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【民法院关《于审理不《正,当竞争民事案件【应用法?律若干?问,题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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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一条 在—中,国境: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!名度为相关》公众所?知悉的商品应当【认定为反不》正当竞争《法第五条第(二)】项规定的“知—名商:品”人?民法院认定》知名:商品应当《考虑该商品》的销售?时间、销售》。区域、销《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!任何宣传的持—。续时间、程度和【地域范围作为知名】。商品受保护》的情况?等因素?进行:综合判断原告—应当对其《商品的?市场知名《度负举证责任—
! 在不同地》域范围内使用相同】或者:近似的?知名商品特》有的名称《、包装、装潢在后使!用者能够证明其【善意:使用的不构成反【不,正,当竞争法第五条第(!二)项规定》的不正当竞争—行为因后来的—经,。营活动进入相同【地域范围《而使:其商:品来源足以产生【混淆在?先,使,用,者请求责令》。在后使用者附加【。足,以区别商品来—源的其他标》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!以支持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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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具】有区别商《品来源的显著特【征的:商品的名《。称、包装、装潢应】当认定?为反不正《当竞争法第五条【第(二)项规—定的“特有的名称、!包装、?装潢:”有下列情形—之,一的人民法院—不认定?为,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!、,包装、装《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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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》)商品的通用名【称、图形、型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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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(,二)仅?仅直接表《示,商品的?质量、主要原—。料、功能、用途、】重量、数量及其【他特点的《商品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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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三)仅由商品】。自身的性《质产生的形状为【获得技术效》果而需有《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!品具有实质性—价值的?形状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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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? (四)其》他缺乏显著特征的】商品名?称、包装、装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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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前,款,第(一)、》(二)、(四—)项规定的情形经】过,使用:取得显著《特征的可以》认定为特《有的名?称、包装《、装潢?
【 知名商品特】有的名称、》包装、装潢》中,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!称、图形《。、型号?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!质量、主要原料【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!、数量以及其他特点!或者含有地名—他人:因客观?叙述商品《而正当使用的不构成!不正当?竞争行为 》
】 第三》条 ?由经:营者营业《场所的装饰》、营业用具的—式样、?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!成的具?有独: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!象可以认定为反不】正,当竞争法第五条【第(:二)项规定的“【装潢”
! 第五条【 商品《的名称、《包装、装潢属于商】标法第十条第一款】规,定的不得作为商【标使用的标志—当事人请求依照反】不正当竞《争法第五条第(二)!项,。规定予以《。保护的人民法院不予!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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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,六条 企》业登:。。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!注册的企业名称【以及在中国境内进】行,商业使用的外国【(地区)企业名称应!。当认定为反》不正当竞争》法第:五条第(三)项规定!。。的“企业名称”【具,有一定的市》场知名度、为相关】公众所知悉的—企业:名称中?的字号可以认定为】反不正?当竞争法第五条【第(三)项规定的“!企业名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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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在商品经营》中使用的自然人【的姓名应当》认定为反不正当竞】争,法,第五条第《(三)项规定的“】姓名”具有一定的】市场知名《度、为相关公众所知!悉的自然人》。的笔名、《艺名等可以认定为反!不正当竞争》法第五条第》(三:。)项规定的“姓名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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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【在中:国境内进行商业使】用包括将知名商品特!有的名称、包—装,、装潢或者企—业名称、姓名用于商!品、商品包装以及】商,品,交易文?书上或?。者用于广告宣—传,、展览以及其他【商业活动中应—当,认定为反不正当竞】争法第五条第—(二)项、》第(三?)项规定的》“使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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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十条 有关【信息具有现》实的或者潜在的商】业,价,值,能为权?利人带来竞争优【势的应当认定—为反:不,正当竞争法第十【条第三款规定—的“:能为权利《。人带来?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!性,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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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权利!。人为防?止,信息泄?漏所采取的》与其商业价值—等,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!理保:护,措施:应当认定为反不正】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!款规定的《。。“保密措施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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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!院应:。当根据所涉信息载】体的特性、》权利人保密的意愿、!保密措施《的可识别程度—、他:人通过正当》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!等因素认定权—利人是否采取—了保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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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】有下列情形之一在】正常情况《下足以防止》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!认定权利人采取了】保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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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一)限定涉密【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!。必须知悉的》相关人员告知其内】容;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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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对—于涉:密信息载体采取加】锁,等防范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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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在涉】密信息的《载体上标有保—密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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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》)对于?。涉,。密信息采用》。。密码或者代》码等;?
