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】察委员?会议案标准(试行)! ?  — ,  第一条  【 ? :     为提高最!高人民检察院检【察委:员会工?作效率确保议事【质,量,规范提?请检:察委员会讨论的议】案材料根据最高【人民检察院》检察委?员会议事《。规则制定本标准 ! , ?   ? 第:二条 ?    !  :提请检察委》员会讨论的议题【应当属?于最高人民检—察院检?察委员会议事规【则第二?条规定的《内,容, 《 :    第三—条,。   ? 《  :。 ,  :检察委员《会讨论的议题由承】办部门、检》察委员会委员等提出!议案草案、书面报告!报主管检《察长审批 》    】 第四?条,    !。   提《请检察委员会—讨论的事项》应当主?题明确内容》清楚;提请检察委】员会讨论的案—件应当事实清楚证】据确实?充分 —  ?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 : ?     提请【检,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!事项包括检察机关贯!。彻执行?国家法律、政策【。方,面的重大问题检察工!作经验总结对检察】工作新情况、—新问题?的研究?有关检察工作的条】例、规定、规—则、办法向全国【。人民代表大》会,及其:常委会提《出的议案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!及其常委会的工作】报告等事《项应当有《文件草?案及起草情况报告】   】  文件草》案一般应当包—括以下内容 【   —  (1)对—过去和?现在有关情况的总结!概述; 《。 》  :  (?2)对有关》情况的具体分—析、分类研》究等; 】    《 (:。3)当前工作中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】原因:; ?。。 ?     (—。。4)解决问题—的具体设想或措施 ! 《  :   ?起草情?况报:告的重要内容包括 !   【  (1)事—项缘由及《背景; 【  ?。   (2)文件起!草与修改过程; !     (!3)对有关问题的说!明  】   起《。草情况报告必要时应!当,附有重?。大、典型案例材料等!附件: ?     【第六条   — ?     提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】的司法?解释文?件应当有司法—解释草案及起草【。情,况报:告起草?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!包括 【     》(1)司法》。解释议题《来源:及有关?。背,景; 《    【 (2)起》。草与修改过程—; 【 , ,  (?3,)征求有关部门或】专家:意,见的情?况; 【     (4)】对有关问题的具体研!究意见及理由— : ,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 【    —。。 提:请检察委员》会讨论的案件应【。当有书面报》。。告 —    《 第八条   !     刑事!案件(?包括本?院直接受理案件【的立案、决定逮捕、!移送起诉以及—刑事申诉、抗诉案件!等)报告的主要内】。容应当包《括 【    (1—)案:件来源; 【 ,   《  (2)》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人、申?诉人等有关人—员,的基本情《况;  !   ?(3:)诉讼?过,程; 】 ,   (4)案件】事实与证据》; —    《 (5)主诉、主】办检察官意》见及法律依据—;   !  (?6)承办部》门负责人意见; !     (!7)其他有》关部门或专家—意见 ?  —   ?刑事申诉案件报告还!应当有原生效法律】。文书认定《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情!况;申诉理由、【依,据及:要求等 【     第九】条   《 ?     —省级:人民检察院提请【抗诉的刑事案件案件!报告还应当包括 !   — , (1)人民法院判!决、裁定内容提【请抗诉理由及申诉理!由; —     (2】)省级人民检—察院检察委员—会讨论?的情况及《意见; 【     —(3)省级人民检】察院检察长》意见 【     第十条 !  《 :     民事【、行政等抗诉案【件报告的主要内容】应当包括 】   《  :。(1)案件来—源;: 》     (2【)当事?人,基本情况; !     —(3)审查认定的事!实;:  【   (4》。),诉争:要点; 【  ?   (《5)诉讼过程;【 》 ,    (6)申诉!主张及反驳意见或】者省级人民检—察院提请抗诉的【理由、证据及法【律依据; 》 , ,     【(7)?主诉检察《官意见及法》律依据; 】。    》。 (8)主诉检察官!。会议:讨论情况; 【     (!9)承办部门负责人!意见 ?     !第十一?条   《。 》    人大、其他!政法机关《等有关部《门提出意见的案【件报告应当写明【并附情况说明 !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条《    !。   抗诉》案件报告、》申诉案件报告应当】附有判决《书,、裁定书、不起诉】决定:。书,等,有关法律文书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三条?   《    【 ,。提请检察《委员会讨论的—其他事?项文件?应当有文《件草案及起》草情:况报:告起草情况报告的主!要内容包括 【     】(1)事项缘由及】背景:;, ,    】 (2)《文件起草与修—改过程; !     》(3)征求有关【部门意见的》情况; 【  ?  : (4)对有关问】题的具体研究意见及!理由:。。 ?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提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!议案:应当附有法律、【法,规,、司:法,解释等有关条文 】     !第十五条 》  : :     主管!检察长提《交检察委员》会讨论的议》案检察委员会秘书】处依据最高人民【检察院检察委员会】议事规则及》本规定?可以要求承办部门补!充有关材料 】     第十!。六条   》  —。  : 提请检察委员会讨!论的议?案材料应当按照统】。一格式印制》 :     第!十,七条 ?  》     —本标准?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】 》  : ,。  最高人民检察院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