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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?人,民,法院关于行政机关】负责人?出庭应诉若》干问题?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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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关!于行政机关》负责人?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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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释—〔2020〕3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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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最高人民法》院关于行政机关负】责人出庭应》诉若干问题的规定】已于2020年3月!23日由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!。员会第179—7次会议《通过现予公布—自2020年7月】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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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《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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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?020年6月—22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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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:高,人民:法院关于行》政机关负责》人出庭应《诉若干问题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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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2020年3月2】3日最高人》民法院审判》委员会第179【7次:会,议通过?自20?20年7《月1日起施行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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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!关负责?人,出庭应?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政诉讼【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!民法:院行政审判工—作,实,际制: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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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?一条 行》政,诉讼法第《_三_条第》三款规定的被诉行】政机关负责人应当】出庭应诉《是指被?诉行政机关负—责人依法《应当在第一审、第二!。审、再审等诉讼程序!中,出庭参加诉讼—行使诉讼权》利履行诉《讼,义务:
! 法律、《法,规、规章授》权独:立行:使行政职权的行【政,机关内设《机构、?派出机构或》者其他组织》的负责?人出:。庭应诉适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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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应当追加【为被:告,而,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!法院通知以第三【人身份参加诉讼【的行政机《关其负责人出庭应】诉活动参照前款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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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二条 行》政诉讼法第_三_】条第三款规》定的被诉行》政机:关负责人包括行政】机关的?正职、副职》负责:人、参?与,分管被诉行政—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!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!他,参与分管的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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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被诉行政】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!下,。级行政机关的负【责,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!机,。关负责人出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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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三?条 有《共同被告的行—政案件可以由共同被!告协商确定行政机】关负责人出庭—。应诉;也可以由人】民法院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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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四条 《 对于涉及食品药品!。安全、生《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!公共卫生安全等【重大公共利》益社会高度》关注:。或者:可能引?发群体性《事件等的案件人【民法院应当通知【行政机关负》责人出?庭应:诉,
!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需要行政】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人!民法院可以通知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!。应,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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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被【诉行政行为涉及公】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重大人身—、财产权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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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二)行政公益诉【。讼;
! (】三)被诉行》。政机:关,的上级?机关规范《。性文件要求行政机关!负责人出《庭应诉的《;
【。 》 (四》)人民法院》。认为:需要通知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】庭应诉的其》他,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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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:条 人《民法院在向行政【机关送达的》权利义务《告知书中应》当一并告知行—政机关负责人—出,庭,应,诉的法定义务及相】关法律后果等事项】
— 人》民法院通知行—政机关负责人—出,庭的应当在》开庭三?日前:送,达出庭通知书并告】。知行政?机关负责人不出【庭,可能承担的不—利法:律,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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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行政机关在】庭审前申请》。更换出庭应诉负【责人且不影》响正常开庭的人民法!院应当准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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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条 行政机【关负责人出》庭应诉的应当于开】庭前向?人民法院提交—出庭应诉负责人【的身份?证明身份证明应【当载明该负责人的】姓名:、职务等《基本信息并加—盖行政?机关:。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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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,民法院应当对出【庭应诉负《责人的身份证明进行!审查经审《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!以补正的应当告【知行政机关》。予以:补正;不能补—正或者补正可能影】响,正常开庭的视为【行政机关负》责,人未出庭应》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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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对于同!一审级需要多—次开庭的同一—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!到庭参加一次庭审】的一般可以认定其已!经履行出《庭应诉义务但人民法!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!。人再次出庭》的除:外
! , 行政机关负责人】在一个审理程序【中出庭应诉不免【除其在其他审理程序!出庭应诉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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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八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—属于行政《诉讼法第三条第【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!负责人不能出—庭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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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一)不可抗【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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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(二)意《外事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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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)需!。要履行他人不能代】替的公务《;
》
! (四)无法—出庭的其他正—当事:由
! 第九条 【行,政机关负责人有【正,。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!当提交相关证明【。材料并加《盖,。行政机关印章或【者由该机《。关主要负责》人签字认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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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《民法院应当》对行政机关负责【人不能?出庭的理由以及证明!材料进?行审查
【
? 行政》机关:负责人有《正,当理由不能》。出庭:行政机关《申请延期开》。庭审: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!许;人民法》院也可以《依职权决定延—期开庭?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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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行政!诉讼:法第三条第》三款规定的相应【的工作人员是指被】诉行政机关中具【体行使行《政,。职权的工作》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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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】政机关委托行使【行政职权的组织或者!下级行政机关的【工作人员可》以视为行政机—关相应?的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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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!。法院应当参照本【规定第?六条第二款的规定】对行政机关相应的工!作人员?的身份证明进行【审查
!。 第十一条 !诉讼参与《人参加诉讼活动应当!依法行使诉》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!遵守法庭规则自觉】维,护诉讼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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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行政机关—负责人或《。者行政机关委托的】相应:工作人员在庭审过】。程中:应当就案件》。情况进行陈述、【答辩、提交证据、辩!。论、发表最后意见对!所依据的《规范性文《件进行?解释:说明
! 行政机—关负责人出庭应【诉的应当就》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!发表意见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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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 : 诉讼参与人和其】他,人以侮辱、谩—骂、威胁等》方,式扰乱法庭秩序【的人民法《院应当制止并根据】行政:诉讼法第五》十九条规《定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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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人【民,。法院应当向监察机】关、被诉《行政机关的》上,一级行政机关—提出司法建》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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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《 (一)行—政机关负责人—。未出庭应诉且未说】明理由或《。者理由不成立—的;
】 , ? (二)行】政机:关有正当理由申请延!期开庭审理》人,民法院准许后—再次开庭《审理时行政机关负】。责人仍未能出庭【应,诉且:。无正:当理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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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:(三)行《政机关负责人—。和行:政机关相应》的工作人《员均不出庭应—诉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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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四)!。行政机关负责人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!庭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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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五)人民法院在!庭审中要求行政【机关负责《人就有关问题—进行解?释或:者说明?行政机关负》责人拒绝解释或者】说明:导致庭?审无法进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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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有前款情形—。之一的人《民法院应当记—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!中载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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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三条 】 当事?人对行?政机关具有》本规:定,第十二?条第:一款情形《提出异议的》人民法院《可以在庭审笔录【中载明不影响—案件的正常审理【
】 原告以行政机】关具:有本规定第十二【条第一款情形为由】拒不到庭、未经法庭!许可中途退庭—的人民?。法院可以按照撤【诉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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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原告以《行政机关具有—本规定第十》二条第一款》情形为由在》庭审:中明确拒绝陈述或者!以其他方式拒绝【陈述导致庭审无法】。进行:经法庭释明法律【后果后仍不陈述意见!的人:民法:院可以视为》放弃陈述权利由【其承担相应的法律】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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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— 人民法院可以通】过适:当形式将行》政机关?负责:人出庭应诉》情况向社会公—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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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?法院可以定期—将辖区内行政机关】负责人出庭应—诉情况进行统计【、分析、评价向【同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报告,!。向同:级人民政府进行【通报
! 第十五条 】 本规定自20【20年7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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