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? 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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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一:。条 为了实现人口!与经济?、社会、资源、环境!的协调发展》推,行计划生《育维护公《。民的合法权益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人口与计划—生育法和有关法律、!行政:。法规的?规定结?。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条例
【
, 第二条【 , 居住在本省—行政区域内的公【。民和户籍在》本省居住在省—外的公民以及本省】行政区域《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!均应当遵守》本,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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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实行计划【生育是国家的基本】。国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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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,采取综合措》施控制人口数量提】高人口素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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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提倡一对夫【妻生育两个子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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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:条 ?开展人?口与计?划,生育:工作应当与增加【妇女受教育和就【业,机会、增进》妇女健康、》提高妇女地位相结】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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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各级—人民政?府领导本《行政:区域内的《人口与?计划生育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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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!生,育行:政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:域内的?计划生育工作和【与计划?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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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其《他有关部门》。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!负责有关的人口与】计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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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工会》、共青团、妇联、计!划生:育协会等社会—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!和公民应《当协助?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!计划生?。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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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人口与计划生育!工作:。实行行政《。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!理责: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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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各—级人民政《。府,及其工作人员—在推行计划生育【工作中应当严格依】法行:政、文明《执法不?得侵犯公民的合法】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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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】口和计?划生:。育,行政: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】依法执行《公务受?法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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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: 对在人口与计】划生:育工作中《作出显著成》。。绩的组织和个—人,应当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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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!组织和个人》有,权举报计《划生育?违法行为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人口和计划—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!生育违法行为—的举报应当组织调】查有关单《位,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!
】 对?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!为的人员应当—予以保?护和奖?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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