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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—人民法院关于审理】人身损?害赔偿案件适用法】律若干?问题的解释》 《 最【高人:民法院关于审理【人身损?害赔偿案《件适用法律若—。干问题的解释 ! (2!003年12—月,4日最高人民法【院审判委员会第【。129?9次会?。议通过 《法释[?20:03]2《0,号) 】 为正确【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!件依法保护当事人】的,合法权益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民法【通则以下简称民】法通则、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民事诉《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!讼法:等有关法律规定结】合审判实践》就有关适用法律【的问题作如》下,解,释 :。  】  : ,第一:。条 : 因生命《、健康?、身体遭《。受侵害?。赔偿权利人》起诉请?。求赔偿?义务人赔偿财—产损失和精》神损:害的:。。人民法院应予—受理 ?    】 本条所称“赔【偿权利人”》是指因侵权行为或】者其他?致害原因直接遭受】人,身,损,害,。的受害人《、依法由受害人承】担扶养义务》。的被扶养人》以及:死亡受害人》的,近亲属 《。     !本条所称“赔偿【义务人”《是指因自己》或者他人《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!致害原因依法—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!。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!他组织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条  受害【人对同?一损:害的发生或者扩【大有故意、过—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!一百三十一条—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!免除:赔偿义务人的赔偿】责任但?侵权人?因故意或者》重大过失《。致人损害《受害人只有一—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!义务人的《赔偿责任 】 ,  :   适用民法通则!。。第一:百零六条第三款规】定确定赔偿义务人】的赔偿责《任,时,受,害人:有重大过失的可以】。减轻:赔偿义务人的赔【偿责任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三条  》二人以上共》同故意或者》共同过失致人损害】。或者虽?无,。。共同故意、共同过失!但其:侵害:。行为直接《结合发生同一损害】后果的构《成共同侵权》应当依照《民法:通则第一百三十【条规定承《担,连带责任 【  《。   二人以上【没有:。共同故意或者共【同过失?但其分别实施的数】个行为间接结—合发生同一损害后】果的应?当根据过失大小或】者原因?力比例各自承—担相应?的赔偿责任 】     【第四条  二人以】上共:同实施危及他人人】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!损害: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!。害行为人的应—当依照民《法通则?第一百三十》条规定承担连带【责任共同危》。险,行为人能《够证明损害后果【。不是由其行为造成】的不承?。担,赔偿:责任 — ,     》第五条 《 赔偿权利人—起诉部分共》同侵权人的》人民法院应当追【加,其他共同侵权—人作为共《同被告赔偿权利人】在诉:讼中放?弃对部分共同侵权】人,的,诉讼请求的其—他共同侵权》人对被放弃诉—讼请求?的被告应当承担的】。赔,偿份额不承担连【带责:任责任范《围难以确定的—推定各共同》侵权人承担》同等责任《 —    人民法【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!求,的法律后果告知【赔偿权利人并将【放弃诉讼《请求的情《。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! —   ?。。 ,第六条  从事住宿!。、餐饮、娱乐等经】营活动或者其他社】会活动的自然—人、法人、其—他组织未尽》合理限度范》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!致使他人遭受人身】。损害赔?偿权利人请求—其承担?相,应赔偿责任的人民】法,院应予支持》 ,    】 ,因第:三人:侵,权导致损《害结果发生的—由实:施侵权行《为的第三人承担【赔偿责任安全保【障义务人《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!。够防止或者》制止损?害的范?围内承担相应的【补充赔偿责任—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!责任后可以向第三】。人追:。偿赔:偿权利人起诉安【全保障?义务人的应当将【。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!。但第三人《不能确定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!第七:。条  对未成年【人依法负有教育、】管理、保护义务【的学校、《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!机构未尽《职,责范围内的相关义】务致:使未成年《。人遭受?。。人身损害或者未【。成年人致《他人人身损害—的应当?承担与其过错相【应的赔偿责任 】 ,     第三!人侵权?。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!损害:的应当承《担赔偿责任学—校、:幼儿园等教育—。机构有过错的应【当承担相应》的补充赔偿》责任 》。 :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法人?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!代表人、《负责人以及工作人】员在执行职务中致】人损害的依照—。民法通则第一—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!