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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北京市公安局—关于印发《。对外提供查询人【口信息?户籍服?务工作规范(试行)!的通知 《 — , 北京市公—。安局关?于印发对外》提供查?。询人口?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!范,(试行)的通知【 《 —(京:公人管字〔2010!〕1015号) ! 开!发区、燕山、清【河分局?各分县局 ! : 现将》北京市公安局—关,于对:外提供查《询人口信息户籍【服务工作规范—(试行)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!际,。认,真贯彻执行 】 — 附件 ! 1.—。保密协议书 】 ?。 2.人口信!息查询申请》表及填表说明 ! — 3.人口信—。息,查,询登记表 】 《 北 京 —市 公 安 —局 》 《 二〇一〇—年九月九日 ! 北京市!。公,安局关于对》外提供?查询人口信息户籍】服务工作规范(试行!) !    第一—条  ?制定依据 为规【范对外提供查—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!工作:更好地服务社会、】服务群众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!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居民身?份证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刑事诉讼法【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律师》法、国?务院政府信》息公开条例》、北京市公安—局关于认真》查验律师注》册印章做《好律师接待》工作的通《知、北京市公安局关!。于印发户政管理【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!施的通知相关精【神制定本规范 【  — ,  第二条 — 工作原则 对外提!供人口信息查询户籍!地址服?务工:作应坚持促》进,社会管理、》方便群众生活—、打击违法犯罪、】保护公民隐私—的原则 — ,     第【三条:  受理《机构 各分》县局户籍大厅、【。各户籍派出所户【籍,接待室负《责受理对《外提:供查询人口信息【户籍服?务工作实行首—接负责制不得相互推!诿受理对象》不受地域限制由被】。查询:人现:住,地派出?所负责与被查询【人联系核实》工作:由,。接待查?询,受理地派出所负责最!终答复查询人—查询结果市局人【口管理处负责对外提!供查询?人口:信息户籍服务工【作的:业务指导《。和监督检查 —    】 第四条  被查询!对象:范围 本《市户籍人口和已【经在本市公安—机关办理过暂住证】件的暂住人口 】 :     第五条!  适用范围 国】家机关、部队等党】政机关?因“政审《”等工作需要;企业!事业单位《、人民团体》因工作公务需要;】公、:检、法及纪》。检监察部《。门因办案工》作需要;政府职【能部门因《社会管理工作需要】。;律师事《务所:因承:办法律?。事务查询需》要;公?民个:。人因:私寻亲访友需要;】公民因查询新—生儿:姓,。名,。重名情况需要 】 ?    《 第六条《  查询需核验【的证:件和证?明 :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一)国家机关、部队!等党政机关因—“政审”等工—作需:要企业事业单位、】人民团体因公务需】要查询的《。凭单位人事或—保卫部门《注明查询事由的【介绍信、查询人本】人,工作证或军官—证、居?民身:。份证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律师事务所因承办】法律事务《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!。务所注?明委派律师姓—名、查询事由—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!章的介绍信、当事人!委,托协议书和》复印件、律师执业】证和复印件、律师本!人的:居民身份《证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公民个《人因私寻亲访友【。需要查询的》凭本人居民》。身份证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《)对新生儿姓名的重!名情况?需要查询的》凭,生育服务证和查询】。人,本人:的居民身份证 【 : 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五)公安系统内【部可使?用公:安专线电话查询无公!安,专线电话《的可凭人民警察证和!单位介绍信的电【话传真件《查询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六)?政府职?能部门因社会管理】工作需要查询相关】统计信息的》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!(附件1) ! ,。     》第七条  》信息提?。供范围 】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国?家机关?、部:队等党政机关因“政!审”等工作需要企业!事业单位、人民【团体:因公务需要查询人】口信息中群众—住,址信息?的可以提供》人口:信息中被查询人本】人的常住户籍—登记地?址或暂住户籍登【记地址其他信息【一律不得对外提供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公—、检、法《及纪:检监察部门因—。调查:、办案工作需要【查询人口信息的凭】单位证明可提供被】查询人?家庭:成员信息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三)公》民个人因私》寻,亲访友?查询的必须》征得被查询人—。同意后方可向查询】人提供被查询人【本人的户籍登—记地址、暂住—户籍登记地址或联】系方式外籍人—员因私查询人口信息!。的按:照,公民个?人因私寻亲访—友对待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公民需】。要查询?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!的可提供姓》名重名情《况的统计数字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五)律】。师事务所因承办【法律事?务查询可提供姓名】、,性别、年龄、户【籍地址、民族—、身份?证号:码、文化程度等内】容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政府职能【部门因社会管—理工作需要查询本辖!区,人口统计数》字信息的经上级人】口管理部门批准可】以提供相关统—计,数字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七)!持介绍信《查询的仅提供介【绍信中指定》的被查询人员的【信息对?。查,询,人,数较多介绍信无法注!明详细人员》的可另附纸制名单并!