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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最高人民法院关】于审理人身损害【赔偿案件适用法律】若,干问题的解释 ! 最】高人民法院》关于:审理人身损害赔偿】案,件适用法《律,若干问题的解释 】 : (】2,003年《12月?。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!判委员会第1—2,。99次会议》通过 ?法释:[2:0,03:]20?号): : ? , , 为正确审理】人身损害《赔偿案件依》法保护当事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】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民法【通,则以下简称民法通!则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民事诉讼法以【下简称民事诉讼【法,等有关法律规定结】合审判实践就—。有关适用法》律的问?题作如下解释 【 —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 ? 因生命、健康、】身体遭受侵害—赔偿权利人》起诉请求《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!损失和精《神损害的人民法院】应予:受理 】    本条所【称,“赔偿权利人”是指!因侵权行为或者【其他致害原因直接】遭受人身损害的【受害:人、依法由受害【人承担扶养义—务的被扶《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!的近亲属 》 《    《 本条所称》。“赔偿?义务人”是指因【自,己或者他人的—。侵权行?为以及其《他,致,害原因依法应当【承担民事责任的自】然人、?法人或者其他组【。织 ? :     第【。。二条  受》害,人,对同一损害的发【生或者?扩大有?故意、过失》的,依照:民法通则第一百【三十一条的规定【可以减?轻,。或者免?除赔偿义务》人的赔偿责任—但侵权人因故意【或者重大过失—致人损害受害人只】有一般?过失的不减轻赔【偿义务人的赔偿责】任 —。     适用民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】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!偿义务人的》。赔偿责任时受害【人有重大过失的【可以减轻《赔偿义务《人的赔偿责任 !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:。 二人以上共同故】意或:者共同过《失致:人,损害或者《虽无共?同故意、《共同过失但其—侵害:行为直接《结合发生《同一损害后果—的构成共《同,侵权:应当依照民法—通则第一百三十条】规定:承担连带责》任 —    《 二人以《上没有共同故—意或者共同》过,。。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!个行为间接结—。合发生同《一损害?后果的应当根—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!力比例?各自承?担,相应的赔偿》责任 《 :     —第,四条  二人—以上共同实》施,危及他人《人身:安全的行为》并,造成损害后果不能】确,定实际侵害行—为人的应当依—照民法?通则第?一百三十条规定【承担连带责任共【同危险行为人能【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!由其行?为造:成的不承担》。赔偿:责任  !。。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赔偿权利【人起诉部分共同侵】权人的人民》法院:应当追加其他共同】侵权: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!权利:人在诉讼中放弃对】部,分共同?侵权人的诉讼请【求的其他共同侵【权人对被《放弃诉讼请求的【被告应当承担的赔】偿份额不承担连带】责任责任范围难【以确定的推定—各共:同侵权人承》担同等责任 — 》    《人民法院应当—。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!律,后,果告知赔《偿权利人并》。将放弃诉《讼请求的情况—在法律文书中叙【明 ? ?     第六条 ! 从事住宿、餐饮】、娱乐等《经营活?动,或者其他社会活动】的自然人、法—人、其?他,组织未尽合》理限度范围内的安】全保障义务致使他】人,遭受人?身损:害赔偿?权利人请求其承【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!。民法:院,应予支持 》   【  :因第三人侵权导致】。损害结果《发生的由实施—侵权:行为的?。第三人承担赔—偿责任?安全保障《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!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!止损:害的范围内承担相】应的补充《赔偿责任安全保障】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!。以向第三《人追偿赔《偿,权利人?。。起诉:安全保障义务人【的应当将第三人【作为共同被告但【第三人不能确—。定的:除外 ?。 ,  》。   ?。。第七条  对未成】年人依法负》有,教育、管《理、保护义务—的学校?、幼儿?园,或者其他教育机构】未尽职责范》围内:的相关?。。义务致?使,未成年人《。遭受人?身损害?或者未成年》人致他人人身—损害的?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!应的赔?偿责:任 —     第三人】侵,权致未?成年人遭《受人身损《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!。任学校、幼儿—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!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!充赔偿?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法人或者》其他组织的法定代】表,人、负责《人以及工作人员【在,执行:职务中致人损害【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!。