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最高人民检察院检!察委员会议》案标准(试行—)
! : 第一条
!
《 为》提高最高人民—检察院检察委—员会工作效率—确保议事质量规范】提请检察委员会【讨论的议案材料根】据最:高,。人民检察《院检察?委员会议事规则【制定本标《准,
?
:
, 第》二条:。
—
,。
? , 提请检察委员【会,。讨论的议题应当属】。于最高人民检察院】检察委员会议—事规则第《二条规定的内容
!
?
? 第?三条
【
》 检察委员会讨论!的议题由承办部门】、检察?委,员会委员《等提:出议案?草案、书面报告报主!管检察长审批
】
,
《 第四条 】
— 提请检【察委员会《讨论的事项应当主题!明确内容《清楚;提请检—察委:员会讨论的案件【。应当事实清楚—证据:确实充?分
! 第五条》
【
: 提《请检察委员会讨【。论的重大事项包括检!察机关?。贯彻:执,行国家?法律、政策方面的重!大问题检察》工,作经验总结对检察】工作新情况、新【问题:的研究有关检察工】作的条例《、规:定,、规则、办法向全国!。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】常委会提出的—。。议案向全《国人:民代表大会及—其常委会的工作报告!等,事项应当有文件草】案及起草《。情况报告
》
,。
《 《文件草案一》般应当包《括以:下内容
》
》。 , (1)对过去】和现:在有关情《况的总?结概述;
!
(2【)对有关《情况的具体分析【、分:类研究?等;
】 《(3)当前工作中存!在的:主要问题及》。原因;
》
?
(4)】解决问题的具体【设想或措施
—
【 :起,草情况报告的重【要内容包括
!
(1】)事项缘由》及背景;《
【 (2》)文件?起草与修改》过程;
】
: , (3)对有关】问题:。的说明
《
?
起【草情况报告必要【时,应当:附有重大、典—型案例材料》等,附件
! 第《六条
【
:
提请【检察委?员会讨论的》。司法解释文件应当有!司法:解释草案及》。起草情况报告起草】情况报告的主要内】容包括?
》
(1【)司法解《释议题来源及有关背!。。景;
《
:
: : (?2)起?草与修改过程;
!。。
】(,3)征?求有关部门或—专家意见的》。情况;
! : (4)对—有关:问题:的,具体:研究意见及》理由
【。
》第七条 》
?
:
《 提请检察委员【会讨论的案件应【当有书面报》告,
》
, 第》八条
!
? 刑事案件(包括!本院直接受理—。案件的立案、决定】逮捕、?移送起诉《以及刑事申诉—、抗:诉案:件等:)报告的主要—内容应当包》括
】 (1)案【件来源;
【
(】2,)犯罪嫌疑人—、被告人《、,申诉人等有关人员】的基本情况;
】
》 (3)诉【讼过程;
—
,
《 (4)案【件事实与证》据;
! (5)主诉】、主办?检察:官意:见及法?律依据;
—
,
? : :(6)?承办部?门负:责,人意见;
—
(!7)其他有关部门或!专家意见
!
刑事【申诉:案件报告《还应当有原》。生效法律文书认定】的事实及适》。用,法律:情,况;:申诉理由、依据及要!求等
! 第九条 【
:
?
: : 省级人》民检察院《提,请抗诉的刑事案【件案件报告还应当】包括
《
:
(【1)人民法》院判决、裁定—内容提请《抗,诉理由及申诉理【由;:
《。
: (》2)省?级人民?检察院检《察委员会讨论的【情况:及意见;《
! ,(3)省级人民检察!院检察?长意见
《
》 第十条 !
【 ?民事、行政等—抗诉案?件报告的主》要内容应当》包括
》
》。 (1)案件来】。源;
! (《2)当事人基本【。情况;
《。
》 (3)审】查认定的《事实;
【。
(4)!诉争要点;
【
【 ,(5)诉讼过程【;
【 (6—)申诉主《张及反驳意见或者】省级: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!的理由、证据—及法律依据;
【
】 ,(7)主诉检察官】意见及法律依据;】
《
—。(8:)主诉检《察官会?议讨论情况;
】
】(9)承办部门【负责人意见
】
【第十一条
!
【人大、其他政—。法机:关等有关部门—提出意见《的案件报告应当写】明并附情况》说明
《
】第十二条
【
】 抗诉案件报—告、申诉案件报告应!当附有判决书、【裁定书、不起诉决定!书等有关法律文【。书
:
?
,
第—十三条 《
】 提请检察【委员会讨论的其【他事项文《件应当有《文件草案及起草情况!报告起?草情况报告的主要内!容包括
! (1)事项!缘由及背景》;,
— (2)文】件起草?。与修改?过程:;
?
《 (》3)征求有关部门】意,见的情况;
—
》 (》4)对有关问题的】。具体研究意见及【理由
》
《 第十四条【。 ,
:
》 提请检察】。委员会讨《论的议案应》。当附有法律、法规】、司法解释等有关】条文
! , 第十五条 】
,
,
《 主管检察长!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!。的议案检察委员会】秘书:处依据最高人民检】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!规则及本规》定,可以要求承办部门补!充有关材料
】
,
? : 第十?六条
》
【。 提请《检察委员会》讨论的议案材料应】当,按照统?一格式印制
【
【 第十?七条
【。
:
》本标准自发布—之日起试《行
—
最—高人民检察院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