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最高人民法院—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!纷案件?。适用法律若干—问题:的解释 《 !最高人民《法院关于审理—技术合同纠纷案件】适用法律若干问题】的解:释 《 》 最高人民—法院公告 】。 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!理技术合同纠纷【案件适用《法律若?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!。004年11月【30日由《最高人民《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!335?次会议通过现—予公布自200【。5年1月《1日起施行 】 二0!0四年十二月十【六日 《 》 , , 最高人民法院关】于审理技《术合同纠纷案件【适用: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! 《 —(2004年11月!。3,0日最?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!会第1335次会】议通过) — : 》 法释[《。2004]20号】 【 为了正确审理!。技,。。术合同纠纷案件根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合同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专利法和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民《事诉讼法等》法律的有《关规定结合审判实】践现就有关问题作】出以下解释 ! —一、一般规定 【。 :    】 第一条 》 技术成果是指利】用,科学:技术知识、信息【和,经验作出的涉及【产品、工艺、—材料及其《改进等?的技术?方案包括专利—、专利申《请、:技术秘密、计算机】软件、?集成电路布图设【计,、,植物新品种等—。 ? :     技—术秘密是指不为公】众所知悉《。、具有商业价值并】经权利?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!术信息 —     第二!条  合同》法第三百二十六条】第二款?所,称“执行法人或者其!他组织的工作任【务”包?括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一)履行《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。的岗位职责或—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!技术开发任》务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离职】后一年内继》续从事与其原所在】法,人或者其他组—织的岗位《职责或?者交付?的,任务有关的技术开】发工作?但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另有规定【的除外?。 》     法人或】者其他组织与其【职工就?。职工在职期间或者】离职以后所》完成的技术成—。果的:权益有约定的人【民法院应当依—约定确认 !    《 第三?条  合同法第三】百二十六条第二【。。款,。。所称:“物质技术》条件”包《括资金?。、设备、《器,材、原材料、—未公开的技》术信息和资料等【 —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合同《法第三百二十六条】第二:款,所称“主要利用法】人或者其他组织【的物:质技术条件”包括职!工在技术成果的研】究开发过程中全部】或者大部分利用了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的资金、《设备、器材或者原】材料等物质条件【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!形成该技术成—果具有实《质性的影响;—还包:。括该技术成》果实质性内》容,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尚未公开的—技术成果、阶段性】。技术成果《基础上?完成的情形但—下列情况除外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,。 (一)对》利用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提》供的:物质技?术条件约定返还资】。金或:者交纳?使用费的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,在技术成果完—成,。后,利,用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的物【质技术条件对技术】方案:进,行验:证,、测试的 】 :    第》五条  《个,人完成的技术成果】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!或者:其他组织的工作任】务又:主要利?。用,了现:所在法?。人或者?其他:组织的物《质技术?条件的应当按—照该自然人原所【在和现所《在法:人或者?其他组织达》成的协议确认权益】不能达成协》议的根据《对,完成该?项技术成果》的贡:献,大小由双《方合理分享 — 》    第六条 】 ,合同法第三百二十】六条、第三百—二十七条所称完【成技术?成果的“《个人”包括对技术】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!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!即技术成果的发明】。人或者设计人—人民法院在》。对创造性贡献—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!所涉及技《术,成果的实质性技【术构:。成提出实质性—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!技术方?案的人是作出创【造性贡献的人 【    】 提供资金、设备】、材料、试验条件】。进行组织管理协【助绘制图纸、整【理资料、《翻译文献等》。人员不属于》完成技术成果—的个人 !   ? 第七条  不具有!民事主?体资格?的科研组织》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!人或者其他》组织授权或者认【可的视为法》人或者?