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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【。。公安局关于印发【对外提供查询人【口信息户《籍服务工作规范(试!行)的通知 —。 ? : 北京市公】安,局关于印发对—外提供查询》人,口信息户籍服务工】作规范(试行—)的通知 【 《 (京公—人管字〔2》。010〕10—15号) ! 开发区】、,。燕山、清《河分局各分县—局 — 现将【北京市公安局—关,于对外提供查询【。。。人口信?息户籍服务工作【规范(试行)印【。。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!认,真贯彻执行 】 : 附—件 ?。 — 1.保》密协议书 】 2.】人口信?息,查询申请表及填表说!明 ? 】3.人口信息查询登!记表 ? !北 :京 市? 公 安 局 【 》 : 二〇一〇年九月!九日 ! 北《京,市公安局关于对【外提供?。查询人口信息户【籍服务工作》规范(试行》), 》。   》  第一《条  制定依—据 为规《。范,对外提供查询人口】信息户籍服务工作】更好地服务社会、】服务群众根》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人:民警察?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居【民身份证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刑—事诉:讼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律师—法、:国务院政府信息【公开条例、北京市】公安局关于认真查】验律师注册印章做好!律师:接待工作的通知、】。北京市公安局关于】印发户政管理—工作便民利民服务】措施的通知相关精】神制定本规范 【 《     第二条】  :工作原则 对外提】供人口?信息查询户籍—地址服务工作—应坚持?促,进社会?管理、?方便群众《生活、打《击违法犯罪、保护公!民隐私的原则—。  【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】受理机构 各分县】局户籍大厅、各户籍!派出所户《籍接待?室负责受理对外【提供查询人口信息】户籍服务工》。作实行首接负责制】。不得相互推诿受【。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!由被:查询人现住地派【出所负责与》被查询人联系核实工!作由接待查》询受理地派》。出所负?责最终答复查—。询人:。查询结?果市局人口》管理处负《责对外提供》查询:人,。口,信息户籍服务工【。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!检查: ,。 《  :  : 第四条  被【查询对象范》围 本市户籍—人,口和已经《。在本市公安机关【办理过暂住证件的暂!。。住人口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条,  适用范围 国】家,机关:、部队等《党政:机,关因“政审》”等工作需要—;企业事业单位、人!民团体因工作—公务需要;公、检】、,法及:纪检监察部门因办】案工:作需要;政府职【能部门因社》。会管理工作需要【。;律师事务所因承办!法律事务《查询需要;》公民个人因私寻亲】访友需要;公民因】查询新生《儿姓名重名情—况需要 — ,。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《  :查询需核验的证件】。和,证明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(一)国家机关【。、部队等党政—。机关:因“:政审”等工作需要】企业事业单位、人】民团体因公务—需要查?询的凭单位》人事或保《卫部门注明查询事由!的介绍信《、查:询人本人《工作证或军官—证、居?民身份证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律师事务!所因承办法》律事务需要查询的】。凭律师事《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!名、查?询事由并加盖律师】事,务所印章的介绍信】、当事人委托协议】书和复印件、律师】执业证和复印—件、律?师本人的居民身份】证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公民个人因私—寻亲访友需》要查询的凭本人居】民身份证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《对,新生儿姓名》的重名情况需要【查询的凭生》育服务证和查—询人本人《的居民身份》。证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公安系统》内部可使用公安【专线电话查询无公安!专线电话的可凭人】民警察?证和单位介》。绍信的电话》传真件查《询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,(六)政《府职能部门因—。社会管理工作需【要查询相关统计信息!的必:须签订保密协—议书(附件1) !   —  第?七条  信息提供】范围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:国家机关、部—队等党?政机关因“政审【”等工作《需要企业事业单位、!人民团体《因公:。务需要查询》人口信息中群众【住址:。信息的可以提供【人口信息《中被查询《人本人的常住户【籍登记地址或—暂住:户籍登记地址—其,。他信息一《律不得对外提供【 , ,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公】、检、法《。及纪检监察部门因调!查、:办案工作需要查【询人口信息的凭单】位证明可提供被查】。询人家庭成员信息 !。 ?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三》)公民个《。人因私寻亲访—友,查询的必须征得被】查询人同意》后方:可向查询人》提供:被查询人本人—的户籍登《记地址、暂》住户:籍登:记地址或联系—方式外籍人员—因私查?询人口信息的按照】公民个人因私—寻亲访友《对待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四)】。公民:需要查询新生儿姓名!重名情况的》可提供姓《名重名情况的统计】数字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律师事务所!。因承办法《律事务查询可提供姓!名、性别、年龄【、户籍地《址、民族、身份证号!码,、文:化程度等内容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政:府职能部门因社【会管:理工作需要查—询本辖区人口—统计数字《信息:的经上级人口管【理部门批《准可以提供相关统计!数字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七)持介绍信查询!的仅:提供介绍信中—指定的被查询人员的!信息对查询人数较多!介绍信无法注明详细!人员的可另附纸制】名单并加盖单位【公章 》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  》信息提供方》式 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,人口信?息查询结果可—口头告?