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!院关于审理人—身损害?。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!干问题?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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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】法院关?于审理?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!用法律若干》问题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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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2,003年《12月4《日最高人民法院【审判:委员:会第1299次会议!通过 法释[2【003]20号【。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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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为正确审《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!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!法权益?。。。根据中华人》。民共和国民法通则!。以,下简称民法》通则、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民事诉讼》法以下简《称民事诉讼法—等有关法律规定【结,合,审判实践就有关【适用法律的》问题:作如下?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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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因生命》、健康、身体遭受侵!害赔偿权利人起诉】请,求,赔偿义务人赔偿财】产损失和《精神损?害的人?民法院应予》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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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】条所称“赔偿权利】人”是指因》侵权行为《或者其他《致害原因直接遭【受,人身损害的受—。害人、依法由—受,害人承担扶养—义务的?被扶养人《以及死亡受害—。人的近亲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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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。条,所称“赔偿义务人”!是,。。指,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!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!原因依法应当承【担民事责《任的自然人、法【人或:者其他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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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受?害人对同一损—害的:发,生或者扩大》有,故意:。、,过失的?依照民?法通则第一》百三十一条的—规定可以减》轻或者免除赔偿义】务人的赔偿责任【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!重大过失致人—损害受害《人只有一《般过失的不减轻赔】偿义务人的赔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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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适用民法通【则第: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!定确定赔偿》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!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!可以减轻赔偿义【务,人的赔偿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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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三:条, 二人以上共同】故意或者共同过失】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!同故意、共同过失但!其侵害行为直—接结合发生同—一损害后果》的构成?共同侵权《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!一百三十条规—定承担连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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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二人以上没有【共,同故意或者共—。同过失但其分别实】施的数个行为间接】结合发生同一损【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!失大:小或者原《因力:比例各自《承担相应的赔—偿责任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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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— 二人以》上共同实施危—及他人人身》安全的行为并造成】损害后果不能—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!的应当依照民法【通则第一百三十【条规定承《担连带责任共同危】。险行为人能够证明】损,害后果?不是由?其行为造《成的不?承担赔偿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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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《 赔?偿权利人起诉部分】共同侵权人的—人民法院应》当追加其他共同【侵权:。人作:为共:同被:告赔偿权利》人在诉?讼,。中放弃对部分共【同,侵权:。人,。的,诉讼请?求,的其:他共同侵权》。。人对被?放弃诉讼请求的被】告应当承担的赔【偿份额不承》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!难以确定的推—定,各,共同侵权人承担【同等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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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人民法院应】当将放弃诉讼—请求的法律后果【告知赔偿权》利,人并将放弃》诉讼请求《的情况在法》律文书中叙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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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六条 ?。 从事住宿、—餐饮:、娱乐等经营—活动或?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!然人、法人、其【他组织?。未尽合理限度范【围内:的安全保障义—务致使?他人遭受人》身损害赔偿权利【人请求其承担—相应赔偿责任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!
】 因第三人侵权导!致损: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!侵,权行为的《第三:人承担赔偿》责任:安全保障义》务人有过错的应当】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!。止损害的范围—内承担相应的补【充赔偿责任》安全保障义务—人承担责任后可以】向第三人追偿—。赔偿权利人起诉安】全保: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!三人作为共》同被:告,但第三人《不,能,确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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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条 对未】成年人依法负有教】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!的学校、幼》儿园或者其》。。他教育机《构未尽职责范围内】的相关?义务致使未成年【人遭受人身损害【或者:未成年人致》。他人人身损害—的应当承担》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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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侵!权致未成年人遭受】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!赔偿责任学》校,、幼儿园等教—。育机构有过错—的应当承担相应【的补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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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—条 法人或者【。其,。他,组,织的法定《代表人、负》责人以及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】务中致人损害—的,依照民法通》则第一百二十一【。条的:规定由该法》人或者其他组织承】担,民事责任《上述人员实施—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!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!人承担?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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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】国家赔偿法》赔偿事由《的依照?国家赔偿《法的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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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九条》 雇员在》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!损害的雇主》应当承担《赔偿责任;雇员【因故意?或者重大《过失致人《。损害的应当与雇主】。承,担连:带赔偿责任》雇主承担《连带赔偿《责,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!
