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!院关于审理不—正当竞争民》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!问题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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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一条 《。 在中国《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!知名:。。度为相关公众—所知悉?的商:品应当认定》为反不正当竞—争法:第五条第(》二)项规《定,。的“知名商》品”人?民法院?认定:知名:商品应当考虑该【商品的销售时间、销!售区域、销售—额和销售对象进行】。任何宣传的》持续时间、程度和】地域范围作为知【名商品受保护的情】况等因素《进行综合判断原告】应当对其商》品的市场知名—。度负:举证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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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在不同《。地域范围内》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!知名商品特有的名】称、包装、装潢【在,。后使用者能够证【明其善意使用的不】构成反不正当竞争】法第五条第(二【。)项规定的不正当竞!争行:为因:后来的经营》活动:进入相同《。地域范围而》使其商品来源足以】产生混淆在》先使用?者,请求责令在后使用】者附加足以区别【商品来源的其他标】识的人民《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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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, ,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!的显著特征的商【。品的名称、包装、装!潢应当认《。定为反不正当竞争】。法第五条第(—二)项规定的“【特有的名称、—包装、装《潢”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人民法—院不认定为知—。。名商品特有》的名称、包装—、装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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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: (一)—商品的通用名称、】图形、型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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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二)仅仅直接】。。。表示商品的》质量、主要》原料、?。。功能、用途、重【量、数量及其—他特点?的商品名《。。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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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《。 (三?)仅由商品自—身,的性质产生的形【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!需,有的商品形状—。以及使商品具—有实质性价值的【形状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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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》)其他缺《乏显著特征的—商,品,名称、包装、—装潢
! 前《款第(一)、(二】)、(四)项规【定的情形经过使用】取得显?。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!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!。装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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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知名商【。品,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】、装:。潢中含?有本商品的通用名】称、图?形、型号《或者直?接表示商《品的质量、》。主,要,原料、功能》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!以及其他特点或者含!有,地名他?人因客观《叙述商品《而,正当:使用的不构成不正当!竞,争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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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条 由【经营者营业场—所的装饰、营业【用具的式样、营【业人员的服》饰,等构成的具有独【特风格的整体—营,业形象可以》认定为反不正当【竞争:法第:五条第(《二,)项规定《的,“装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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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?商品的名称、包装、!装,潢属于商《。标法:第十条第一款—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!使用的标志》当事:人请求依照反不正当!竞争法第五》条,第(:二)项规定予—以保护的人民—法院不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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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》。 企业登《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!注册的企业名称【以及在?中国境?。内,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!。(地区)企业名称】应当认定为反不【正当竞?争法第五条第—(三)项规定的“】企业名称”具有【一定的市场知名【度、为相关》公众:所知悉的企业—名称:中的字号《可以认定为反不【。正当竞争法第五条】第(三)项规—定的:“,。企业名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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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商—品经营?中使:用,的自然?人的姓名《应当:认定为反不正当【。。竞,争法第五条第(【三)项规定的“姓名!”具有一定的市【场知名度、》为相关公众》所知悉的自然人的】笔名:、艺名等可》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!。争法第五《条第:(三:)项规定的》“姓名” —
】 第七条 在】中国境内进行商【。业使用包括将知名】商,品,特有的名称》、包:装、装潢《。或者企业《名称、姓名》用于:商品、商《品包装以及商品交】易文:书上或者用于—广,告宣传、展览以【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】应当认?定为反?。不正当?竞争法第五条第(】二)项、《第(三)项规定的】“使用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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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条 — 有关信息》具有现实《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!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!争,优势的应当认定为反!不正当竞争法—第十条?第三款规《。定的“能《为权利人《带来经济利益、【具有实?用性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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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一条 权利人】为防止信息泄漏所】采取的与其》商业价值《等具体情况相—适应的合理保—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!不正当竞争法—第十条?第,。三款规?。定的“保密措施”】
】 人民法院—。应当根据所涉信息】载体:的特性、《权,。利人保密《的意愿、保密措施】的可识?别程度、他》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!的,难,易程度?等,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!采取了保密》措施
