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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—人民:法院最高人民检察】院关于办理》贪污贿赂刑事—案,件适用法《律若:干问:题的解释 》。 !(2016》。年3月28日由最高!人民法?院审判委《员会第16》80次?会议: 201《6年3月25日【由最高人民检察【院第十二届检察【委员会第50—次会议通过 —自2:016年4月1【8日起施行) 】 , , 最【。。高人民法院、最【。高人民?检察院关于办—理贪污贿赂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》若干:问,题的解释已于20】16年3月2—。8日由最《。高,人民法院审判委员】会第168》0次:。会议、2《01:6,年3月25日由最高!人民检察院》第,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!。50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布自201【6年4?月,18日?起施:行 ! 最高《人民:法院 最高人民检】察院 ! 2016年】4月18日 【 【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!赂犯罪?活动根据刑法有关】。规定现就办理贪【污,贿赂刑事案》件,适用法律的若干问】题解释?如下: 】 , :    第一条【  贪污或者受贿数!额在三万元以上不】满二十万元》的应:当认定为刑法—第三百八十三条第】一款规定的“—数额较大”》依法判处三年以下】有期徒刑或者拘【役并处?罚金 【     》贪污数额在一—万元以上不满三万】。元具有下列》情形之一《的应:当认定为刑法—第三百?八十三条第一款规】。定的“其《他较重?情节”依法判处【三年以下《有期徒刑或者拘【役并处罚金: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:。一,)贪污救灾》、抢险、《防汛、?优抚、扶贫、—移,民、救济、防疫、社!会,捐助等?特定款物《的,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曾因贪污—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!过党纪?、行政处分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三)曾因故意】犯罪受过刑事—追究的;《 ,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赃款赃物用于非法!活动的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拒不交待赃款赃!物去向或《。者拒不配合追缴【工作致?使,无法追?缴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六?)造成恶劣》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!果的 ?    】 受贿数额在一【万元以?。上不满三万》元具有?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!。规定的情形之一或】者具有?下列情?形之一的应当认【定为刑?法第三百八十—三条第?一款规定的“其【他较:重情节”依》法,判处三年以下—有期徒刑或》者拘役并处罚金【: —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【。)多:。次索:贿的; 》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为他人谋取】不正当?利益致使公》共财产、国家和人】民利益遭受损失的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为他人】谋取职务提拔—、调整的 【 ?    第》二条  贪污或【者受贿数额在—二十万?。。元以上不满三百【万元的?应当:认定为刑法第三【百,。八,十三条第一款规【定的“数额巨大【”依法?判处三年以上十【。年以下有期》徒刑并处罚金或者】没收:财产 ?  —   贪污数额【。在十:万元以?上不满二十万元【具有本解释》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!情形之一的应—。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!八十三条第一款规】定的“其他严—。重情节?”依法判处三年以】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!并,处罚金或者没收【财产 【 ,    受贿数额在!十万元以上不—满二:十万元?。。具有本?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!定的情形之一的应】。当认定为刑法第三】百,八十:三,条第一款规定的“】其他严?重情节”依法判【处三年以上十年【。以下有期徒刑并处】罚金或?。者,没,收财:产, —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!贪污或者受贿数额】。在三百万《元,以上的应当》认,定为刑法第三—百,八十三条第一款【规定的“数额特别】巨大:”依法判处十—年,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!徒刑或者死刑并处】。。罚金或者没收财【产 《     贪污!数额在一《百五十万元》以上:不满三百《万元具有本解释【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!情形之一的应当认】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!三条第一款》。规,定的“其他特别严重!情节”?依法判?处,十年以上有期徒【刑、无期徒刑—或者死刑并处罚【金或者没收》财,产 》     受【贿数额在一》百五十万元以上不】满三百万《元具有?本解释第一条—第三款规《定的:。情,形之一的《应当认定为刑—法第三百八十三【条第一款《规定的?“其他特别严重情】节”依法判处十年以!上有期?徒刑、无期徒—刑或者?死刑并处罚金或【者没收财产》  【   第四条 【 贪污?、受:贿数额特别巨大犯】罪情节特别严重、】。社会影响《特别:恶,劣、:给国家和《人民利益造成特【。别重大?。损失的?可以:判处死刑《 —    《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!但具有自首立功【如实:供述自己罪行—、真诚悔罪、积极】退赃或者避免、减】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!情节不是必须—立即执?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!期二年执行 】     符】合第:一款规定情形的【根,据,。犯罪情节等情况可】以判处死刑》缓,期二年执行同—时裁判决定在其死】刑缓:期执行?二年期?满依法减为无期【徒刑后?终身监禁《不得减刑、假释 !。 ?     第五条 !。。 挪用公款归个人】。。使用进行非法—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!。