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—人民法院《。最高人?民检:察院关于办理贪污】。贿,赂刑事?案,件适用?法律:若干问?题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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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2,。016年3月28日!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!委员会第1680】次会议 20—16年3月25【日由最?高人民检察院第【十,二届检察委员会第】。50次会议通过 自!2016年4月【18日起施行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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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【、最高?人民:检察院关于办—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!适用法律若》干问题的解释已【于,201?6,。年3月28日由【最,高人民法《院审判委员会第16!8,0,次会议、2》0,16年3月25【日,由最高人民检—。察院第十二届检【察委员会第5—0次会议通》过,现予公布自2016!年4月18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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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!人民检察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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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016?年4月18》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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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依法惩】治贪污贿赂》犯罪活动《根据刑法有关规【定现就办理贪—污贿赂刑事案—件适用法律的若【干问题解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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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【 ,贪污或者受》贿数额在三万—元以上不满》。二十:万元的应当》。认定为刑《法第三百《八十三条第一款规】定,的,“数额较大》”依法判处三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】者拘役并处》罚金
【
? 贪污数额在一】万元以上不满—三万元具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应当认》定为刑?法,第三百八十》三条第一款规定的“!。其他较重情节”依法!判处三?。年,以下有期《徒刑或者《拘役并处罚金:
】
:。
— : (一)贪污】救灾、抢《险、防汛、优抚【。、扶贫?、移民、救济—、防疫、《社会捐助等特定款】物,的;
【。
!(二)曾因》。贪,污、受贿、挪用【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!。处,分的;
! 【 (三)曾》。因故意犯《。罪受过刑事追究【的;
! 【(,四)赃款赃物用于】非法活动的》;
》
,
, (!五,)拒不交待赃—款赃物去向》或,者拒不配合追—缴工作致使无—法追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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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六)造成恶!劣影响?或者其他《严,重后:果的
【
受贿数】额,在一万元以上不满】三万元具有前—款第二项至》第六项?规定的情《形之:。一或者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认定为刑法【第三百八十三条【第一款?规定:的“其他《较重情节”依法判】处三年以《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!。并处罚?金:
! 《 :。 (一)多次—索贿的;
【
》 —(二)?为他人谋取不正当】利益致使《公共财产《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!受损失?的;
【
《 》(三)为他人—谋取职务提拔—、调整的《
》
》第二条 贪污或者!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!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!应当认定为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!第一款规《定的“数额》。。巨大”?依法判处三年—以上十年以》下有:期徒刑?并处罚金《或者没收《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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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贪污数额在十万【元以上?不满:二十万元具有本解】释第:一条第?二款规?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!认定为刑法第三【百八十?三条第一款规定的】“其他严《重情:节”依法判处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】有期徒?刑并处罚《金或:。者,没收财产
】
,
, ? 受贿数额在十万】元,以上不满二十万【元具有?。本解释?。第,。。一条第三款规定【的情:形之:一,的应当认定为—刑法第三百八—十,。三条第一款规定【的,“,其他严重情》。。节”依法判处三【年以上十年以下有】期徒刑并处罚金或】者,没收财产《
《
第三】条 贪污》或,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!。元,以上的应当》。认定为刑法第三百】八十三?条第一?款规定的“数额【特别巨大《”依: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!徒刑、无期》徒,刑或者?死刑并处罚金—或者没收《财产
! 贪污数额【在一百五《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!万,元具:。有本解释第一条【第二款规定的—情,形之一的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】三百八十三条—第一款规定》的,“,。其他:特,别严重情节》。”,依法:判处十?年以上有期徒刑、】无期徒?。刑或者死刑并处【罚,金,或者没收财产
【
》 受》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!元以上不满》。三,百万:元具有本解释第一】条第三款规定的【。情形之一的应当认】定为刑?法第三百八十—三条第一款规定的】“其他特《。别严重情节”依法判!处,十年以上有期徒【刑、无期徒》刑或者死刑并处罚】金或:。者没收财《产
】 第四》。。条 贪污、受【贿,数额特?别巨大犯罪》情节特别严》重、社?会影响特别恶劣、给!国家和?人民利益造成特【。。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!处死刑
】
《 符合?前款规定《的,情形但具有自首立】功如实供述》自己罪行《、真诚悔《罪、积?极,退赃或者避免—、减少?损害结果的》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!立即执?行的可以《判处死刑《缓期二年执行
【
》。 ,。 符合第—一款规定情形的【根据:犯罪情节等情况【可以: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!。行同时?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!。期执行二年期满【依法减为无期徒【刑后终身《监禁不得减刑、假释!