其他组织订立的合】同由法?人或者其他组—织承担?责任;未经法人或】者其:他组织授权或者【认可的由该》科研组织成员共同】承担责?。任但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因—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!其,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!。责任: ,。     !前,款所称?不具有民事》主体资格的科研【组织包括法人或者】其他组织设立的从】事技术研究开发【、,。转让等活动的课题】组、工作室等 ! :     》。第八条 《 生产产《品或者提《供服务依法须经有】关部:门审批或者取得【行政许可而》未经审批或者许【可的不?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!关技术合同的效力】 ? ? ,   当事人—对办理前款所称审】批或:者许可的义》务没有约《定或者?约定不明确的人【。民,法院应当判》。令由实?。施技术的《一方负责办理但法】律、行政《。法规另?有,规定的除外 !     —第九条  》当事人一方采—取欺诈?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!果作:为研究开《发标的?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!合同收取研究—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!研究开发课》题先后与《两个或者两》个以上的《委,托人分别订立—委托开?发合同重复收取【研,究开发?费用的受《损害方?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!条第二款规定请求】变更或者撤销合同】的人民法院应当【。予以支持 】     第十条!  下列情形属于】合同法第《三,百二十九《条所称的“》非,法垄:断技术、妨碍技术】进步”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?。)限制当《事人一方在》合同标的《技术基础上进行新】的研究开《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!改进的技术或—者双方交换改进【技术的条件不对【等包括要求一—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!术无偿提供给—对,方,、非互惠性转—让给对方、》。无偿独占或》者共享?该改进技术》。的知识产权; 【 《   ?。。   ?   (二)限制】当事人一方从其他】来源获得与技术【提供方类似》技术: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!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三)阻《。碍当:事,人一:方,根,据市场需求按照合】理方:式充分实施合同【标的技?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!限制技术接》受方实?施合同标的》技术生产产品—或者提供服》务的数量、品种、】价格、销售渠道和出!口市场; 【 ,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《)要求技术》接受方接受并非【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!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!。必需的技术、原【材料、产品、—设备、服务以及【接收非?必需的?。。人员:等;: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不—合理地限制技—术,接受方?购买原材料、—零部件、《产品或?者设备等《的,渠道或者来源; !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《(,六):禁止:技术:接受方对合同标的】技术知识产权—的有效性《提,出,异议或者对提出异】议附加条《。件 》    》 第:十一:条  技术》合同无?效或:者被撤销《。。后技术开发》合同研究开发人、技!术转让合《同让与人、技术【。咨询合同《和技术服《务合同的受托人已】。。经履行或《者部:分履:。行了约定的义务并】且造成合同无效或】者被撤销《的过错在对方—的对其已履行部分】应当收取的研究【开发经费《、技术使用费、【提供咨询服务的【报酬:人,民法院可以认定为】。因对:方原因导致合—同无效或者》被撤销给《其造成的损失 【 《。     技术【合同:无效或者被撤销【。后因履行合》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!果或者在他人—技术成?果基础上完成后【续改进?技术成果的权—利归:属和利?益,分享当事《人不能重新协议【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!判决由完成技—术成果的一方—享有: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:  :根据合同法第—三,百二十九《条的:规定:侵害他人《技术秘密的》技术合同被确认【无效后除法律、行】政,法规另?有规定的以》。外善意?取,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!当,事,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!范围内?继续使用该技—术秘密但应当向权】利人支付合》理的使用费并承担】保密义务 】     当事】人双方恶意串—通或者一方知道或】。者,应当知道《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!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!于共同侵权》人民法院《应当判?令侵权人《承担连带《赔,偿责任?和保密义务因此取】得技术秘密的当事】人不得?继,续使用该技术秘密】   】  第十三条—  依照前条—第一款规定》可以继续使用—技,术秘密的《人与权利人就使【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!当事人任何》一方都可以请求人】民法院予以处—理继续使用技—术秘密?但又拒?不支付使用费的人】民法院可以根—据权利人的请—求判令使用人停【止使用 【   《  人民法》院在确定使》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!