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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》高人民法院关于【审理:建设工程施工合【同纠纷 《案件适用法》律,问,题的解释(二)【 : 【。 最高人民法—院关:于审理建《设,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!件适用法律问题的】解释(二)已于2】018年《10月29日由【最高人民法院审【判委:员会第17》51次会《议通过现《予,公布自2019年】2月1日《起施行 《 《 最高【人民法院 —。 ? , 2018】年12月2》9,。日 ? — 法?释〔2018〕2】0号 — : 最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】理建设工《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!适用法?律问题的解》释(二) ! (—2018《年10月29日【最高人民法》院审判委员会—第1:。751次《会议:通过自201—9年2?月1日起施行)【 ! 为正确《审理建设工》程施工合同纠纷案】件依法?保护当?事人合?法权益维护建筑【市场秩序促进建筑】。市,场健康?发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!总则: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!法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建筑法》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!投标法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!法律规定结合—审判实践制》定本解释 》 , ?。   》。。。。  第一条 — 招标人和中标人】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!。施,工合同约定》的工程范围、建设工!期、工程质量、【。工程价款等实—质性内?容与中标《合,同不一致一方—。当,事人:请求按照中标合同】。确定:权利义务的人民法】院,应予支持《    ! 招:标人和中标人在【中,。标合同之外就—明显: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!。建房产?、无偿?建设住?房配套?。设,施、让?。利,、,向建设单位捐赠【财物等?另行签?订,合同变?相降低工程》价款: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!背离中?标合:。同实质性内容为【由,请求确认《无效的人《民法院应予支持 !    【 第二?条  当《事人以发包人未取】得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等规划审批—手续:。为由请求确认建【设工:程施工合同无—效,。的人民法院》。应,予支持但发包人【在起诉前《。取得建设工程—。规划许?可证等规划审—批手续的除外 【   【  发包人能够办】理审批手续而未【。办理并以未办—理审: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!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!。效的人民《法院不予支持 !   》  :第三条  建设工程!施工合同无效一方】当事人请求对方【。赔,偿损失的应当—就对:方过错、损失—大小、过错与损失】之间的?因果关系承担—。举证责任 》 ?     损失大!小无法?确定一?方当事人请求—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!标准、建设工期【。、工程价《。款支付时间等内容】确定:损失大?小的人民法》院可以?结合双方过错—。程度、过错》与损失之间》的因果关《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!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 — 缺:乏资质的单》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!质的建筑施工企【业名义签《订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】发包人请《。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!建,设工程质量不合格】。等因出借资质—造成的损失承担【连带赔偿责任的【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!   【 , 第五条 》 当事人对建设工】程开工日期有争议】的人民法院应当分】别按照以下情形予】。以认定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开工日期【为发包人或者监【理,人发出的开》工通知载明》的开工日期;—开工:。通知发出后尚不【具备开工条件的【以开:工条件?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!期;因承包》人原因导致》开工时间推迟的以】开工:通知:载明的时间为开【工日:。期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)承包人经—发包人同意已经实】际,进场施工的以实际】进场施工《时间为开工日期【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三)发包人或—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!通知亦无《相关证据证》明实:际开工日期的应当】综合考虑开》工报告、合同、施工!。许可证、竣工验【收报告或《者竣:。工验:。收备案表等载—明的时间并》结合是?否具备开工条—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!期 《     第六!条  当事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】当经发包人或者【监理人签《证等方?式确认承包人—。虽未取得工》期顺延的《确认但能够证明在】合同约定的期—限内向发《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!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!由符合合同约定承】包人以此为由—主张工期顺》延的人民《法院应予支》持 ?    【 当事人约定承【包人:未在约定期限—内,提出工期顺延—申请视?为,工期不顺延》的按照?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!约定期?限后同意工期—顺延或者承包—人提出?合理抗辩的》除外 【     第七【条  发《包人在承包人提起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】同纠纷案《件中以?建设工程质》量不符合合》同约定或者法—律规定?为,由就承包人支付违】约金或者赔偿修理、!返工、改建的合理】费用:等损失?。提出:反诉的人民法院【可以合并审理— , ?     第【八条 ? 有下列情形之一承!。。包人请求发包人返】还工程?质量保证金的人【民法:院应予支持》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【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!量保证金返还—期限届满《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二《)当:事人:未约定?工程质量保证—金返还期限》的自建设工程通【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!二年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因发包人】原因建设工程—未按约定《期限进行竣工—验收的自承》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!收报告九《十日:后起当事人约—定,的工程质量保证金】。返还期限届》满;当事人》。。未约:定工程质量保—证金返还期限—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!竣工: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!。