该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!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!实,施与职务无关—的行为致人》损,害的应当由》行为人承担赔偿责】任 ? ?。  :   属于国—家,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!照国家赔偿法的【。规定处理 》 》    《第九:。条 : 雇员在从事雇【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!雇主应当承担赔【偿责任;《雇员因?故,意或者重大过—。失致:人损:害的应?当与雇主承担连【带赔:偿责任雇《主承担连《带赔:偿责任?。的可以向雇员—追偿 —     前款】所称“从事雇佣活】动,”是指?从事:雇主授权或者指示】。范围内的生产—经营活动《。或者其他《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!超出授权范围但其】表现形式是履行【职务或者《与履行职务有—内在联系的应当【认定为“从事—雇,佣活动”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条?  承揽人在完成】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!造成:损害或者《造成自身损害—的定作?人不承担赔》偿责任?但定:作人对定《作、指示或者—选任有?过失的?应当承担相应的赔】偿责任 】   ?  :第十一条《。  雇员在从事雇佣!活动中遭受人—身,损害雇主应当承担】赔偿责任《雇佣关系以外的第】三人造成雇》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!利人可以请求第【三人承担《赔偿责任也可—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!责任雇主承担赔偿】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!追偿 》。 , ,     雇员在】从事:雇佣活动中因—。。安全生产事故遭受】。人身:损害发包《人、分?包人知道或者—应当知道接受发【包或者分《包业务的《雇主没有相应—资质或者安全—生产条件的应当【与雇主承担连带【赔偿责任 — ,     属】于工伤保险》。条例调整《的劳动关系和工伤】保险范围的不适用】本条规定 》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《依法应当参加工伤】保险统筹的用人【单位的劳动者—因工:伤事故?遭受:人身损?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!属向人民法》院起诉?请求用人单位承担】民,事赔偿?责任:的告知?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!。规,定处:理, :     】因用人单《。位以:外的:第,三人:侵权:造成:劳动:者人身损害》赔偿权利人》。请求第三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】。任,。的人民法《院应:予支持 】 ,   ? 第十?三条  为他人【无,偿提供劳务的帮工】。人在从事帮工活动】中致人损害的被【帮工人?应,当承担赔偿》责任:。被帮工?人明确拒绝帮—。。工,的,不承担赔偿责—任帮工?。人存:在故意或者重—大过失?赔偿权利人请求【帮工人和《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!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!持,   】  第十四条  帮!工人因帮《工活动遭受人—。身损害的被帮工【人应当承担》赔,偿责:任,被帮工人《明确拒绝《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!任;但可《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!适当补偿 】  ?   帮《工人因第《三,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!的由:第,三,人承担赔偿责任第】三人不?。能,确定或者没有赔偿】能,力的可以由被—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!   】  :第十五?条  为维护—国家、集体或者【他人的合《法权益?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!害因没有《侵权人、不能确定侵!权人或者侵权人没】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!人,请求受益人在受益】范,围内予以适当补偿】的人民法院应—予支持 》 ?。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条  【下,列情形适用》民法通则第一百【二十:六条的规定由所【有人或者管理人【承担赔偿责任—但能够证《明自:己,没有过错的》除外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一:。)道路、桥梁、隧道!等,人工建造的》构筑物因维护—、管理瑕疵致人损害!的; 《 ,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二:)堆放物《品滚落?、滑落或者堆放【物倒塌致人》损害的;《 , ,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树!木倾倒、折》断或者果实坠—落致人损害的— :。    【 前款第(一)【项情形因《设计、施工缺—陷造成?损害的由《所有人、管理人【与设计?、施工者《承担连?带责任 !    第十七条 ! ,受,害,人遭受人身》损害:因就医治疗支出的】各项费用《以及因?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!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!理费、交《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!伙,食补助费《、必要的《营养费?赔偿义?务人应当《予以赔?偿 》 :    受》害人:因伤致残的其因【增加生活上需要【所支出?的必要费用》以及因丧失劳动【能力导致的》。收入损失包括残疾】赔偿金?、残疾辅助器—具费、被扶》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!。复护理、继续—治疗实?际发生?