知或以纸质形式【对外提供不得对【外提供任何电—子文档 》 ?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公、检、法、纪检!监察部门及律—师因调查、办案工作!需要可通《过派出所工作综合信!息系统?“人口查询》。-对外常住》人口查询信息打印】。”和:“对外?暂住人口信息查询】打,印”两?个模块打印》查询:结果对外提供—如查询人需要在查】询结果上《盖章的可在》。信息查?询打印表上加盖【派出所户口专—用章  ! ,  第?九条  不纳—入信:息查询范围的事项 !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外国使领馆及办】。事机构查询人—口信:息一律通过》外,事部:门联:系 ? : :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)新闻!媒体因宣传报—道需要?。查,询人口?信息的?由市公安局》外宣部门《接待并按照》有关规定办》理 —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?(三)对于来—信来函要求查询信】息的由收信》单,位按本规范》第七条?第二、三款相关规定!。办理其程序纳入【处理:信访件统一管—理 《    — ,第十:条  查询工作【。流程及?工作要求 —。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一)对》外提:供查询应《遵循审核《、告知、登》。记、查询的工—作,流程在审核相关证】件和证明材料后民】警应告知查》询人认真《阅读人口信息—查,询注意事项明确承】担的责任及义—务由查询人填写人口!信息查询申请—表(附件2)—并签字确认后方可】提供查询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接?待,查询工作应做到【认真细致《规范服?务民警对查询人【的证件?与证明材料要认真核!实问清事由做—好登:记;对符《合查询条件》的可:提供查询结果;对无!正当理由或》手续不全《的不得提供查—询并做好解》释工作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各分县局—要明确职责和工【。作标准确定专人负责!切实落实《工作责任制要严格本!。规范规定的工作程】序和标准《依法按程序办理【对违反本规范规【定提供查询并造【成后果的要》。严肃:处理并追究有关人】员责任 》 ?    《 第十一《条  查询登记制度! 各查询单位要建立!健,全信:息查询登记制—度将每次查询—日期、查询人姓【名、单位《、,查询原因所持证件或!证明:及被查询人姓名、性!别,。、查询结果、档【案编号等《详细填写在人—口信息查询》登记表(附件3)】内并将人口信息【查询:。登记:表、介绍《信、证明材料—、当事人委托协议】书复印件、查询【人证件复印件等资】料按:时间顺序装订—成,册妥:。善保:管保存期限2年【 —    第十—二条  本规范由】市局人?口管理处负责解【释, —    第十—三条  《本规范自下》发之日起实行凡过】去有关信息》查询规定与》本规范?不一致的一律以本】规,范为准 !    《附件1 — ,     保密】协议书 —    — 为确保公》安机关提供的人【口信息在使用、管理!中的安全保密根据中!华,人民共和《国户口登记条例【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!民身份证法、公安】机关警务工作秘密具!体范:。围的规定等法律【规定现就相关保密】事宜:。达成如下协议— —    《一、公安机关依【法强制采集的户籍】登记信息为警务工】作秘:密为:促进社会管》理工作对《外提供的《户,籍登记信息涉及公】民个人隐《。私使用单位及个人确!。保在使用、管理公安!机关:提供的户籍》登记信息过程中采】取同:等强度的《保,密措施并对公—民承担同等的—法律责任和义务 !  》  : 二:。、未经?公安机关许可使【用单位?。及个人不得》将从公安《机关获取的户籍登】记信息向第三方机】构、个人提供—或与第三《方机构、个人共【享 《     【。三、使用单位—。及个人由《公安机关获取的户籍!登记信?。息在使用、管理中】不得泄露信》息来源使用中应【与本:人核实?确,认确:。保与:公民本人身份信息一!致 【    四、使用单!位为:完成 ?。 (工作《内容)  》工作承?诺查询到的》某某等 《户,籍,登记信息仅》。限,于此专项工作中使】用 【 ,。   五、此—协议书自双》方签字(盖章—)之日起生效 ! , ,     公安机】关(印章)  使用!。单位(印章)— ? :     主管【领导签字 》 主管领导签字【  【   年 月 日】 , 年 ?月 日 ! ,   附《。件2 《     】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!及填表说明 【     ┌!─┬────—。─┬───》┬───《。。┬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《┬,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!─,──: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┐ — , :   ?  │ │》 姓名  │ 【  │? 性别?│     —    《│, 出生日期  │ ! ,    《  : ,  :   ?   │ 】  ?   │ ├───!─,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!┼,─┬─┬─┬─【┬─┼─┬─┬─┬!─┼─?┬─┬─┬─—┬─┬─┬─┬─】┬─┤ ! ,   │申│ 【证件  │ —。  │ 《号码:│ │ │ —│ │ │》 │: ,│ │? │ │ │ 【│ │ │ │ 】│ │ │ !     │请】│,     》。│   │   │!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│ │】 │ │ │ │】 │ ?│, │ │《 │ │ 》 :。   》  │ │》    《 ├───┼—───┼《─┼─┼─┼─【┼─┼?─┼─┼《─┼:─,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!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!┤ 《     【│,查│ 名称 — │   │ 号码!│, │: │ │ │ │ !│ :│ │ │ —│ │ 《│ │? │ │ │ 【。│, │: ?  《   │询》│     │ 】  │   │ │! │ │ │—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—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 【 ? ,     │— ├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─┴】───?。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!─┴─?┴,─┴─┴─┴─【┴─┴─┴─—┴─:┴─:┴─:┴─┴?─┤ 】    │人│ 单!位,。  │      !   ?     》。 ,        】     》 ,。        】      │【 《     │信│!  :   │    】 ,   ?        】        】。   ?        】      —  │ !    │》 ├────—─┼: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【。────┤》 》  :   │息│联系地!址 │     】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 》    《  :       【。    《│,。    !。。 │ ├──—─,──┼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┬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—┬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┤   ! , │ │《联系电话 │  】     》       【   │ 》邮政编码  │ 】  :    《         ! ,│ 》 :    ├─┼─】─,───┼───【┬───《──┬──》─┬───┼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──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┤  !   │ │   !  │   │【 同音?口 │ 《  │?   │《 出生日期》  │    【   ?      —    │》 —    │ —│ :姓名 ? │:   │    】 │:性,别 │  》。 │ ?      —│   《     》 ,        】│ :   【  │ 《│,     │ 【  │ 《同字口 │》   │   │】 或年龄   │】    《       【 ,     》│ —     │ ├】─────┼──】─┴:─────┴—─,──┴───┼【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┤ 】 》    │ │ 】    │   】     》 ,        │!  籍贯   │】  :     》   ?。       │ ! 《     │ 【│,。身份证号《码│   》       【。。      — │      】 │:     》   ?       【  │ 《 ?    》 │ │   【  │      !        】   ?│ :或出生地 》 │    —  :      —     》│   !  │ ├────!。─┼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┴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┼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┤ 【     │被】│居住地址或│ 】。     》       【         !。   │ 查—。询常住人口 口【 ,    《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│查│!单位职业 》。。│,     》      —   ? ,         ! ,│, ,查询暂住人口— 口   》    《 │ —     —│询│     │!     》     》      —         !│        !   ?     》 │ ? 》。  :  │ ├────!─┼─?────《。。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┴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┤ 【    │人│  !   │    】   ?     》   ?    《  :   ? ,  :         !   ?   ? │ —。     │【信│   》 ,。 │ ?         !         !       【      — ,     》     │ 【  —   │息│  】   │     !     》 , ,         !         ! ,         !。。 ,  │ 】     │ │与!被查询 │   】 ,     》       【       【 ,      —。。 ,  : ,       【  │ !。    │ —│人关系《及 │    【       【     》    《 ,       【       【 ,   ?    │ —     !│ │查询原因【 │   》 ,         !    《。 ,      — ,   ?        】      — │  !   ├─┼─【────┴───】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。─,。。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┤ 《     】│ │  》一、本?人保证所提》供的证件、证明【材料都?是真实有效》。的; ?      —       【        】│ ?  》。   │ │  】二,、本人保证》没有隐瞒或提供【虚假:信息或?以欺骗等小止当【方,式,申请查询; —        】    《 │  !   │ │  】     》 ,      —    《  :   ?        】     》。  :    《   ?   ? │ 》 ?    《│,查│  三、—本人保证所查询【到的公民个》人信息仅《用于本?次申报的办理事【项如有泄露公民【个  ?。。    《 ,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│询】│人信息的行为愿承!担泄露公民》个,人信息相应的法律】责任; 《 ,   ? ,  :  :   ?。   ?   ?    │ !     │人│!  :       【       【    《  :      —    《    《  :    《       │】 , , :  ?   ?│,声│ ? 四、本《人知道北京市人【口,信息中的住址登【记信息是户籍登记地!址或暂?住人口登记地 【     》     》│ : , :  ?   │《明│址可《能,会存在与实际居住】地址不一致的—情形应以《实地核实《后的信息为准—  : ,       【     》│   !  :│ :。│        !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 │】 :    【 │ │《  上述内容我已】认真阅读《并遵守   —      —。 ,   ?         !。    《      —。 │ 《    【 │ │  申请人!签字     【       【  :      —    《  :         !。     》 │ 》    — │ │《 , 年  《月  日《     》  :   ?    《        】。       【         ! , │  !   ├《─┴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┬───┬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┬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》─,。。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┤ 》 ? ,    │ 受理】人签字? , , │  《 │  档案编【号,     》│     —         !    