— ? 第五条 挪用公!。款归个人使用—进行非法活》动数额在《。三万元以上的—应当: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!四条的规《定以挪用公》款罪追究刑事责任;!数额:在三百?万元以上的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】三百八十四条—第一款?规定的“数额—巨大”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应当认】。定为:刑法第三百》八十四?。条第:一款规定的“—情节严重”》:
】 《 (《一)挪用公款数【额,在一百万元以上【的;
《
《 — (二)》挪用救灾、抢—。。险、防汛、优抚【、扶贫、移民、【救济特?定,。款物数额在五—十万元以上》不满一百万元的;
!
,。
:
! (三)《挪用公款不退还数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】。不满:一百万元《的;
【。
— ,。 , ,。(四)其他》。严重的?。情节
【。
第—六条 挪用公【款归个?人使用进《行,营利: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!未还数额在》。五万元以上的—应当认定为刑法【第三百八《十四:条第一款规定的“】数额较大”;—数额在五百万元以】上的应当认定—为刑法?第三百八《十,四条第一款规定的】“数额巨大”具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应当认—定为刑法第三百【八,。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!。“情节严《重”:
》
,
:
, : (【一)挪用公》款数额?在二百万元以上的;!
! 《 (:二)挪用救灾、抢险!。、防汛、《优抚、扶贫》、移民、救济特定款!物数:额在一百《万元以上不满—二百万?元的;
! — (三)挪—用公:款不退还数额在【一百万?元以上不满二—百万元的;
—
! : (四)其他严重!的情节
》
— , 第七条 》 为:。谋取不正当》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!行贿数?额在:三万元以《上的应当《依照刑法第三—百九十条的规—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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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
: 行贿数额【在一万元以》上不满三《万,元具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》应当依照刑法—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!以行贿罪追》究刑事?责任:
】
【 (一)向三人以!上行贿的;
【
《 — (?二)将违法所得用于!行贿的;
】
? (三!)通过行贿谋取【职务提拔《、调整?。的;
》
,
! (四)向》负有食品、药品【。、安全生《产、环境《保护等监督管理【职责的国《家工作人《员,行贿实施《非法活动的》。;
—。
!(五)向司法—工作人员《行贿影响司》法公正的《;
【 , (六!)造成经济》损失数额《在五十万《元以上不满一百万】元的:
! ,。。第八条 犯行贿罪!具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认?定为刑法第三百九】十条第?一款规定《的“情?节严:重”:。:
》
! (一?)行贿数额在一【百万元以上不满【五百万元的;
】
【 (二)】行贿数额在五十万】元以上不满》。一百万元《并具有本解释第【七条第二款第—一,项至第五项》。规定的情形》之一的;《
》
?。 《 (三)》其他严重的情节【
! 为谋取不正—当,利益: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!造,成经:济损失数《额,在一百?万元以上不满—五,百万元的应当—认,定为刑?法第:三百:九,十条第一款》规定的“使国家利益!遭受重大损失”
】
】 第九条 犯【行贿罪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应当】认定为刑《法第三百九十条第】一款规定的“情节】特别严重”:
【
【 》 (一)《行贿数额在五百【。万元以上的;
【
:
》 》 (二)行贿数额】在二百?五十万元以上不满】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!释第七条第二—款第:一项至第《五项规定《的情形?之一的;《。
:。
】 (三)其他!特别严重的情—节
】 , 为谋取不正当利!益向国家《工作人员《行贿造成经》济损失?数额在?五百万元以上的【应当认?定为刑法第三百九】十,条第一?款规定的“使—国家利?益,遭受特别重大—损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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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条 !刑,法第三百《八十:八条之?一,规定的利《用影响力受贿罪【的定罪量《刑适用标准参—照本解释关于—受贿罪的规》。定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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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刑?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!规定的对《有影:响力的?人行贿罪《的定:。罪量刑适用标—。准参照本解释关于】行贿罪的规定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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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单位对【有影响力的人—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!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!第三百九《十条:。之一的?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!人行贿罪追究—刑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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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:条 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—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!人员受贿罪》、第二百七》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!占,罪中的“数》额较大”“数—额巨大”的数额起】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!贿罪、贪污罪相对应!的数:额标准规定》的二倍?、五倍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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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】法第二?百,七十二条规定的【挪用资金《罪中:的“数额较大—”“数额巨大”【以及“进行非法活】。动”情形的数额起点!。按照本解释关于挪】用公款罪“数额较大!”“情节严重—”以:及“进行非法—活动”的数额标准】规,定的二?倍执行
