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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》高人民法《院关于?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!用法律若干问题【的解释 》 》 最高人—民法院关于审理毒】品犯罪?案件适用法律若干】问题的解释已—。于2:016年1》月2:5日由最高人—民法院审判委员【会第1676次会议!通过:现予公布自201】6年4月《。11日?起施行 — 》 最高人民法院】 — 20—16:年4月6日 — 《 最高人民!法院关于审》理毒品犯罪案—件适用法律若干问】题的解释 》 【 (2016【年1月25日最【高人民法院审—判委员会第167】6次会议通过自20!16年4《月11日《起施行 《法释〔2《016〕《8号) ! 为依法惩治!毒品:犯罪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!定现就审理此类【刑事案件适用—法,律的若?干问题解释如下 ! ? :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  走私、贩】。卖、运输、》制造、非法持—有下列?毒品应当认定—为刑法第《三百四十七条—第二款第一项—、第三百四十八【条规定的“其他毒】。品,数量大” 》。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可】卡,因,五十克?以上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3!4-亚甲二氧基【甲基苯丙胺》(,MDMA)等苯丙胺!类毒品(《甲基苯丙《胺除外)、》吗啡一百《克以上;《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芬《太尼一百二十五【克,以上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甲卡西酮二】百克以?上;: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二氢埃】托啡:十毫克以上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,),哌,替啶(?度,冷丁)二《百五十克以》上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氯胺酮》五百克以上》;, , : ?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八)美【沙酮:。一千克以上;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 (九)》曲马多?、γ-羟《丁酸二千克》以上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十)大麻油五!千克:、大麻脂十千克【、大麻叶及大—麻烟一?百五十?千克以?上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十一)可待因】、丁丙诺啡五千克】以上;?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。。 (十?二)三唑仑、安眠】酮五十千《克以上?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十三)《阿普唑仑、恰特【草一百千克以上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十四】)咖啡因、罂粟壳二!。百千克以上; !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十五《)巴比妥、》苯巴比妥、安钠咖】。、,尼美:西,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!; :。 ?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十六)氯氮】卓、:艾司唑仑《、地西泮《、溴西泮五百—千克以上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十七)上述毒品【以外的其他毒品数】量大的 》 《    国家定点生!产企业按照标准【规格生?产的麻醉药品或【者精神药品被用于】毒,品犯罪的根据—药,品中:毒品成分的含—量,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! ,   —  第?二条  《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!法,持有下列毒品—应当: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!十七条第三款—、第三百四》十八条规定》的“其?他毒品数《量较:大”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可卡因十克!以上不满五》十克; 【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二)34《-,亚甲:二氧基甲《基苯丙胺(》MDMA)等—苯丙胺类毒》品(:甲基苯丙胺》除外)、《吗,。啡二十克《以上不满一》百克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芬太】尼,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!百,二十五克; 】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四)甲卡《西酮四十克以上【不满二百克; 【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五)《二氢埃?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!十毫克; 】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六)哌替】啶(:度冷丁)五十克【以上不?。满二百?。五十克; !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七)氯!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!。五百:克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:(八)美沙酮二【百克:以上不满一千—克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九)曲马多】、γ-羟丁酸四百】。克,以上不满二千克; !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》十)大麻《。油一千克以上不满】五千克、大麻—脂二千克《以上不满十》千,克、大麻叶》及,大麻烟三十》千克以?上不:满一百五十千克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一)可待因、丁丙!诺啡一千克以上【不满五千克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十二—),三唑仑、安眠酮十】。千克:以,上不满五十千克;】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十三)!。阿普唑仑《。、恰特?