│性别 │ —  │    【   │    】        】     》│   !  │ │    ! ,│   │ 同字口! ,。。│   │   │! ,。或年龄  》 ,│ :   ? ,。         !   │ !     │ 【├───《──┼───—┴──?。──:─┴───┴—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─,┤  】。   │ │   !  │ 《 ,        】     》  :│  籍《。。贯 :  │   —        】      │【 :   —  │?。 │身份证号码【│       】。   ?       │】      — │      】        】   ?│, ?    — │: │     │ !         !      —。 │: 或出生地  │】。  :    《      —  :   │《 — ,   ?│ ├─《────┼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┴───《──: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─────┤ 】 :     │被│!居,住,地,址或│ 《        】  :       【 ,      —│ 查询常住人口 !口      【  │?   】  │?查│:单位职业 │ 【         ! ,    《    《    《  │ 《查询暂住《人口: 口   》     》│ 》     —│询│     】│  ? ,。       【   ?  :    《 ,     │   !        】      │ 】  —  : │: ├─────【┼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。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┤ 》     │【人│    — │       !        】  :      —。   ?  :        】       【│ 》   《 , │信│   【  │  》。   ?     》        】 , ,       【        】        】│ —    《 │息│  —   │    】     》 ,      —。       【    《        】  :。     》 │: 》     │ │与!被查询 │    !        】      — ,   ?         !  :    《      │【 —    │ │【人关系及 │   !    《     》         !。。      — ,   ?     》      — │ 【 ,    │》 │查询原因 【│     —         !   ?         !       【   ?   ?  :  :│  】 ,  ├─┼──【──:─┴───》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,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┤ ! ,。   │ │  一!。、,本人保证《所提:供,的证件、证》明材料都是真—实有效的; —   ?   ?。        】       │ ! 《     》│ :│  ?二,、本人保证没有隐瞒!或提供?虚假信?息或以欺骗等—小止当方式申请查询!;,        】  :   ? │ 《 ?     │ 【│        ! ,        】        】  : ,       【         !     │— —。    │》查│:。  :三、本人保证所查询!到的公民个》人信息?仅用于本次》申,报的办理事》项如有泄露公民【个 :       【  │ 》 《 ,   ?│询│?人信息的行为愿承】担,泄,露公民?个人信息相》应的法?律责任;    】         !。 ,    《    《 │ 《 《  :  :│人│    【    《         !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 【        │!    ! ,│声:│ : 四、本人知道北京!市,人口信?息中的住址登记信】息是户籍登记地址或!暂住人口《登记地  》       【  │ 《     !│明:│址可能会存在【与实际居住地—址不一?致的情形应以实地核!实后的信《息,。为准     【。   ?。     》  │ 【     │ │!  :    《    《 ,  :  : ,  : ,         !        】       【   ?   │《    ! │ │  上述】内容我已认真—阅读并遵守  【  :     》       【  :    《         !  │?  【   │ │  】申请人签《字,         !         !     》      —        】    │ 【     │! ,│  年  —月 : 日     【 ,    《     》    《 ,       【        】     》│ 【  :  ├─┴─—──:──:─,─┬: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!。────《──┬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《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—。──:。──:─,───┤《  【   │ 受理人签!字   │  【。 │  《档案编号 》   ? │:       【。        】      —    │ ! :    └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!──┴?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┴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┘ —     填表说!明 【   ? 一、填写》时使用黑《色、蓝?色钢笔或《签字笔字体工整 】 》   ? 二、“申请查询】人信息”中包含【的各栏请《认真填写方》便与您联系其中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“证件名称”公!民,寻亲访友的分别填写!居民身份证和—居,民身份证号》。码;党政机关企事业!。单位、社会团体因公!查询的?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!和居民身份证号【码或工作证和工作】证号码;部队因公查!。询,的,分别填写军官证【和军:官证号码;律师事】务所查询的分别填】写律师证《和律师证号码—。。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“!联系地址”》和“联系电话”【填写能够直接联系】到申请查询人—的地址和电》话 —     三—、“被查询人信息”!。中包含的各栏应【当按:照以:下要求填写 — ?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“姓名”、“性】别”、“出》生日期或年龄”、“!身份证号码”、【“籍贯?或出生地《。”请根据实》。。际了解的情况详【细填写?为在查询中进—一,步辨别提供依据 !   —  填写被查找人姓!名后请选择》“,同音”或“》同字”?查,询,并在:。相,应口内?划√ 》     如果!不清:楚被查询人》。的具体年龄》出,生,。日期或年《龄一:栏,可填:写年龄段(如2【0, 25岁)》 》     “居住】地址或单位职—业”可?填写已知被查—询人:所居住的区域—如朝阳区潘家—园附近、原居住【地为:崇文区等或》填写被查询》人从事的职业如【* *?学校教师、厨—师、工人等 【 :。    》 填写被查》找人居住地址或【单位职业后》请选择“查询常【住人口”或“查询】暂住人口”》并在相应口内划√ !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二)—“与被?查询人关系及查询原!因”应详细填写【实际:情况如同学》关系因举办同—学会查?找小学?同学* * *【;或律师因何案【件查:找*: * *;》或单位因公因转【递档案查找原本单】。位职工关关》关等 《   —  四、申请人必】须认真阅读》“查询人声明”并在!“,申请:人签字”栏》内签署本人姓名【。 ,    】 附件3 】     —人口:信息查询登》。记表 《 ?     ┌─【───?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?──:──┐? :     】│  查询人情况 !       【         !     》│ ? ? ,    《├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┬《─────┬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┤ — :   》  │  姓  】名,。 │ │ 服务【处所│  》   ?    《  :  :│ :     !├────》──:─┼─┴《─────┼──】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!─,─┤ 《 , :。     │ 居民!。身份证号│    ! ,  │ 联系方式】。│    》  : │ —  ? ,。  ├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┴──—──:─,──┴──》───┴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┤》 《    》 │  被查询【人情况?  常?住人口( )流动】人口 ( )   !   │ !     ├──】─────》┬────》───?──┬─《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!─┤ 》     │ !。 ,姓名   》│  居民身—份证号? │ 查询原因│】 查询结果│ !    — ├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┼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┼《────《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┤ —     │ 【     》 │     【    │ —    │   】  │ 》 ,     【├────》───?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。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┼─────┤【。。 — , ,  │   — ,。   │     ! ,  : │   》  │  》 ,  │ 《 》    《├───《─,──: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┼───》──┤ 【 ,。     │ 【   ?   │ 》  :      —│ : , ,  │  》   │ 】 ,   ?  :├,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》┼─────—┼───《──┤?    !。 │:。       │ !     》   │    】 │   》。 , │ 《     ├!。─,─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┼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─【──┤ 《     !│  ?   ?  │  》     》  │?。 ,。    │ —。   ? │  !  : ├─────【─,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─,───┼─》───?─,┼───《──┤ — ,  ?   │《  :   ? , │:       【  :│     │ 】 ,   │ 》。 》    《├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┼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?─┼─────【┤  】。   │    】   │《      —  :。 ,│     —│     │ ! ?  :   ├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┼:──:─,─,─────┼─【。────┼───】──┤ !    │  【    《 │     【    │ —    │  【   │ 》 :  《   └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┴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┴─────┴【─────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