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》高人民法院关于【。审理抢?劫案件具体应用【法,律若干问题》的,解释
?
】
最高人民法院【关于审理抢劫案件】具体应用法律若干】问题的解释
—
?
《。
(2000年】11月17日最【高人:民法院审《判委员会第11【41次会议通过)】
《
?
为依法—惩处抢劫犯罪活动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!现就审理抢劫案件】具体应用《。法,律的若干问》题解释如《下
:
》
》 第一条《 刑法《第二百六十三条第(!一)项规定的“入】户抢劫”是指为实】施抢劫行为而进入】他人生活的与—外界:相对隔?离的住所包括封闭】的院落?、,牧民的帐篷、渔民】作为:家庭生活场》所的渔船、为生活】。租用:的房屋等进行抢劫】的行为对于入户盗】窃因被发现》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!以,暴力:相威胁的行为—应当:认定为入户抢劫
!
【 第二条 》 刑法?第二百六《十三条?第(二)项规定【的“在公共交通工】具上抢劫”》既包括?在从事旅客运输【的各种公《共汽车大、中—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!机,等正:。在运营中的机动公】共交通工具》上对旅客、司售【。、,乘务人员《实施的?抢劫也包《括对:运行途中《的机动公共交通【。工具加以拦》截后对?公共交通工具上【的,人员实施的》抢劫
! 第三条 刑!法第二百六十—。三条第?(三)项规定的“抢!劫银行?或者其他金融机构”!是指抢劫银行或【者其:他,金融机构的经—营资金、有》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!等抢劫正在使—用中: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!机构:的运钞车的视—为“抢劫银行或者】其他:金融机构”
【
:
: 第四条 】 刑: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!。(四)项规定的“】抢劫数额巨大”的认!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!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!认定:。标准执行
!
: 第五》条 刑法第二百六!十三条第《(七)项规定—的“持枪《抢,劫”是?指行:为人:使用枪支或者向被】害人显示持有—、佩带的枪》。支进行抢劫的行【为“枪支”的—概,念,和范:围适用?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枪支管理《法的:规,定
! :第,六条 刑法第【二百:六,十七条?第二款规定》的“携带凶器抢夺”!是指行?为人随身携带枪【支、爆炸物、管制刀!具等国家禁止个人】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!或者为了《实,施犯罪?。。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!抢夺的行为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