加盖单位《公章 】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信:息提供方式 —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一)】人,口信息查询结果可】口,头告知?或以纸?质形式对外提供不】得对外提供任何电子!文档 》。 ,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二)—公、检?、法、?纪检监?察部:门及律师因调查、】办案工作需要可通过!派,出所工作综合—信息系统“人—口查询-对外—常住人口查询信息】。。打印”和“对—外暂住人口信息【。查询打印”两—个模块打印查询结果!对外提?供如查询人需要在查!询结:果上盖章的可在信】息查询打印》表上加盖派出—所,户口专?用章 》 ,     —。。第,九条  不》纳入信?息,查询范围《的事项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外】国使领馆及办事机】构查询人口信息一】律,通过外事《部门:联系 ? : ?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二)《新,闻媒体?因,宣传报?道需要查《询人口信息的由市】公安局外宣部门【。接待并按《照有关规《。。定办理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对于》来信来函要求查【询信息的由》收信:单位按本规范—第七条第二、—三,款相关规定》。办,理其程序《纳入:处理:信访件统一管理 】。 《     第十条 ! ,查询工作流》程及工作要求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一)对外提供查!询应遵循审核—、告知、登记—、查询的工作—流程在审核相关证件!和证明?材料后民《警应告知查询人认】真,阅读人口信息查【询注意事项明—确承担的责任—及义务由查询人【填写人口信》息查询申请》表(附件2)并签字!确认后方可提供查】询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二):。接待查询工》作应做到《认,真细致?规范服务民警对查询!人,的证件与证明材料】。要认真核实问清【事由做好登记;对】符,合查询条件的可【提供查询结果;对】无正当理由或—手续不全的不得提供!查询并做好解释【工作 【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各分县局—要明确职责》和工作标准确—定,专人负责《切实落实工作责任】制要严格本规范规定!的工:作程序和标准依【法按程序办理对【违反本规范规定提供!查询并?造成后果的要严【肃处理并追究—。有,关人员责任 【。 《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: 查询登记制—度 各查询单位要建!立健全信息查询登】记制度将每次—查询日期、查询人】姓名、单位、—查询原?因所持证件或证明】。及被查?询人姓名、性别【、查询结果、档案编!号等:详细填?写在人口信息查询登!记表(附件3)内】。并将人口信息查询】。登,记表、介绍信—、证:明材料、当事人委托!协议书复印件、查】询人证件复印件等】资料按时间顺序装订!成册:妥善保管保存—期限2年 】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  —本规范由《市局人口管理处【负责解释 !     第—十三条  本规【范自下发《之日起实行凡—过去:有关信息查询—规定与?本规范不一致的【一律以?本,规范为准《 》  :。  : 附件1 — ,  《   保密》协议书 — ?。    为确保公安!机关提供的人口信】息在使用、管理中】的安全?保密根据中华人【。。民共和国户口—登,记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居?民身份?证,法、公安机》关警:务工作秘密具体范】围的规定等》法律:规定现就相》关保密事宜》达成如下协议 【 ?   《。  一、公》安机关依法》强制采集《的户籍登记》信息:为警务工作秘密为促!。进社会管理》工作对外提》供的户籍登记信【息涉及公民个—人隐私使用单位【及个人确保在使用】、管理公安机关提】供的户?籍登记信息过程【中采取同等强度【的保密措施并对公民!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!。和义务 !    二、—未,。经公安机关许可使】用单位及个》人不得将从公安机关!获取的?户籍登记信息向第】三方机构《、个:人提供或《与第三方《机构、?个,人共享 《  — ,  三、使用单位及!个人由公《安机关获《取的户籍登记信【息在使用、管理【中不得?泄露信息来源使用中!应与本人《。核实确认确保—与公民本人身份信息!一致 】    四、使用】单位为完成  【(工作?内容) 《 ,工作承诺查询到的】某某等 《户籍登?记信息仅限于—此专项工作中—。使用 【     五、【此,协议书自双》方,签字(?盖章)之《日起生效 【     公】。安机关(印》。章)  使》用单位(印》章,)   !  主管领导签【字,  主管《领导签字 》 :  《   年 月 日 ! 年 月 日— 《。。 :   ? 附件2 !  :   人《口信:息查询申《请表及填表说—明   !  ┌─┬─—────┬──【─┬───┬─【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!─,─┬─────【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┐ 】     │】 │ 姓名  │ !  │ 性别│  !       【│ :出生:日,期  │   【   ?        】   │《 , , ? ,   ? │ ├────】─┼───┼──】─,┼─┬─┬─┬【─,┬─┼─┬─┬─┬!─,┼─: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!─┬─?┬─┬?─┤  !  : │:申,│ 证?件  │   【│ :号,码│ ?│ │ 《│ :。│, ,│ │ │ —│ │? ,│, │ │ │— │ │ │— │ │ — 《    │》请│:     │   !│,   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 │ !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— │ 【     │ │】     ├───!┼─:──┼─《。┼─┼─┼─—┼,─┼─?┼─┼─┼─┼─】┼,─┼─┼─┼─┼】─┼─┼─┼─┤ ! 》    │查│ 】名称  │   │! 号码│ │— │ │《 │ │ 》。。│ :│ │ │ │【 │ │ │— │ │《 │ │ │ 【。 : :     │询│】    《 │:   │ 》  │ │ │【 │ │《 ,│ :│ │ │ │ 】│, │ ?│ │ │》。 │ ?│ │ │ 【  》   │ 》├────》─┼───┴—─,─,─┴:─┴:─┴─?┴─┴─┴─┴【─┴─┴─┴—─┴─┴《─,┴─:┴─┴─┴─┴【─┴─┤ 【。  《   │人│ 单位!  │ 《   ?         !  :  : ,      —      —       【  :  :  │ 》。     │!。信,│     │ 】 ,   ? ,。      —  :        】        】。         !。。 ,   │《 ? , ,     │ ├】───?