满二年 】    《。 发包人返还—工程质?量保证金后》不,影响承包《人根:据合同约定或者法】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!义务 ? : ?   ? ,第九条  》发包人将依法不属】于必:。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!行招标后与》承,包人另行订立的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】背离中标合同—的实质性《内容当事人》请求: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!建设工程《价款依?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!持但发包人》与承包人因》客,观情况发生》了在招?。标投标时难以—预见的变化》而另行订立建设【工程施工合同—的除:外 — ,    第十条【  当事人签订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】同与招标文》件,。。、投标文件、中标通!知,书载明?的工程?范围、?建设工期、工程质】量、工程价款不【。一致一方当事—人,请求将?招标文?件、投标文》件、中标《通知书作为结—算工程价款的依【据,的人民法院应—予,支持 【     》第十一条《  :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!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!。程施工合同均—无效但建设工程质】量合格一方当—事人请求参照—实际履行的合—同结算建设工程价】款的人民《法院:。应予支持《 :     】实,际履行的《合同难?以确定当事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】订的合同结》算建: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!。院应予支持 —。     !第十二条  —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!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!达成:协议诉讼《中一方当《事人申请对工程造】价进行?鉴定的人《民法:院,不予准许 】  ?。   第十》三条  当》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!托有:关机构?、人:员对建设工》程造价?出具咨询《意见诉讼中一—方当事人《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!请鉴定的人民—法院应予准许但【双方当事人明—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!约束的除外 !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  当事【人对工程造价、质量!、修复费用等专【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!法,院认为需要鉴定的】应当向负有举—证责任的当》事人释明当事人经】释明未申《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!未支付?鉴定费用《或,者拒不提供相关材】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!能的法律后果 【。    】 一审?诉讼中负有举证责】任的当?事人未?申请鉴定虽》申请:鉴定但未支付鉴定】费用或者《拒不提供相关材【料,二审诉讼中申请【鉴定人民《法院:认,。为确有必要的—。应当依照民事诉【讼法第一百七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】的规定处《理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五条  人民法【院准许当事人的鉴定!申请后应《当根据?当事人申请及查明案!件事实的需要确【定委托鉴定的事项】、范围、鉴定期【限等并组织双方当】事人对争议的鉴定】材,料进行质证 —     !第十六?条  人民法—院应:当组织当事人—对鉴:定意见?进行质证鉴定人将】当事人有《争,议且未经质证的材料!作为鉴定依据—的人:民法院应《当组织当事》人就该部分材料【进行:质,证经:质证认?为不能作为鉴—定,依据的根据该—材料作出《。的鉴定意见不得作】为认定案件事实的】依据 【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与?发包人订立建设工】程施工合同》的,承包人根《据,合同法?第二百八《十六条规定》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!款就工程折》价,或者拍卖的价款优】先受:偿的人民法院—应予支持 !     第十八】条,  装饰装》修工:程,的承包人请》求装饰装修工程【价款就该装饰—装修工程折价或者】。拍卖的价款优先【受偿的人民法院【应予:支持:但装饰装修工程的】发包人不《是该建筑物的—所有权人的除外 !。 :   《  第十九》条  建设工程【质量:合,格承包?人请求其承建工【程的:价款就工程折—价,或者拍卖的价款【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!应予支持 !    《 ,第二十条  未【竣工:的建设工《程质量合格承包【人请求其承建工程】。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!部分折?价或者?拍卖的?价款优先受偿—的人:民法:。院,应予支持 》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?一条  承》包人建?设工程?价款:。优先受偿的范围依】照国务院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关》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!的规定确定 — ?     承包】人就逾期支付建【设工程价款的利【。。息,、,违,约金:、,损害赔偿《金等:主张优先《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!支持 》 ,   《 , 第二十二》条  承包人—行使建设工程价款】优先受偿权的期【限为六个月自—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!工程价款之日起算】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条  《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!。放弃或者限》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!受偿权损害建—。筑工人利《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!主张承包《人,。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!优先受偿《权的人民法院不【予支持 ! ,。 ,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!实际施?工人以发包》人为被告主张权【利的人?民法院?应当追?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!包人为本《。。案第三人在查明【发包:人欠付转包人—或,者违法分包人建【设,工,程价款的数额—后判决发《包人在欠付》建设工?程价款范《围内对实际施—工人承担责任— :。  》  : ,第二十五条  【实际施工《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!三条规定以转包【人或者违法》分包人怠于向—发包人行使到期债】权对:其造成损害为—由,提起代位权诉—讼的人民法院应【予支持 》 ?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六条  本解释【自2019年2月1!日起施行《   】  本解释施—行后尚未审》结的一审、二审案】件适用本解》释 》     —本解释施行》前已经终审、施行】后当事人申请再审】或,。者按照?审判监督程序决【定再审的案件不【适用本?解释 ? 》    最高人民】法院以前发》。布的司法《解释与本解释不一】致的不再适用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