上,的应当依照刑法【第三百八十四条的】规定:以挪用公《款罪追究刑事—责任;数《额在:三,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!定为:刑法第三《百八十四条第一款】规定的“《数额巨大”具有【。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认定为】刑法第?三,百八十四条》第一款规《定的“情节严重【”: ?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挪用公款数额【在,一百万元以上的; ! ,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挪用救》。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!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!。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!十万元以上不满【一百万?元,的;: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。)挪用公款》不退:还数额在五十万【元以上不满》一,百万元?的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。四)其他严》重的情节 》 》    第六条 】 挪:用公:。款归个人使用进行】营利活动或者超过】三个月未《还数:额在五万《元以上的应当认定】为,刑法第三《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!定的“数额》较大”;数额在五】百万元以《上,的应当认定为—刑法第三百》八十四条第一—款规定的“数额巨】大,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应:当认定为刑》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!。一,。款规定?的“情节严重”: ! ?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一)挪用】。公款数额在二百万】元以:上,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挪】用,救灾、抢《险、防汛、》优,抚,、扶贫、移民、【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!。一百万元以》上不满?二百万元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挪用【公款不退还数—额在一?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!万元的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其】他严重?的,。情节  !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!向国家工作》人员行贿数额—在三万元以上的【应当依照刑》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!定以行贿《罪追究刑事责任【 ,     !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!上不满三万》元具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应当依照刑法第【三百:九,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!追究刑事责任:【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一)向三人—以上:行贿的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将【违法:。所,得用于行贿的;【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三)通过行—。贿,谋取职务提》拔、调整的;—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四)【向负有食品、药品】、安全生产、环【境保护等监督管理】职责:。的,国家工作人》员,行,贿实:施非法?活动的?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《。)向司法工作—人,员,行贿影响司法公【。正,的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:),造成: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!万元以上《不,满一百万元的— :    【 第八条  犯【行贿罪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】当认定为刑法—第三百九十条—第,一款规定《的“情节严重”: !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,)行贿数额》在一百万元以上【不满五百万元—的;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行贿数额在—五十万元《以上不满一百万【元并具有本解—释第七条第二款第】一项至第五项规【定的情形《之一的; 】。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【),其他严重的情—节, — ,   为谋取不正当!利益:。向国家工作》。人员:。行贿造成经》。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!元以上?不满五百《万元的应《当认定为刑法—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!规定的“《使国家利益遭—。受重大损失” 【。 ,   — , ,第九条  犯行贿】。罪,具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应当认定为刑】法第三百九十条【第一款规《定的“情《节,特别严重《”: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行贿数!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!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二)行贿数】额在二百五十万元】以,上不满?五百万元并具—有本解释第七—条第二?款第:一项至第《五项规定的情—形之一?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三,)其他特别严重的】情节 —。 ,   ?  为谋取不正【当利:益向国家《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!济损失?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!。。的应当认定》为刑法第三百九【十条第一《款规定的“》使国家利《益,遭受特别重大损失】” :。 《    《 第十条《  刑法《第三百八十八—条之:一规定的利用影【。