──┼──》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。─,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》。─,──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— │息│联系—地址: │      】        】 ,。    《 , ,      —      —      —    │ 【     │! ├─?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。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┬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┬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┤ 》 , ,     │ 【│联系电话》 │   》    《         ! │ 邮政编码  !│ :        】      —  │ 】  :。 ,  ├─┼》─────┼──】─,┬───《──┬───┬─】──┼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┼────】──:─,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┤ —  《   │《 │   》  :│   │ 同【音口 │   │】   │ 出—生日:期  │  —。  :        】     │— —    │ —│ 姓名  │【   ?│     │性别! │:   │ 》      —。│    》。       【      —│ ?     】│ │    【 │ ?  │ 同字口 │!   │ 》  │ 或年龄【   │    】         !    │》 ?     │ !。├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:┴─────┴──!─┴─?─,─┼─?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!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,。───┤《 :     │! │:。    《 │      】     》     》 ,│  籍《贯   │  【     》   ? ,      —│,   】  │ │身份【证,号码│?   ?        】    《  │?       【│      【    《       【│ 【 ,   │ 》│     —│      【        】   │ 或—出生地  │—    《       【    《  │ —     │】 ├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《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┤ 【    —。。 │被│居住—。地址或│《     》         !  :       【  │ 《查询常住人口 口】       【 │  !   │查│单位职!业, │     【    《     》。       【。  :  │ 《查询暂住人》口 口      !  │ !。    │询│  !  : │     【    《。。     》    《     》 , │      】  :。     》    《│ 【 ,。   │ ├—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──《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┴《─────》。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┤】 — , ,  │人《│    》。。。。 │     【       【    《    《     》     》      —  :     │ ! ,    》 │信│《  :   │《  :。     》     》     》 ,         !     》         !  │ !    │息—│     │  !。      —       【     》     》    《       【 ,   ?   │ !    《。 │ │与被查【询, │      】 ,      —         !         !   ?   ?      —│  】   ?│ │人关系及 │!    《    《        】 , ,       【     》       【     》 │ 》     │ !│查询原因》 │ ?      — ,       【 ,。  :      —     》       【    《   ?│ 【    ├─┼──!。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!──: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?──────—。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。─,─,┤  】  : │: │  一》、本人保证所提供的!证件、证明材—料都:是真:实有效的;   】      —  :      —     │—  【   │《 │  二、—本人保证没有隐瞒或!提供虚假信》息或以欺《骗等:小止当方式申请【查询;  》     》       │ ! : , ,     │ 【│     —。        】 ,         !。       【  :     》        】   ?。 │ —     │查】│,  三、本人—保证所?查询到的公民个【人,信息仅用于本—次,申报的办《。理事项?如有泄露公》民个       !   │《 ?     【│询│?人信息?的行为愿承担泄露】公民个人信》息相应的《法律责任; —       【       【 ,       【│ 》。 :。。 ,   ?│人│   —         !    《        】     》     》         !     》 │ 》 ,。    》 │声│ 》 四、本人知道北京!市人口信息中—的住址?登记信息是》户籍:登记地址或》暂住人口登》记地   》 , ,   ?   │ !  :。   │明│—址可能会存》在与实际居住地址不!一致的?情形应以实地核实后!的信:息为:准  ?    《         !│  】   │ │ 【        】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     !    《       【  : │ —     │【 │  上述内容】我已认真阅读—并遵守   —        】     》      —        】   │《  【。   │ │  申!请人签?字   《  :。      —        】。   ?  :      — ,    《      —│ 《     【│ │  年—  月  》日 :       【      —      —     》   ?       