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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最高—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】〈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合》同法〉?若干:问题的解《。释(二)《 ? 《 为了》正,确审理合同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合同法?的规定对人民法院】适用合?同法的有关问题作】出如下解释 — : 【一、合同的订—立 》     】第一条 《 当事人《对合同是《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!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!名称或者姓名、标的!和,。数量的一般应—当认定合同成立【但,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!事人另有约定的除】外   !  对合同欠缺【的,前款: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!当事人达不成协议】的人民法《院依照?合同法第六十一条、!第六十?二条、第一百—。二十五条等有关【规定予以确定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《当,事人未以书面形式】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!同但从双方》从事的民事行为【。能够推定双方—有订立合同》意愿的人《民法院可《以认定是《。以合同法第十条第】一,款中:的“其他《形式”订立的合同但!法律另?。有规定的《。除外 【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, 悬赏人《以公开方《。式声明对完成一定】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!成,特定行?为的人?请求悬赏人》支付:报酬的人民》法院依?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!合同法?第五:十二条规定情—形的除外 》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》  采?。用书面?形,式,订立合同《合同约定的》签订地与实际签字】或者:盖章地点不符的【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!定的签?订地为合《同签订地;合同没有!约定签订地双方当】。事人: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!一地点的人民法【院应当认定》最后:。。签字或者《盖章的地点》为合同签订》地  】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当事人—采,用合同?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!当签字?或,者盖章当《。事,人在合?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!法院应?当认定?其具有?与,签字或者盖章—同等的法律效—力   ! , 第六条《。  提?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!格式条款中免除【或者限制其责任【的,内容在?合同订?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!方注意的文字、符】号、字体等》特别标识并》按照对方的要—。求,对,该格式?。。条款:予以说明的》人民法院应当认【定符合合同法第三】十九条所称“采取合!。理的方式《” :    】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!对已尽?合理提示及说明义】务承担举证责—任 《 ?    第》七条: , 下列情形不—违反:法,律、行政法规强【制,性,规定的?人民法院可以认定】为合同?法所称“交易习【惯” ? ,。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在】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!一领域、某一行业通!常采:用并为交《。易对方订立合—同时: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!的做法; 》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当事!人双方经常使用的】习,惯做:法 》     对于】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!的一方当事人—承担举证责任 【    】 第八条《  依?照法律、行政—法规的规定》经,批准或者登记—才能生效的合—同成立后有义务办】理申请批准或—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!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!律规:定或者合同约定【办理申请《批准或者《未申:请登记的属于合同】法,。第四十二条第(三)!项规:定的:“其他违背诚实【信用原则《的行为?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!案件:的具体情况》和相对人的请求判】决相:对,人自己办理有关【手续;对方当事人】。对由此产《生的费用和》给相对人造》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!担损害赔偿责任 !     二!、合同的效力—。    ! 第九条《  提供格式—条款的一方当—。事人违反合同—法第三十九条第【一款:。关于提示和说明【义务的规定》导致对方没有注意】免除或者限》制其:责任的条款》对方:当,事,人申请撤《销,。该格式?条款的人民法院应】当支:持 《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条  提供格式!条款的一方当事【人违反合同法第三】十九:。条第一?款,的规定?并具有?合同法第四十条【规定的情形之一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!该格式条款》无效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一:条  ?根据:。合同法第四》十,七条、第四十八条的!规定:追认的意思表示自】到达相对人时生【效合同自订》立时起生《。效 》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《  :无权代?理人以被代》理人的名义订立【合同被代《理人:已经开始《履行合同《义务的视《为对合?同的追认 】 :    《第十三条《  :被代理人依照合同】法第四?十九条的《规,定承担有《。效代理行《为所:产生的责任后可以】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!代理行为《而遭受的损失 !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四条  合同法第】五,十二条第(五)【项规定的“强制【性规定?”是指效《力性强制性》。规定  ! ,。  第十五条  】出卖人就同一标【的物订立多》重,买卖合?同合同均不具有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】规定的无《效情形买受》人因不能按照—。合同约定取》得标的物《所,有权请求《追究出卖人违约【责,任的人民法院应【予支持 】     三、合同!的履:行   !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人民法院根》据具:体,案情可以《将,合同法第六十四条、!第六十五条规—定的第三人列为无】独立请?