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!。该法人或者其—他组织承《担民:事,责,。任上述人《员实施与职务无【关的行为《。致人损害的》应,当由行为人承担赔】偿责任?。 《  ? ,  属于国》家赔偿法赔偿事【由的依照国家—赔偿法?。的规定处理 【 :    》 第九条 》。 雇员?在,从,事雇:佣活动中《致人损害《的雇:主应当承担》赔偿责?任;雇员因故意或】者重大过失致人损】害的应当与雇主承】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!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!可以向雇员》追偿 》 ?。    前款—所称“?从,事雇佣活动”是指】从事雇?主授权或者指示范】围内的生产》经营:活动或?者其他?劳务活动《雇员的行《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!表现形式是》履行职务《或者与?履行职务《有内在?联系的应当认定为】“从:事雇佣活动”— ? ,   《。  第十条》  :承揽人在完成工【作过程中对第三人】造成损害或者造【成自身损害的定作】人不承担《赔偿责任《但定:作人对定作、指示或!者选: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!相应的赔偿》责任 【  :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:雇,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!遭,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!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!系以:外的第?三人造成雇》员人身损害》的赔:偿权利人可以—。请求第?三人:承担:赔偿责任也可—以请求雇主承担【赔偿责任雇主承【担赔偿责任》后可以向第三人【追偿 ?  —   雇《。。员在从事雇佣—活动中因安全—生产:事故遭受《人身损害发包人、】分包人知道》或者应当知道—接受发包《或者分包《业务:的,雇主没?有,相应资质或者—。安全生?产条:件,的应当与雇主—承担连带赔偿责【任 ?     属!于工伤保险条例【。调整:的劳动关系和工伤】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!条规定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 依法应当】参加工伤《保险统筹《的,用人单位的劳动者】因工:伤事故遭受人—身,损,害劳动者或者—其近亲属向人—。民法院起诉》请求用人单位承担】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!。其按工?伤保险条例》的,规定处理 》 ? ,    《 因用人单位以外】的第:三人侵权造成—劳动者人身损害【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!人,承,。担民事赔偿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!支持 《   —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为他人无偿提供【劳务:的帮:工人在从《事帮工活《动中:。致人损害的》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!偿责任被帮工—人明确拒绝帮工【。的不承担赔偿责【。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!者重:大过失赔偿权利人】请,求帮工人和被—帮工人承担连—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!予支持 》     】第十:四条  《帮工人因帮工—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!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!偿责任被帮》。工,。人明:确,拒绝帮?。工的:不承担赔偿责任【;,。。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!予以适当补偿 !    — 帮工人因第三人】侵权遭受人身损【害,的,由第:三人承担赔偿责任】第三人不能确定【或者没有赔偿能【力的可以由被帮工】人予以适当补偿 !     】第,十五条 《。 为维护国家、集体!或者他人的合法【权益而?。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!因没有侵权人、不能!确定侵权人》或者侵权人没—有赔偿能力赔偿权】利人请求受益—人在受益范围—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!民法院应予支持 ! ,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六条—。  下列情形—适用:民法通?则第一百二十六【条的规定由》所有人或者管理【人承担赔偿责任【但能够证明自己【没有过?错的除?外 : :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一)道路、桥梁【、隧道?等人工建造的—构筑物因维护、管理!瑕疵致人损害的; !。。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二)堆放》物品滚?落、滑落或者堆放】物倒塌致人损—害的; 【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【树木倾倒《、折:断或者果实坠—落致:人,损害的 — :  :   前款》第,(一)项《情形因设计》、施工?缺陷造成损》害的:由所有人、管理【人与设计《、施工者承担—连带责任 】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七条  —受,害,人遭受人身损害因】。就医:治疗支出《的各项费用以及因】误工减少的收—入包括医疗费—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!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!院伙食补助》费、必要的营养【费赔偿?