【     │ 】 :   《  ├─《┴────》───?┬───┬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【─┬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《───?────┤》    ! │ ?受理人签字》   │  — │  档案编号 !   ?。 │     【 ,。   ?       【。  : ,。   ?  : │ 【 ,    └》─,───?───?──┴──》─┴─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!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┘ 【。 《。     填—表说明 ! ,。   一、填写【时使:用黑色?。、蓝色钢笔或签【字笔:。字体工整 【   》 , 二、“申请—查询人信息”—中包含的各》栏请认真填写—方便与您联系其【中,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“,。证,件名称”《公民:寻亲访?友的分别填》写居:民身份?证和:居民身份证号码;党!政机关企事业—单位:、社会团体因公查】询的分?别填写居民》身份证和《居民身份证号码或】工作证和《工作证?。号码;?部队因公查询的分】别,填写军官证和军【官,证号码;律师事【。务,所查:询的:分别填写律师证和律!师证号码 【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二)“联系地!址”和“联系—电话”填写能够直】。接联系到申请查【询,人的地址和电话 !    【 三、“《被查询人信息—”中包含《的各栏应《当按照以下要求填】写,。 :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一)“姓名”、“!性别”、“出生日】期或:年龄”、“身份证号!码”、“籍贯—。或出生地”》请根据实《。。。际了解的情况详细填!写为在查询中进一】步辨别?提供依据 】   《  填写被查找人姓!名后请选择“—同音”或“同字【”查询并在相应【口内:。划√ 》 ?    如》果不清?楚被查询人的—具体年龄出生日期】或年龄一栏可填写】。。年龄段(如20 2!5岁) 《 :。 ,     —“居住地址或—单,。位,职业”可填写—已知被查询人所居住!的区域如朝阳—区潘家园《附近、原居住—地为崇文区》等,。或填写被查询人【从,事的职业如》* *学校》教师、厨师、工【人等:   】  :填写被查找人居住】地址或单《位职业?后请选?择“查询常住—人口”或“查—。。。询暂住人口》”并在相应口—内划√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:)“与被《查询人关系及查【询原因”应详—细填写实际》情,况如同学关系因举办!同学会查找小学同学!* * *;或律师!因何案件查找*【 * *;》或单位因公因转递】。档案查找原本单位】职工关关《关等 《   —。 , 四、申请人必须】认真阅读“查询人】声明:”并在“申请人【签字”栏内签—署本人姓《。名  】   附件3— ?。     人口!信息查询登记表 】 :。     ┌─!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,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──?────┐ !   《  │  查—询人情况    】       【     》 ,     》│ —     ├───!────┬》─,┬─────┬─】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!。───┤ 【 , ,    《 │:  :姓  名 》│ │ 服务处所│!       【      │【 》。     ├───!───?─┼─┴─》────《┼──?───┬─》────《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│ 【居,民身份证号│ 【      —│ 联系方》式│     【。  │ 【。   《  ├────【───┴《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┴】───?──┴───—。──:──┤? , ?    》 │  被查询人】。情,况  常《住,人口:。( )流动》人,口 ( )》    《。  :│ 》  ?   ├《───────┬】─────》──:──┬─────】┬─────┤ 】 ?。 ,     │  姓!名,   │  居民身!份证号 │ 查询原!因│ 查《询,结果:│ ?  》  : ├:──────—─┼──《─,──────—┼─────┼─】────┤ — 》  : ,。。 │   》    │   】   ?   │ 》   ? │     │】   】  ├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┼—─────》。。────《。┼─:─,─,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! ?。   》。  :│     —  │      !   │   【  │     】│ 《 ,  ?。   ├────】─,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!───┼─》。────┼》───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】│   《    《│        ! │    — │     【│ —    《 ├────—───┼──—─────》──┼──》───┼《──:───┤ 】     │  !     》│    》     │—     │—     》│ 》     ├──!────《─┼──《──:─────》┼,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!──┤ 《 《 ,    │》  : ,    │    !     │—     》│  ?   │ 》。 》。  :  ├─────】──┼──》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!────┼──【。─,──┤ 《。 《     │  】  :  : │  《       │ !    │》   ?  :│ 《   》 , ├:───?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!─,─,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!┼──?。─,。──┤ —。  《   │  —     》│       】  │?     │ 【 ,   │ 【。 ?    ├─—──────┼【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】─┼──《───┼──—───┤ !。  :   │ 》      │  !       │】。     》│    》 │ 【     └—。───────┴】────《─────┴──】───┴《──:─,──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