人通常对外许可【该技术秘《密的使用费或—。者使用人取得—该技术秘《密所支付的使用费】并考虑该《技术秘?密的研究开发成本、!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!以及:。使用人?的使用?。。规,模、经济效益等因素!合理确定 !     不—论使用人是否—继续使用技术秘密】。人民法院均应当【判令其向《权,利,人支付已使用—期间的使《用费使用《人已向?无,效合同的让与—人支付的使用费【应当:由让与人《负责返?。还 》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?  对?技术合同的价—款、报酬《。和使用费当事人没】有约定?或者:约定不明确的人【民法院可以按照【以下:原则处理 》  —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一》)对于技术开—发合:同和:技术转?让合同根据有—关技术成果的研【究开发成本、先进】性、实施转》化和应用的》程,度当事?人享有的权益—和,承担的责任》以及技术成果—的,经济效益《等,合理:确定: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对于技—术咨询合同和技术】服务合同根据有关】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!含量、质量和—数量:以及已经产生和预】期产生的经》济效益?等合理确定 —   【  技术合同价款】。、报酬、使用费中】包,含,非技术性款》项的应当《。分项计算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  技《术合同当事人一【方,迟,。延,。履行主要《。债务经催告后在3】0日: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依!据合同法第》九十四条第(—三)项的规》定主张解除合同的】人民法院应当予以】支,持 ?    【 当事人在催—。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!限且该期《限超过30日—的人民法院应—当认:定该:。履行期限为合—同法第九十四条【第,(三)项规定的【合理期限 【 ,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六条  当【事人以技术成—果,向企业出资但未【。明确:约定权属接受出资】的企业主《张该技术成果归其】享有的人《民法:院一般应当予—以支持?但是该技术成果【价值:与该技术成果所【。占出资?额比例明《显不合理损害出【资人利益的除外【 《   《  当事人对技术】成果的权属约定【有比例的《视为共同《。所,有其:权利使用和利益分】配按共有《技术成果《的,。有关规定处》理但:。当事人另有》约定的从其约定 】 ,。    【 ,。当事人对技术—成果的使用权—约定有比例的人民】法院可以视》为当事人《对实施该项技—术成果所《获收益的分配比【例但: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!其约:定 : :     二、!技术开发合》同  】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 合?同法第三百三—十条所称“新—技术、新产品、【新,工,艺、新材料及其【系统”包括当事【人在订立《。技术合同时尚未【掌握的产品、—工艺、材料及—其系统等技术—方案但对技术上【没有:创新的现有产品的】改,型、工艺变更、【材料配方调》整以及对技》术成果的验证—、测试和使》用除外?  【 , , 第十八条  【合同法?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!规,定的“当事人之间就!。具有产?业应用价值的科【技,成果实施《转化:订立的”《技术转化《。合同是指当事人【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!但尚未实现工—业化应用的科—技,成果包括阶段—性技:术成果以实》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!应用为目《标约定后续试验【、开发和应用等内】容的:合同: — ,  :。。。。 第十?九条  合》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!所称“分工参与【研究开发工作—”包:括当事人按照约定的!计划和分工共—同或者分别承担【设计、工艺》、试验、试制等【工作: 《     技【术开发合同当—事人一方仅提供资】金、设备、材—料等物质条件—或者承担辅》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!行,研究开发《工作的属于》委托开?发,合同 【 ,。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! 合:同法:第三百四《十一条所《。称“当事《人均有使《用和转让的权利【”包括当事人均有不!经对方同《意而自?己使: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!可,的方式许可他人使】。用技术秘密》并独占由此所获【利益的权《。利当:事人一方将》技术秘密《成果的转让》权,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!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!。方式许可他人—使用技术秘》密未经对方当事人】同,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!定该让与或者—许可行为无》效 ? ?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条 《 技术?开发:。合同当事人依照【合,同,法的规定或者—约,定自:行实施专利或—使用:技术秘密但因—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!利或者使用技—。术秘密的条件—以一个普通许—可方式许可他人实】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!许 ? ,  《   三《、,技术转?让合同 — :   ?  第?二十二条 》 合同法第》三百四十二条规【定的“技术转让【合同”?是,指合法拥有技术【的,权利人包括其他有】权对:外转让?技术的人将》现有特定的专利【、专利申请、—技术秘密《的相关?