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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—人民法院《关于:审理不正当竞争【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!干问题的解释 !   【  :第,一条:  在?。。中,国境内具有》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!相关公众所》。知悉:的商品应当认定为】反不正?当竞争法第》五条第(二)—项规定的“知名【商品”?人,民法院认《定知:名商品应当考虑【该,。商品的?销售时间《、销售区域、销【售额和销售对—象进行任何》宣传的持续》时间、?程度和地域范—围作为知名商品受】保护的情况等—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!告应:当对其?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!。举证责任《 《     在不】同地域范围》。内使用相同或—者近似的《。。。知名商品特有的【名称、包装》、装潢?在后使用者能够【证明其善《意使用的不》构成反不《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!(二:)项规定的不正当竞!争行为因后来—的经:营活动进入》。相同地?域范:围而使?其商品?来源:足以产?生混淆?在先使?用者请求责令在【后使:用者附加足以区【。别商品来《源,的,其他标识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!支持 ?  —     》第二条  具有【。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!特征的商品的名称】、包装?、,装潢应当《认定为?反,。不正当竞《争,法第五条第(二)】项规定的“特有【的,名称、包装、装【潢”: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人民法院不认定【为知名商品特有【的名称、《包装、装潢 】 ,。 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商品的通用名称【、图形、型号; !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仅仅!直接表?示商品?的质量?、主要原料》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!。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!。商,品名称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三,)仅由商品自—。身的性?质产:生的形状为获得技】术效果而《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!使商品具有实质性】价值:的形:状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其他缺乏显!。著,特征的商品》名称、?包,装,、装潢 《    】 前款第《(一)、(二)、】(四)项《规定的情形经—。过使用取得显著【特征的可以认定【为特有的名称、【包装:、装:潢 : 》  :  知名《商品:特有的?名称、包装》。、装潢中含有本商】品的通用名称、【图,。形,、型号或者》直接表示商品的【。。质量、主要原料【、功能、《用途、重量、数量】以及其他特》点或者含有地名【。他人:因,客,观叙述商品而正当使!用的不构成》不正当竞争行为 】  — ,。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!。由经营者营》业场:所的装饰、营业【用具的式样》、营业人员的服饰等!构,成的具有独特风格】。的整:体营业形象可以【认定为反不正当【竞争法第《五条第(二)项【规定的“装潢” 】     !。第五条  商—。品的:名称、包《装、装潢属于—商标法第十》条第一款《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!使用:。的标志当《。事人:请,求依照反不正—当,。竞,争法第五条第(二)!项规定予以》保护的?人民法院不》予支持 】   ?  第六条  企业!登记主管《机关依法《登记注?册的企业名》称以及在中国境【内进行商《业,使用的外国》(地区)企业名【称应当认定为反不正!。当竞争法第五条第】(三)项规》定的“?。企业名称”具有【一定的市场知名【度、为?相关公众所知悉的】企业名称中的字【号可以认定为反不】正当竞争法第五【条,第,(三)项规定—的“企?业名称” —     】在商品经《营中使用的自然【人,的姓:名应当认定为反不】正当竞争《法,。第,五条第?(三)项《规定的“姓名—”具:有一定的《市场知名《度、:为相关公众》所知:悉的自然人》的笔名、艺名等【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!竞争法第五条第【(三)项规》定的:。“姓名”  — ,   【  第?七条:  在中国境内进行!商业使用《包括将知名商品特】有的:名,。称、包装、装潢或】者企业名称、姓名】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!。以,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!者用于广告宣—传、展?览以及其他商业活】动,中应当认《定为反?不正:当竞争法第五条第(!二)项、第》(三)?项规定的“使用”】   】  第十条  有】关信息具有现实【的,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!能为:权利:人带:来竞争优《势的应当认定为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!条第三?。款规定的“能为【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!、具:有实用性《” 《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?条  权《利人为防止信—。。息,泄漏所?采取的与其商业价】值,等具体情况相适应】的合理保《护措施应《当认定为反不—正当竞争法第—十条第三款》。规定的?“保密措《施” 】    人民法院】应当根据所》涉信息载体的—特性、权利人保【密的意愿、保—密,措施的可识别程【。