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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—。院最高人民检—察院:关于办理贪污贿【。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!。若干问题《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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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—6年3月《28日由最高人民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!680次会议 2】016年3月25日!由最: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!届检察委员》会第50《次会议?通过 自《2016年4月【18日起施》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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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】高人民?法,院、最高《人民检察《院关于办理》贪污贿赂刑》事案件适用法律【若干:问题的?。解,释已于2016年3!月28日由最高人民!法院:审判委员会第16】80次?会议、?2016《年3月25日—由最高人民检—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!员会第?50次会议通过【现予:公布自2《016年《4月:18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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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—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!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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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016年4月18!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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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!。依法惩治贪污贿【赂犯罪活动》根据刑法有关—规定现就办理贪污】贿赂刑事案件适用】法律的?。若干:问题解释如》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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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条 贪!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!万元以上不满二十】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!法第三?百,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!的,“数额?较大”依法判处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!者拘役并处罚金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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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】污数额在一万元【以上不满三万—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应: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!八十三条第》一款规定的》“其他较重情节”依!法判处三《年以下有期徒刑【或者拘役并处罚金: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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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!贪污救?灾、抢?险、防汛、》优抚、扶贫、—移民、救济、防【疫、:社会捐?助等特定款》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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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二)曾因贪污、【受贿、挪用公款【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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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曾因【故意犯罪《受过刑事追》究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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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—。赃款赃物用于非【法活动?的;
! 《 : (五)《拒不交待赃款赃【物去向或者拒不【配合追缴工作致【使无法?追缴的;《
— : 《 (六)》造成恶劣影》响或者?。其他:严重后?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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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受贿数额在一万【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!有前款第二项至【第六项规定的情形】之,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应当认—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!三条第一《款规定的“其他【较重情节”依—法判处三《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!拘役并处《罚金::
! ? : ,(一)多次索—贿的;
! 《 (》。二)为他人谋—取不正?当利益致使公共财】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!。遭受损失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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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!为他人谋取》职务提拔、调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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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条: 贪污或者受【贿,数额在二十万元以】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!当认定为刑法—。第三百八十三条【第一款规《定,的“数?额巨大”《依法判处三年以【。上,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!处罚金或者没收【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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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贪污【数,额在十万元以上不】。满二十万元具有【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!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!当认定?为刑: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!一款规定的“其他严!重情节”依法判处】三年:以上: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】。并处罚金《或者没收《财,产
《
受】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!不满二十万元具有】本解释第一条第三】款规定的情形—之一的应当认—定为刑法第》三百八十三条—第一款?规,定的“其他》严,重情:节”依法《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!下有:期徒刑?并处罚金或者—没收财?产
! 第三条 贪污!或者受?贿数额在三百万【元以上的应当认定】为刑法第《三百八?。十三:条第一款规定的“】数额特别巨大”依法!判处十年以上有【期徒刑、《无期徒刑或者—死刑并处罚金或者】没收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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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贪污?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!以上不?满,三百万?元具有?。本,解释第一《条第二款规定的【情形之一的应—当认定为刑法第【三百:八十三条第一—款规定的“其—他特别严重情节【”,依,法判处十年》以上有期《徒刑:。、无期?徒刑或?者死刑并处罚—金或者?没收财产
【
