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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最高人民法—院最高人民检—察院关于《办理贪污贿赂刑【事案件适用法律【若干问题的解—释, ! ,(2016年—。3月:28日由最高人民】法院审判委员—会第1680次会议! 2016年3【月25日《由最高?人民检察院第十【二届:检察委员会第50次!会议通过 自2【016年《4月18日起施行】。), ! 最高人《民法院、最高人民】检察院关《于办理贪污贿赂刑】。事,案,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!的解释已于201】6年:3,月28?日,由最:高人民法院审判【委员会第1》680次会议、【2016年3月【25日由最高人民检!察院第十二届检【察委员会第5—0次会议通过—现予公?布自2016—年4月18日起施行! — 最高人【民法院 《最高人民检察院 ! : —2016年4—月18日 》 — 为依法—惩,治贪污贿赂犯—罪活动根据刑法有】。。关规定现就办—理贪污贿赂刑—。事案件适用》法律:。的若干问题解—。释,如下:: —。。 ?   ? 第一条  贪污】或者受贿《数额在三万元以上】不满二十万元的应】当认定为《刑法第?三百八十三条第【一款规定的“数额较!大”依法判处—三年以下有期—徒刑或者《拘役并处罚金 【 《     》贪污数额在》一万元以上不满三】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当认定为【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!第,一款规定的“其他较!重情节”依》法判处三年以下有】期徒刑?或者拘役并处罚金:!。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【)贪污救灾》、抢险、防》汛、优抚、扶—贫、:移民、?救济、防疫、社会】捐助等特定款物【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曾因贪》污、受贿、挪用【公款受过党纪、行】政处分的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曾因故意犯【罪受:过,刑事追究《的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?),赃款:赃物用?于非:法活动的;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?拒不交待赃款—赃物去向或》者拒:不,配,合追缴工作致使无】法追缴的;》 ,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造成恶劣影响或!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! , , :  : ,  受贿数额在一万!元以上不满三—万元具有前款—第二项至第六项规】定的:情形之一或者—具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应【当,认定为刑《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!。一款规定的“—。其他较?。重情:。节”依?法判处三《年以下?有期徒刑或者拘【役并处罚金: 】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一【)多次索贿的—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二)为他人谋取!。。。不正当利益致—使公共财产、国家】和人:民利益遭受》损失的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)!为他人?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!的 ?  》。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】贪污或者受贿—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!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!认,定为刑法第三百八】十三条第一款规定】的“数额巨大”依】法,判处三年以上十【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!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】 《     贪污数!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!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!第一条第二款规定】的情形之一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!。三百八十三》条第一?款规定的“》其他严重情节”依】法判处三年以上【十年以下有期徒【刑并处罚《金或者没收》财产  !   受贿数额【在十万元《以上: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!解释第一条第三【款规定的情形之一】的应当认定为刑法】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!款规定?的“其他严重情节】”,依法:判处:三年以上十》年,以下:有期徒刑并处—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】。。 《 ,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 贪污或》。者受贿数《额在三百《万,。元以:上的应?当认定为《刑法第?三百八十三条第一】款规定?的“:数额特别巨大”【依法判处十年以上】有期徒刑、无期【。。。徒刑或者死》刑并处罚金或—者没收财产 】     【贪污数?额在一百五十万元】以上不?满三百万元》。具有本解释第一条】第二款规《定的情形《之一的应当》认定为刑法第—三百八十三条—第一款规定的—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!”依:法判处十《年以上有期徒刑【、无期徒刑或者死】刑,并处罚金《或者没收财产—    ! 受贿?数额:在一百五十万元以】上不满三百》万元具有本解释【第,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!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!刑法第?三百八十三》条,第一款规定的—“其:。他特别严重情—节”依法判处十【年以上有期》徒,刑、无期徒》。刑或者死刑并处罚】金或:者没收财产 — 》。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贪污、受《贿数额特别》巨大犯?罪,情节特别《严重:、社:会影响特别恶劣、】。给国家和人》民利益造成》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!判处:死刑 —   《  符合前》款规:定,的情形但具》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!自己罪行、真—诚,悔罪、积极退赃或】者避免、减少损害结!果的发?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!