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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安徽省》社会:抚养费征收管理【实施办法 》 : ? 《(2003年—11月19日—安徽省人民》政府令第161号】公布;根《。据20?12年4月24【日安徽省《人民政?府令第?240号公布的安徽!省人民?政府关?于修改〈安徽—省森林?植物:检疫实施《。办法:〉等规章的决—定修改) 》 《 ,     第一条!  为贯彻计划生育!基,本国策规《范社会抚养》费征收管理保护公】民的合法权》益根据国《务院社会抚养费【征收管理办法和【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!育条例?(以下简称条例)】。制定本办法 —  —。   第《二条 ? 对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公民征收》社,会抚养费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未】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!育的; 《 , ,。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(二)《不符合条例第二十】条规定再生》育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,)符合条例第—二十条规定但有【条例第二十一条规】定情:形再生育的;— ? ?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四)符合条】例规定?可以:再,生育:但未申领《生育证生育的—  【 ,  第?三条  社》会抚养费的征—收标准?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未办理结婚!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!。的征收2《0,。00元以上50【0,0元:以下的社会抚—养,费但生育时已—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!告,知征收后《3个月内《补办结婚《登记:的不予?征收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不—符合条例规定生育】第二个子女的对【夫妻双方分别按【所,在地县?(市、区)》上一年?度城镇居民》年人均?可支配?收入或者《农民年人均》纯收入(以下—简称计征《基数:。。)的5倍征收社【会抚养费;》。家庭年实际人均收】入高于计征》基数1?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!分别按家庭年实【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!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!生,育,。。1个子女的》依次递增5倍征【收社:。会抚养?费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符合条例【规定:可以再生育但未【申领生育证生育【的征收?200元以上50】0元:以下的?社会抚养费》    ! ,第四条 《 任: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:违反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擅自扩大【社会抚?养费征收《范围提高社会抚【养费征?收标准 《  — ,  第?五条:  :对有关公民征收社】会抚养费的决定由】县级计?划生育?行政部门书面作出或!者由:其,。委托的?乡镇:人,民,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书面作【出 ? 《    受委托的乡!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决定征收社【会抚养费的应自作】出决定之《日起1?0日内将征收决定书!副本送县《级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  !。   第六》条 : 流动人口的—社会抚养费征—收按照?。下列规定办》理 ?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一,),当事人的生育—行为发生在现居住】地的由现居》住地县级计划—生,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!托的乡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!决定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二)当事人—的生育行《为发生在户籍所在】地的由户籍》所在地县级计划生】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!托的乡镇人民—。政府:、街道办事》处作出征收决定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当事【人,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!现居住地《或者户籍所在地均】未发现?的此后?由首先发现其生【育行为的县》级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或者受委托的】乡镇人民《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作出征收】决定 》     当事!。人在一地已》经被: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!另一地?不得因同一事实【再次被征收社—会抚养费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七条  县【级计: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!受委:托的乡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》(以下简称征收决】定,单位)发现公民有】本办法第二条规定】。。情形的应当》予,以调查全面、—客观、?公正地收《。集有关证据 【。。 ?。 ,。  :  调查结束后征收!决定单位《负责人应当对调【查结果?。进行审查对》确有:本办法第二条—规,定,情形的公《民按照本办》法第三条规定—的,标准作出社会抚养费!征收决?定决定征收社—会抚养费应当制作征!收决定书《征收决定书必须加盖!县级计划《生育行政《部门印章 —   —  征收决定书应】当在宣告后当—场交付当事人;当】事人不在场的—应当在7日内依【照民事?诉,讼法的有关规定【送达:当事人征收决—定书自送达当—事人之日《起生效? 》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  当事人》应当自收到征收【决定书之日起30日!。内一次性缴》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!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!费确有?实际困难的》。可以申请分期缴【纳 【 ,   要求分—。期缴纳社会抚养【费的应当自》收到征收决定书之】日,起30日《内向征?收决定单位提—出书面申请并—提供所在村民委员会!、居民委员会或单】。位出具的证明—其确:有实际困难的书面材!料征收决定》单位应当自》收到申请之日起15!日,。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!批准:分期缴纳的》决定并?书,面通知当事人—分期缴纳期限一般】不超过?3年;?特别困难的》。由征收决定》单位将其困难情况在!其,所,在的村民委员会、居!。民委员会或者—单,位,公示10日》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由!征,收决定单位批准适当!延长:分期缴纳的》期限: —    《。第九条  》当事人未在征收【决定单位规定—。的期限内缴纳社【会抚养费的自欠缴】之,日,起每月加收欠—缴社会抚《养费的2‰》。的滞:。纳金;仍不缴纳的】由县:。级计划生育》行,。政部门依《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执行 【。     》第十条  当事人对!社,会抚养费征》收,决定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《请行: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!诉讼行?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!期间: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!;但法律另有规定的!除外 ? ?     第【十一条  征收社会!抚养费可以采取以下!方式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一)由当事—。人,直接到县级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《和财政部门共同【指定的代收》机构缴?纳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由!征收决定单位—直接收取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由》征收决定单位委托当!。。