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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社会】抚养费?征收管理实施办【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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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3年】11月19》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!第,161号公布—;,根据201》2年4月《24日安徽省人【民政府令第240】。号公布的安》徽省人民政府关【于修改〈安徽—省森林植物检—疫实施办《法〉等规《章的决定《修,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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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一条 《 为贯彻计划—生育基本国策—规范社会抚养费征】收管理保《护公民的《合,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!。会抚: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!安徽:省人口与《计划生育条》例(:以下简称条》例)制定本办法
】
【 第二条 对】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公—民征收?社会:抚养费
》
《 《 (一)未依!法取:。得夫:。妻关:系,生育的;
【
【。 (》二)不符合条例【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!的;:
—。 《 (》三)符合条例第【二十条规《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!条规定情形再生育】的,;
》
? 》 (四)符合【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!但未申领生》。育证生育《。的
《
第三!条 社会》抚养费的征收标准
!
! (一)【未,办理结婚登记—。生育第一个子女【的征收2000元】以上:5000元以下的社!会,抚养费但生育时【已达到法定》婚龄并在被告—知征收后3个—月内补办结婚登记】的不予征收;
【
】。 》。。(二)不《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!二个子女的》对夫妻双方》分别:按,所在地县(市—、区)上一年—度城镇居民》年人均?。可支配收入或者【农民年人均纯收【。入(以下简称计【征基数?。)的5?倍征:。收社会抚养费;家庭!年实际人均》收入:高于计征基数1【倍以:上的:对夫妻双方分别按】家,庭年实际人均收【入的:5倍征收《社会抚养《费每再多《生育1个子女的依】次递增5倍》征收社会抚养费;】
— , (】三)符合条》例,规定可以再生—育但未申《领生育证生育的征】收200元以上【500元以下的【社会抚养费
!
—第,四条 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违反法—律、:法规的规定擅自扩大!社,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提!高社会抚养费—征收标准
】
: 第五条 !对有关?公民征收《社会抚养费的决定由!县级: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!面作出或者》由其:委托的乡镇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》事处书面作出
!
【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!府、街道办》事处决定征收社【会抚养费的应自作】出决定?。之日起1《0日内将征收决定书!副本送县《级计划?生育:。行政部?门
》
第【六,条 流动》人口的社会抚养【费征收按照下—列,规定办理
【
】 (一)当事】人的:生育行为发生在【现居住地的由现【居住: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:或者受委《。托,的,乡镇人民政》府、街道办事处作】。出征收决定》;,
】 (二】)当:事人的生育行为发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】由户籍所在地—。县级计?划生育行政》部门或者受委托【的,乡镇人?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,处作出征收决定;】
【。。 【(三)当《事,人的生育行》为发生时其现居住】地或者户《籍所在地均未发【。现的:此,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!行为的县级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或【者受委托的乡镇【人民政府、街—道办事处《作出征收决定
】
【 当事人在一地已】经被征收社会抚养】。费的:在另:一地不得《因,同一事实再》次被征收社会抚【养费
】 第七—条 县级计划生育!行政:部门或?者受委托的》乡镇人民政府、【街道办?事,处(以下简称征收决!定单:位)发现公民有本办!法第二条规定情【形,的应当予以调查【全面、客《观、公正地收集有】关证据
《
【。 调?查结束后征收决【定单位?负责:。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!行,。审查对确有》本办:法第二条规定情【形的公民《按照本?办法第三条规定【的标准作出社会抚养!费征收?决定决?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应!当制作征收》决定:书征收决定书必须加!盖县级?计划生育行》政部门印《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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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决】。定书应当在宣告【后当:场交付当事人;【当事人?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!内依照民《事诉讼法的》有关规定《。送达:当事人征收决—定,书自送达《当事人之《日起生效
【
第】八条 当事人应】当自:收到征收决定书之】日起30日内—。一,次性缴纳《社,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!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!有实际困难》。。的可:以申请分期缴纳
!
— :要求分期缴纳社会】抚养费?的应当自收到征【收决定书之日起【30日内向征收决定!单位提出书面申【请并提供所在村民委!员会、居民委员会】或单位?出具的证明其确有实!。际困难的书面—材料征收决定单【。位应当自收到申【请,之日起15》日内作出批准—或,者不予批准分期【缴,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!当事人分期》缴纳期限一般不超】过3年;特别—困难的?。由征收决定单位将】其困难情《况在其?所在的村民委员【会、居?。民委员会或者单位】公示10日内—。无人提出异议的由征!收,决定单位批准适当】延长分期缴》纳的期限
】
第九】条 当事人未【在征:收决定?单位规定《的,期限内缴纳社会抚】养费的自欠缴之【日起每月加收欠缴】社会抚养《费的2‰的》滞纳金;仍不缴纳】的由县级计划生育】行,政部门依法申请人】民法院强制执行
】
!。第十条 》当事人对社会—抚,养费征?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!法,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提起行政》诉讼行政复议或者】行政诉讼《期间征收决定不【停止:执行;但《法律另有规定的【除外
》
第十!一条: :征收:社会抚养《费可:以,采取:以,下方式
》
! , (一《)由:当事人直接到县【级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:。。和财政?部门共同指定的代】收机构缴纳;
【
《
】 ,(二)由征收—决定单位直接收取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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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 (三)由征收决!定单位委托当事人】所在:单位代收
】
直接】收取和委托代—收的社会抚》养费应当在》收取后7日内缴付】前款第一《项规定的《代收机构
!