草二十千《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!; 《。 ,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。(,十四:)咖啡因、罂粟【壳四十千克以上不满!。。二,百千克;《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《五)巴比妥、—苯巴比妥、安钠咖、!尼美西泮五》十千克以《上不满二百》。五十千克; ! :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十六)氯氮卓】、艾:司唑仑、《地西泮、《溴西泮一百千克【以上不满五》百千克; —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》十七)上述毒品以外!的其他毒品数量【较大的 !。    《第三条  在实施】走私、贩卖》、,。运输、制造》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携!带枪支、弹药—或者爆炸物》用于掩护的应当认定!为刑法第三百四【。十七条第二款第三】项规定的“武—装掩护走私》、贩卖、运输、【制造:毒品”枪支、弹药、!爆炸物种类的认定】依照相关司法—解释的规《定执行 《 》    在》实施:走私、贩卖、—运输、制造毒品【犯罪的?过程中以暴力—抗拒检查、拘留、逮!捕造成执法》人员死亡、重伤、多!人轻伤或者具有其他!严重情节的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!百四十七条第—二款第四项》规定的“以暴力【抗拒:检查、拘留、逮【捕情节严重》” :   【  第四《条  走私、—贩卖、运输、制【造毒品具有下—。列,情形之一《的应当?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!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!“情节?严重”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一)向多人贩卖毒!品或者多次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《、制造毒品的;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在戒毒场—所、监管《场所贩卖毒品的;】。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向!在校:学生贩卖《毒品的; 【 ,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四)组织、利】用残疾人《、严重疾病患者、怀!孕或者正在哺乳【自,己婴:儿的妇女走》私、贩卖、》运输、制造毒品的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五)国?家工作人员》走私、贩卖、运【输、制造毒品的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六)】其他:。。情节严重的情形 】  —   ?第五条 《 ,非法:持有毒品达到刑法】第三:百四十八条或者本】解释:第二条?规,定的:。“数量较《大”标准《。且具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应当【。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!十八条规定的“情】节严重”《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在戒毒—场所、监管场—所非法持有毒品的;! ,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利—。。用、教唆未成年人】非法持有毒品—的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国家!工作人员非法持【有毒品?的,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四)其他《情节严?重的情?形   !  第?六条  《。包,庇走私、贩卖、运输!、制: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具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应当认定为》刑法第三百》四,十九:条第一款规定—。的“情?节严重”《 :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被包庇的—犯罪分子依》法应当判处十五【年有期?徒刑以上刑》罚的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包—庇多名或者多—次,包庇走?私、贩卖、》运输:、制造毒品的犯罪】分子的;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。)严重妨害》司法机关对被—包庇的犯罪》分子实施《的毒品犯《罪进行追究》。的; 》 ?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其他【情节严重《的情形 —   》  :为走私、贩卖、运】输、制造毒品的【犯罪分子窝藏、【转移、隐瞒》毒品:或,者,毒,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具!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应当【认定为刑法第三【百四十?九,条第一款规定的“】情节严重”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,),为,犯罪分?子窝藏、转移、隐】瞒毒品达到》刑,法第三百四十—七条第二款》第一:项或者本解释第一】条第一款规定的【“数量大”标准【。。。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?为犯罪分子窝藏、】转移、?隐瞒毒品犯》罪所得?的财物价《。值达到五万元以【上的;? , :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三)为多《人或者多次》为他人窝《。藏、转移、隐瞒【毒品或者《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!。。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四)严重妨害—。司法机关对该犯【罪分子?。实,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!究的;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其》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】 —  :。 ,。 包庇走《私、: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《的近:亲,属或者为其》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!品或者?毒品犯?罪所得的财物不具有!本条前?两款规定的“情【节严重”情形归案后!认罪、悔罪、积极退!赃且系初《犯、偶犯《犯罪情?节轻微不需要—判处刑罚的可—以免予刑事处罚【 , :    — 第七条《  :违反国家规定非法】生产、买卖、运输制!