度、他人通过正【当方式获《得的难易《程,度等因素认定权利】人是否采《取了保密措施 】。 《 ,   具有下列情】形之一在正常—。情况下足以防—止涉密信《。息泄漏的《。应当认?定权:利人采取了保密【措施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一)限定涉密信【息的知悉范围—只对必须知》悉,的相关人员告—知其内容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对】于涉密?信,息载体采取》加锁等防《范措施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在涉密信息的!载体上标有保密标】志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对》于涉密信息采用密】码或者代码等;【 : ,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五)签—订保密协议; 】 《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六—)对于涉密的机器】、厂房?、车: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!或者提出保密要【求; ?   【 ,。   ?  (七)确保信息!。。秘密的?其他合理措施  】 ?  《   第《十,二条 ? 通过自行开发研】。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!式获得的商业秘密】不认定?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!。十条第?(一)?。、(二)项规定的】侵犯商业秘密行为】 ?     【前款所称“反向工】程”:是指通过《。。技术:手段对?从公开渠道取—得的产品《进行拆卸、》测绘、分析等而获】得该:产,品的:有关技术信》息当事?人以不?。正,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!商业秘密之后又【以反向工程为由【主张获取《行为合?法的不予支》持   】   ?  第十《三条  商业秘密】。中的客户《。名单一般是指客【户的:名称、地址》、联系方式》以及交易的习惯、意!向、内容《等构成?的区别于相关公知】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!包,括汇集众多客—户的客户《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!定,交易关系的特定【客户 【     客户基】。于对职工个人—的信赖而与职工【所在单位进行市【场交易?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!。明客户自愿选择与】。自己或者《其新:单位进行市场交易】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!不正当手段但职工】与原单位《。另有约定的除外 】  《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  当事—。人指称?他人侵犯其商业秘密!的应当对其拥有【的商: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!、对方当事》人,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!相同或者《实质相同《。以及对方当》事人采取不正—当手段的事实负举】证责任?其中商业秘密符【合法:定条件?的证:据包括商业》秘密的载体、—具体内容、商业价】值和对该项商业秘密!。。所采取的具体保密措!施等 ? , ? ,    第十—五条  对于侵犯】商,业秘密行为商业【秘密独占使用—许可合同的被许【。可人提起诉》讼的人民《法院应?当依法受理 】     排】他使用许可合—。同的:被许:可人和?。权,利人共?同提起诉讼》或,者在权利人不—起,诉的情?况下自行提》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!依法受理 — :     普通使!用许:。可合同的被》许可:人和权利人共同【提起:诉讼或者《经权利人书面授权】单,独提起诉讼的—人民法院应当—依法受理   【    】 第十六条  人民!法院对于侵犯商【业秘密行为判决【停,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时!停止侵害的时间一】般持续到该项商【业秘密已为公—众知悉?。。时为止 》  》  :。 依据前《。款规定判决停止【侵害的?时间:如果明显《不,合理的可以在依法】保护权?利人该?项商:。业秘密竞争优势的】情况下判决》侵权人在一定期限】或者范围《内停止使用该—项商业秘密   】 :     【第十七?条  确定反—不正当?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!侵犯商业秘密行【为的损害《赔偿: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!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!的方法进行》;确定反不正当【竞争:法第五条、第九条、!第十四条《规定的不《。正当竞争行为的损】害赔偿?额可以参《照确定?侵犯注册商标专【用权的损害赔偿额】的方法进《行  】   因侵权行【为导致商业秘密已】为公众所知悉的应】当,根据该项《商业秘密的》商业价值《确定损害赔偿额【商业:秘密的商业》价值根据其研—究开发成本、实【施该项商业秘密【的收益、可得利【益、可保持竞—争优势的时间等因】素,确定:   】    第十八【条  反不正—当竞争法第五条、第!。九条、第《。十条、第十四条【规定的不正》当竞争?民事第?一审案件一般由中】级人民法院管辖 ! 《  :  各高级》人民: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!际情况经最高—人,民法院批《准可以确《。。。定若干基《层人民法院受理【不正当竞争民—事第一?审,案件已经批准可【以审理知识产—权民:事案件的基》。层人民法院可—以继:续受理  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九条《。  本解释自二【〇〇七年二月一日起!施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