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!可他人实施、使用】所订立的《合同但就尚待研究】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!不涉及专利、专利申!请或者技术》秘密的知《识、技术《、经验?和信息所订立的合】同除外 【     技术转!让合同中《关于让与人》向受让人提供实施】技术:的专用设备、原材】料或者提供有—。关的技术《咨询、技术服务的】约定属于技术—转让合同的》组成:部分因此发》生的纠纷按照技【术转让合同》处理 》     当】事人以?技术入股方式订【。立联营合同但技【术入股?人不参与联营体【的经营管理并且以】保底条款形》式约定?联营体或者联—。营对方?支付其?。技术:。价款:或者使?用费的视为技术【转让合同 》 :     第】。二十三?条  专利申请权转!让,合,同当事人以专利申】请被驳回或者—被视为撤《回,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!事实发生在依照专】利法第十条第—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!。申请权转让登记【之,前,的人民法院应当【。予以支持;发—生在转让登》。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!当,事人另有约》定的除外 — ?  :  : 专利申《请因专利申请权转】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!尚未公开的》同样发明创》造的在先专利申【请被驳回当事—人依据合同法第五】十四:条第一款第》(二)项的规定请求!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!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!以支持 《 ,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【。四,条 :。 订: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!者专利申请》权转让合同前—让与人?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!造在合?同生效后受让人【要求让与人》停止实施的》人民法院应》当予以?支,持但当事人另有【。约定的除外 !。   《  让?与,人与:受让人订立的专利】权,。、专利申请权转【让合同不影响—在合同成立前—让与人与他人订立】的相关专利实—施许可合同或者技】术秘密转让》合,。同,的,效力 】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五条  专利!实,施许可包括以下方】式 :。 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)独占实施许可【是指让与人在—。约定许可实》施专利的范围—内将该专利仅—许可一个受让人实】。施让与人依约定【不得实?施该专利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排他实施许【可是:指让与人《在,约定许可实施专【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!仅许可?一个受?。让人实施但》让与:人依约定《可,以自:行实施该《专利; 】  :  : ,    (》三,)普通实施许可是】。指让与人在约定许】可,实施: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!人实施?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!实施该?专利 】 ,   当事人对专利!。实施许可《方式没有约定—或者约定不明确【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!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!。约,定受:让人可以再许可【。他人实施专利的认】。定该再许《可为普通《实施许?可,但当事人另》有,约定的除外 —     !技术秘密的许可【使用方式参照本条】第一:、二款的规定—。确定 》。     第二!十六条?  专利实施—许可合同让与人【。负有在合同》有,效期内维持专利【权有效的义务包括】。依法缴?纳专:利,年费和积《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!专,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!。。事人另有约定的【除外 《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七条  排【他实施许可合同让】与人不具备独立【实施其专利》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!可的方?式许可他人实—施专利?的,人民法院可以认定】为让与人《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!人,另有约定的除外 】。 ?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八条 》 合同?法第三百四十—三条所称“》实,施专:利或者使用技术秘】密的范围《”包括实施》专利或者使用技术】秘密的期限、—地域:、方式以及接—。触技术秘密的人【员等 —     当事人!对实施专利或—者使用技术秘密的】。期限没有约》定或者约定》不明确的受让人实】施,专利或者《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!限限制 《    】 ,第二:。十,九条  合同—法第:三百四十《七条规?定技术秘密转让合】同让与人《承担的“保密—义务”不限》制其申请专利但当】。事人约定《让与人不《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! ,  》   当事人之间】就申请专利的—技术成?果,所订:立的:许可使?用,。合同专利申》请公开以《。前,适用技术秘密转让】。合同:的有:关规定;发明专利】申请公开以》后、授权以前—参照适?用专利实施》许可合同《的有关规定;授【权以后原合》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!合同:适,用专利实施》。许可合?同,的有关?规定 《  》 ,  人民法院不以】。当事人就已经申【请专利但尚未授权】的技:术,订立专利《实施许可合同为【由认定?