毒物:。品,、走私制毒物品达】到下列数量标准的】。。应当:认定:为刑法第三》百五十?条第一款规定的“】情,节较重?”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麻黄碱(麻!黄素)、伪麻—黄碱(伪《麻黄素)、消旋【麻黄碱(消》旋麻黄?素,)一千克以上不满五!千克;? 》  :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二)1!。-苯基-2-丙酮、!1-苯?基-2-溴-—1-丙酮、34【-亚:甲基:二,氧苯基-《2-丙酮、羟亚【胺二千克以上不满】十千克; —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3-氧-2!-苯基丁腈、邻氯】苯基环戊《酮、去?甲麻黄碱《(去甲麻《黄素)、甲基麻【黄碱(甲基麻黄素】)四千克以上不满】。二十千?克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:醋酸酐十《千克以?上不满五十千克【; 【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》五)麻?黄浸膏、麻》黄浸膏粉、》胡椒醛、黄樟—素、黄樟《油、异黄樟》素、麦角酸、麦【角,胺、麦角新碱—、苯乙酸二十千克以!上不满一百千克;】。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》。)N-乙酰邻氨基苯!酸、邻氨基苯甲酸】、三氯甲烷》、乙:醚,、,哌啶:五十:千克以上不满二百】五十千?。克; —。。 ,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(七)甲》苯、:丙酮、甲基乙基酮、!高锰酸钾、硫酸【。、盐酸一百千克以上!不满五百千克; !    【 , ,   (《八)其他制毒物品】数量相当的 — :     违】反国家?规定非法生产、买】卖、运输制毒物品、!走私制毒物品达【到前款规定的数量标!准最低?值的:百分之?五十:且具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的应当认》。。定为刑法第三—百五十条第一款【规定的“《情节较重”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一)曾?。因,非法生产、买卖【、运输制毒》物品:、走私制《毒物品受过刑事处罚!。的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二年内【曾因非法生产、买】卖、运输制毒物【品、:走私:制毒物品受过—。。行政处?罚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一次组!。织五人以《上或者多次非法生产!、买卖、运输—制毒物品《、走私制《毒物品或者在多个地!点非法生产制毒物】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利《用、:教唆未成年人—非,法,生产、买卖、运【输制毒物品、走私】制毒:物品的?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五)国家工【作人:员非法?生产、买《卖、运输制》毒物品、走私制【毒物品的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六)严重!影响群众《正常生产《、生:活秩序的; 【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其《他情节较重的—情形 】 ,   易制毒化学】品生产、经营、【购买、?运输单位《或者个人未办—。理许可证明》或者备?案证:。明生产、销》售、:购,买、运输易制—毒化学品确实—用于合法生产—、生活?。需要的不以制毒物】品犯:罪论处 !。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。违反国家规定非法】生产、?买卖、?。运输制毒《。物品、走私制毒【物品具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》应当认定为刑—法第三百《。五十条第一款规定】的“情节严重”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一:)制毒物品》数量在本解》释第七条第一款规】定的最高数量标准以!上,不,。满最高数《量标准五倍的—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达到本—解释:第七条第一款规定】的数量标准且具【有本解?释第七条第二—款第:三项至第六项规【定的情形《之一的; !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)】其他情节严重—的情形 》 :     —违反国家规定非法】生产、买卖》、运:输制毒?物品、走私制毒物品!具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应,当,认定为刑法第—三,百五:十条第一款》规定的“情节特【别严重”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制毒物品!数量在本《解释第七条第—一款:规定的最高》数,量标准五倍》以上的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—)达到?前款第一项》。规定的数量》标准且具有本—解释第七条第二款】第三项至第六项规】定的情形之一的;】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《(三)其他情—节特别严重的情形】 :   —  :。。第九条 《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!物,具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!。法第三百五十—一,条第一款第一—项规定?的“:数量较?大” 【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一)非【法种:植大麻五千》。株,以上不满三》万株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非法种植罂—粟,二百平方《米以:上不满一千》二百平?方米、大麻》二千平?方,米以上不《满一万?二千平方米尚未出】苗的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三)非法种植】其他毒品原》植,物数量较《大的 》   》  非法《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!前款规定的》。。最,高,数量标准的应当认】定为刑法第》。三,百,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!的“数量大” 】  》   第《十条  非》法买卖?、运输、携带、【持有未经灭活的毒】品原:植物:种,子或:者幼苗?具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!。刑法:。第三:百五十?二条规?定,的“数量较大—”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一)罂?粟种子五《十克:以上:、罂粟幼苗五千株以!上的;?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大麻种子五十千【克以上、《大麻幼苗《五万株以上的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—)其他毒品原—植物:种,子或者幼苗数量【较大:的 —    《 ,。