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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—人,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!议案标准(》试,行) 】。  ?   第一》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为提【。。高,最,高人民检察》院检察委员会工【作效率确《保议事质《量规范提请检察委员!会讨论的议案—。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检!察院检察委员—会议事规《则制定本标准 【     !第二:条   》     提!请,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!题应当?属于最高人》民检察?院检察委员会议【事规则第二条规【定的内容 【 ? , ,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【。 , ? ,    《 检察委员》会讨论的议题由【承办部门、检察委员!会委员等提出议案草!案、:书面:报告报主管检察长】审批 — ,   ? , 第四?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提请检】察委员会讨论的【事项应当主》题明确内容清—楚;提请检察委【员会讨论的案件【应当事实《清楚证据确实充【分 ?     】。第,五条 ?   】   提请检—察委: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!包括检察机》。关贯彻执行国—家法律、《政策方面的重大【问题检察工作经验】。总,结对检察工作—。新情况、新问题【的研究有关检—察工作的条》例、规?定、规则、》办法向全国人民代表!大会:及其常?委会:提,出的议?案向全?国人民代表大—会及其常委会—的工作报告等—事,项应当有文件草案及!起草情况报告 】    【 文件草案一般应当!包括以?下,内容 ? :     【。(1)对过去—和现在有《。关情况的总结概述;! 》    《 ,(2)对有关—情况的具体分析【、,分类研究等; 】 《    《(,。3)当前工》作中存在《的,主要问题及原—因,; 《     (4!)解决问题的具【体设想或措》施   ! , 起草?情况报告的重要【内容包括 【    — (:1)事?项缘由及背景—; 》 :    (2)文】件起:草与:修改过程; —    】 (:3)对有关问题的说!明   !  起草情》况报告?必要时应《当附有重《大、典型案例—材料等附件 】     第】六条   — :     —提请检察委》员会讨论的司—法解释文件应当【有司法解释草—案及起草情》况报告起草情况报告!的主要?。内容包?括   ! , (1)司法解释】议题来源《及有关背景; 】     (!2)起草与修改过】程;: ? ,    》 (3)征求有【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!情况; 《     !(,4):对有关问《题的具体研究意【见及理由 【     第七!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提请检察!。委员会讨论的案【。件应当有书面报告】 》 ,    第八—条  ? :    【 刑事案件(包括】。本院直接受理案件】的立案、决定逮【捕、移送起诉以及】刑事申诉、抗—诉案件等《)报告的主要内【容应当包括》 《    》 (1)案件来【源; 】    (2—)犯: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、申诉《人等:有关人员《的基本情况;— ? ?。 ,   (3)诉【讼过程; 【     【(,4):案,件事实与证据—;  】  :。。 (5)《主,诉、主办《检察官?意见及法律依据;】 ?     (6!)承办部《门负责?人意见?; ?     】(7)?其他有关部门—或专家意见 】    — 刑事?申诉案件报告还应】当有原生效》法律文书《认定的事《实及适用法律情况;!申诉理由、依—据及要求等 !。     第九】条  ? 》    《 省级人民检察院】提请抗诉的刑—事案件案《件报告还应当包括】 》     (1【)人民法院判—。决、裁定内容提请抗!诉理由及申诉—理由;? ?     (2!)省级人民检察【院检察委员会讨论】的情况及《意见; 】    《 (3)《省级人民《检察院检《察长:。意见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条   》 》    《民事、行《政等:。抗诉案件报告的主要!内容应当《包括  !   (1》)案件来源; 【     !。(2)当事人基本】情况; 】  :   (3)—审查认定《的事:实;:。 》 ,    (4)诉】争要点; 》 , 《    (5)诉】。讼过程; !     》(6)申诉主—张及反驳意见—或,者省级人民检察院提!请抗:诉,的理由、证》据及法律依据—; 》  ?   (7)主诉检!察官意见及法律依据!;,。 《     (8】)主诉检察》官会议讨论》情况:;  】   (9)承办】部门负责人意见 】 《     第—。十一条?   》     人大!。、其他政法机—关,等有关?。。。部门:提出意见的案件报】告应当写明并附情】况说明 —。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二条   —    】。 抗诉案件》。报告、申诉案件【。报告应?当附有判决书、裁】定书:、不起诉决定书等】有,关法律文书 【     】第,十三条  》   】  提请检察委员会!讨论的其他事—项文件应当有—文件草案及》起草情况报告起草情!况,报告的主要内—容包括 ! ,。  : (1)事项缘由及!背景; 【     (2)!文件:起草与修改过程【;   ! , (3)征求—有关部门意》见的情况;》 ?     【(4)对有关问题】的具体研究意见【及理由 【     第十四!条   》     】提请:检察:。委员会?讨论的议案应当附有!法律、法规、司【法解释等《有关条?文 ?   —  第十五条—   《  》   主管检察长】提交检察委员会【讨论的议案检察委】员会秘书《处,依据最?高人民检察》院检察?委员会议事规则【及本规定可以—要求承办部》门补充有关材料 ! ?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】提请检察委员会讨】论,的议:。案,材料应当按照统一】格式印制 【 :     》第十七条   【 :     本】标准自?发布之日起试—行 《     最高!人,。民检察院《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