合同无?效 》     四【、技术咨询合同和】技术服务合同 【 :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《条  合《同,法第:三百:五十六条第》一款所称“特—定技:术项目”包括有关科!学技:术与经济社会—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!究项:目促进?科技进步和管理【现代化、提高—经济:效益和社会效益等】运用科学《知,。识和技术手段—进行调?查、:分,析、论证、评—价、预?测,的专业性《技术项目 》 :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一条  当】事人对技术咨—询合同受托人—进行调查研究、分】析论证?、试:验测定等所需费用的!负担:没有约定《或者约定《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!。担 《   》  当事人》。对技术咨询》合同委托人提供的】技术资料《。和数据?。或者受托人提—出的咨询报告和意】。见未约定保密义务当!事,人一方引用》、发:表或者向第》三人提供的不认定】为违约?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!人对此享有的合法】。权益的应当》依法承担民事—责任 】   ? 第三十二条  技!术咨询合同受托人发!现,委托人提供的资【料、数据等》有明显错误或者【缺陷未?在合理期限内通【知委托人的视—为,其对:委托人提供》的技术资料、—数,据等:予以认可《委托人在接到受【。托人的补正通知后】未在合理期限内答】复并予补《正,的发生?。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! —    第》。三十三条  —合同法第《三百五十六条第二款!所称“特《定技术问题”—包括需要《运用专业《。技术:知识、?。经,验和信息解决的【有,关改进产《品结构、《改良工艺流程、提高!产品质量、降低产品!成本:、节:约资源能耗、保【护资源环《境、实?现安全操《作、提高经济效益】。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!术问题 】     》第,三十四条  当【事人一方以技术转】让的:名义:提,供已:进,入公有领域的技术】或者在技术转让合】同,履行过程中合同【标,的,技术进?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!提供方进行技—术,指导:、传授技术知—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!。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!的按照技《术服:务合同?处,。理约定的《技术转让费可—以视为提供技—术服务的报》酬和费用但》是法律、行》政,法规另有规》定的:除外  !   依《。照前:款规:定,。。技术转让费》视为提供技》术服:务的报酬和费用明显!不合理的人》民,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!的请求合理确定【 , 》。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 当《事人对技术服务合同!受托人提供服务所】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!定,或者约定不明—确的:由受:托人承担 》 ,   —。  技术服务合【同受托人发现委【托人提供的资料【、数据、样品—、,材料、?场地等工作条件【不符合约定未在合理!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!视为其?对委托人提供的【工作条件予以认可】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!的,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!期限内答《复并予补正的—发生的损失由委托】人承担 《。。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六条 】。 合同法第三—百,六,十四条规定的—“技术培训合同”是!指当事人一方委托】另一方对指》定的学员《进行特定项目的专业!技术:训,练和技术指导所【订立的?合同不?包括职业培》训、文化学习和【按照行业、法人【或,者其他组织的计划】。进,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!     !。第三十七条 — 当事人对技术【培训必需的》场地、设施和试【验条件等工作—条件的提供》和管理责任没有约定!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!委托人负责提供和管!理 【    技术培训合!。同委:托,。人,派出的学员不符合】约定条?件影响培训质量的由!委托人按照约定【支付报酬 ! ,。   ? 受托?人配备的教员—不符: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!质量或者受托人未按!照计划和项目进【行培训导致不能实】现约定培训目—标,的,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!酬, :     】受托人发现学员【不符合?约定:条,件或者委托人发现】教员不符合约—定条件?未在合理《期限内通知》对方或者接到—通,知的一方未在合【理,期限内按约定改派】。的应:。当由负有《履行义务的当—事,人承担?。相应的?。。民,事责任 !   ? 第三十八条  合!同,法第:三百六十四条规定】的“技术中介合同】。”是指当事人—一方以知识、—技术、经验》和信息为另一方【与第三?人订立技《。术合同进行联系、介!。绍以及对履》行合同提供专门服】务,所订立的合同—。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九】。条  中《介人从事《。中介活动《的费用是指中—介人在委托人和第三!人,订,立技术合同前—进行联系、介绍【活动所支出的通信、!交通和必《要的调查《研究等费《用中:介人的报酬是指中】介,人,为委托?人与第三人订立【技术:合,同以:及,对履行该《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!到的收益 【 ,     当事人!对中介人从》事中介活动的费用负!担没有约定或—者,。约定不明确的由【中介人承《担当事人约定该费】用由委托人承—。担但未约定具—体数额?或者计算方法—的由委托人支—付中介人从事中【。