第十一条  —引诱、教《唆、欺骗他人吸【食、注射毒品具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应当认定为刑法【第,三,百五十三条第—一款规定的“情节严!重”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—。)引诱?、教唆、欺骗多人】或者多次引》。诱、教唆、欺骗【他人:吸食、注射毒—品的; 】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对他人身【体健康造成严重危】害的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三)导致他人实】施故意杀人、故意】伤害、?交,通肇事等犯罪—行为的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国家》工作人员引诱、教唆!、欺骗他人吸—食、:注射毒品的; 【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:(五)其他情节严】重的情形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  —容留他人吸食—、注射毒品具有下列!情形之?一的应当依照刑【法第三?百五十四《条,。的规定以容留他人】吸毒罪定罪处—罚 ? ,。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《一次容留《多人吸食、注射毒】品的;?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二】年内多次容》留他人?。。吸食、注《射毒品?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—二年内曾因容留他】人吸食、注射毒品】受过:行,政处罚?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。(四)容留未成年】人吸食、注》。。射毒品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五)以牟!利为目的容留他【人吸食?、注射毒品》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六)容留》。他人:吸食、注射毒品造】成严重?后果的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七)其他应当追究!刑事责任的情形【 ? :     向他人贩!卖毒品后又》容留:其吸食、注射毒品】。或者容留他》人吸食、注射—毒品并向其》贩卖毒品符合前款】规定:的容留他人吸毒【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!卖毒品罪和容留【他人吸毒罪》数罪并罚《 《。     容【留近亲属吸食、注射!毒,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!不大的不作为犯【罪处理?;需要追究刑事【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!处罚:。   】 , 第十三条  【依,。法,从事生产、运输、】。管理、?使用国?家,管制的麻醉药品【、精神药品的人【员违反国家规定向】吸食:、,注射:毒品:的人:提,供国家规定管制【的能够使《人形:成瘾:癖,的麻醉药品、精【神,药品:具有:下,列情形之《一的应当依照刑法】第三百五十五条【第一款的规》定以非法提供麻【醉药品、《精,神,药品罪定罪处罚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非法提》供,。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!。达,到刑法?第三百四十七条【第三款或者本—解,释第二条规》定的“数量较大【”,标准:最低值?的百分之五十不满】“数量较《大”标准的; ! :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【二年: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!药品: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!处罚:。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三)向多》人或者多《次非:法提:供麻醉?药品:、精神?药,品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》)向吸食、注—。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!法,提供麻醉药品—、精神?药品的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五《)非法提供麻醉【药品、?精神药品造成严【重后果的; 】 ,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六)其他!应当: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! —。    具有下列情!形之:一的应当认定为刑】。。法第三百五十—。五条第一款规定的】“情节严重”— :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:(一)非法提供麻醉!。药品、?精神药品达到刑法】第三百四十七—条第:三款:或者本解释第二条】。规定的“数量较【大”标准的; !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二)非法—。提供麻醉药品—、精神药品》达到前款第一—。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!具有前款第三项至第!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!的; 【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其】他情节严重的—情形 ?    】 第十四条》  利?用信息网络》设立用于实施—传,授制造毒品》、非法生产制毒【。物品的方法》贩卖毒品非法—买卖制?毒,物品或者组织他人吸!食、注射《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!的网站、通》讯群组或者》发布实施前》述违法?犯罪活动的信息【。情节严重的应—当依:照,刑法: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!的,规定以非法利—用信息网络》罪定:罪处罚 《  —   实施》刑法:第二:百八十七条》之一、第二百八十七!条之二规定的行为】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!。、非法?买卖制毒物》品罪、传授犯罪方法!。罪等犯罪的依—照处罚较重的规定】。定罪处罚《  【   第十五条【  本解释自20】16年?4月:11日起施行—最高人民法院关【于审理毒品案件定】。罪量刑标《准有关?问题:的解释(《。法释〔20》00〕?13:号)同时废止—;之前发布的—司法解释和规范【性文:件与本解《释不一致的以—本解释为准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