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,。高人民?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!民申请 承—认外国法院》离婚判决《程序问题的规—定的通?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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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【。法院印发关于中【国公民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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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【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!程序问题的》规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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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】991年8》月13日《法(:民)<19》91>?2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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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地方各【级人民法院、各【级军事法院、—各铁路运《输,中级法院《和基层法《院、各?海事: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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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关于】中,国公民申请承认【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!序问题的规定发【给,你们请?。认真执行在》执行中注意总—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!。。。题请:及时报告我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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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—件, 关于中《国公: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!离婚判决程序问题】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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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《991?年7月5日最高人民!法院审?判委员会第》503次《会议讨论通过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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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。条 对与我—国没有订立司法【协,助协:议的外?。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!决,中国籍当事人可【以根据本规定—向人民法院申—请承:认该外国《法院的离婚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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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对与我国有司法协】助协议的外国—法院作出的离婚判】决按:照协议?的规:定申请承认》
— 第二条 !。外国:法,院离婚判决》中的夫妻《财产分?割、生活费负担、子!女抚养?方面判决的》承认执行不适用本】规定
!。 , 第三条 向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】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!申请:人应提出书面申请】书并须附有》外国法院离婚判决】书,正本及经《证明无误《的中文译本否则【不予: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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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》条 申请书应【记明以?下,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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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一)申请人姓名、】性别、年龄、—工作:单位:和住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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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判】。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!结,结果、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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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?。 (三《。)受传唤及应诉的】情况;
】
》 (四)【申请理?由及:请求;
【
? 【(五)其他需要【说明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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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【 申请由申》请人住所地中级人】民法院受理》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!居,住地不一致的—由经常居住地—中级:人,民法:院受理
》
《 申请人不】。。在,国,内的:由申请人原国内【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!受,理
》
》 第六条 —。人民法院《接到申?请书经审查》符合本规定的受理】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!立,。案;不符合》的,应当在7日内—通知申请人不予受】理并:。说明: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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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条 人【民法院审查承认【外国法院离》。婚判决?的申请由三》名,审判员组成合议【庭,进行作出的》裁定不得上》诉,
》
》第八条 人民法院!受理申?请后对于外国法院】离婚判决书没有指】明已生效或生—效时:。间的应?责,令,申请人提交》作出判决的法院出】具的判决已生—效的证明《文,件
! ,。 第:九,条 ?外国法院作出离婚】判决的原告为申请人!的人民法院应—责令其提交作出【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!法传:唤被告出庭的有关】证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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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十条 按照第八条!。、第九条要》求提供的证明—文件应经该》外国公?证,部门公证和》我国:驻该国使、领馆【认证同?时应由申请》人提供?经证明无《误的中文《译本
】 第十—一条 居》住在:我国境?内的外国《法院离婚判决的被】告为申?请人:提,交第八?条、:第,十条所要求的证【明文件和公证、认证!有困:难的如能提交—外国法院的应—诉通知或出》庭传票的可》推定外国法院离婚】。判决书为真实和已】经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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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 经审!查外国法院》。的离婚判《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不:予承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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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》 : (一)《。判,决,尚未发生法律—效力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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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二)作《出判决的外国法【院对案件没有管辖】权;
】 (!三)判决是》在被告缺席且未【得到合法传唤情况】下作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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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)该当事人之!间的离婚案件我【国法院正在审理或】已作: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!院对该当事人之【。间作出的离婚案【件判决已为我—国法院所《承认;
! : —(五)判《决违反我《国,法律的基本原则【或者危害《我国国家《主权、安全》和社会公共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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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 对】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!的承:认以裁?定方式作出没有【第十:二条规定的情形【的裁定?承认其法律效—力;具?有第十二条规定的情!形之一的裁定—驳,回申请人《的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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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四条 《。 裁:。定书以“中华人【民共和国×》×中级人《民法:院”名义《作出由合《议庭成员《。署名加盖《人民法院印》章
! 第十《五,条 裁定书一经】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!
! 第十六条》。 申请承认外【。国法院?的离婚判决申请【人应向人民法—院交: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!100?元
! 第?十七条 》申请承认外国法院】的离婚判决委托他人!代理的必《须向人民法院—提交由委托人签【名,或盖章的《授权委托书委托【人,在国外?出具的委托书必【须经我?国驻:该国:的使、领馆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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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十八条 人民法院!受理离婚诉》讼后原告一方变更】请,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!离婚判?决或者?被告:一方另提出承—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!申请的其申请均不受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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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《九条 人》民法院受理》承认外国法》院离婚判决的申【请后对方《当事人向人民法【院起诉离《婚,的人民法《院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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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条 当—。事人之间的》婚姻虽经外国法【院判决?但未向人民法院申】请承认?的不妨?碍当事人《一方另?行向人民法院提出】离婚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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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二十》一条 申》请人的申请为人民】法院:受理后?申请:人可以撤回申请人】民法院以裁定—准予撤?回申请人《撤回申?请后不得再》提出申请但可以另】向人民法《。院起诉离婚》
— ? 第二十二》条 申请人—的申请被《驳,回后不得再提出申】请但可以《另行向人民法院【。起诉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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