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最高人?民法院关于审—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!法律若干问》题的:解,释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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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!人民共和国最高人】民法:院公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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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【法院: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!件适用法律若—干问题的解释(三)!已于201》0年7月《12日由最高人民法!院,审判委?员会第1489次】会议:通过现予公布自20!。10年9月》14:日起施?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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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【民法院关于审理【劳动争议《案件:适,用法:。律若干问《题,的解释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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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0年【7月:12日?最高人?民法院审判委—。员会:第1489次会【议通过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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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释】〔2010〕—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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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正确审理劳动】争议案件根》据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劳动法—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!动,合同法、中华—人民:共和国劳动争议调】解仲:。裁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民事诉讼法等相关】法,律规:定,结合:民事审判实践—特作如下解释—
! 第一》条 ?劳动者以用》。人单位未为》其办理社会保险【手续: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不,能补办导致其—。无法享受社会保险】待遇为?由要求用《人单:位赔偿损失而发【生,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!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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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条 》 因企?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!的争议人《民法院?应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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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《条 劳动者—依据劳动合》同法第八十五条【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!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!付加付赔偿金的【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】
— ? 第四条《 劳?动者与?未办理营业执照【、营业执照被—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!满仍继续经营的用】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!当将用人《单位或者其出资人】列为当事人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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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条 未办理营】。。业执照、营》业执照被吊》销,或,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!续经营?的用人单位以—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!营业执照《经,营的应当《将用人单《位和营业执》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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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六条: 当事人不服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】委员会作出的—。仲裁裁决依》法向人?民,法院提起《。诉讼人民《法院审?查认为仲裁》裁决遗漏了必须【。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!人的应当依法追【加遗:。漏,的人为?诉讼当?。。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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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被追加的当事人【应当承担责》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!并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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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—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!已经依法享受—养,老保:险待遇?或领取退休》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!议向人民法院提起】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!按劳务关系》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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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!企业停薪《留职人员《、未达到法》定退休年龄的内退】人员、下岗待岗【人员以及企》业经营性《停产放长假人员【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!生用工争议依—法向人民法院提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!当按劳动关》系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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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, ,劳动者主张》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!事实的存在承担【举证责任但》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!人单位掌握加—班事实?存在的证据用—。人单位?不提供?的由用人单位承担】不利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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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, 劳动者与—用人单?位,就解除?或者终止《劳动合同办理相关】手续、支付工资报酬!、,加,班费、经济补偿【或者赔偿《金等达成《的协议?。不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!的强制性规定且不】存在欺诈《、胁迫或者乘人【之,危情形的应当认定】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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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前款协议存在】重大误解《。或者显失《公,平情形当《。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!法院应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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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 劳动!人事争议仲》裁委员会作出的【调解书已经发生法】律效力一方当—事人反悔提起—。诉讼的人民》法院不予《受理;?已经受理《的裁:定驳回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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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二条 劳动人!事争议?仲裁委员会》逾期未?。作出受理决定或【仲裁:裁决: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!的人民法院应—予受理但申》。请仲裁的案件存在】下列事由的》除外
! 【(一)移送管—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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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,二)正在送达—或送:达延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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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,(三)?等待另案诉讼结果】。。、评残结论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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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)正】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!仲裁委员会开庭【的;
】。 》 (五)—启动鉴定程》。序或:者委托其他》部门调查取证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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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【)其他正当事—由
! 当事人》以劳动?人事争议仲》裁委员?。会逾期未作》出仲裁裁决》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!提交劳动人事—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!的受理?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!受仲裁申请》的凭证或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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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。十,三条 劳动者【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!十七条第(一—)项规定追索—劳,动报酬、《工,伤,医疗费、经济补【偿或:者赔偿?金如果仲裁裁—决涉及数项每项【确,定的数?额,均,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】工,资标准十二个月【金额的?应,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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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四条 》劳动人事《争议仲裁《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!裁裁决?同时包?含终局?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!决事项当事人—不服: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!院提:。起诉: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!裁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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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。十五:条 : 劳动者依》据调解仲《裁法第四十八条【规定向基层》人民法院提起—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!解仲裁法《第四十?九条规定向劳动人】事争议仲裁委—员会:所在地的中》级人:民法院申请》撤销仲裁裁决—的中:级人:民法院应不予受理;!已经:受理的?应当:裁定驳回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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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被人民法院驳回起】诉或者劳动者撤【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!收到裁定书之日起】三十日内向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】委员会所《在地的中《级人民?。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!决
! 第十六条— 用人《单位依照调解—仲裁法第《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!人民法院申》请撤销仲裁裁决中】级人民法院作—出的驳回申请或【者撤销仲裁裁决【的裁定为终审裁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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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》七条 劳动者依据!劳动合同法第—三十条第二款和【调解仲裁法第十六】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!请支付令符合民事】诉讼法第十七—章督促程序》规定的人民法—院应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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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依据劳动合同】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!定申:请支付令被人民法】院裁:定终:结督促程序后—劳动者就劳动—争议事项直接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】人民法?院应当告知其先向】劳动人?事争议仲裁委员【会申请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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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!十六:条规定申请支—。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!终结督促程序后劳】动者依据调解—协议直接《。向,人民法?。院提起诉讼的人【民法院应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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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!员会作出《终局裁决劳动者向】人民法院《申请执行用》。人单位向劳》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!会,所在: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!请撤销的《人民: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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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用人单位撤回】撤销终局裁决申【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!的人民法院应当【。裁定恢复《执,行仲裁裁决被撤【销,的人民法《院应当?裁定终结执》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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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用人单位向!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!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!执行程序中以相【同理由提出》不予执行抗辩—的人民法《院不:予,支,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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