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!刑缓期二年》。。执行 》 :     》符合第一款规定情】形的根据犯罪情【节等情?况可以判处》死,刑,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!判决定在《其死刑?。。缓,期执行二年》期满依法减为无期】徒刑后终身监禁不】得减刑、假释— :。  》。。  : 第:五条  挪用公【款归个人《使用进行非法活动】数额在三《万元:以上的应当依—照刑法第三百八十】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!款罪追究刑事责任;!数额:在三百万《元以上的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!。。。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!定的“数额巨—大”具有下》列情形?之,一的应当认定为【刑法第三百八十四】条第一款规定的【。“,情节严重”: !      】。。  : (一)挪》用公款数额在—一百万元《以上的; — ,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挪—用救灾、抢险、防】汛、优抚、》扶,。贫、移民、救济特定!款,物数额在《五十万元以上不满】一百万元的》; :。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三)挪用公款不退还!数,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!满一百万元》。的; ?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其他严重的情节 !     第!。六条  挪用公款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】利活动或者》超过三?个月未还数额在五】万元以上的应当【认定: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!条第一款规定—的“数额较大”【。;数额在五百万【元以上的应当认定】为刑法第三百—八十四条第》一款:规定的“《数额巨大”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应当认定《为刑法第三百八【。十四条第一款—规定的?“情节严重”:【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:一)挪用公》款,数,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!; :  —   ? ,   ?(二:)挪:用救灾、《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】、,扶,贫、:移民、救济特定【款物数额《在一百万元以上不】满二百万元的; 】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挪用《公款:不退还数额在一百】万,元以:上不满二百万—元的;?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其《他严重?的,情节 】    第》七条  为谋取不正!当利益向《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!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!当依:照刑:法第三百九十—条,的规:定,以行贿罪《追究:刑事责任 》   【  行贿数额在一】万元以上《不满三万元具—。有,下列:情形之一的应当【依照刑法第三百【九十条?的规定以行》贿,罪追究刑事》。责任: 【  ?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向三人!以上:行贿的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将违!法所得用于行贿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)!通过:行贿:谋取:职务提拔、调整的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向负有食!品,、药品、安》全生产、环境—保护等监《督管理职责的国家】工作人?。员行贿实施》非法活动的; 【 :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向司法工【作人: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!的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造《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!十万元以上不满一】百万元的 !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  犯行贿》罪具有下列情—形,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!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!款规定的“》情节严重”: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,行贿数?额在一百《。万元以上不满五百】万,元,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行贿数额在五!十万元以上不—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!解释第七条》。第,。二款第?一项至?第五项规定的—。情,。形之:一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其他】严,重,的,情节 》 ,   《  为?谋取不正当》利益向国家工作【人员行?贿造成经济损失【数额在一百万元以】。上,不满五百《万元的应当》认,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!条第一?款规定的“使国家利!。益遭受重大损—失”  !   第九条  犯!行贿罪具有下—列情:形,之一的应当认—定为刑法第三—。。百九十条第一款规】定的:“情节特别严重”:!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】行,贿数额在五百万【元,以上的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二)行贿数额】在二:百五十万《元以上?不满五百万》元并具有本》解释第七条第—二款第一项至第五】项规定?的情:形之一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》)其:他特:别严重的情节 !     为谋!取不正?当利益向国家—工作人员行贿造成】经济损失数额在【五百万?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!刑法第三百九—。十,条第一款《规定的“使国家【。利益:遭,受特别?重,大损失?”, —  :  第十条  刑法!第三百八十》八,。条,之一规定的利用【影响力受贿》罪的定?罪,量刑适用《标准参照本解释【关于受贿罪的—规定:执行 【     刑法第】三百九十条之一规】定,的对有影响》力的人行《贿罪的?定罪量刑适用标准】参照:本解释关《。