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》京市工资《支付条例
!
根据北】京市人民政府—关于修改〈北京市】水域游船《安全管理规定〉【等五十?九,项规章部分条款【。的决定的规定本规】定作如?下修改
《
—。
1、将—第三十五条第—一款:中的“用人单—位应当全额》支付: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!支付:所欠工资25%的补!偿金”修改为“由】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!人单:。位全额支《付劳动者应得—工资;逾期不支【付的责令用人单【位按照应付金—额50%以上—100%以下的【标准向劳动者—。加付赔偿金”
】
2!、删去第三十—五条:。第二款
【
—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!是北京市人民—政府于?2003《年12月《22日颁布为—规范工资支付行【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!权益根据《。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》劳动法及有关法【。律、法规的》规定制定《的规:定
—。
?。
第一条 —为规范工资支付【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!法权益?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劳动法【及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:本市:实际:情况制定本》。规,定
》
第【二条 本规定—适用于本市行政【区域内的企业、个体!工商户以及民办【非企业?单位(以下统—称用人单《位)和与之形—。成劳动?关系的劳动者
】
《
,
本市国家机关!、事业?单位、社会团—体和与?之建立劳动合同关】。系的劳动者》依照本规定》执,行,
!
第三条 政府【根据本市《社会经济发展和【。劳动力供求状况及】时制定和发布本市工!资水平宏观指—导政策
】
用人单位!根据政府宏观指【导政策和本单—位的经济效益在与劳!动,者平等协商的—基础上合理确定【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!
?
:
:
,
第四条 市和区!、县劳动和社会保】障行政部门(以下】简称劳?动保障部门)负责】本行政区域》内工:资,支,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!工作:
《
—市和区、县人事部门!按照职责依法对本市!国家机关、事业单】位和社会团体的工资!支付进行《管理和监督
】。
【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!织依法对《用人单位《遵守:有关工资《支付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的—情,。况进:行监:督有权对用人单位】违法支付工资行为提!。出意见或者向有关部!门反映并支持—和帮助?劳,动者:依法维护其合法【权益
《
【。
第六条《 ,用人单?位,应当依法制定—本单位的工资支付】制度;制定工资支付!制度应当征求工会或!者职工代《表,的意见并《向本单位的全体劳动!者公布?
?。
?。
工》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!规,定下列事项
【。
—
(一)工—资支付的项目、标准!。和形:式;
》
:
》(二)?工资:支付:的周期和《日期;
!。
,
?(三)工资扣除事项!
?。
?
第七条【 用人单位与—劳动者应当》。在劳动合同》中约:定工资?标准;工资标准【可,以,根据劳动者》所在岗位或者—所从:事的工作《确定
》
—
用:人单位与劳动—者可以在劳》动合同中《约定有关工资—标准调整、变更的】事项
】
:
用人单位与【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!以在集?体合同中约定工资支!付事:项
【
第八—条 用人单位—。应当以货《币形:。式,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!、有价证券》等代替货币支付
!
:
《
用人《单,位应当将工资直【接支付给劳动—者,本人本市鼓》励和逐步推》行用人单《位,为劳动?者在银行开立个【人账户通过银—行按月支付给—劳动者工资
】
【用人:单位支?付劳动者工》资应当向其提供一份!其本人?的工资支付》清单
《
》
第九条 用】人单位应当》自用工之日起计算】劳,动者工资《
》
:。
用人单—位,可,以按照小《时、日、周、—月为周期支》。付工资以完成一【定工作任务计发工】资的应当《在工作任务完成后】即时支付劳》动者:工资但用人单位应】当至少?每月向劳动者支【付一次工《资
:
】
用人单位向—劳动者支付工资应当!。按照规定日期足额支!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!拖欠工资支付日期遇!法定休假日或—者休息日的应当提】。前在:最近的?。工作日支付
】
第】十条: ,用人单位应》当遵守本《市最低?工,资的规定支付—劳动:者工资不得低于最】。低工资标准
!
第【十一条 用人单位】不得: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!
,
,
【
除: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的事—项,外用人单位》扣除:劳动:者工资应当》。符合集体合同、【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!本单位规章》制度的规《定
?
因!劳动者本人原因【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!损失用人单位按【照前款规定扣除劳】动者:。工,资的:扣除后?的,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!。低,。工资标?准
】
第十二条 用!人,单位与劳动者—双方依法终止、解】除劳:动,合,同的用人单》位应:当一:次性付清劳动者工】资,
!
第:十三条? 用人单位应—当按照工资》支付周期编制工资】支,付记录?表并:至少:保存二年备查工资】支付记录表应当【主,要包括用《人单:。位名称、劳》动者:。姓名、支《付时间以及支—付项目和金额、加】。班工资?金额、应发金额、】扣除项目和》金额、实发金额【等事项
》
】劳,动者有权查询—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!
,
!第十:四,条 用人单位依法】安排劳?动者在标《准工作?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!。按照下列标准—支付劳动者加—班工:资
】
(一)—在日标准工作时【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!的,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!。基,数的1?50%支《付,加班:工资;
!
(二)在】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!。排其同等时》间的补休《。不能安排补休—的按照不低于日或】者小时工资基—数,的2:0,0,%支:付加班工资;
【
—
(《三)在法定》休,假日工?。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!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!的300%支付加班!工资
—
第【十,五条 实行》计件工资制的劳【动者在完成计件【定额任务后》用,人单位安排其在标】准工作时间以外工】作的应当《根据本规定》第十四?条的原则《分别按照不》低于计件单价—。的15?0%:、200%》、300%》支付加班工资
】
第!十六条 用人单【位经批?准实行综合》计算工时工作制的】在综合计算工时周】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!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!间计算其工资;劳】动者总实际工作时】。。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!间的部分视为延【长工作时间应当按】。照,本规定第十四条第】(一)项的规—。定支:付加班?工资;安排劳动者】在,法定休?。。假日工作的》应当按?照本规定第十—四条第(三)—项的规?定支付加《班工资
】
第十【七条 用《人单:位经:批准实行不定时工】作制度的不适—用本: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!
!
第十八条》 从事非全》日制:工作的劳《动者实行小时工【资制小时工资由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!商确:定但不得《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!日制从业《人员小时最》低工资标准
—
!用,人,单位招用非全日制】工作的劳动者可以】不执行?本规定第十四—条的:规定:但用人单位安—排其在法定休—假,。日工作?的其小时工资不得】低于本市规定的非】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!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!标准
】
?
非全?日制:从业人员小》时,最低工资标》准和:法定休假日小时最】低工资?标准由市《劳动:保障部门《确定、调整和公布
!
:
,
》
,。。第十九条 劳动【者依法享受年休假、!探亲假?、婚假、丧假等【休假期?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!其工资
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