? ?。 受贿数额》在一百?五十万元以上不【满,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!第一条第《三款规?定的:情形之一的应—当认定为刑法—第三百?八十三条第一—款规定的《“其他特别严重【情节”依法判处【十年: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!徒刑:或者死?。刑并处?罚金或者《没收财?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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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条》。 贪污、》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!罪情节特别》严重、社会影—响特别恶劣、给【国家和人《民利:益造: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!以,判处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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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符合前款规定的】情形但具有》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!己,罪行、真诚悔—罪、积极退赃—或者避免、减—少损害结果》的发生?等情节不《是必须立即》。执行的?可以判处死刑—。缓期二年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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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符合第》一款规定情形—的根据犯罪情节等】情况:可以判处死刑缓【期二年执行同时【。裁判决定在其—死刑缓期执行二年】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!刑后终身《监禁不得《减刑:、假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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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五条 挪—用公款归个》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!数额在?。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!照刑法第三百—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!用公款罪《追,究刑事责《。任;数额在三—百万元以《上的应当认定为【刑,法第:三百八十《四条第一款》。规定的?“,。数额巨大”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应】当认定为《刑法第三百八十【四条第一款规—定,的,“,情节严重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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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挪用!公款数额在一百【万,元,以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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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。 (二)挪用救灾、!抢险、防汛、优【抚、扶贫、移—民、:。。救济特定《款,物数额?在,五十万元以上不满】一,百万元的《;
【 《 《(,三)挪用公》款不退还数》额,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!一百万元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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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四)其【他严重的情节—
—。 第六—条 挪用公款归】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!。动或者超《过三个月《未还数额《在五万元以》上的应当认定为【刑法第三《百八十?四条第一《款规定的“数额较】大”;数额在五百万!元以上?的应当认定》为刑法第三》百,八十四?条第一款规定—。。。的“数额《。巨大:”具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认定为》。刑法第?三百八十四条第【一款规定的》“情节?严重”:
》
! : (一《)挪:。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!元以上的;
—
【 , (二)】挪用救灾、》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】、扶贫、《移民、救济特—定款:物数额在《一百万元以》上不满?。。二百万元的;—
】 》 (三)挪用公款不!退还: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!不满二百万元的;】
! (—四,)其他严重》的情节
! 第》七条 《为谋取?不正当?。利益向国家工作人】员行:贿数额在三万—元以上?的应: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!十条的规定》以行贿罪追》究刑事?责任
! 行贿数额在一!万元以?上不满三万》元具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应《当依照刑《法第三?百九十条的规定以】行,贿罪追究刑事—责任:
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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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? (一》)向三?人以上行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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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?)将违法所得—。用于行?贿的;
—
? (!三)通过行贿谋取职!务提拔、《调整的;
】。
! (四)向负—。有食品?、,药品、安《全生:产、环境保》护,等监督管理职—责的国家工作—人员行贿实施非【法活:动的;
》
【 , (五)向】司法: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!。法公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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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:六,)造成?经,济损失数额在—五十万元以》上不:满一百万元的—
! 第:。八,条 犯行贿罪具有!。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应,。当认定为《刑法:第三:百九十条第一款【规定的“情节严重】”:
【
【 (一)行贿数】额,。在一百万元以上【不满五百万》元的;
【。
? : (二)】行贿:数额在五十万元以】上不满?一百万元并》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!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!规定的情形之一的;!
【 》 :(三)?其他严重的情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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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为谋取不正》当利益?向国:家工作人《员行:贿造成经济》损失数?额在一百万元以【上不满五《百,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!法第三?百九十条第》一款规定的“使国家!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】”
【 , 第《九条 ? 犯行贿罪具有下】列情形之一》的应当认《定为:刑法:。第三百?九十条第一》款规定的《“,情节特别严重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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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行贿数额在五】百万元以上的;【
《。
! (二?)行贿数额在二百五!十万: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!并具有本解释第【七条第二款》第一项至第五项【。规定的?情形之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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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其他!。特别严重的情节【
【 为谋取不正当!利益向国《。。。家工作人《员行贿造成经济损】。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!上的应当认定—为刑法第三》百九十?条第:一款规定的》“使国家利益遭【受特别重大》损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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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刑法第【三百八十《。八条之一规定的利】用影响力受贿罪【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!参照本解《释,关于受贿罪的—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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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刑法第三百九十条】之,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!的人行贿罪的定罪】量刑:适用标准《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!罪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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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!对,有影:。响,。力的人行《贿数额在二十万元】以上的应当依照刑】法,第三百九十条之【一的规定以对有影】响力:的人行?贿罪:追究刑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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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十一》条 刑法第一百】六十三条规定的非】国家工作《人员受贿罪、第【。二百七十《一条规定的职—务侵:占罪中?的“数额较大”【“数额巨大》。”的数额起点按【照本解释关于受【贿罪、贪污罪相对】应的数?额标准规定的二倍】、五倍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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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刑法第二百七十!。