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》高人民法院关—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!。案件具体应用法【。律若干问《题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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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?高人民法院关于【审理未?成年人刑事案件具】体应用法律若—干问题的解》释已于20》0,5年1?2月12日由最【高人民?法院审判委》员会第1《373次会议通【过现予公布自—2006年1月2】3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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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正确!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!。。件,贯彻“?教育为主惩》罚为辅”的原—则根据?刑法等有关法律的】规定现就审理未【成年:人刑事案《件具体应《用法律的若》干问题解释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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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条 本解】。释所称未成年—人刑事案《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!指控的犯罪时—已满十四周》岁不满十八周岁【的案件
! , : 第二?条 刑法第十七】。条规定的《“周岁”按照—公历:的年、?月,、日计算《从周岁生日的第【二天:起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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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】审理未成年人刑事】案件应当查明被告】人实:施被指控的犯罪时】的年龄裁判文—书中应?当写明?被,告人出生的年、月】、,日
! 第?四条 对》。于没有充分》证据证明被告人【实施被指控的犯【罪时已经达到—法,定刑事责任年—龄且确?实无法查《明的应当《。推定其没有达到相】应法定刑事责任【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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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相关证据》足以证明被告人【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!已经达到法定—刑,事责任年龄但是【无法: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!出生日?期的应当认定其达】到相应法定刑事责】任,。年龄
】 《第五:条 已满十—四周岁?不满十六周岁—的人实施刑法—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!以外的行为如—果,。同时触犯《了刑法?第十七条《第二:。款规定的应当依照】刑法第十七》条,。第二款的规》定确定罪名》定罪: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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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条 已满十四】周岁不满十六周【岁的人偶《尔与幼女发生性行】为情:节轻微?、未造成严重后【果的:不认为是《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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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》。 已?满十四周岁》不满十六《周岁的?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!威胁强行索要—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!带的:生活、学习用品【或者钱?。财数量不大且未造】成被害人轻》微伤:以上或者不敢正【。常到校学习》、生活?等危:害后果的不认为是】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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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!八周:岁,的人具?有前款规定情形【的一般?也不:认为是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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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已满十—六周岁不满》十八周岁的人出【于以:大欺小、以强—凌弱或者寻求—精,神刺激随意》殴打其他未成—年人、多次》对其他未成年人【强,拿硬要?或者任?。意损毁公私财物【。。扰,乱学校及其他公共】场所:秩序情?节严重的以寻—衅滋事?罪定罪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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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第九条 》已满十六周岁不满】十八周岁的人—。实施盗窃行为未【超过三次盗》窃数额虽《已达到?“数额较大”标【。。准但案发《后能如?实供述全部盗窃【事实并积极退—赃且具?。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可》以认定为“情节显】著,轻微危害不大—”不认为是犯罪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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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一)系】又聋又哑《的人或者《。盲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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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!在共同盗窃中—起次要?或者辅助作用或者】被胁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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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具有其!。他轻微情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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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已满十六》周岁不满十》八周岁的人盗—窃未遂?或者中?止的可不《。认为:。是犯罪
! , ?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!八周岁的人盗—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!属,财物或者盗》窃其他?亲属财物但其—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!的可不按犯罪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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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已满十四】周岁不满《十六周?。岁的人盗窃、诈【骗、抢夺他人财物为!窝藏赃物《、抗拒抓捕或—者毁灭罪证当—场使用?暴力故?意伤害致人》。重伤或者死亡—或者故意《。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!。意伤: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!定,罪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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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已满十六周岁【不满十八周岁—的人犯盗窃、诈骗】、抢夺罪为窝藏【赃,物、抗拒抓捕—或者毁灭《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!或者以暴力相威【胁的:应当依照刑法第二】百六十九条的规定】定罪处罚;情节轻微!。的可不?以抢:劫罪:定罪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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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!对未成年罪》。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!考虑是否有》。利于:未成年罪犯的—教育和矫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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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【未成年?罪犯量刑应当—依照:刑法第六十一条的】规定并充分》考虑未成《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!动机:和目的?。、,犯罪时?的年龄、是否—初次犯?罪、:犯罪后的悔罪表【现、个人成》。长经历和一贯—表现等因素对符【合管制、缓刑、单处!罚金或?者免予刑事处罚适】用,条件的未成年—罪,犯应当依法》适用管制、缓刑、】单处:罚,金或者?免予刑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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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二条 行为人】在达:到法定刑事责—任,年龄前后《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!能依法?。追究:其,达到:法定刑事责任—年龄后实施的犯罪】行为的刑事责—任
【 行为人【在年满十《八周: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!犯罪:行为对其年满十八】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!应当依法从轻或【。者,减轻处?罚行为人在年满十】。。八周:岁前后实施了同【种犯罪?行为在?量刑时应当考—虑对年满十》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!罪,适当给予《从轻或者减》轻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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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 】 ,未成年人犯罪只【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!。可以适?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!四,周岁不满《十六周岁的人—。犯罪一般不判处无】期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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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除《刑法规定“》应当”附加剥夺政治!。权,利外:。。对未成年《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!剥夺:政,治,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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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—。果对未成年罪犯【判处:附加剥夺政治权利】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!
】 对实施被指控犯!罪,时,。未成年、审判时已成!年的罪犯判处附加剥!夺政治权利》适用前款的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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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》 对未成》年罪犯实施刑—法规定的《“并处”没》收财产或《者罚金的《犯罪应当依法—判,处相应的财产刑;】。对未成?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!的“可以并处”【没,收财产或者罚金【的犯罪?一般不判处财产刑】
— : 对未成》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!应当: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!处并根据犯》罪情节综《合考虑其缴纳罚【。金的:能力确?定罚金数《额但罚金《的最低数额不得【少于五?百元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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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《被判:。处罚金刑的》未成年?罪犯其监护人—或者其他人自—愿,代为垫付罚金的【人民法院应当—允,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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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,条 对未成—年罪犯符合刑法【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!定的可?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!具有下列情》形之一?对其适用缓刑—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!的,应当宣告缓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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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】)初次?犯罪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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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。(二)积《极退赃?。或赔偿被害人经济】损,失;
! (三!)具:。备监:护、帮教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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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十七条 — 未成年罪犯根【据其所犯罪》行可能?被判处拘《役,、三年?以下有期徒刑如【果悔: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应当依】照刑法第三十七条】的规:定免予刑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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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》(一)?系又聋又《哑的人或者盲人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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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防卫过【当或者避《。险过:当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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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:犯罪预?备,、中止或者未—。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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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四)》共同犯罪中从犯【、胁从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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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五:。)犯罪后自首或者】有立功表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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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六)其【他犯罪情节轻微【不需要判处刑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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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。条 : ,对,未成年罪犯》的减刑、假》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!比照成年罪犯依【法,适,度放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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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未?成年罪?犯,能认罪服法遵守监】。规积极参加》学习、?劳动的?即可视为“确有悔改!表现”予以减刑其减!刑的幅?度可: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!间可以?相应缩短符合—。。刑法第八十一条第】一款:规定的可《以假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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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成》年罪犯在服刑期【间已经成年的对【其减刑、《假释可以适用上【述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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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, 刑事《附带民事案件—的未:成,年被:告人有个人财产【的应:当由本人承担—民,事赔偿责任不足部】分,由监护人予以赔偿】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!除,外,
!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!质损失的赔偿情【况可:以作为量刑情节予】以考虑?
【 : 第:二十条 本解释】自公:布之: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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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】高人民法院关—于办:理未成年人刑事案】件适用法《律,的若干问题》的解释(法发—〔19?95〕9号)自本】解释公布之日起【不,再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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