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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】理劳动争议案—件适:用法律若干问题的】解,释(:三) 》 — 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! 】 最高人民法【院关:于审理劳动争议【。案,件,适用法律若》干问题的解释—(三)已于2010!年7月12日—由最高人《民法院审判》委员会第14—89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布自2010】年,9月14日起施行】 , ? —最高:人民法院关于审理】。劳动争议案件—适用法律若》干,问题:的解释?(三) 《 》。 (2—010年7》月12日最高—人民法院审判委【员会第148—9次会?议通过) 】 《 法?释,〔2:。010〕12号 】 ?。 》。 为正?确,审理劳动争议案【件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:国劳动法、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!合,同,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!调解仲裁法、中华人!民,共,和国民事《诉讼法等相》关法律规定结合民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!解释 !。 ,    第一条 】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!未为其办理社会【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!经办机构不》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!受社会保险待遇【为,由要:求用人单《位赔偿损失而—发,。生争议?的人民法院应予【受理 》 :  : ,  第二条  因】企业自主《进,行改制?引发的争《议人民法《院应予受理 ! ,     第—三条 ? 劳动者依》。据劳动合同》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!人,民法:院提起诉讼要求【用人单位支付—加付赔偿《金的人民法院应【予受理 》 ,。     第】。四条 ? 劳动者与未办理】营,业执照、营业执照】被吊销或者营—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!营的用人单位—发生争议的应当【将用人单位或者其】出资:人列为当事人 【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?未办理营业》执照、营业执—照被吊销或者营业】期,限届满仍继续经营】的用人单位以挂【靠等方?。式,借用他人营业执照】。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!位和营业执照出借】方列为当事人 】  》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当事人—不服劳动《人事争?议仲裁?。委员会作出的—仲裁裁决依法向【人民: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!院审查?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!必须共?同参加仲裁的当【事人的应当依法【追加遗?漏的人为诉讼—当事:人 ?     】被,追加的当事人—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!法,院,应当一并处理 【 ?     —第七:条  用人单位与】其招用的已经—。依法享受养老保【险待:遇或领?取退休金的》人员发?生用工?争议:向人: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!民法院应当按劳务】关系处理 — :   《  第八条  企】业停薪留职人员、未!达到法?定退休年《龄的内退《人员、下《岗待岗人员以及【企业经营性》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!新的用?人单位发生用工争】议依法向人民法【院提:起,诉讼的人民》法院应当按劳动【关系处理 !     》第九条 《 劳:动者主?张,。加班费?的,。应当: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!担,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!证据:。证明用人单位掌【握加班事实存在【的证据?用人单位不提供【。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【不利后?果  】   第十》条  劳动者与【用人单位就解除或】者终止劳《动合同办理相关手】续,、支:付工资报酬、—加班费、经》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!达成:的,协议不违反法律、行!。政法规的强制—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!、胁迫或者乘人之危!情形:的应当认《定,有效 】    《。前,款协议存在重大误】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!当事人请《求撤销的人民法院】应予支持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一条  劳【动人事争议仲裁【。委员会?作出的调解书已经】发生法?律效: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!起诉: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!。理;:已经受理的裁—定驳回起诉 !     第十二!条  劳动人事争议!仲裁委员会逾期【未作出受理决—定或仲裁裁决—当事人直接提起诉】讼,的人民法院应予受】理但:申请:。仲,裁的案件存在—下列事由的除外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移送管—辖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,正在送达或》。送达延误的》; :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等!。待另案诉讼》结,果、评残结》论的; 【 ,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:正在等待劳动人事】争,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!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《)启动鉴定程序或】者委托?其他部门调查取【证的; 【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(六:)其他正当事—由 ?    【 当事人以劳动【人事争议《仲裁委员会逾期未】作出:仲裁裁决《为由提起《诉,讼,的应当提交劳动人】事争议仲裁委员【。会出具的《受理通?知书或者其》他已接受仲裁—申请的凭证或证【明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【三条:  劳动者依据调】解仲:裁法:。第四:十七:条第(一)》项规定追索》劳动:报酬、工伤医疗【费、经济补》偿或:者赔偿金如》果仲:。裁裁决?涉及数项每项—。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!当地月最《低工资标准十二【个月金额的应当按】照终局裁《。决处理 【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  劳动人】事争议?仲,裁委员会作出的同】一仲裁裁决》同时包含终局裁【决事项和《非终局?裁决事项《当事人不服》该仲裁裁决》向人民法《院提起诉讼》。的应当按照非终局】裁决处理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  劳《动者依?据调解仲《裁法第四十》八条:规定向?基层: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!人单位依据调—解仲裁法第四—十九条?规定向劳动》。人事争议仲裁委【员会:所在:地的中级《人民法?院,申请撤销《仲裁裁?决,的中级人民法院【应不予受理;已经】受,理的应当裁定驳【回申请 《    】 被:人民法院驳》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!诉的用人单》位可以自收到裁定】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!。劳动人事争议—仲裁委?员会:所在地的中级—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!裁裁决 !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, ,用人单位依照调解】仲裁法第《四十九条规定向【中级:人民:。法院申请撤销—仲裁裁决中级人【民法院作《出的驳回申》请或:者撤销仲裁》裁决的裁定为—终审裁定《 》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  ?劳动者依据劳动【合,同法第三十条—第二款和调解仲裁】法第十六条规—定,向人民法院申请【支付令符合》民事诉讼法第十七】章督:促程序规定的人【。民法院应《予受理 《 ?     —依据劳动合同—法第:三十:条第二款规定申【请支付令被人—。民法院裁《定终:结督促程序后劳动】者就劳动《争议事?项直接向人民法院】起,诉的人民法院应【当告知其先向劳【。动人:事争议仲裁》委,员会申请仲裁 【 《   ? , 依:。据调解仲裁法—第十六?条规定申请支付令】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!督促程序后劳—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!。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的人民法院应予】受理  ! ,  :第,十八条  劳动【人事争议仲裁委【员会作出终局—裁决劳?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!执行:用人单位向劳动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!所在地的《中,级人民法《院申请撤销的—人民法院应当裁定】中止执行 !  :   用人》单位:撤回撤?。。销终局裁决申—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!的人民法院应当【裁定恢复执行—仲裁裁?决被:撤销的人《民法院?应当裁定终结执行】 :    【 用人单位向—人民法院申请撤销】。仲裁裁决被驳回【后又在执《。。行程序?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!予执行抗《辩,的,人,民法院?不予支?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