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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最高人—民法:院关于行政机关【负责:。人出庭?。应,。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!。 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!行政机关负责—人出庭应诉若—干问:题的规?定 》 —法释〔20》20:〕3号 】 : ?最高人民《法院关?于行:政机关负责人出庭】应诉若干问》。题的规定《已于2020年3】。月,23:。日由:最高人民法院—审判委员会第179!7次会?议通:过现予公布》。自2020年7月1!。日起施行 ! , : 最高人民法院 ! 】 2020年6月】22:日 【 最》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!机关负责人出庭【。应诉若?干问题的规定 】 —。 :(2020》年3月23日最高人!民法院审《判委:员会第1797次】会议通过自202】0年7月《1日起施行》) ! 为进一步规【范行政机关》负责人?出庭:应诉活动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诉:讼法:等法律规《定结:。合人民法院行政审】判工作实际制定【本规:定 :。 《 ,   《。  第一条  行政!诉讼法第_三_【条第:三款:。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!。负责人应当》出庭应诉是指被诉】行,政机关?负责人依法应当在】第一审、《第二审、再审等诉】。讼程序中出庭参【加诉讼行《使诉:讼,。权利履行诉讼义【务, 《   《。  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授权】独立行使行政职【权,的,行政机?关内设机构、—。派出机构或》。。者其他?。组织:的负责人出庭应诉】适用本规定 —   【  应当《追加为?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!加人:民法院通《知以第三人身份参】加,诉讼的行政》机关其负责人—出,。庭应诉?活动:参照前款规定 【 :     【第二:条  行政诉—。讼法第?_三_?条第三款规定—的被诉行政机关【负责人包括行—政机关的正职、【副职负责人、参与】分管被诉行政行为】。实施工作《的副职?。级别的?负责人?。以及其他参与—分,管的负责人》   】  被诉行政机关委!。托的组织或》者下级行政机—关的负责人》不能:作为被诉行》政机关负责人—出庭: :    【 第三条 》 有共同被告的行】政案件可以》由共同被告协商【确定:行政机关《负责人出庭应诉【;也可以由》人民:法院确定《 》。 , ,  : ,第四条  对—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!、生:态,环,境和:资源保?护、公共卫生—。安全等重大公共利】益社会高度关—。注或者可能》。引,发群体性事件—等的案件人》民法:院应当通知行政机】关负责人《出庭应诉《 — ,   有下》列情形之一需要行政!机关负责人》出庭的?人民法院《可以通知《。行政机关《负责人出庭》应诉 ?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—)被诉行政行为涉及!公,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:组织重大人》身、财产权益的; !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行【政公益诉讼;—。 ,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被诉行政机关】的上:级机关规范性文【件要求行政机—。关负责人出庭应诉】的; 【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人民法!院认为需要通知行政!机关:。负责人出《。庭应诉的其他情【形 《 ,   《  第五条  【人民法?院在向行政机—关送达的权利—义务告知书中应当一!并告知行政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!的法定义务及—相关法律后果等【事项: 》 , ,   人民》法院通知行》政机关负责》人出庭?的应当在开》庭三日?前送达出庭通知书】并告知行政机关【负责: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!。不利法?律后果 》    【 行政机关在—。庭审前申请更—换出庭应诉负责人且!不影响正常》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!准许 【 , ,  : 第六条  —行政机关负责人【出,庭,应,诉的应当于开庭前向!人民法院提交出庭应!。诉负责人的身份【证明身份证明应【当载明该负责—人的姓名、》职务等基本信息并】加盖行政机关印【章,。 :    【 人民法院》应当对?出庭应诉负》责人:的身份?证明进行审查经【审查:认为不符合条—件,可以补?正的应当告知行政机!关,予以补正《;不能补《正或者补《正可能?影响正常开庭的【视为行政机关负【责人:未出庭应诉 【  》  :。。 第七条  —对于同一审级需要】多,。次,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!机关负责人到庭【参加一次《庭审的一般可以【。认定其已经履—行出庭应诉义务【但人民法院通—知行政?机关负?责人再?次出庭的除外 】  》   行政机关负】责人在一个审—。理程序中出》庭应诉?不,免,除其在其他》。审理程序《出庭应诉的义务 】 》 ,  : 第八?