《       【。│  】   └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!┴──────【。─────┴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—。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! 》。  :。  填?表说:明   !  一、填写—时使用黑色、蓝色钢!笔或:签字笔字体工整 !   —  二、“申—请查询人信息”中】包含的各栏请—认,真填:。写方:便与您联系其中 】。 :  《  : , ,   (《一)“证件》名称”公民寻亲访友!的分别?填写居民身》份证和居民身份【。证,号码;党政机—关企事?业单位、社》会,团,体因公查《询的分别填写居民身!份证和居民身份证】号码或工作证和【工作证号码;部队】因公查询的分别填写!军,官证和?军官证号码;律师事!务所查?询的分别《填写律师证和律【师证号码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二)“联系地址!”和:“联系电话”—填写能够直接联系到!申请查询人的地址】和电:话 【   ? 三、“被查—询人信息”中—包含的各栏应—当,按照以下要求—填写 《 :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一)“姓名”、!“性别”、“出【生日期或年龄”、】“,身份证号码》”、“籍贯或—出生地?”请根据实际了解的!情况详细填写为【在查询中《进一:步辨别提《供依据 —。     填】写被查找人》姓名:后请选?择“同音”或“【同字”查询》并在:相应口内划√ !    — 如果不清》楚,被,查询:人的具体年龄出【生日期或年》龄一栏可填写年龄】段(如20 2【。5岁) 】     “—居住地址或单—位,职业”可填》写已知被查询人【所居住的区域如【朝阳区潘家园附近、!原居住地为崇—文区等或填写被查询!人从事的《职业如?*, *:。学校教师、》厨师:、,工人:等  】   填写》被,查找人居住地址或】单位职业后请选择“!查,询常住?人口”或“查询暂住!人口”并《在相应口《内划√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“与被查【询,人关系及查》询原因”应详细填写!实际情况《如同学关系因举【办同学会查找小学同!学* * 》*;或律师因—何案件查找* 【* *;或单位因】公因转?递档案查《找原本?单位职工《关关关等 ! ,    四、—申请人必《须认真?阅读“查询人—声明”并在“申请】人签字”栏》内签署本人姓名【  【   附件3—。 :    【 人口?信息查询登》。记表 《   —  ┌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—。。──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┐【 :    【 │:  查询人》情况   》       【        】。  :  │ 【 , , ,   ├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┬─┬—─────┬──】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┤ 【     —│  姓  名【 │: │: 服务处所│ 【         !   │ 】     ├【─────》──:。┼─┴──》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。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┤! 》     │ 居】民身份证《号│: ,  :    《│ 联系方式│【。       │】    ! ├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┴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┴─────┴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┤】 :    【 │  被查—询人情况  常住人!口( )流动人口 !( ) 《    《 │ —     —。├──?─────┬──】──:─,─,。──:─┬:─────┬──】───┤《    ! │  姓名—   │ 》 居:。民身:份证号 《│ 查询原因│ 】查询结果│ — ?     ├──!──:───?┼─:──:──:────《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!───┤ — ?     │   !    │ —    《 ,。   │    】 │     │】 —    ├───】──:──:┼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─┼─《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┤ — ,    《 │       !│      【。   │  —   │     !│ ?。 ,  《   ├─────!──┼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┼───】──┼───—──:┤ —     》│   《  : , │ ? , ,    《  │    【 │     │ ! ?。    》 ├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┼─────—。。。┼─────┤ 】 : :     │— ,。      │  !    《   │    】 │     【│   !  ├───—。────┼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┤ —   《  │    【  : │     【  :  :│     │【     │— ?   》  ├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┼─》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─┼》─,────┤ 【 : ,     》。│  ?  :   │   【      —。│     │  !   │ 【。     ├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┼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───┼【─,──:──┤ 【 :    │ —      │  !     》。  │    【 │   》  │ 》     ├!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┼,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─┤ —    】。 │ ?    《。。  │   —  :    │  【   │    】 │ ?   【  └──》─────》┴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─┴──》───┴────】─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