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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工—资支付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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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北!京市人民政府—关,于,修,改〈北京市水域游船!安全管?理规定〉等五—十九项规章部分条款!的,。决定的规定本规定作!如下修?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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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、将?第,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!“用人?。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!动者应得《工资同时《。支,付,所,。欠工:资25%的》补偿金”修改为“】由劳动保障部—门责令用《。人单位全额支—付劳动者应得工资;!逾期不支付》的责令?用人单位《按照应付金额—50%以上1—00%以《下的标准向劳动【者加:付赔偿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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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删去第—。三十:五条第二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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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!工资支付规定是【北京市?人,。民,政府于200—3,年12月22日颁布!为规范工资支付行】为,维护劳动者》的合法权益根据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劳动:法及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?制定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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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规范工资支付【行为维护劳》动者的合法权益【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劳动法及有关法【律、:。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市实《际,情况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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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条 ?本规:。定适用于《本市行?政区域内《的企业?、个体工商户—以及民办《。非企业单位(—以,下统称用人单位)和!与之形成劳动—关系的劳动》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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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】市,国,家机:关、事业单位—、社会团体和与【之建立劳动》合同关?系的劳动《。者依照?本规定?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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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政府根!据,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!劳动力供求状—况及时?制定和发布》。本市工?资水平?宏观指导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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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根】据政府宏观指—导政:策和本?单,位,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!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!合,理确定和《调整工资支付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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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市和区》。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!行政部?。门(:以下简称《劳动保?障部门?)负:责本行政区域内工】资支付的管理和【监督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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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和区、县】人事部门按照职责】依法对本市国家【机关、?事业单位《和社会团《体的工资支付—进行管理和监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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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五条 各级工【会组:织依法对《用人:单位:遵,守有关工资支付【法律、法《规,、规章的情况进行监!督有权?对用人单位违—法支付工资行为提】出意见或者向有关部!门反映并支》持和帮?助劳动者《依法维护其合—法权:。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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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 用人单》位应:当,依法制定本单位的】工资:支付制度;制定【工资支付制度—应当征求工会或者】。职工代?表的意见并》。向本单位的全体劳】动者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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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【支付:制,度应当主要规定【下列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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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工资【支付的项目、—标准和形《式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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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工资支付!的,周期和日期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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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工资!扣除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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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用人单!位,与劳动?者应:当在劳动《合同中约定》工资标准《;工资标《准可以根《据劳动者所》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!工,作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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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用人:单位与劳《动者可?以在劳?动合同中约定有关】工资标准调》整、变更的事—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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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】与,工会或者职工—代表可以在集体合同!中约定工资支付事】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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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,用,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!式支付?工资不得以实—物、有?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!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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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应当将!工,资,。直接支付给劳动【者本人本市鼓励和】逐步推行用人单【位为劳动者在银行】开立个?人账户?通过银行《按月:支付给劳动》者工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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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《人单位?支付:劳动:者,工资应当向其—提供一份其》本人的工资支—付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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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:条 用人《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!起计算劳动者工【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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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《单位可?。以按照小时、日【、周、月《为周期支付工资【以完成一《定工作任务计—。。发工资的《应当在工作任务【完成后即时支—付劳动者工》资,但用人单位应—当至少每月向—劳动者支付一次工】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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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:人,单位向劳动者—支付:工资应当按照规定日!期足额?支付不得《克扣:或者无故《拖欠工资《支付日?期遇法定休假日【。或者休息《日的应当提前在最】近,的工:作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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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。十条 用人单位【应当:遵,守本市最低工资【的规定支付劳动者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!资,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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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用人单位—不得随意扣》除劳动者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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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法律、法—规、规?章规定的事项—外用人单位扣除【劳动者工资应当【。符合:集体:合,同、劳动合》同的约定或者本【单位规章制度—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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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【。劳动者?本人原因给用人单】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!单,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!劳动者工资》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!低于本市《最低工资《标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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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用》人单位与劳动者【双方依法终止、解】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!位应:当一次性付清劳【动者工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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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用人!单位应当按照工资】支付周期编制工【资支付记录表并【至少保存二》年备查工资支—付记录表《。应当:主要包括用人单【位名称?、劳动者姓》名、支付时》间以及支付项目【和金额、加班—工资金额、应—发金额、扣除项目和!。金额、实《发金:额等事?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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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!的工资支付记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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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 用人单位依】法安排劳动者—在标准工《作时间?以外工?作的应当按照—下列标准支付劳动】者加班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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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日标准!工作: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!间的按?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!数的150%支【付加班工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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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在休息日工作的应!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!补休:不能安?排补休?的按照不低于日【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!20:0,%支付?加班:工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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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在法!定休假日工作的应】当按照不低》于日或者《小时工资基数的【300?。%支付加班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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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实行!计件工资《制的:劳动者在完成计件】定,额,任务: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!标准工作时间以【外工作的应当根据】本规定第十四条的原!则分别按照不—低于计件单价的【150%、20【0%、300—%支付?加,班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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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六条 用人【单位经批准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!作制的在综》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用!。人单位应《当按照?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!计,算其工资《;劳动者总实际工作!。时间:。超过总标准工作【时,间的部分《视为延长工》作时间应当按照【本规定第十四条第(!一):项的规定支》付加班?工资;安排劳动者在!法定休假日》工,。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!。第十四条第(—三)项的规定—支付加班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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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用人单?位经批准实》行不定时工作制【度的不适用本规定】。第十四条的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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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从事!非全日制工作—的劳动者《。实行小时工》资制小时工》资由用人单位与【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!得低:于本市规定的—非,全日制从业》人员小时《最低工资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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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》单位招用非全—日制工作《的劳动者可以不执】行本规?定第十四《条的规定但用人单位!安排其在《法定休假日工作【的,其小时工资》不得:低于本市规定的【非全:日制从?业人员法定休—假日小时《。。最低工?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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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全日制从!业人员小时最低工】资标准和法定休假日!小时最低工资—标准由?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!、调整和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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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 ?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!。假、探?亲,假、婚假《、丧假等《。休,假期间用人单—位应当支付其工资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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