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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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为了实现人】口与经济、社—。会、:资,源、环境的协调发展!推行计划生育维【护公民的合法—权益根?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】和有关法律、行【政法规的《规定结合本》。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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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居住在—本省行政区域内【的公民和户籍在【。。本省居?。住,在省外的《公民以?及本省行政区域【内的法人和》其他组织《均应当遵守本—条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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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》实行计划生育—是,国家的基本》。国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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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采取综合措》施控制人《口数量提高人口【素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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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倡一!对夫妻生育两个【子女
! , 第四条 开展!人口:与计:划,生育工作应》当与增加妇女受【教育和就《业机会、增进妇女健!康、提高妇女地位相!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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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五条 各级人【民政:府领导本行政区域】内的人口与》计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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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人【口,和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负《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的计?划生:育工作和《与计划生育有—关的人口工作—
—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其他有【关部门在各》自的职责《范围: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!计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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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工会、共青团、妇!联、计划生育协会】等社会团体、—企业事业组》织,和公民应当》。协助:人民政?府开:展人口与计划—生育:工作
】 ? 第:六,条 人口与计划生!育工:作实行行政首长负】责制和目标》管理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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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各】级人:民政府?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!计划生育工》作中应当严格依法】行政:。、文明执法不得侵】犯公民的合法—权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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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【。和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及》其工作人员依法执】行公务受法律—保,护
! , 第八条 对在人!口与计划《生育工作中作出【显著成绩《的组织和个》人应当?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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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组】织和个人有》权举报计《划生育违法行为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人口【和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《对计划?。生育:违法行为的举报应】当组织调查》有关单位和人—员应当予以配合【
》。
? 对举报计划【生育违法行为的人员!应当予以保护和奖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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