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!院关:于刑事裁判涉财产】部分执行的若—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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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条 本《规定所称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】。分的:执行是指发生法【律效力的刑事裁【判主文确定的下列】事项的?。执行:
— 》 (一》)罚金、没收财产;!
【 ? (二—),责令退赔;
】
】 : (:三)处置随案移送的!赃款赃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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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— ?(四)没《收随案移送》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!。物,;
?。
】 ? (五?)其他应当由人民】法院:执行的相《关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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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附带民》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!事执行的有关规定】
【 第二》。条 刑事》裁判涉财产》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!院执行第《一审人?。民,法,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!地的同级《人民法院执行
【。
?
《 第三条 人】民,法院:办理刑事裁》判涉:财产部分执》行,案件的?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!情况需要延长的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!延长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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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—。 人民法院刑事】审判中可能判处【被,告人财?产刑、责令退赔的刑!。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!对被告人的财—产状况进行调查【;发:现可能隐匿、转移】财产的应当及—时查封、《扣押、冻结其相应财!。产,
,
,
第!五条 《刑事审判或者执【行中对?于侦查机关》已经采取的查封、扣!押、冻结人民法院】应,当在期限届》满,前及时续行》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】人民法院续行查【封、扣押《、冻结的顺位与侦】查机关查封》。、扣押、冻结的顺位!。相同
》
【对,侦查机关查封—、扣押、冻结的【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!可以直接裁定—处置无需《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!。续但裁定中应当【指明侦查机关查【封、:。扣押、冻结》的事:实
?
《 , , 第六《条 刑事裁判【涉财产部分》的裁判内容应当明】。确、具体涉案财【物或者?被,害,人人数较多》不宜在?。判决:。主文中详细》列,明的可?以,概括叙明并另—附清单
》
?
? , 判处没收》部分财产《的应当明确没收的】具体财物或者金额】
【 , :判处追缴或》者,责令退赔的应当明】确追缴或者退赔【的金额或财物—的名称、数量等【相关:情况
?
》。 第七—条 由《人民:法院执?行机构负责执—行的刑事裁判—涉财产部分》刑,事审判部门》应当及?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!立案:
】 移送立案—应当提交生效裁判】。文书及其附件—。和其他?相关:材料并填写移送执】行表移送执行—表应当载明以下内容!
!。 : , (一《)被执行《人、被害人的基本】信息;
! (!二)已查明》的财产状况》或者财产线索;
!
】。 (三)【随案移送的财产和】已经处置财产的【情况:;
【 : (四】)查封?、扣押?、冻结?财,产的情况;
】
》 , : (五)移送执!行的时?间,;
! 《 (?六)其?他需要说《明的情况
》。
— 人民法—院立案?部门经审查认为属于!移送范围且移送【材料:齐全的应当在七【。日内立案并移送执行!机构
】 , 第八条— 人民法院可以向!刑,罚执行机《。关、社区矫正—机构等有关单位【调查被执行人的财】产状况并可以根据不!同情形要求》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!封、扣押、冻—结、划拨等执—。行,措施
《
第!九条 ? 判处没收财产【的应当执《行刑事?裁,判,。生效时被执》行人合法所》有的财产《
》。
《 执行没收财产或】罚金刑应当》参照被?。扶养人?住所地政《。府公布的上》年度当地《居民最低生活费【标准保留被执—行人及其所》扶养家属的》生活必需费》用
【。 第十条【 对赃款赃物及】其收益人民》法院应当一并追缴】
【 被执行—人将:赃款赃?物投资或者置业【对因此形《成的财产及其收【益,人民法院应予追缴】
》
, , 被执行人将】赃款赃物与》其他合法财产—共同投?资或者?置业对因此》形成的财产中与【赃款赃物对应的【份额及其《收益人?民法院应予追缴
!。
】对于被害人的损【失应当按照刑—事裁判认定的—实际损?失予以发《还或者赔偿
【
》 第十一条 !被执:行人将刑事裁—判认:定为赃?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!于清:偿债务、转让或者】设置其他权利—负担具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人民法—院应予追缴
】
》 》 (一)第三人【。明知是涉案财物而】接受的?;
【 , , (二】)第三人《无偿或者《以明显低于市场【的,价格取得涉》。案财物的;
】
,
【 ?(三)第三人通【过非法债务清—偿,或者违法犯》罪活动取得涉案财】物的;
《
! ? (:四)第三人通过其】。他恶意方式》取得涉案财物—的,
》
?。 第三人》善意取得涉案财【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!追缴作为原所有【人的被害人对—该涉案?财,物主张权利的人民】法院:应当告知其》通过:诉讼程序《处理:。
《
,
?。 第十二条 】被执行?财产:需,要变价?的人民法《院执行机《构应当依法采取拍】卖、变?卖等变价措施
】
涉!案财物最后一次【拍卖未能成》交需要上缴国—库的: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!关财:政机关?以该次拍卖保留价】予以接收;有—关,财政机?。关要求继续变价【的可以进行无—保留价拍卖需要退赔!被害人的以该次【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!;被害人不同意以物!退赔的可以进行无】保留价拍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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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三—条 被执行人在执!行中同时承担刑【事责任?、民事责《任其财产《不足以?支付的按照下列顺】序执行
! : (一】)人身损害》赔偿中的医疗费用;!
》
, : (【二,)退:赔被害人的损失【;
】 《 ?(三)其《他民事债务》;
《
【 (》四)罚金;
】
》 : (》五)没?收财产
《。
?
: 债权人对执!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!受偿权?其主张?优先受?偿的人?民法院应当在前【款第(一)项规定】的,。医疗:费用受偿后予以【支持
—。
《。 第十四条— :执,行过程中当事—人、利?害关系人认为执行】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!者案外人对执行【标的主张足以阻【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!执行法院《。提出书?面,异议的执《行法院应《当依照民事诉讼法】。第二百二十五条【的,规定处理
!
? 人民法》。院审查案外》人异议、复》议应当公《开听证?
》
第十【五,条 执《行过程中案外人【或被害人《认为刑事裁判—中对:涉案财物是否属于】赃款赃物认定—错误或者应予认定】。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!提出书面异议—可以通过裁》定补正?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!议材料移送刑—事审判部门》处理;无法通过裁定!补正的应当》告知异议人通过【审判监督程序处理
!
》 : 第?十,六条: 人民法院—。。办理刑事裁判涉【财产部分《执行案件刑》法、:。刑事诉讼法及有【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!规定的?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!有关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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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:十七条 最高【人,民法院?此前发布的司法解】释,与,本规定不一致的以】。本规定为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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