义务人应当》予以赔偿《 ,。   【  受害人因伤【致残的其《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!支出的必要费用【以及:。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!。。的收:入,损失包括《残疾赔偿金、残【疾辅助器具费、【被扶养人生活费以】及,因康复护《理、继?。续治疗实《际发生的必要的康】复费、?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!赔偿义务人》也应当予以》赔偿 —     受害】人死亡的赔偿义务】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!疗情: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!定的相关《费用外还应当赔偿】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!活费、?死亡:补,偿费以及《受害人亲属》。办理:丧葬事宜《支出的交通费、住】宿费和误《工损失等其》他合理费《用 :    】 第十八条  受】害人:。。或,者死者近亲》属遭受精神损害赔】偿权利?人向人民法》院请求赔《偿,精神损害抚慰—金的:适,。用最高人民法院【关于:确定民事侵权—精神损害赔》偿责任若干问题的】解释予?以确定 》     精!。神损害抚慰金的请】。求权:不得让?与或者继承》但赔偿义《。。务人已经《。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!金钱赔偿或者—赔偿:权利人已经向人民】法院起?诉的除?。。外 【    第十九【条 :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!构出具的医药费【。、住院?。费等:收款凭证结合病历】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!据确定赔《偿义务人《对治:疗的: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!议的:。应当承?担相应的《举证责任 【。  《 ,  :医疗:费的:赔偿数额《按照一审法》庭辩论?终结前?实际:发生的数额确定【器官功?能恢复训练所必要】的康:复费、适当的整【容费以及其他后续】治疗费?赔,。偿权利人《可以:待,实,。际发生后另》行起诉但根据—医疗证明《或者:鉴定结论确定—必然: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!经发生的医》疗费:一并予以赔偿— ?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条 》 误工费根据受【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!入状况确定》   】  误工时》间根据受害人—接受治疗的医—疗,机构出具《。的证:明确定?受害人因伤致残【持,续误工的《误工时?间可以计算至定残】日前:。一天: —    受害—。人有:固定收入的误工【。费按:照实:际,减,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!无固定收入》的按:照其最近三年的【平均收入《。计算;受害人不能举!证证明?其最近三年的—平均收入《状况的可《以参照?受诉:法院所?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!业上:一年度职工》的平均工资计算 】。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一条  护】。理,费根据护《理人员的收入状况】和,护理人数、护理期限!确定: , 》   ? 护理?。人员:有,收入的参照误—工,费的规定计算;护理!人员没有收入或【者雇佣?护工的?参照当地《护工从事同等—级别护理的劳—务报酬标准计算护】理人员?原则上为《一人但医疗机—构或:者鉴定机《构有明确《意见的可《以,参,照确定?护理人员人数 】 《    护理期【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!复生:活,自理能力时止受【害人:因,。。残疾不?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!的可:以根据?其,年龄、健康》。状况等因素确—定合理的护》理期限?但最长不《超过二十《年 —     》受害人定残后的【护理: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!程度并结合配—。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!况确:定护理级别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:二,条  交《。通费根据《受,害人及其必要—的,陪护人员因》就医或者转》院治疗实际发生【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!当以正式《票据为凭《;有关凭据应当与就!医地点?、时间、人数、次】数相符?合 《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三条  住!院伙食补《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!。家机关?一般工作人》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!准予以确定 【   —。 , 受害人确有必要】到外地治《疗,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!受,害人本人及其陪【护人员实际》发生的住宿费—和伙食费其》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! :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四条  营养费!根据受害人伤残情】况参照医疗》机构:的意见确定 】     第二!十五条? , 残疾赔偿》金根据受害人丧【失劳:动能力程度或者伤】残等级按照受诉法】院,所在地?上一年度城镇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!或者:农村居民人均纯收】入标准自定》残之日起《按二十?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!上的年龄每》增加一?