求权:的,第三人但不》得依: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!。诉讼案件的》被,告或者有独立—请求权的第》三人  !   第十七条  !债权人以境外当事】人为被告提》起的代?位权诉讼人》民法院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民事—诉讼法第《二百:四,十,一条的规定确定【管辖 】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债务人放弃其未!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!债,权担保?或者恶意延长到【期债权的履》行期对债权人造成】损害债权人依照【合同法第七十—四条的?规定提?起撤销权诉》讼,的人民法院应当支】。持, —   ? 第十九条 —。 对于合同法第七十!四条规定的“明【显不合理的低—价”人民法院应当】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!者的:判断:并参:考交易当时》交易:。地的物?价部门指导价—或者市场《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!因,素综合?考虑予以确认 】     】。转,让,价,格达: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!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!价百分之七十—的一般可以视为明】显不合理《的,低价;对转》让价格高于当地【指,导价或者市场交易】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!可以:视为:明显不?合理的高《价 》 :    债务—人,以明显不《合理:。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!人民法院可以根【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!合同法第七十四条】的规定予以撤销【  【   第二》十条  债务—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!其对同一债权人【所负的数笔相—同种类的《全部债务应当优先】抵充已到期的债务;!几项债务均》到期的优《先抵充对债权人缺】乏担保或《者担保数额最—少的:债务:;担保数额相同的】优先抵充《债务负担较重的【债务;负担相同的按!。照债务到《期的先?后顺序抵充;到【期时间相《。同的按比例抵—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!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!。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!的除外 !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一?条  债务人除主】债务:之外还应《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!其给:付不足以清》偿全部债务时并且】当事人没有》约定的人《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!顺序抵充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实现【债权的有关费用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【。)利:息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主债:务  】   四《、合同的权利义【务终止 !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二条  当事!人一方违反合同法】第九十二条规—定的义务给》对方:当,事人造成损失对方】。当事人请求赔偿【实际损失的人民法】院应:当,。支持 》。 ?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 对于依—照合同?法第九十九条的规】。定,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!当事人约定不—得抵销的人民法【院可以认定该—约定有效 》 》。    第》二十四条《  当事人》对合同法第九—十六条、《第九十九条》规定的合同解—除或者?债务抵?销虽有异议》但在约定的》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!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!。起诉:。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】持;:当事:人没有约定异议期】。间在解除合同或者】债务抵?。销通知到《达之日起三个月【以后才向人民法院】。起诉的人民法院【不予支持 —  》  : 第二十五条  依!照合:同法第?一百零一条的规【定债务人《将合同标的物—或者标的物拍卖、变!卖所得?。价款交付提》。存部门时人民法【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!。 ,   【  提存成》立的视为债务—人在其提存范围【内已经?履行债?务 : 》    第二—十,六条  合同—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!生了当事人在订立】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】、非:不可抗力造》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!。的重大变化继续【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!事人明显不公平【或者不能实现合同】目的:当事人请求》人民:法院变?更或者解除合同的】人民法院应当根【据公平原则》并结合案件的实【际情况确定是—否,变更或?者解除 》。 《。    五、违约】责任: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当事人通—过反诉或者抗—辩的方式请求—人民法院依照合同】法第一百一十—。四条第二款》的规定调整违约【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!持, — , ,  第?二十八条  当事人!依照合?同,法第一百一》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!请求人民《法院增加《。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!约金数额《以不超过实》际损失额为限—增加:违约金以后当事【人又请求对方赔偿】损失的人《。民法院不予支持【    ! ,第,二,十九条  》当事人主张约定【的违约金过》高请求?予以适?。当减少的人》民法院应当》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!顾合同的履行情况、!当事:人的:过,错,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!综合因?素根据?公平原?则和诚?实信用原则予—以衡量并作出裁【决 : :。     【当事人约定的违约】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!分之三十《的,一般可以认定为合】同法:。第一:百一十四条第二款】规定的“过分高【于造成?的损失” !     六—、,附则 ? 《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《条  合同》法施行后《。成立的合同发—生纠纷的案件—本解释施行》后尚未终审的适【用本解释《;本解释施》行前已经终审当【事人申请再》审或者按《照审判?监督程序决》定再审的不》适用本解释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