! 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在正常情】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!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!利人采?取了保?密措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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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一)—限定涉密《信息的知悉》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!相关人员告知—其内容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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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对于涉密【信息载?体采取加锁等防【。范,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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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《)在涉密信息的载体!上标有保密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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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。 (—。四)对于涉》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!代,码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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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五)?签订保密协议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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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)对!于涉密的机器、厂】房、车间等场所限制!来访者?。或者提出保密要求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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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七:)确保信息》秘密的?其他合理措施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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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条 通】过自行?开发研制或》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!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!为反不?正当竞争法第十条】。。第,。(,一)、(《二)项规《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!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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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前款所称“反向!工程”是指通过技术!手,。段对从公开》。。渠道取得的》产品进行《拆,卸、测?绘、分?析等而获得该产品】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!人以不?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!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!反向工程为由主张】获取行为合法的【不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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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—。 商业秘密中的客】户名: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!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!以及交?易的习惯、意向【、内容等《构成:的区:别于相关公知—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!包括汇集《众,多客户?的客:户名册?以及保持《长期稳?定交易关系》的,特定客户《
【 : 客:户基于对职工—个人:的信赖而与》职工所在单》位进:行市场交《易该职?工离职?后能够?证,明客:户自:愿,选,择与:自己或者其新—单位进行市场交【易,。的,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!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!单位另有约定的【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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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四条《 当事人指称他】。人侵犯其《商业秘密的》应,。当对其拥有的商【业秘:密,符合:法定条件、对方当事!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!密相同或者实质相】同以:及对方当事人—。。。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事!实负:举证责?任,其中商业秘密符合】法定条件《的证据?包括商业秘密—的,载体:、具体内容、商【业价值和《对该项商业秘密所采!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等!
】 第十五条 对!于侵犯商业》秘密:行为商业秘密独占】使用许可合》。同的:被许可人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】。院应当?依法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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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排他使用】许可: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!利人共同提起—诉讼或者《在权利人不起—诉的:情,况下自行提起诉【讼,。人,民法院应《当依法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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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普通使》用许可合同的—被许可?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!诉,讼或者经权利人书】面授权单独提起【诉讼的?人,民法院应《。当依法受理 【
】 第十《。六条 人》民法院对于侵—犯,商业秘?密行:为判决停止侵害的民!事责任时停止侵害】的时间一般持续【到该项商《业秘密?已为公众知》悉时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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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【据,前款规定判决停止】侵害的?时间如果明》显不:合理的可以在依法保!护权:利人该项《。商业秘密竞争优【。势的情况《。下判决侵权人在一定!期限或者范围内【停,止使用该《项商业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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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七条 确—定反不正当竞—争法第?。十,条规定的侵犯—商业秘密《行为的损害赔偿【额可以参照确定侵】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!额的方法进行—;确定反不》正当竞争法第五条、!。第九:条、:第,十四条规《定的不正《当竞争行为的损害】赔,偿额可以参照—确定侵犯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】损,害赔偿额的方法进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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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因侵权行为!导致商业秘》密,已,为,公众所知《悉的应当《根据该?项商业秘《密的商业价值—确定损害《赔偿额商业》秘密的商业》价,值,根据其研《究开发成《。本、实施该项商【业秘密的《。。收益、?可得利益、》可保持竞争》。优,势的时间等》因素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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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十八条 反不【正当竞?争法第五条、第九条!、,第十条?、第十四条规定的】不正当竞争民事第】一审案件一般由【中级人民法院管辖】
【 各高级人民法!院根据本辖区的实】际情况?经最高人民法—院,批准可?以确定若干基层【人民法院受理不【正当竞?争民:事第:一审案件已》经批准可以》审理知识产权民事】案,件的基层人民—法院可以继续—。受理 ?
! 第十九》条, :。本解释自二〇〇七】年二:月,一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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