于行贿罪的规定执】行  】 , , 单位对有》影响力的人行—贿数:额,在二十万元》以上的应当依照【。刑法第三百九十【条之一的规》定以对有影响力的】人行贿罪追》究刑事责任》 ? :     第十一条!  刑法第一—百六十三条规定【的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】贿罪、第《二百:七十一条《。规定的职务侵占【罪中的“数额—较大”?“数额?巨大”的数额—起,。点,按照:本解释关于》受贿罪、《贪污罪相对应的数】额标准规《定的:二倍、五倍》。执行 》     【刑,法第二?百七: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!金罪中的“数额较大!”“数额巨大”以及!“进行非法》活动:”情形的数额起点】按照:本解释关于挪用【。公款罪“数额较【大”“情节严重”】。以及“进行非—法活动”《的数额标准》规,定的二?倍执行? —    《刑法第一百六—十四条?。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!家工作人《员行贿罪《中的“?数额:。较大”?“数额巨大”的【数,额,起点按照本解释【第七条、第八条【第一款关于行贿【罪的数?额标准规定的二倍】执行 《 ?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《贿赂:犯罪中的“财物”】包括货币、》物品和财产性利益】财产性利益包括【可以折算为货币【。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!修,、债务?免除等以及》需要支付货币的其】他利益如会员—服务、旅游等—后者的犯罪数额以】。。实际支付或者应当】支付的数《。额计算 —     【第十三条  具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应【当认定为“为他人】谋取利益”构成犯罪!的应当依照刑法【关于受贿犯罪的【规定定罪处罚: 】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:实际或者承诺为【他人:。谋取:利益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明》知,他,人,有具体?请托事项的;— ? ,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三)履职时未被【请托但事后》基于该履职事由收】受他人财物的 【    】 国家工作》人员索取、收受具】有上下级关系的【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!理关系的被管理人】。员的:财,物价值三万元—以上可能《影响:职,权行使?的视为承诺为—他人谋取利益— —    《。第十四条  根据】行贿犯罪的事实、情!节可能被《判处三年有》期徒刑以下》刑,罚的可以认》定为刑法第三百九】十条第二款规定【的“犯罪较轻” ! 《    根据犯【罪的事?实、情节《。已经或者《可能被判处》十年有?期徒刑以上刑—罚的或者案件—在本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或者全》国范围内有较大影】。响的可以认》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!条第二?款规:定的“重大案件【” 《 :     具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》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!百九十条第二款【规定的?“对侦破重大案件起!关键:作用”: — 《。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一)—主动交待办案机关】。未掌握的重大案件】线,索的; !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主!动交待的犯罪线【索,不属于?。重大案件《。的线索但该线—索对于重大案件【侦破有?。重要作?用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主动交待行贿】事实对于《重大:案,件的证据收》。集有重要作用的; !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四)主动》交待行贿《事实对于重大—案件的追逃、追赃】有重要作用》。的 【   ? 第十五条  对多!次受贿未经处—理的累计计》算受贿?数额 —     国【家工作人员利用职】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!谋取利益前后—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!受,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!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!应当一并计入—受贿数额 】   《  :第十六?条  国家工作人】员出于贪污、受贿】的故意非法》占有:公共财物、收受他人!财物之后将》赃款: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!出或者社会》。捐赠的?不影响贪污罪、【受,贿罪:的认:。定但量刑时可以【酌,情考虑 !    特》定关系人索取、【收受他人财》物国:家工作人员知—道后未退《。还,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!国家工?作人员具有受贿故】意 》 :    第十—七,条 :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!职务上的便利收【受他人财物为—他人谋取利益—。。同时构成受贿—罪,和刑法分则第三章】第三节、第》九章规定的渎职犯】罪的除刑法另有【规定外以受贿罪和】渎职犯罪数罪—并罚  !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!贪污贿赂犯罪分【子违法所《得的一切财物应【当依照刑法》第六十?四条的规定予—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!对被害人的合法财】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!未追缴到《案或者?尚未足额退赔—的违法所得应—当继续追《缴,或,者责令退赔 !。  ?  :。 第十九《条  对贪污罪、】受贿罪判处》三,年以下?有期徒刑《。或者拘役的应—当并处?十万:元以:上五十万《元以下的罚金;判处!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】有期徒刑的应当【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!罪数额二倍以—下的罚金或者没收】财产:;判处十年以上有】期徒刑或者无期徒】刑的应当并处五【十万元以上犯—罪数额二倍以—。下的罚金或》者没收?财产 《   —  对刑法规定并】处罚金的其他贪污】贿赂犯?罪应当在十万—元以上犯罪数额二】倍以下?判处罚金 — ,  《。 ,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本解:释自2016—年,4,月,18日起施行最【高人民法院》、最高?人民:检察院?此,。前发布?的司:法解释与本解—释不:一致的以本解释为】。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