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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关!于刑事裁判》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!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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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》条 本规》定所:称刑事?裁判涉财产部—分的执行是指—。发生法?律效力的刑事裁【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!项的执?行
】 《 (一》)罚金、没》收财产;《
】 》 (二)责令—退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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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三)处?置随:案移送的赃款赃物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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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没【收随案?移送的?。供犯罪?所,用本人财物》;
! 《 (五《)其他应当由人【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!项
! 刑事附带民事裁!判,的执行?适用民事执行—的有关规定》
! 第二条 —刑事裁判涉财产【部分由第《一审人民法院执行】第,。一审人?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!所在地的同级人民】法,院,执行
! 第《三条 《人民法院办理—刑事裁?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!件的期?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!。况需要延长的经【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!长
》。。。
—第四条 人民【法院刑事审判—中可能判处被—。告人财产刑、—责令退赔的刑事【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!被告人的财》产,状况:进行调查;》发,现可能隐匿、转移财!。产,的应当及时查—封、扣押、冻结其】相应:财产
》
? 《第五:条 刑事审—判或: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!关已经采取的—查封、扣押》、冻:结人民法院应当【在,期限届满《前及时续行查封、】扣,押、冻结《人民法院续》行查:封、:。扣押、冻结》的顺:位与侦查《机关查封、扣押、】冻结的顺位》。相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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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侦!查机关查封、扣押、!冻结的财产》人民法?院执行中可以直【接裁定处置无需【侦查机关出》具解除手续但裁【定,中应当指《明侦查机关查封、扣!押、冻结《的,。事,实
【 第六条【 刑事裁判涉财产!部分的裁判内容应】当明确、具体涉【。案财物或者》被害人人《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!文中详细《列明的可以概括【叙明并另附清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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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判处没收部分—财产的应当明确【没收的具体财—物或者金额
】
【判处追缴或者—责令退赔的》应当明确追缴—或者退赔《的金额或《财物的名称、—数量等?相关情?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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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由人民法院!执行机构《。负责执行的刑事【。裁判涉财产》部,分刑事审判部—门,应当及时《移送立案部》门审查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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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移送立案应当提交生!效裁判文书及其附件!和其:他相关材料并填写】移送执行《表移送执行表应【当载明?以下内容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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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(一)?被执行人、》被,害人的基《本信息;
【
,
? — (二)已查—明的财产状况或者】财产:线索:;,
》
, 《 : (三)随—案,。移送的财产和已经处!置财产的情》况;
《
—。 《 (四)查封、】扣押、?冻结财产的情况;
!
,
》 , 《 (五)移—送执行的时间;【。
! , 《(六)?其他:。需要:说,明的情况
【
人民!法院立案部门经【审查认为属于移送范!围且移送材料—齐全的应当在七日内!立案并移《送执行机构
【
,
》 , 第八条 人民】。法院可以向》刑罚执?行机:关、社?。区矫正机构等有【关单位调查》被执:。行人的财产状况并】可以根据《不同情形要求有关】。单位协助《。采取: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】、划拨等执行措【施
! :第九:条 判处没收财产!的,应当执行刑事裁【判生效时被执行人】合法所有的财—产
! 执行没收—财产或罚金刑应当】。参照被扶养人住所】地政府公布》的上年度当地居民】最低生活费标准保留!被执行人《及其所扶养家属的】生,。活,必需费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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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对赃款赃物—及,其收:益,人民法院应当—一并追缴
》
《
》被执:行人将赃款赃物投】资,或者置业对》因此形成的财产及】其收益人民》法院:应予追缴《
《
? 被执行人【将赃款赃物与其他】合法财?。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!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!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!。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!应,。予追缴
】
对—于被害人的》损失应当按照—刑事裁?判认定?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!或者赔偿《
【。 第《十一:条 : 被执行人将刑事】。裁判认?定为赃?款,赃物的涉案财物用】于清偿债务、—转让或者设置其【他权利负担》具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人民法院—应予追缴
【
》 》 (:一)第?三,人明知是涉》案财物而接》受的:;
》
? , —(二)第三人无偿或!者以明显《低于:市场: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!的;
—
? : (—三,)第: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!偿或者违法》犯罪活动取得—涉案财物的;
】。
》 : : (四)第三】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!取得涉案财物的
】
【 第三人善意【取得涉案财物的【执,行程序中不予—追缴作为原》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!。涉案财物主张权【利的人民《法院应当告知其通】过诉讼程序处理【
《
—第十二条 —被执行?财产需要变价的【人民法院执行机构】应当依法《采取拍?卖,、变卖等《变价措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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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涉案财》物最后一次拍—卖未能成《交需要上缴国库【的人:。民法院?应当通知有关—。财政机关以该次【拍卖保留《价予以接收》;有关财政机关要】。求继续变价的可以】进行无?保留价拍卖需—要退赔?被害人的以该次拍】。卖保留价以物退赔】;,被,害人不同《意,以物退赔《的可以进《行无保留《价拍卖
》
— :第十三条《 被执《行人在?。执行中同时承担刑】事责任、《民事:责任其财《产不足?以支付的按》。照下列?顺序执行
!
, 】(一)人身损害赔偿!中的医疗费用;
】
》。 》。 (二》)退:赔被害人的损失;
!
?
《。 》 (三)其他民【事债务;
—
!。 ?(四)罚《。。金;
《
! (五)没收财!产
】 ?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!法享有优先》受偿权其主》张优先受偿的人【民法院应当在前【款第:(一:)项:规定的医疗》费用受偿后》予以支持
】
》 ,第十:四条 执行过程中!当事:人、利害《关系人认为执行【行为违?反法律规《定或者案外人对【执行标的主张—足以阻止执行—的实体权利向—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!。议的执行《法,院应当依照民事诉】讼法第二百》二十五条的规定处】理
》
,
: , 人民法院审查案!外人异议、复议【应当:公开听证
》
,
【 第十?五条: ,。 执行过程》中案:外人:或,被害人认为刑事【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!否属:于赃款赃物》认定错误《或者应予认》定而: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!出书面异议可以通】过裁定补正的执【行机构应当将异【议材料移送刑事审】判,部门处理《;无法通过裁定补正!的应当告知异—议人:通过审?判监督程序处理
!。
第!十六条 》人,民,法院:办理刑事裁判—涉财产部《分执行案《件刑法、《刑事诉讼法》及有关司《法解释没有相应规】定,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!。的有关规定》
—。 第十七【条 最高人—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司!。法解释与本规定不】一致的以本》规定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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