的必要的康复费【、,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!赔,偿义务人也应当予】以赔偿? 《   《  受害人死亡的赔!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!抢救治?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!。。款规定?的相关费用外—还应当赔偿》丧葬费、被扶养人】生活费?、死亡补偿费以【及受害人亲属办理】丧葬:事宜支出的交通【费、住宿费和误工】损失等其他合理费】。。用 :  —   第《十八条 《 受害人或者死【。者,近亲属遭受》精神损害《赔偿权?利人向人《民法院请《求赔偿精《神损害?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!民法院关于确—定民事侵权精神损】害,。赔偿责任若干问题】的解释?予以确?定  】   精《神,损害:抚慰金的请》求权不得《让与或者继》承但赔?。偿义:务人已经以书面【方式:承,诺给予金钱赔偿或】者赔偿权《利人已经《向人民法院起—诉的除外 !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  医《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!具的:医,药费、住《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!病历和诊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!定赔偿义务人—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!理性有异议的—应当承担相应的【举证:责任 【     医疗费的!赔偿数额按照一【。审法庭?辩论终结《前实际发生》的数额确定器—。。官功:能,恢复训练所必—要,的,。康,复费、?适当的整容》费,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!赔偿权利人可以待】实际发?生后另行起》诉但:根据医疗证明或【者鉴:。定结论确定》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!与已经发《生的医疗《费一并予《以赔偿 《 》  : , 第二十《条, , 误工?费,根据受害《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!。状况确定 !     误工【时间根据受害人【接受治?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!证明确定《受害人因伤》致,残持续误工的—误工时?间可以计算至定残】日前一天 — ,     【受害人有固》定收:入的误工《费,按,照实际减少》的收入计算受害人】无固定收入的按【照其:最近三年的平—均收入计算;受害人!不能举证证明其最】近三年的平均收【入,状况的?可以参照受诉法院】所在地相同或者【相近行业《上一年度《职工的平均》工资计?。算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一条  —护理费根《据护理人员的收入】状况和?护理人数、护理期】限,确定 —    》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!参照误工费的—规定计算;》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!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!。地护:工从事?同,等级:别护理的劳》务,报酬标准《。计算护理人员原【则上为一《人但医疗机构或【者鉴定机构有明确】意见的可以》参照确定《护,理人员人数 — 《     》护理期限应计算【至受害人恢复生【活自理能《力时止受害人—因残疾不能恢—复生活自理》能力的可以根据其】。。年龄、?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!。合理的护理》期限但最《长不超过二十年 】  — ,。  受?。害人定残《后的护理《应当根?据其护理依赖—程度并结合配制【残疾辅助《器具的情况》。确定护理级别— , 《  :  :。 第:二,十二条  交—通费根据受》害人及其必要—的陪护人员因—就医或?者转院治《。。。疗实际发生的费【用计算交通费应当】以正式?票据为凭;有关凭据!应当与就医地点、】时间:、,人数:、次数?。相符合? 《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三条  住院伙食!补助: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!机关一般工作人员】的出差?伙食补助标准予以】确定  !   受害人—确有必要到外地【治疗因客观》原,因不能住院受害【。人本人及其》陪护人员《实际发生的住—宿费和伙食费其【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! ? :    第》。二十四条 》 ,营,养费根据受害人【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!构的意?。见确定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条  残疾赔偿金根!据受害人丧失—劳动能力程度或【者伤残等级按—照受诉?法院所在地上—一年度城《。镇居:民,人均可支《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!人均纯?收入:标,准自定残之日起按】二十年计算但—六十周岁以上—的年龄每增加—一岁减少一》年,;七十五周岁以上的!按五:年计:算  】   受害人—因伤致残但实际收】入没有减少或者【伤残等级较轻—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!影响其劳动就—业的可以对残—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! —  :。  :第二十六条  残】。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!通适用?器具的合理费用标】准,。计,算,伤情: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!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!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!理费:用标准 — ?  :  辅助器具的更】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!照配制机《构的意见《确定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七条  丧葬费按】照受诉法院所在【地上一年《度职:工月平均工》资标准以六个月【总额计算 !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八条  被扶养!人,生活费根据》扶养人丧失劳动【能力程度按照—受诉法院所在—地上:一年:度城镇居民人均消】费性:支,出和农村居民人【均年生?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!被扶养人为未成【年人的计算至十【八周岁;被扶养【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!他生:活来源的计算—二十年但六十周岁】以上:的年龄每增加—一岁减少一年;七】。十五周?岁,以上的按五》年计算 《    】 被扶养《人是指受《害,人依法应当承—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!人或者丧失劳动能】力又无其《他生活来《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!养人还有其他扶【。养人的赔偿义—务,人只:赔偿受?。害人依?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!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!偿总额累计不超【过上一年度》城镇居民人》均消费性《支出额?或者农村居民人均】年生活消费支—出额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九条  【死亡赔?偿金按照《受诉法院所在—地上一年度城镇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!或者农村居民人【均纯收入标准—按二十年计算—但六十周岁以上【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!少一年;七十五周岁!以上:的按五?年计算 !    第》三十条  赔—偿权:利,人举证?证明其住《。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!城镇:居民人均可》支配收入或者—农村居?民人均纯收入高于】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!的残疾赔偿金或【者死亡赔偿金可【以按:照其住?所地或者经常—居住地的相关标【准计算 — :   ?  被扶养人生活】费,的相关计《算标准依照前—款原则确《定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!。一条  《人,民法院应当按—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!十一条以及本解【释第二条的规—定确定第十》九,条至:第二十九条各—项财产?损失:。。的实际赔偿》金额 】    前款确【定的物质损害赔偿】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!一款规定确定—的精神损害》抚慰金原则上—应当一次性给—付 ? : :   ? 第三十二条  超!过确定的护理期限】、辅助器具费给【付年限或者》残疾赔?偿金:给付年限赔》偿权:利人:向人: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!。给,付护理费、辅助【器,具费或?。者残:。疾赔:偿金的人民法院【应予受理赔》偿权利人确需—继续护理、配制辅助!器具或者没有—劳动能力和》生活来?源的人民《法院应当判令赔偿】义务人继续》给付:相关费用五至十【年 《 :     》第三:十三条  》。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!。期金方式给》付残疾赔偿金、被】扶养人?生活费、残》疾辅助器具费的【应当提供相应的【担保人民法院可以】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!付能力和《提供:担保的情况》。确定:。以定期金方式—给付相关《费用:但一审法庭辩论终】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!、死亡赔偿金以【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!。当一次?性给付 —。 :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四条  人民】法,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!明确定期金的给付】时间、方式以及每期!给付标?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!数据发生变化—的给付金额应当适】时,。进,行相应调整 】     【定期金?。按照赔偿权利—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!付不:受本解释《有关赔?偿期限的限制— ,。  — , ,。 第三十五》条  本《解释所称“城镇【居民人均可》支配收入”》、,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!入”、“城镇居【民人均消《费性支?出”、“农村—居民人均年生活【消费:支出”?、“职工平均工【资”:按照:政府统计部门—公,。布的各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!经济特区和计划【单列市上一年度【相关统计数据确【定 【  :  :。“上一年度”是指一!审,法庭辩论终结时的】上,一统计年度 ! ,   ?  第三《十六条 《 本解释自2—004年5月—1日起施行20【04年5月1—日后新受理》的一审?人身:损害赔偿案》件适: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】经作出生效裁判的】人身损害赔偿案【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!本解释的规定 ! ,    》 在本解释》公布施行之前已【。经生效施行的司法】解释其内容与本【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!释为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