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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》高人民法《院,关于审理劳》。动争议案《件适:用法律若干问题的】解,释(三) 】 ,。 ? ,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!高,人民法?院公告 》 — 最高人民—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!议案:件适用法律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】三)已于2》010年7月—12日由最高—人民法院审判委员】会第1489次会】议通过现予》公布自2010年】9月1?4日:起施行 ! 最高人民法!院,。关于审?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!法律若干问题的【解释(三) 【 — (201—0年7月《12日最《。高人民?法院审判委》员会第?1489次会议【通过) ! ? ,。法,释〔:2010〕12号】 :。 ? 为正确】审理劳?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劳—动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劳动合同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劳动】争议调解《仲,裁法、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!相关法律规》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!特作如下解释 ! ?     —第,一条  《劳动者以用》人单:位,未为其办《。理社会保险手—续且社会保》险,经,办机构不能补办【导致其无法享—受社会?保险待遇为由要求】用人单?位赔偿损失而—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!应予受?理 —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条  —因,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!发的争?议人民法院应—予受理 【     第三条!  劳动者依据【劳,动,合同法第八十五条】规定向人民法—院提起诉讼要—求用人单位支付加】付赔偿金的》。人民法院应予—受理 】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!执照、营《业执照被吊销—或者营业期限届【满仍继续经营—的用人单位》发生争议《的应:当将用人单位—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!。事人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五条  未—办理营业执照—、营业执照被吊销】或者营?业期限?届满仍继续经营【的用人单位以挂靠】等方式?借用他人营业—执照经营的应当【。。将用人单位和营业】。执照出借方列—为当事人 !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 当事人不—服劳:动人事争《议仲裁委员会作【。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!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!民法院审《查认:为仲裁裁决遗漏了】必,须共同参加》仲裁的?当事人的应当依【。法追加遗《漏的:人为诉讼当事人 !     被!。追,加的当事人应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!院应当一并处理 !  》   ?第七条  用—人单位与其招—用的已经依法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】或领取退《休金的人员发生用】工争:议向人民法院提起】诉讼的?人民法院应当按劳】务,关系处理 !     第—八条  企业—停薪留职人员、未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!。内退人员、下岗待岗!人员以及企业经【营性停产放长假人】员因: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!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!法院提起诉》讼的人民法院—。应当按劳动关—系处理 !    第九—条  劳动者主张加!班费:的应当就《加,班事实的存在—承担举?证责任?但劳动者有证据【证明用人《单位掌?握加:班事:实存在的证》据用人单《位,不提供?的由:用人单?位承:担,不利:后果 》。 :     第—十,条  劳动者与【用人单位就解—除,或,者终止劳《动,合同办?理相:关手续?、支付工资报—酬、加班费、—经济补偿或者赔【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!违反法?律、行政《法,规的强制性规—定且不存在》欺诈、胁《迫或者乘人之—危情形的应当认【定有效 《   【  :前款协?议存在重大误—解或者显《失公平情形当事【人请求?撤销的?人民:法院:应予支持《 》     第—十一条  劳动【人事争议仲裁—委员:会作出的调解书已】经,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!事人反?悔,提起诉讼的》人民法院不予—受理;已经》受理的裁《定驳回起诉 】     【第,十二条  劳动人事!争议仲裁《委员会逾期未作【。出受理?决定:或仲裁裁决当事人】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!法院应予受理但【申请仲裁的案件存】在下列事由的除【外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?一)移送《管辖:的;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二)正在送》达或送?达延误的; —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三)?等待:另案诉讼结》果、评残结论的;】 :  》。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四)正在等【待劳动人事》争议仲裁《委,员会开?庭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《。)启动鉴《定程序?或者委托《其,他,部门:调查:。取,。证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其?他正当?事由  !   当事人以劳】动人事争议仲—裁委员?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!决为由提起诉—讼,的应当提交》劳动人事争议—仲裁委员会》出具的受理通—知书或者其他已接】受仲裁申请的凭证】或证:明 ?    【 第十三条  劳】动者依据调解仲裁】法第四十七条—第(一)项规定追索!劳动报?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!济补:。偿或者?赔偿金如果》仲,裁裁决涉《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!额均不超过当—地月最低工资标准】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!按照:。终局:裁决处理 》 : ?    第》十四条 《 劳:动人事争议仲裁委】员会作出的同一仲】裁裁决同时》包含终局裁》决事项和《非终局裁《决事项当事人不【服该仲裁裁决向【人民:法院提起诉讼的【应当按照非终—局裁:决处理 《。     !第十五条 》 劳动者依据—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!条规定?向基层人《民法院提起诉讼【用人单位依》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!九条规定向劳动【人事争议仲裁—委员会所在地—的中级人民法院申】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!级人民法院应不予】受理;已经》受理的应《当裁定?驳,回申请 【   《 , 被人民法院驳【回起诉或《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!单,位可以?自收到裁定书之【日起三十日内向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!员,会所在地的中级【人民法院申请撤【销仲裁裁决 !  ?   第十六条  !用人单位依照—调解仲?裁,。法第四十《九条: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!申请撤销仲裁裁决】中级人民法院作出】的驳回申请或者【撤销仲裁裁》决的裁定为终审裁】定   !  第十七条 【 劳:动者依?。据劳动合同法第【三十条第二款—和调解仲裁法第十】六条规定向人民法】院,。申,。。请支付令符合民事】。诉讼法第十》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!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】   】  依据劳动—合同法第三十条第】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!。被,。人民:法,院,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!劳动者就劳》动,争议事项直》接向人民法》院起诉的人民法院】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!人事争议仲裁—委员会申请仲裁【 —。   ? 依据调解》。仲裁法第《十六条?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!。民法院裁《定终结督《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!调解: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!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!应予受理 — :。     第十】八,条 :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!委员会作出》终局裁决《劳动者向人民—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!位向劳动人》事争议仲裁委员会】所在地的中级—人民法院《申请:撤销的人民法院应】当裁定?中止执行 【 :     用人【单位撤回撤》销,终局裁决申请或【者其申请《被驳回的人民法【院,。应当裁定恢复执【行仲裁裁决被撤【销的:人民法院应当—裁定终结执行— ,     !用人单?位向人民法院申【请,撤销仲裁裁》决被驳回后》又在执行程序—中以相同理》由提出不予执行抗】辩的人民法院不予】支,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