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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!院关于?行政申请再》审案件?立,案程序的《规定 — 最高】人,民法院关于行—政,申请再审案件立案】程序的规定 】 《。 (《2016年1—1月21日由最高人!。民法院审判》委员会第17—00次会议通过自】20:18年1月》1日起施行)— — , 为《依法保障当》事,人申请再《审权:利规范?人,民法:院行政申请再审案】件立案工作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行—政,诉讼: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审!判工作?实际制定本规—定 —     第一!条  再审》。申请应?当符合以《下条件 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一)再审申!请人是生效裁判文】。书,列,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!因不能归责于—本人的事《由未被?裁,判文:。书列:为当事人但与行政】行为有利《害关系的公民、【法,人,或者其他《。组织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受—理再:审,申请的法院》是作出生效裁—判,的上一级人民—法院; 【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—)申请?再审:的裁判属于》。。行政诉讼法第—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!判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申请再审】的事由属于行政【。诉讼法第九十—一条规?。定,的情形? : :   《  第二条》  :申请:再审:有下列情形之一【。的人民法院》不予立?案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再—审,申请被驳回后—再次提?出申请的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对!再审判决、裁—定,提出申请的》; 》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在人民检察院】对当:事人的申《请,作出不予提》。出检:察建议或者》抗诉决定后又提【出申:。请,。的;: :。 ,    — 前款第《一项、第二项规【定情:形人民法院》应当告?知当:事人可以向》人民检察《院,申请检察建议—。或者抗诉 【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 委《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!的诉:讼代理?人应为下列》人员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《律师、基层》法,律服务工《作者; 《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》)当事人的近—亲属或?者,工作人?员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《)当事人所在社【区、单?位以及有关社会团】体,推荐的公民 — ,     】第四条  》申请再审《。应当提?交下列材料 — ,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再!审申请书并按照【被申请人《及原审其他当事【人的人数提交副本】;   ! ,。 ,    (二)再审!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!当提交身份证明【复印件;再审申请】人是法人或》者其他?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!执照复?。印件、组织机构代】码证书复《印件、法定》。代表人或者主—要负责人《身份证明;法人【或者其他组织—不能提供组织—。机构代码证书复【印件的?应,当提交情况说—明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)【委托他人代》为申请再审的应【当提交授权委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!明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四)原审判决书、!裁,定书、调解书或者】与原:件核对?无异:的复印件;》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法律、法规—规,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!料,    !。 第:五条 ? ,当事人?申请再审一般还【应提交下列材料 】 ?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一审起【诉状:复印件、二审上【。诉,状,复印件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在原审【诉讼:过程中提交的主要】证据材料《; ?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三)【支持再审申请事由】和再审请求的证【据材料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行】政机关作《出相关行政行为【的证据材料》; 【   ? ,  :  (?。五)其向行政机关】提出申请但行—政,机关不作为》的相关证《据材料?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—六)认为需》要提:。交的其?他材料 【 ,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 再审申请人提交!再审申?请,。书等材料时应当填写!送达地址确》认书并?可同时附《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!本 ? 《 ,   ?第七条  再审申】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!项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一)再审《申请:人、:被申请人及原审其】他当事?人的基本情况当事】人是自然人的应列】明姓名、性别—、,出生日?期、民?族、住址及有效【。。联系电?话、通讯地址;当事!人是法?人或者其他组织的】应,列明名?称,、住:所地:和法定代表人—或者主要负》。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】及有效联系电话【、通讯地址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—)原审人民》法院的名称》原审判决、裁定【或者:调解书的案号; !  》 ,。  :  :  (?三)具体《。的,再,审请求?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四)申《请,再审的具体》法,定事由及事》实,、理由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:。。五)受理再审申请】的人:民法院名称; 【 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 (六)再【审申请人《的签名、《捺印:或者盖章; 】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七)递【交再审申请书的日】期 : 》    《第八条  再审【申请人提《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!料符合?上述要求《的人民法院》。应当出具《诉讼:材,。料收取清单注明收】到材料日期并加盖专!用收件章诉讼材【料收:取,清单一式《两,份一份?由人民?法院入卷一份由再审!。申请人留存 — ?。 :  :  第九条  【。再审申请人提出【的再审?申请不符合本规【定,的人民法院应当【当场告知《再审申请人 — , 《    再审申请】人提:交的再审申请书【等材料不符合要【。求的人民法院—应当将材《料退回再审》申请人?并,一次性全面》告知其在指定的合理!期限:内予以补正再—审申请人无正当理】由,逾期不予《补正且仍坚持申【请再审的人民法【院应当裁定驳—回其再?审申:请 : : ?    人》民法院不得因再【审申:请人未提交本规【定,第五:条规定的相》。。关材料?认,定其提交的材—料不:。。符合要求 !    《 第十条  对符】合,上,述,条件的再《审申请人民法院【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!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!申请书?等材料之日起五【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!送受理通知》书,同时向被申请—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!发送应诉《通知书?、再审申请》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!认,书  】  : 因通讯地址不详】。等原因受理通知书、!应诉:通知:书、再审申请—书副本等材》料未:送达当事人的不【影响案件的审查【 —    被申请人】可以在?收,到,再审:。。申请书?副本之日起十五【日内向人民法院提】出书面答辩》意见被申请人—未提出书《面答辩意见的不影响!人民法院审查— , ,     】第十一条 》 ,再审申请人向原【审人民法院申—请再审或者越—级申:请,再审:的,原审人民《法院:或者有关《。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!知,其向作出生效裁判】的人:民法:院的上一级法院提】出 ? ,  《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 当事人申请再【。审应当在《判决、?裁定、?调解书发《生法律?效力后六个月—内提出 》 《    《申请:再审期间为人—民法院向当事人送】达裁:判文书之日起至【再审申请人向上一】。。级人民法院申请再】审之日止 — , ?    申请再【审期间为不》变期间不适》用中止、中断—、延长的规定 【 ?  ?   再审申请【人对2015—。年5:。月1日行政》诉,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!法律效力的判决【、裁定、调解书【申请再审的人民法】院依据最高人民法】院关于执行<—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政诉讼法【>若干问题》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!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!审的期间但》。该期间?。在2015》年1:0月31日尚—未届满的截止至【2015年1—0月31日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三条  人民】法院认为再审—申请:不,符合法定申请—再审期间要求的【应,当告知?再审申请人 】     【再审申请人》认为未超过法定期】间的:人民:。法院可以要求其在】十日内提《交生效?裁判:文书的送达回证复】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!裁判文书实际—生效日期的相应【证据材料再审申请】人拒:不提交上《述证明材料或—逾期未提交》。或者提交《的证据材料不足以】证明申请再》审,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!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!申,请 》    》 第十?四条  再审申【请人申请撤》回,再,审申:。请,尚,未立案的人民法【院退回已《提交材?料,并记录在《册;已?经立案的人民法院裁!定是否准许撤回再】审申:请人民法院准许撤】回再审?申请或者按撤回再】审申:请,处理后再审申—请人再?次申请再《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!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!九十一条第二项【、第三?项、第?七项、第八项规定等!情形: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!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!的除外 《 :     第】十五条  》本规定自2》018年1月1【日,起施行?最高人民法院以前】。发布的有关规—定与:本规定?不,符,。的按照本规定—执行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