响力受贿罪》的定罪量刑》适用:标准参照本解释【关,于受:贿罪的规定》。执行: ?   》  刑?法第:。三百九十条之—一规定的对有—影响:力的人行贿罪的【定罪量刑适用标【准参:照本解释关于行贿】罪,的规定执行 】  《   单位对有影】响力的人行贿数额】在二:十万元以上的—应当依照刑法—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!。。规定以对有影响【力的人行贿罪追究】刑事责任 【  《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刑?法第一百《六十三条《规定的非国家工作】人员受贿《罪,、第二百七十一【条规定?的职务侵占罪中的】“数额较大”“数】额巨大”《的数额起点按照【本解释关于受贿【罪,、贪污罪相对应的数!额标准规定》的二倍、五》倍,执行 《   —  刑法第二百【七十二条规定的挪】用资金?。罪中的“数额较大”!“数额?巨大”?以及:“进行非法》活动”情形的—数额起?点按:照本:解释关于挪用公款】罪“数额较大”“情!节严重?”以:及“进?行非法?活动”的数额标准规!。定,的二倍执行 !     刑法第!一百六十四条第【一款规定的对非国】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!的“数额较大”【“,数额巨大《”,的数额起点按照【本解释?第七条、第八条第】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!额标准规《定,的二倍执《行   !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贿赂犯罪》中的“财物”包括】货币:、物品和财》产,性利益财产》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!为货:币的物质利》益如房?屋装:修、债务免除等【以及需要《支付货币的》其他利益如会—员服务、旅游等后】者的犯?罪数:。额以实际《支付或者应当—支,。付的数额《计算 —     第十三!条  ?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应当认定为》“为:他人谋取利益”【构成犯?罪的应?当依:照刑法关于》受贿犯?罪的规定定罪处【罚: 《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实际!或者承诺《为他人谋取》利,益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明知他人有具】体请:托事项?的; 》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三)履职时!未被请托但事—后,基于该?履职事由收受他【人财物的 【     国家!工作:人,。员索取、收受—具有上?下级关系的》下属或者具有行政】管理关系《的被:。管理:人,员的财物价值三万】元以上可能影—响职权行使的视【为承诺为《他,人谋取利益》    ! 第十四条》  根据行贿—犯,罪,的事实、情》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!期徒刑以《下刑罚的可》以认定为《刑法第三百九十【条,第,二款规定的“—。犯罪较轻”》 ? ,     根据犯!罪的事实、情节【已,经或者可能》。被判处十《年有期徒刑以—上刑:。罚的或者《案件在本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《市,或,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!影响的可以认定为】刑法第三百九十【条第:二款:规,。定的“重《大案件” 【     具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!认定为刑《法第三百九十条【。第二款规定的“对】侦破重大案件—起,关键作?用”:?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?一)主动《交待办案《机关:未掌握的《重大案件线索的; !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。二):主动交待的犯—罪,线索不?属于重大案件的线】索但该线索对于【重大:案件:侦,破有重要作》。用的: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主动交待》行贿事?实对于重《大案:件的证据《收,集有重要作》用的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?四)主动交待行【。贿事实对于重—。大案件的追逃、追赃!有,重要作?用的 】  : , 第十五条  对多!次受贿未经》处理的累计计算【受贿数?。。额 《     国家!工作:人,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!为请托人谋取利益】前后多次《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!托之前收受》。的财:物,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!应当一并计入—受贿数额 !     第—十六条  国家工】作人员出于》。贪污:、受贿的故意—。非法占有公》共财物、收受他人财!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!于单位公务支—出或者?社会捐赠的》不影响贪污罪—、受贿罪的认定但】量刑时可以酌—情考虑 !    《特,定,关系人索取、—收受:他人财?物国家?工作人员知道后未】退还或者上》交的应当认定国【家工作人员》具有受贿故意 !     第】十七:条  国家工作人员!利用职务上的—便,利收受?他人财物为他—人,谋取:利益同时构成受【贿罪和刑《法分则?第三章?第三节?、第:九章:规定的渎职》犯罪的除刑法另有】规定外?以受贿罪和渎职【犯罪数?罪并:罚 —     第十八】条  贪《污贿赂?犯罪分?子违法所得》的,一,切财物应当依照【刑法第六十四条的】规定予以追》缴或者责令退—。赔对被害人的合【法财产应当及—时返还对尚未追【缴到案或《者尚未?足,额退赔的《违法所得应当—继续追缴或者—责令退赔 —    【 第:十九条  对贪污罪!。、,受贿罪?判处三年以下—有期徒刑《或者拘役的应当【并处十万元》以上五十万元—以下的罚金》;,判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】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!。。。。处二十万元》以上犯罪数额二倍】以下的罚金或者【没收财?产;判处《十年以上有期—徒刑或者无期徒【刑的应当《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!罪数额二倍以—下的罚金或者没收】财产 》。 ,     对【。刑法规定《并处罚金《。的其他贪污贿赂犯】罪,应当在十《万元以上犯罪数额】二,倍以下判《处,罚金 《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》条  ?。本解释自《2016年》4月18日起—。施行最高人民法院、!最高人民检》察院此前发》布的司法解释—与本解释不》一致的以本解—释,为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