岁减少一《年;七十五周岁【以上的按五年—计算 ?   【  受害人因伤致残!但实际收入没—有减少或者伤残【等级较轻但》。造,成职业妨害严重影】响其:。劳动就业的可以【对残: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! —。  :  :。第二十六条  残疾!辅助器?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!具的合理费用—标准:。计算伤情有特殊【需要的可《以参照辅助》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!。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!标准 ? :     【辅助器具的更换周】期和赔偿期限参【照配制机构的意【见确定 》 , ? ,  : 第二十七条  】丧葬费按照受诉【法院:。所在:地上一年度》职工月平均工资【标准以六个月总额】计算: , 《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八:条  ?被,扶养人生活费根【据扶养人丧》。。失劳动能《力程:度按照受诉法院【所在:地上一年度城—镇居民人均》消费性支出》。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!活消费?支出标准计算—。被扶养人为未—成年人的计算至十】八,。周岁;被扶养人无劳!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!。来源的计算》二十年但六十周岁】以上的年龄每增加】。一岁减少一年;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】按五年计算 !   《  被扶《养人是指《受害人依法》。。应,当承担?扶养义务的未—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!。能力又无《其他生活来》源的成年近》亲属被扶养人—还有其他《扶养人的赔偿义务】人只赔偿受》害人依法应当—。负担的部分被扶【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!总,额累计?不超:过上一年度城镇【居民人均消》费性支出额》或,者农村居民人—均年:生活消费支出额 !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九,。条  死亡赔—偿金按?照受诉?法院所在地》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!均可支?配,收,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!纯收入标《准按二十《年计算但六》十周岁以上的年龄】每增加一《岁减少一年;七十五!周岁以上《的,按五年计算 【 ,   》  第?三,十条 ? 赔:偿权利人《举证证明其住—所,。地或者经常居住【地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!收入或者农村居民】人均纯?收入高于受》诉法院所在地标准】的残疾赔偿》金或:。者,死亡赔偿《金可以按照其住【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!的相关?标准计算 【 ?。    被扶—养人生活费的相【关计算标准依—照前款原则确定【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一条【  人民法》院应当按照民—法通则第一百三【十一条以及》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!确,定,第十:九条:至,第二十九《条各项财产损失的】实际赔偿金》额 — ,  :  前款确定—的物质损《害赔:。偿金与按照第—十八条第一款规【定确定的精神损【害抚慰?金原则上应当一次】性给付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二条《  超过确定的护理!期限、辅《助器具?。费给:付年:限或:者残疾赔偿金给【付年限赔偿权利人】向人民?法院起诉请求—继,续给付护理费、辅助!器具费或者残疾赔】偿金:的人民法院》应予受理赔》偿权利人《确需:继续护理、配制【辅助器具或者没有】劳动能力《和,生活:来源的人《民法院应当判令赔】。偿义务人继续给付】相关费用五至十年】 ?    — 第:三十:三条  赔偿—义务人?请求以定期金方式】给付残疾赔偿金、】被扶养人《生活费、残疾—辅助:器具费?的应当?提供相应《的担保?人民法院可以根【据,。赔偿义务人的给【付能力和提》供担:保的情况确定以定】期金方?式给付相《关,费用但一审》法庭辩论终》结前:。已经发生的》费用、死《亡,赔偿金?以及精神损害抚慰】金应当一《次性给付 — ?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四条 ? 人民法院》应当在法《律文书中明确—定,期金的给付时间、】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!准执行?期间有关统》。计数据发生变化的】给付金额应》当适时?进行相应调整 【 ?  ?   定期金—按照赔偿权》利人的?实际生存年限给付】不,受,本解释有关赔偿期】限的限制 》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五条  本!解释:。。所称“城《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!入”、“农村—居民人?均纯:收入”、“城镇【居,民,人均消费性》支出”、“农—村居民人均》年生活消《费支出”、“职【。工平均工《资”按照《政府统计《部,门公布的各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。以及:经济特区和计划单】列市上?一年度相关》统计数据确定 【 :     【“上一年度”是指】一审法庭辩论终【结,时的上一统计—年度  !   ?。。第,三,十,。六,条 :。 本解释自200】4年5月1日起【施行2?004?。年5月?。1日后?新受理的一审人【身损害赔偿》案件:。适用:本,解释的?规定已经作出生【效裁判的《人身损害赔》偿案件依《法再:审的不适用本解释】的规定 》     在!本解释公布》施行之前《。已经生效《施行的?司法解?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!一致的以本》解释为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