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节【 相关业务》 《 :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一条 ? 道路运输场—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!。。设施应当科》学规划、合理布局 !。   【  市交《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有,关部门?根据城市总体—规划、土《地利用规划和交【通,发,展规划编制道路运】输场站专《项规划道路运输场】站专:项规划经市规划【部门审查后》报请市?。人民政府批准—由区、县《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!关,部门组织实施—市和区、县人民政】府对列?入规划的道》路运输场站》的,建设:应当在土地、—资金等方面》给予支持 !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,二条  道路运【输,场站经营者应当【维护: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!进入场站的》道路运输经营—者签订协议》明确双方《权利、义务》;不得允许非法的】道,。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!进入场站《经营 —     客运场!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!定在明显位》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!营的客运线路及其】运输:班次、?经停:站点、到发时间、票!价,和投诉举报电话;】货运场站经》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!明显位置《公示货?运场站内运》。营,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!称、经?营范围、位置—平面图和投诉举【报电话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三条《  客?运场站经营者应【。。当按:照规定制《定客流高峰期—间的备班运力储【备计划和加》班运营计划加—班车辆的技术—等级应?当符合运营班线的】要求: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四条  《道路:运输货运代理经营】者和机动车综—。合性能检测机—。构应:当依法?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!手续;自取得营业执!。。照,之日:起15日内持—相关登记证》件向所在《地的道路运》输管:理机:构备案并接受—备案机构的监督【管理:;备案信息发生变】更的应?当自变更之日起【15日内向原—备,案机:构办理变更备案手】续 《   》 , 国家另有》规定的按照国家【规定:执行 ?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五—条  道路运输服】务经营者应当—遵守:下列服务《规范 —     —(一)道路》运输货运《代理经?营者根据国家和【本市相?关规定为委托人提】供代理服务;受理的!业务交由具有—合法:资格的货运》。经营者承《运;: ? :     (—二):机动车综合性能检】测,机构按照国》家和本市《相关标准进行检测;! —    (》三)从事《道,路运输信息服—务的向服务对象提】供及时、《准确的货物运—输信息;《 :  》 ,  (四)从事道】路运:输仓:储理货的《按照货物的性质、】。保管条件《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!类存放妥善保管;】    ! (五)从事道【路运输搬运装卸【。的按照搬《运装卸操《作,规程进行《作业;?从事夜?间,搬,运装卸的应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】活环:境,的,。影,响;从事危险—货,物、大型物件等特】种、专项货物搬运装!。卸的使用《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!防护设备《进行作业; 【     (!。。六)从事道》。路运输客票代—售的公平售票不得】擅自提价不得—倒,卖车:票 《 : ,。    第三十六】条  本《。市引:导机动车《维修服?务,站点的网络化建【设鼓励发展专业化】和连锁经《营的机动车维修【企业: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七条 】 机动车维修经营】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    ! (一)《在维修接待场所【的醒目位置公—示相关服《务制:。度、服务项目—、服务承诺》、,。价格标准和》。投诉举报电话等;】 —    (二)将维!修项目及《。其工时定额、收费标!准等服务《。信息:录入本市《。道路运输信》息,系统:并保证信息及—时、真实、有效【;  】   (三)按照】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!费分项计算工时费】、,材料: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!算清单交付》托修方; 》  —   (四》)对机?动车进行《大修和二级维—护的使?用规:范的合同文》本与托修方签订【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!档案; 【     (五】)按照机动车维【修技术标准、技术】规范维修车辆; 】 ?     (六)!执行机动车维—。修质量检验制—。度按:。照技术?标准进行进厂、过】程和竣工检验;【机动:车,维修竣工出厂时【向托修方出具由出】厂检验人员》签发的机动车—维修竣工《出厂合格证; !  《   ?(,七)使用的》机动车维修》设,备应当符合国家【。和本市相《关标: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!养制度; 】。。。   《  :(八)执行质—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!保证期内发生的维】修质量问《题无偿?返修;返修》。项目的质量》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!。出,厂之日起计算;【更换的配件存在质】量问题?。的其无偿《返修责任不受质量】保证期?的限制 《 : ? ,   机动车维修】质量相关制度由市】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】所属的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制《定并向社会公布 !   —  :。第三十?八条  机动—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!行规定的机动车【配件采购、》检验、使《。用和公示制度分别】。。标识原厂配》件,、副厂配件和—修复:配件并明码标—价供托修方自主选】择;更换下的配件】、总成未《经托:修方同意不得—擅自处理 》 ,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九《。条  质量技术监督!、工商行《政管理等部》门应当对生产—、销售的机动—车配件质量》进行监?督检查依法查处【。生产、销《售,假冒伪劣《配件的?行为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在?监督:检查中发现有—销售:假冒伪?劣配件行为》的应当移送工商【行政: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】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