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,则
! 《第一:条 : ,根,据全国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!制度的决《定(以下简称决【定)及最高人民法院!、司法部关于人民】陪审员选任、培训、!。。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!(以下简称意见)为!。做,好人民陪审员的管】理工作保障》。人民陪审员》制度的实《施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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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二条 各级人民!法院应设立人—民陪审员工》。作指导小组指导人】民陪:审员的?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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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陪审—员管理工作包括【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!工作和人民》。陪审员参《加审判活动》的日:常管理工《作
! 第?三条: , 人:民陪审员人事管【理工作由人民法【院政工部门负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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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政工部门应设【立非常设机构或指】定专:人负责人民陪—审,。员的:人事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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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条 —人民陪审员参—加审:判活动的日》常管理?工,。作由人民法院—根据实际情况确【。定具体管理》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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