介活动支《出的必要费用— ,  —   ?当事人对《中介人的报酬数额】没有:。约定或者约定不【明确:的,应当根据中介人所】进行的劳务合理确定!并由委托人承—担仅:。在,委,托人与第三人订【立的技?术合同?中约定?中介条款但未—约定给付中介人报】。酬或者约定》不,明确的应当支付【的报酬由《委托人和第三—人平均承《担 》 ,     第四十条!  中?介人未促成委—托人与第三》人之间的技术—。。合同成立《。的其:要求支付报》酬的: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!持;其要求委—托人支?付其从事《中介活?动必要费《用的请求应》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!另有约定的除外【 , :  《   中介人隐【瞒与:订立技术合同有关的!重要事实或者—提供虚假《情况侵害委托—人,利益的应当根据【情况免收报酬—并承担赔偿责任【。 ?   》  第四《十一条  》。中介人对造成委【托人与第三人之间】的技:术,合,同的无效或》者,被撤销没有过错并且!该技术合同的无效】或者被?撤,销,不影响有关中介条款!或者技术中》介合同?继续有效中介人要】。求,按照约定或者本【解释的?有,关规定给《付从事中介活动的费!用和报酬《。的人民法院应当【予以支持 — ,   》  中介人收取从事!中介活动的费用和】报酬不应当被视为】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!的技术合《同纠:纷中一方当事人的】损失 】 ,   ?五、:与,。审理技术合同纠纷】有,关的程序《问题  !   第四十二【。条  当《事,人将技?术合同和《其他合同内容—或者: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!同内: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!的应当根据当事人】。争议的?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!件的性质和案由 ! ?     技术合】同名称与约》定的:权利:义务关系不》一致的?应当按照约》。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!定合同的类型和【案由 》 : ,    技术—转让合同中约定【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!回,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!的技术制造》的产品仅因让与【人不履行《或者不能全部—履行包?销或:者回购义务引起【纠纷不涉《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!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!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!。。确定:案,由 —     第四十三!条  技术合—同纠:纷案件一般由中【级以:上人民法院管—辖  】 ,  各高《级人民法院根据【。。本辖区的实际情况】并报经最高人—民,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!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!第一审?技术合同《纠纷:案件 】  : , 其他司法解释对技!术合同纠纷》。案件管辖《另有规定的》。从其规定 】     合【同中既?。有技术合《同内容又有其—他,合同内容当事—人就技?术合同内容和其【他合同内容均发生】争议的由具有技术】合同:纠纷:案件管辖权的—人,民法院受理 —  —  : 第四十四条  】。。一方当事人以—诉讼争议的技术合】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!为由请求确认合同】无效或者人民法【院在审理技》术合:同,纠,纷中:发现可?能,存在该无效》。事由的人民法院【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!害关系?。。人其:可以作为有》独立请求权的—第三人参加》诉讼或?者依法向有管—。辖权的人民》法院另行起诉 】     】利害关?系,人在接到通知后【。15日内不提起【。诉讼的不《。影响人民法院—对案件的审理 !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《五,条  第三人—向受理技术合—同纠纷案件》的,人民法院就合—同标的技术》提出权属《或者侵权请求时【受诉:人民:法院对此也有管辖】权的可以将权属【或者侵权纠》。纷与合?同纠纷合并》审,理;受诉人民—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!的应当告《知其向?有管辖权的人民【法,院另行起诉》。或者将已经受理的】权属或者侵权纠纷案!件移: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!院权属或者侵权【纠,纷另案受《理后合同纠纷应当】中止诉讼《。    ! 专利实施许可合】同诉讼中受》让人或?者第三人向专利复审!委员会?请,。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!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!诉讼在?案件:。审,理过程中《专利权被《宣告:无效的按照专—。利法第四十七条第】二款和第三款的规】定处理 《     !。六、其他 】     —第,四十六条  集【成电路布图》设,计、植?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!。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!行政法规《另有规定的适用【其规定;没有—规定的?。。适,用合同法总则—的规:定并可以参照—合同法第十八章【和本解释的》有关规定处理 】 ,  《   ?计算机软件开发、】许可使用和转让【等合同争议著作权】法以及其他》法律:、行政法《规另有规定的依照】其规定;《没有规定的》适用合?同法:总则的?规定并可以》参照合同法第十【八章和本解》释的有?关,。规定处理 【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七条  本】解释自2005年1!月1日起施行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