二条规?定的挪用资金罪中】的,“数额较大》。”“数额巨大”以及!“进行非法》活动”情形的数额】起点:按照本解释关于【挪用公款罪》“数:额较大”《“,情,节严重”以及—“进行非法》活动”的数额标准规!定的二倍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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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刑法第一—百六十四条第—。一款规定《的对非国家》工作人员行贿罪中】的“数额较大”“】数额巨?。大,”的数额《起点按照本》解释第七条、第八条!第一:款关:。于行贿罪的》数,额标准?。。规定的二倍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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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二?条 贿赂犯—罪中的“财物”【包括货币、物—品和:财产性利益财产【。性利益包括》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!质利益如房屋装修】、债务免除等以【及需要支付》货币的其他利益如】会员服务、旅游等后!者的犯罪《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!。应当支?付的数?额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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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具有—下,列情形?之一:的应当认定为“为他!。人,谋取利益”构成【犯罪的?。应当依照刑法—关于受贿犯罪的规】定定罪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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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实,际或者承诺》为他人谋取》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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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二)明知他人—有具:体请托事项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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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三)履职时未—被请托但《事后基于该履—职事由?收受他人财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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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!、收受具有上下【。级关系的《下,属或者具《有行政管理关—系的被管理人员的】。财物:价值三万元以—上,可能影响职权行使】的视为承诺为他【人谋取利益
】
》 第十四》条 ?。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!、情节可能被—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!下刑罚的可以认定为!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!二款规定的“犯罪较!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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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根据《犯罪:的,事实、?情节已经或者可能】被判: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!刑罚的或者案—件在本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或者全国!范,围内有较《大,影响的可以》认定为刑法第三百】九十条?第二款规定的“【重大案件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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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以】认定为刑法第三百】九,。十条第二款规定的“!对侦破重大案—件起关键作用—。”:
】。 《 (一—)主动交待办案【机关:未掌握的重大—案件线索的;
】
! (二)主【动交待的犯罪线索】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!索,。但该线索对于—重大案?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!;
】 ? (三)【主动交待行贿—事实:对于重大《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!要作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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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—主动交?。待行贿?事实对于重大案件】的追逃、追赃—有重:要作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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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五条 对多】次受贿未经处理【的累计计算受贿【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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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国家工作人员利【用职务上的便利【为,请托人谋取利—益前后多次收受【请托人财物受请托】之,前收受的财物数额】。在,一万: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!入受贿数《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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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》 国家工作人【。员出于贪污、—受贿:的故意非法占有公】共财物、收受—他人财物之后将赃】款赃:物用于单位公—务支出或者社—。会捐赠的不影响【贪污罪、受贿—罪的:认定但量刑》。时可以酌《情,考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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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特定关系人索【取、:。收受他人财物国家】工作:人,员知:道后未退还或者【上交的?应当认?定,国家工?作人员?具有:受贿故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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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条 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!职务上的便利—收,受他人财物为他人】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!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!章,第三节、第九章【规定的渎《职,犯罪的除刑法另【有规定外以》受,贿罪和渎《职犯:罪,数罪并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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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《 贪污贿赂犯罪分子!违法所得的一切【。财物应当依照—刑法第?。六十四条的规定予】以追缴?或者责令《退赔对被害人的【合法财产《应当及?时返:还,对尚未?追缴到案或》者尚未足额》退赔: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!追缴或者责令退【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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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九条 对贪【。污罪、受《贿,罪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!刑或者拘役的应当】并处:十万元以《上五十万《元以下的《罚金;?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!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!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!数额二倍以下的罚】金或者没收财产【;,判处十年以上—有期徒刑或者—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!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!额二倍以下的罚【金或者没收》财产
《
】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!的其他贪污贿赂【犯罪应当在十万元】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!下判处罚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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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条 本解释—自2016年4月】18日起施行最高人!民法院、最高—人民检察《院此前发布》的司法解《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!以本解释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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