事人所?在,单位代收 !。     直—接收:取,和,委托代收的社会抚】养费:应当在收《。。取后7日《内,缴付前?。款第一项《规定:的,代收机构 —   —  第十二》条  征收社会【抚养费?应当向?当事人?出具省财《政部门统一印—制的社会抚养—费收:。据;不出具省财政】部门统一印制—的社:会持养?费收据当事人有【权拒绝缴纳 !   《  社会抚养—费收据?免费发至县》级财政部门由县【级,计,划生育行政部—门到县级财政部门统!一,领取加?盖社会抚《养费管理专用—。章 【    社会抚养费!代收机?构、乡镇人民—政府、街道》办,事处、受委托代【收社会?抚养费的单位到县级!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领取社会》抚养:。费收据 《 , 《 ,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征收决定—单,位、社会抚养费代收!机构、受委》托代收社会抚养费】的,单位应当建立社会抚!养费征?收明细账目按—照专用票据管理【规定定期《缴,。销,使用完毕的社会抚养!费,收据 ?     !第十四?条  社会抚—养费代收机构应【当自收到社》会抚:养,费、社会抚养费【滞纳金之日》。起3日内将》征,收的社会抚养—费、社会《抚养费滞《。纳金缴入县级—集中汇缴户再按月】集中缴入《县,级,。国库:  【 ,  社会抚》养费、社会抚养费滞!纳金纳入县级财政预!算管理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截留—、挪用?、贪:污、私分 ! ,  :。  第十《五条  县级人民政!。府应当将社会抚养】费征收管理工作纳】入人口与计划生育】工作:管,理目标进《行考:核对社会抚养费征收!管理工?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!。民政府?、街道?办事处给予》。表,彰和奖励 !。     第十六条!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!、财:政、:物价、审计、监察等!部门应当加强对社】会抚养费征收—管理工?作,的监督、检》查 : 《     》第十七条  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对直接负》责的: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【。任人员?依照国务院违反行】政事业性收》费和罚没收入—。收支两条线管理【规定: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!理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擅自扩大社会!抚养费?征收范围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?。  (二)擅—自提高社会》抚养费征收标准; ! 《 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  《。(三)下达》或变相下达》社会抚养费征收【指标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不依【照本办法规定出具】社,会抚养费收据;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不《依照本办法规—定履:行,社会抚养费》征收职责 —   —  :第十八条 》 截留、挪用、贪】污、私分《。社会抚?养费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!刑事处罚的对直【接负责?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:任人员依法给予【。降级、撤职》或开除的《行政:处分 》 ?    第十九【条 : ,本,办法自2004年1!月1日起施行 !    — 编辑本段附—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!育条:例有关条款 【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条  有下】列情况之《一的夫妻可以申请】再生育 !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。一)双方均为独生子!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!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二)?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!生育一?。个子女的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双方均!为归国?华侨或者来本省定】。居不满6《年的香港、澳门【、台湾地《。区居民只有一—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再—婚夫妻一方》未生育过另一方【只生育一个子女【的;  ! ,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五)再婚夫妻一【方未:生育过?另一方是有两个孩】子且:丧偶的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》)婚后不育夫妻【双方均?满30周岁依法收养!一个子女的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第《一个子女为》残疾儿不能成长为】正常劳动《力医学上《认为可以再生—育的; 《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八)!二等乙级《以上的残疾军人五】级以:上的因公(》工)致残人员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! ,  —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九)矿工【。。井下作业连续5【年以上并继续从【事井下?工作只生育一个【女孩的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十—。)农村夫妻一方是独!生子女只生育一个】子女的; 【 :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十一)男方到女!方家落户且女方【没有:兄弟的农村》夫妻:只生育一个子女的】(仅适用女方姐【妹中一人)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十二)【农,村夫:妻,只生育一《。个女孩的《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十三)大山!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!生育一个女孩的【 《     村民委!员会成建制》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!民从转制之》日起:3年内可《依照前款第十、十一!、十二、《十三项的规定申【请再生育 —。 :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:一条  符合本条例!第二十条规定但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不予批准【再生育 》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妊娠16周以】上违反安《徽省禁止非医—学需要鉴定胎儿性】别和选择性终—。止妊娠的规定第九条!的规定终止妊娠的】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故意致婴儿死亡的】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三)自报!婴儿死亡《但没有证据证明【的 《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三条  要【求再生育《子女的夫《妻须在前《一个子女满3周【岁或者女方满2【6周:。岁后向一方户籍【所在地的乡(—镇,)人民?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!。送双方所在村民【委员会、《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!单位出具《的证明 【     乡(】镇)人民《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应当自收到申请和】证明材料之日起【20日内(》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!的除:外)提出审核意【。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!。。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县级【人民政?府计划?。生育行政部门应当】。在20?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!合条:件,的签发生育证—;不符合条件的应当!书,面告知申请人 】     】村民委员会》、居民委《员会或者其》他基:层组织应当及时【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!榜公布?接受群众监》督 —     生育【证由:省计划生育行政【。部门统?一印制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