条  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—属于行政诉》讼法第三条第—三,款规定的行》政,机关负责人》不能出庭的》情形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不可【抗力; 【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意外】事件; 】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三)需要履行他!。人不能代替》的公务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无法出—庭的其他正当事由 ! ?    》 ,第九条  行政机关!负责人有《正当理?。由不能出庭的应【当提交相关证明材】料并加盖行政机【关印章或者由—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!字认可 —。   》。  人民法院应当对!行政机关《负责人不《能出庭的理由以及】证明材料进行—审查  !。   行政机—。关负责人有正当【理由不能出庭行政】机关申请延》期开庭审理》。的人民法院可以【准许:;人民法院也可以依!职权:决定:延期开庭审理 ! ?    《第十条?  行?政诉讼法第三—条第三款规定—的相应的工》作,人员:是,指被诉行政机关中】具体行使《行政职权《的工作人员 !    》 行政机关》委托行使行》政职权的组织或者】下级行?政机关?的工作人《员可以视《为行政机关相应的】工作人员 【   》  人民法》院应:当参照本规定第【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!行政机关《相应的工作人员的身!份证明进《行审查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 【诉讼参与《。。人,参加诉讼活动应当依!法行使诉《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!遵守法庭《规则自觉维护诉讼秩!序  】   行《政,机关负责人》或者行政《机关:委托的相应工—作,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应!当就案件情况进行陈!述、答辩《、提交证据、辩论】、发表最后意—见对所依据的—规范性文件进行【解,释说明 《   【 , 行政机关负责人】出,庭应诉的《应当就实质性解【决行政争议发表意】见,。 《   《  诉讼参与—人和其?他人以侮辱、谩骂、!威胁等方式》。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!法院应当制止并根】据,行政诉?讼法第五十九—条规定?进行处理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条  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人民法院应【当,向监察机关、被诉行!政机关的上一级行】政机关提《出司法?。建议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一)】行政机关负》责人未出庭应诉【且未说明《理由或者理由—不成:立的;? ?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二》)行政机关》。有正当理由申请延期!开庭审理人民法【院准许后再次—开庭审理时行政机】关负责人仍未—能出庭应诉且无【正当理由的; 【 《 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(三)行政机!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!相应的工作人—员均:不出:。庭,应诉的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四)行—政机关负《责,人未经法《庭许可中《。途退:庭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人民法院—在庭审?中要求行政机关负责!人就有关问题进【行解:释,或者:说明行政机》关负责人拒绝—解释:或者说明导致庭【审,无法进行《的 》   《  有前《款情形之一的人【民法院应当》记,录,在案并在裁判—。文书中载明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  当事【人对:行政:机关具有《本规定第《十二:条第一款情形—提出异议的》人民法院可》以在庭审《笔录中?载明不影响案件的正!。常,审理 《。     原!告以行政《机关具有本》规定第?十二条第一款情形为!由,拒不:到庭、未经法庭许可!中途退庭的人—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!处理 —   《。  原告以行政【机关具?有本规定第十—二条第一《。。款情形为由在庭审中!明确拒绝陈述或者】以其他方式拒绝【陈,述导致?庭审无法进行—经法:庭释明法律后—。果,后仍不陈述》意见的人《民法院可以视—为,。放,弃,陈述权利《由其承担相》应的法律后果 】  》。   ?第十四条  人【民法院可《以通过适当形—式,将行政机《关负责人出庭应【诉,情况向社会公开【 《     人民法!。院可以定期》将辖:区内:行政:机,关负责人出庭应【诉情况进行统计【、分析、评》价,向同级人民代表【大,会常务委《员会报告,向同级人!民政府?。进行通报 — , ,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,  本规定》自2020年7月】1日起施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