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高人民法院印【发关于中国公民申】请 承认外国法院!离婚:判决程序问》题的规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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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!。高,人民法院印》发,。关于中?。国公民申《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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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认?。外国法院《离婚判决《程序问题的规定的】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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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1年8!月13日法(民【),<1:9,。91>?2,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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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!地方各级人民—。法院、各《级军事法院、各【铁路:运输中级法院—和基层法院、各海】事法:。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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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!关于: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!国法院离婚判决程】。序问题的规定—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!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!验有何?。意见:和,问题请?及时报告我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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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关!于中国公民申请承】认外国?。法院离婚判决—程,序问题?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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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1—年7月5日最高人】民法院审判委员会】第503次会—议讨论通过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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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,。条 对《与,我国没?有,订立司法《协助协议《的,外国法?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!国籍当事《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!人,民法院申请承认该】。外国法院的离—婚判决
! 对与我国有!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!法院作出的离婚【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!申请承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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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条 外国法院】离婚判决中的夫【。妻,财,产分割、生活—费负担、《子女抚养《方面判?决,的承认执行不适用】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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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向人》民法:院申请承认外—国法:。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!应提出书面》申,。请,书并须附有外国【法院离婚判决书【正,本及经证明无误【的中文译本否—则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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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— 申请书应记明】以下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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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一)申请!人姓名、性别、【年龄、工《作单位和住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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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!)判决由何国法院作!出,判结结果、时间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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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三)《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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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【(四)申请理—由及:请求;?。
! (五【)其他需要说明【的情况?
! 第五?条, 申请由申请人住!。所地中级人民法院】受理:。。申请:人,住,所地与经常》居,住地不一致的由【经常居住地中—级人民?法院受?理
! 申?请人不在国》内的:由申请人原国内住】所地中级《人民法院受理—
【 第六条 【 人:民法院接到申请书】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!受理条件的应当【在7日内立案;【不符:合的:。应当在7日内—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!并说明理由
】
? 第七条【 , 人民法《院审查承认外国法】院离婚判《。。决的:申请由三《名审判员《组成合议庭进行【作出的裁定不—得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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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条? 人民法院受理】申请后对于外国【法院离婚判》决书没有指明已【生效或?生效:时,。间,。的应责令《申请人提《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!具的判?决,已,生效的证明文—件
《
第九!条, :。外国法?院作出离《婚判决?的原告为申请—人的人民法》院应责?令其提交作出判【。决的外?国,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!出庭的有关证明文】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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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十条》 , 按照第八条—、,第九条?要求提供的证明文】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!门公证和我国—驻,该国使、领馆认证同!时应:由申:请,人提:供经证明无误—的中文译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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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十,一条 ? 居住在我国境【内的外国法院离【婚判决的被告为申】请人:。提交第八条、第【十条:所要求的《。证明文件和公证、认!证有困难的如能提】。交外国?法院的应诉通知或】出庭传票的可推【定外国法院》离,婚判决书为真实【和已经生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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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二条 》 经审查外国—。法院的离婚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!。一的不予《承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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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一)判决尚未发!。生法律效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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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二)作出判决】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!有管:。辖权;
【
:。 (!三)判决《是在:被告缺席且未得【到合法传《唤情况下作出的;】。。。
【 — (四)该当事【人,之,间的离婚案件我【国法院正在审—理,或已作出判决—或者第三国法院【对,该当事?人之间?作出的离婚案件判】。决已为我国》法院所承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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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:五)判决《违反我国《法律的基本原则【或者危害《我国国家《主权、安全和—社会公共利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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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三条 — 对:外国法院的离—婚判决的承》认以:裁定方?式,作出没有第十—二条:。规定:。的情形的《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!。;具有第十二—条规定的情形—之一的裁定》驳回:申请:人的申请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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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 】裁定书以“》中华人?民共和国××中级人!民法:院”名义作出由【合议庭成员》署,名加盖人《。。民,法院印章
】
—第十五条 裁定】书一经送达即—发生法律效力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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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十》。六条 《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】的离婚判《决申请人应向人民】。法,。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!民币:1,00元
】
第十七】条 申请承认外国!法院的离婚判决委托!他人代理《的必须向人民法院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!盖章的授权委托【书委托人在国外出具!的委托书必须经【。我国驻该《国的使、领馆证【明,
! 第十八条 【人民法院受理离婚】诉讼后原告一—方变更请求申请承】认,外国:法院离婚判决或者】被告一方另提出【承,认外:国,法院离婚判决申请】的其申请均不受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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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九条 人】。。民法院受理承认【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!申请后对方当事【人向:人民法院起》诉离:婚的人民《法院不予受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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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—。十条: 当事人之间的】婚姻:虽经:外国法院《。。判决但未向人民法】。。院申请承认的不【妨碍当事人一—方另:。行,向人: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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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一条 —申请人的申请为【人,民,法院受理后申请人】可,以撤回?申请人?民法院以裁定准予】撤回申请人撤回申】请后:不得再提出》申请但可以另向【人民法院起诉—。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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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二条 申请人的!。申请被驳回后不【得,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!行向人民法院—起,诉,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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