— ? (五)签!订保密协议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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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(六)对于》涉密的机器》、厂房、车》间等场所限制—来访:者或者提出》保密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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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七)确保信【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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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二【条 : 通过自《行,开发研制或者反【向,。工程等方《式获得?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!反不正当《竞争法?第十条第(一—)、(二)》项规:定,的侵犯商业秘密【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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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前,款所称“反向工程】”,是指通过《技,术手段对从公开【渠道取得的产品【进行:拆,卸、测绘、分析【等,而获得该产品—的有关技术》信息当事人以—。不正:当手段知悉了他人】的商:业,。秘密:之后又以反》向工: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!合法的不予支持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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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三条 — 商业?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!般是指客户的名称】、地址?、,联系方式以及—。交易:的习惯、意向、内容!等构:成的区别于相关【公,知信息的特殊客户】信息包括汇集众【多,。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!保持长期稳》定,交易关系《的特定?客户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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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客户基—于,对职工个人》的信赖而与职工所】在单位进行市场【。交,易该职工《离职后?能,够证明客户自愿【选择:与自己或者》其新单位《进行:市场交易的》应当: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!手段:。但职工与原单位【另有约定的》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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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《当事人指《称他人侵犯》其商业秘密的—应当:对,其拥有的商业秘密】符合法定条件、【对,方当事人的信—。息与其商业秘密相】同或者实质相同【以,及对方当事》人采取不正当—手段的事实负举证责!任其中?商业秘?。密符:合法定条件的证【。据包括商业秘—密,的载体、具体内容】、商业价值和对该项!商,业秘密所采取的具】体,保密措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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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十五条? :对于侵犯商》业秘密行为》商,业,秘密独?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!。许可人提起诉讼的人!民法院?应当依?法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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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排他使用》。许可合?同,的被许可人和权【利人共同提起—诉讼或者在权利【人不起诉《的情况下自行提起】诉讼人民《法院应当《依法: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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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使!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】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!起诉讼或《者经:权利人书面授权【单独:。提起诉讼《的,人,民法院应当依—法受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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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】 人民法院对于侵!犯商业秘密行为判】决停止侵害的民【事责:。任时停?止侵害的时间一般持!续到该项商业秘【密已为公众知悉时】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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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】前款规定判决停【止,侵害的时间如—果明显不合理的可以!在依法保护权—。利人该项商业秘密竞!。争优势的《情况下判决侵权人在!一定期限或》者范围?内,停止使用《该项商业秘密— ,
!。 第十《。七条 ? 确定反不》正当竞争法第—十条规定《的侵犯?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!赔偿额可以参—。照确定侵《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!额的方法进行;【确定反?不,正当竞争《法第五?条、第?九条、第十》四,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!行为:的损害赔偿额可【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!商标专用权的损害】赔偿额的方法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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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因侵权行为》导致商业秘密已【为公众?所,。知悉的应当根—据该项商《业秘密的商业—价值确定《损害:赔偿额商《业秘:密的商业价值—根据其研究开发【成本、实《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!益、可得利益—、可保持《竞,争,优势:的时间等因素确【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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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【。 , 反不?正当竞?争法第五条、—第九条、第十—。条、第十四条规定】的不正?当竞争民事第一审】案件一般由中—级人: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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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高级!人民法院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!况,经最高人民法院批】准可:以确定若干》基层:人民法院受理不正】当竞争民事第一【审案件?已经批准《可以审理知识产【权民:事案件?的基层人民法院可】以继续受理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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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》九条: :。本解释自二》〇〇七年二月一日】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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