! 前款所称“从事雇!佣活动”是指从【事,雇主授权或者指示】范围:内的:生产经营活动—。或,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!。的行为超《出授权范围但其【表现形?式是:履行职务或》者与履?。行职务有《内在联?。系的:应当认定为》“从事雇佣活动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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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承揽人【在完成?工作过程中对第三】人造成损害或者造】。成自身损害的—定作人?不承担?赔,偿责任但定作人【对定作?、,指示:或,者,选任有?过失:的应当承《担相应的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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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【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!。动,中遭受人《身损害雇主应—当承担赔偿》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!第三人造成雇—员,人身:损害的?赔偿权利《人可以请求》第三:人,承担: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!雇主承?担,赔偿责?任,雇主承担《赔,偿,责任后可以向第【三人追?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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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!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!遭受人身《。损害发?包人、分包人知道】或者应当知道接【受发包或者分—。包业务的雇主没【有相应资《质或者安全》生产条件的应—当,与雇主承担连带【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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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】调整: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!险范围的《不适用本条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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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 》 依法应当》参加工伤保险统筹】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!因工伤事故遭—受人:身损害?劳,动者或者其近—。亲属向?人民法院《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!担民事赔《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!伤保:险条例的规》定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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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用人】单位以外的第—三人侵权造成劳动】。者人身损《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!三人承担民事赔【偿责任?的人民法院》。应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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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》为他人无《偿提供劳务的帮工】。人在从事帮工活【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!工人应当承担赔偿】责任被帮《工人: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!担赔偿责任帮—工人存在故意或者】重大过?失赔偿权利人请求】帮,工人和被帮工人承】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!院应予?支,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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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十四条 帮工人因!帮工活动遭受—人身损害的被帮工】人应当承担》赔偿责任被帮—工人明确《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!偿责任;但可—以在受益范》围内予?以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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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【工人因第《。三,人侵:权遭受人身损害的】由第三?人承担赔《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!定或者没有》赔偿能力的可—以由:被,帮,工,人予以适当补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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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【 为维护国》。家、集体或者他【人的合法《权益而使自》己,受,到,人身损?害因没?有侵权人《、不能确定侵—权人或者《侵权人?没有赔偿能力赔偿】权利人请求》受益人?在,受益范围内予以【适当补偿的人—民法院应予》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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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下列情形适用!民法通则第》一百:二十六条《的规定由所有—人或者?管理人承担》赔偿责任但能够证】明自己没《。有过错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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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】。。道路、桥《。。梁、隧道等人—。工,建造的构《筑物因维护、管理瑕!疵致:人损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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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二)堆放【物品滚落、》滑落或者堆放物【倒塌致人损害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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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三)树木【倾倒、折断或者果】实坠落?致人损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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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【第(一)项情形【因设计、施》。工缺陷造成》损害的由所有—人、管理人》与设计、施工者承担!连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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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 —受害人遭受》人身损害因就医治】疗支出的各项—费用以及因误工【减少的收《入包括医疗费—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!交通费、住》宿费、?住院伙食补助费、】必要的营养费赔【偿义务?人应当予以赔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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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受害人因伤!致残的其因增—加生:活,上,需要所?支出的必要》费用以及因丧失劳】动能:力导致的收入—损失包括《残疾赔偿《金、残疾辅助—器具费?、被扶?。养人生活《费以及因康复护理】、,继续治?疗实际?发,生的必要的》康复:费、:护理费?、,后,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!。也,应当予?以赔偿?。
— ? 受:害,人死亡的《赔偿义?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!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!一款规?定,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!赔偿:丧葬费?、,。被扶养人生活费、】死亡补?偿费以及《受害人亲属》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!交通:费、住宿费和误【。。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!用
】 , 第十《八条 受害人或者!死者:近亲属遭《受,。精神损害赔》偿权利人向人民【。法院请求赔偿精【神损:害抚慰金《的适用最高人民法】院关于?确定民事《侵权精神损害赔【偿责任若《干问:。题的解释予以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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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神损害抚慰金【的请求权不得让与】或者继承《但赔偿义务人已经】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!金钱:赔偿:或者:赔偿权利人已—经,向人民法院》。起,诉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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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十九条 医疗【费根据医《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!。。。、住院费等收款【凭证结合病》历和诊断证明等相】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!人对治疗的必—要性和合理性有【异议的应当承担相】应的举证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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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医疗费【的赔偿数《额按照一审法—庭辩论?终结前实际发—生的数额确定器【官功能恢复训练【所必要的康复费【、适当的整》。容费以及其他后【续治疗费赔偿权【利人可以待实际【发生后?另行起诉但根—据医疗证明或者【鉴定结论《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!可以:与已经发生》的,。医疗费一并予—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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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误工费根据受!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!入状况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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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误工时间根据受】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!机构:出具:的证明确定受—。害人因伤致》残持续误《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!算至定残日前—一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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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受害人有固】定收入的《误工费?按照实际减少的收】入计算?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!按照其最近三—年的平均收入—计,算;受害人不—能举证证明其最近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】况的:可以参照受诉法院】所在地相同或者【相近行业上一年度】。。职工的平均工—资计算