! , 刑法第一百】六十四条第一—款规定的对非—国,家工:作,人员行贿罪》中的“?数额较大”“数额】巨大”的数额起点】按照本解释》第七条、第八条【第一款关《于行贿?。罪的数额标准规定】的二倍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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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二条 贿》赂犯罪中的“财物”!包,括货币、物品—和财产性利益—财,产性利益包括—可以:折算为货《币的物质《。利益如房屋装修、债!务免除等以及需【要支付货币》的其他利《益,如会:。员服务、旅》游等:后者的犯罪》数额:。以实际支《。付或者应当》支付的?数额: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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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具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应当认定为“为他】人谋取利《益”:构成犯罪的应—当依照刑法》关于受贿《犯罪的规定》定罪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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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?一)实际《或者承诺为》他人谋取利益的;】
— 【 (二)明》知他人有具体请【托事项的;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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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。三):履职时未被请托但】事后基于该履—职事由收受他—人,财物的
】
《 国家工《作人员索取》、收受具有》上下级关系的—下,属或:者具:有行政管理关系的】被管理人员的—财物价值三万元【以上可能《影响职权行》使的视为《承诺为他《人谋取利益
!
—第十四条 根据】行贿:犯罪的事实、情节可!能被判处三》年有期徒刑以—。下刑罚?的可以认定为—刑法第三百九十条】第二款规定的“犯罪!较轻”?。
【 根据犯罪的】事实、情节已经或】者可能被《判,处十年?有期徒刑以》上刑罚的或者案【件在本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!内有较大影响的【可以认?定为刑法第》三百九十条第—二,款规定的“重大案】件”
】 具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《可以认定为刑—法第三?百九:十条第二款规定【的“对?侦,破重:大案件起关键作【用”:
《
:
! (一)主动【交,待办案机关未掌握】的重:大,案件线索的;
【
! (二)主动!交待的犯《。罪线索不属于重大】案,件的线索但该线【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!有重要作《用的;
》。
! (三)主动】交待行贿《事实对于重大案件】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!用的;
》
【 (—四)主动交》待,行贿事实《对于:重大案件的追逃、】追赃有重要作—用,的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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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《 对?多次受贿未》经处理?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!
】 国家《工作人?员利用职务上的便】利为:请托人谋取》利益前后多次收【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!之前收受的财—物数:额在一万元以上【的应当一并》计入受贿数额
【。
】 第十六条 — ,国家工作人员—出于贪污、受—贿的故意非法—占有公共《财物、收受他—人财物之后》将赃款赃《物用于单位公务【支出或者社》会捐赠的不影响【贪污罪、受贿罪的】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!。情考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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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特《定关系人索》取、收受他人财物国!家工作人《员,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!交的应?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!具有受?贿故意
》
— 第十七》条 国家工作人】员利用职务》上的便利收受他人】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!同时: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!则第三?章第三节、第—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!的除刑法另有规【定外以受贿》罪和:渎职犯罪数罪并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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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八条 【贪污贿赂犯罪分子】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!。应当依照刑》法第六十四》条的规?。定予:以,追缴或?者责令退《赔对:被害:人的合法财产—应当:及时返还对尚未追】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!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!继续追缴或者—责令:退赔
【
第十九】条 对贪》污罪、受贿罪判处三!年以下有期徒刑【。或者拘役《的应当并处十万【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!的罚金;判处三【年以上十年》以下:有期徒刑的应当并】处二十万元以—上,犯罪数?额二倍以下》。。的罚金或者》没收财产《;判处十年》以上有期徒刑或【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!处五十万《。元以上犯《罪数额?二倍以下《的罚金或者没—收财:产
! :对刑法规定并处罚】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!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!犯罪数额《。二倍以下判处罚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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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?本解:释自20《16年4月18日】起,施行最?高人民法院、—最高人民《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!法解释?与本解释不一致的】以本解释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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