第十【二条 征收社会抚!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!具省:财政:部,门统一印制的社【会抚养费《收据:;不出?具省财政《部门统一印制的【社,会持养费收据当事】人有权?拒,绝缴纳
【
: 社会抚养】费收据免费发至县】。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计!划生育行政部门到县!级财政?部门:统一领?取加盖社会抚养费】管,理专用章
【
《 : 社会抚养费代收机!构、乡?镇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、受委【托代收社会抚养费的!单,位到县?级计划生育行—政,部门领取社会—抚养费收据》
《
》 第十?三条 《征收决定单位、【。社会抚?养费代收《机构、受委托代【收社会抚养》费的单位应》当建立社会抚—养费征收明细账目】按照专用票据管理】规定定期缴销使用完!毕的社会抚养—。费收据
! : 第十四条— 社会抚养费【代收机构应当自【收,到社会抚养》费、社?会抚养?。费滞纳?金之日起3日内将征!收的社会《抚养费、社会—抚养费滞纳金缴【入县:级集中汇缴》户再按月集》中缴入?。县级国库
【
— 社会抚养费、社】会抚养费滞纳金【纳入县?级财政预算管理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?截留、挪用、贪【污、私分
】
第十五!条 县级人民政府!应当将社会》抚养费?征收管理工作纳【入人口与计划生育】。工作管理目标进行】考核对社会抚—养费征收《管理工作成绩突【出,的乡镇?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给予表彰和奖励
!
《
? 第十六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计】划生育?、财政?、物:价、审计、》监察等部门应—当加:强对:社会抚?养费征收管理工作】的监督、《。检查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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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七条》 ,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《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:人员依照国务—院违反行政事业性】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!两条:线管理规定行—政处分?暂行规定处理
】
】 (一)擅】自扩大社《会抚养费征收范【围;
》
《 《 (二)—擅自提高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!。;
《
》 , ? (三)下—达或变相下达社会抚!养费征收指》标;
《
】 (四)不】依照本办法》。规定:。。出,具社会抚养费收【据;
《
— ? (五)—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履!行社会抚养》费征收职责
!
》 第十八条》 截留、挪用【、贪污、私分—社会:。抚养费的《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!事处罚的《对直接?。负责:的,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人员依法—给,予降级、《。撤职或?开除的行政处分
】
,
— 第十九》条 : 本办法自20【0,4年1月1日起【施行
》
《 编《辑本段附安徽省人口!与计:划生育条例有关条】。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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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条 有下列【情况之?一的夫妻可》以申请再生》育
:
— 【。(一)双《方均为?独生子女只生—育一个子女的;【
《
《 《 (二)》双方均为少数民【族只生?。育,一个子女的;
!
:
: : (三)双!方均为归国》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!不满6?年的香港、澳门、】台湾地区《。居民只有一个—子女在内地定居【的;
】 【 (四)再婚—夫妻一方未生育过】另一: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!;
! (五】),再婚夫?妻一方未生育过另】一,方是有两个孩子且】。丧偶的;
!
《 (—六,)婚后不育夫—妻双:方均满30周岁依】法收养?一个子女的》;,
:
— —(七)第一个子【女为残?疾儿: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!力医:。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!的;
》
【 (八)二】等乙级以上的残【疾军人五《级以上的《。因公:(工)致残人员【只生育一个子女的】;
?
,。
》 (九)!矿工井下作业连续】5,年以上?并继续?从事井下《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!的;
》
,
》 》(十)农村夫—妻一:方是:独生子女《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!
?
—。 (十一】)男方到《女方:家落户且女方—没有兄弟的农村夫】妻只生育一个子【女的:(,仅适用女方》姐妹中一人》);
—
【 , (十二》),农村夫妻只生育【一个女孩的》。;
—
!(十三)大》。。山区的乡女方—在农村?只,生育一个女孩的【
,
【 村民委员会成】建制转为居民委员】会其居民《从转制之日起3【。年,。内可依照前款第【十,、十一?、十二、十》。三项:的规定申《请再生育
!
《 第二十一条 【 符合?。。本条例第二》十条规定但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不予批准】再生育
【
— 《(一)妊娠16周】以上违反《安徽省禁止》非医学?需要鉴定胎儿性【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!的,规定第?九条的规定终—止妊娠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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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二)故《意,致婴儿死亡的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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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三)自报婴】儿死亡?但没有证据》。证,明的
》
【第二十三条 —。 要: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!须在前一个子女满3!周岁或者女方满【2,6周岁后向》一方:户籍所在地的—乡,(镇)人民政府、】街道办事处》提出申请并附—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!会、居民委员会或者!所在单位出具的【证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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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乡(:镇)人民政府—、街道办事处应当自!收到申请和》证明材料之》。日起20日内—(需要进行病残儿】鉴,定的:除外)?提出审?核意见并报县级【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!政部:。。门县级人民政府【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应当在《20日内作出审批】决定符合条》件,的签发生育》证;不符合条件的】应当书面《告,知申请人《
】 村?民委员会、居民委】员会或者其他基层】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!证发放情况张—榜公布接受》。群,众监督
【
? 生育证由省计!。划生:育行政?部门统一印制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