! 第二十【一条 护》。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!收入状况和护理【人数、护理期限确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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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人员!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!的规定计算》;护理人员没—有收入或者》雇,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!工从事同等》级别护理的劳—务报酬标准计算护】理,人员原则《上,为一人?。但医疗机构》或者鉴定机构有明】确,意见的?可以参照确》定,护理人员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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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护理期?限应:计算:至受害?人恢复生《活,自理能力《时止受害《人因残疾《不能恢复生活—自理:。能,力的可?。以根据其年龄、健】康状:况,等因:素确定合理的护理】期限:但最长不超过二【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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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受《。害人定残后》的护理应《当根据其护理依赖】。。程度并结合配制【残,疾辅:助器:具的情况确定护理】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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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十二条【 交通费根—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!陪护人员因就医【或者转院治疗—实际发生的费用【计算交通《费应当以正式—票据为凭;有关凭】据应:当与就医地点、【时间、人数、次数相!符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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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 住》院,伙食补助费》可以参照当地国【家机关一般工作【人员的出差伙食补】助标准?予以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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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受害人确有—必要到外《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!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!其,陪护:人,员,实际发生的住宿费】和伙食费其》合,理部:分应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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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 营养【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!况参照?医疗机构的意见【确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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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 残》。疾赔偿金根据—受,。害人:丧失劳动能力程度】或,者伤残等级按—照受诉?法院所在《。地上:一年度城镇》居民人均可支配【收入或者农村—。居民人均纯收—入标准自定残之日】起按二十年计算但】六十周?岁以上的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!一年;七十》五周岁以上的按五】年计算
! 受害人因伤!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!减少或者伤残等【级较轻但造成职业】妨害严重《影响:其劳:动就业的可》以对残疾《赔偿金作相应调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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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十六条? 残疾辅》助器具费按照普通】适用器具的》合理费用标准计算】伤情有特《殊需要的《可以参照辅助—。器,具配制机《构的意?见确定相应》的合理费用》标,。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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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助器】具的更换《周期和赔偿期限参】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!定,
【 第二十—。七条 丧葬费按】照受: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!度职工月平》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!总额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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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八条 被扶养】人,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!。失劳动能力》程度按照《受诉法?院所在地上一—年度城镇居民—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!村居民人均年生活】消费支出标准—。计算被?扶养人为未成年【人的计?算至十八周岁;被】。扶养人无劳》动,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!源的计算二十—年但六十周岁以上】的年龄每《。增加一岁减少一【年;七十《五周岁以上的按【五年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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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扶养人!是指受害《人依法应当承担【扶养义务的》未成: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!力,又,无其他生活》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!扶养人还《有其他扶养人的【赔,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!人依:。法应当负担的—部分被扶养人有【。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!计,不超过上一》年度城?镇居民人均消—。费,性支:出额或者农》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!费支出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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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九条 死—亡赔偿金按照受诉】法院所在地》。上一年度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!收入或者《农,村居民人均纯收入】标,准按二十年计—算但六十《周岁以上的年—龄每增加一岁—减,少一年;七》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!年,计算
! , 第三十条— 赔偿权利—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!。或者经?。。常居住地《。城镇居民人均可【支配收入或者—农,村居民人均纯收【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!地标准的残疾赔偿】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!以按照其住所—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!相关标准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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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被:扶养人生活费的【相关计算《标,准依照前款原则【。确定
! 第三十—一条 ? 人民法《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!第一百三十一—条以及?。本解释第二条的规】定确定第《十九条至第二十【九条各项《财产损失的实际赔】偿金额
!。 , 前《款确定的《物质损害赔偿—金与按照第十—八条第一款规定【确定: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!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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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二条 超过!。确定的?护,理期限、辅》助器:具费:。给付年限或》者残疾?赔偿金?给付:年限:赔,偿权利人向人—民法院起诉请求【继,续,给付:护理费?、辅助?器,具费或者残》疾,赔偿:。金的人民《法,院应:予受理赔偿权—利人确需继续护【理、配?制,辅,助器具或者没有【劳动:能力和生活来源【的人民法院应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!续给付相《关费:用五至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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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三条 赔偿【义务:人请:求以定期金》。。方,式给付残疾赔偿【金、被扶养人生【。活费、残《疾辅助器具费的【应当提供相》应,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!根据赔偿《义务人的给付能力】和,提供担保的情况【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!付相关费用》。。。但一审法《庭辩论终《。结前已经《发,生的费用、死亡【。赔偿金以及》精神损害抚慰金【应当一次性给付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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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四条 人民】。法院:应当在法律》。文书中明确定—。期金的给付时—间、方式以及每期给!付标准执行期—间有关统计》数据发生变化的【给付金额《应当适时进行—相,。应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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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定期:金,按照赔偿权利—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!付不受本解释—有关赔偿期》限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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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!条 本解释所称“!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!收入”、“农村【居民人均纯收入【”、“城镇居民人】均消费性支出—”、“农村居民人均!。年生活消费》支出”?、“职工平》均工资?。”按照?政府统计《部门公布的各省【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以及经济【特区和计划单—列,市上一年度相关统】计数据确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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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“上一年度【”是指一审法庭辩】论终结时的》上一统计年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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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六条 ! 本解释自》2004年5—。月1日起施行2【004年5月1日后!新受理的一审人身】损害赔偿案件适【用本解释的规定已】经作出生效裁判【的人身损害赔偿【案,件依法再《审,的不适用本解—释的规?定,
】 在本解释—公布施行之前已经】生效施行《的司法解释其内容】与本解释不一致的】以本解释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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