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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最?高人民法《。院,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!网公布裁判》文书的规定 — 》 关于人【民法院在互》联,网公布裁《判文书的《规定 【 最高【人民法院关于—人民法院在互联【网公布裁判文—书的规定已于20】16年?7月:25日由最高人民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!689次会议通过现!予公:布自:2016年10【月1日起施》行 【 《最,高人:民法院 — 2】0,16年8月》29:日 — 》法,释〔2016—〕19号 【 , 《 最?高人民法院关于人】民法:院,在互联网公布裁判】文书的规定 【 【 (2016—。年7:月25日最高人民法!院审判委《员会第16》8,9次会议通过自20!16年10月—1日起施行) 【 , 】为贯:彻落实?审判公开原则规范】人民法院在互联网】公布裁判文》书工作促进》司,法公正提《升,。司法公信力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刑事诉《讼法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民事》诉讼法中华》人民共?。和国行政诉讼—法等相关规定—。结合人民法院工【作实际制《定,本规定?  !   第一条 【。。 人民法院在互【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!当依法、《全面、及时》、规范 !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。中国裁判文》。书网是全国法—院公布裁判文—书的统一平台—各级:人民法院在本—院政务网站及—司法公开《平台设置中》国裁判文《书网的链接 】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 人民法—院作出的下》列裁判文书应—。当在互联《网公布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刑事!、民事、行政—判决书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二)?刑事、民《事,、,行,政、执行裁》定书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)!支付令?; ?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刑【。事、民事、行政、】执行驳回申诉通【知书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国】。家赔偿决《定,书;: 《。 ,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强制医疗决定—。书或者驳回强制医】疗申请的决》定书; !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七)刑罚《执行与变更决定书;!。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:。(八)对《。妨害诉讼《。行为、执行行为作出!的拘留、罚款—。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!。决定书因对不服拘】留、:罚款等制裁决定申】请复议而作出的【。复议决?定书;? 《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:九)行政《调解书、民事公益】诉讼调解书; 】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十)其》他有中止、终结【诉讼程序作》用或者对当事人实】体权益有影响、对当!。事人程序《权益有重大影—响,的裁判文书 】。     第四!条  人民法院作出!。的裁判文书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。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!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一)涉及》国家秘密的;—。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未成!年人犯罪的; 【。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三)以调解》方式:结案或者确》认,人民调解《。协议效?力的但为保护国家】利益、?社会公共《利益:、他人合法》权益确?。有必要公开的除【外;: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离婚【诉讼或者涉及未成】年子女抚养、监护】的; 】。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五)《。人民法院认为—不宜在互联》网公布的其他情形】 : ?    《 第五条  人【民法院应当》在受理案件通知【书、应诉通知书中告!。知当事人在互—联网公布裁判文【书的:范围并通过政务网】站、:电,子触摸屏、诉—讼指南等多》种方式向公众告【知人民法院在互【联网公布《。裁判文书《的相关规定 【     】第六条  不在【互,联网公布《。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!案号、审理法院【、裁判日期及不公开!理由但公布上述信】息可能泄露国家【秘密的除外 】 ?  :。  第七条》  发生法律效力的!裁判文书应当在【裁判文书生效—。之日起七个工作【日,内,在互联网公》布,依法提起抗诉或【者上诉的一审判决】书、裁定书应当在】二审裁判生效后【七个工作日内—在互:联,网公布 》 《    《第八条 《 人民法院在互【联网公布裁判—。文书时应当对—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!隐名处?理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婚姻》家庭、继承纠纷案件!中的当事人及其法】定代理人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刑!事案件被害人及其】法定代理人、附带民!事诉讼原告人及其】法定代理人、证人、!鉴定人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,)未成年人及其法定!代理人 【 , ,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根据本?规定第八条》进行隐名处》理时应?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保留姓氏名】字以“?某”替代; 【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(二)对《于少:数民族姓名保留第一!个字:其余内容以“某”】替代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对于外国人、【无国籍?人姓名?的中文译文》保留第一个字—其余内容以“某”】替代;对于外国【人、无国籍》人的英文姓名—保留:第一个英文》字母删除其他内容】 ?  《   ?。对不同姓名隐—名处理后发生重复的!通,过在姓名后增加阿拉!。伯数字进行》区分:   】  第十条  人民!法院在?互,联网公布《裁,判文书时应当删【除下列信息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一)自然人》的家:庭,住址、通讯方式、】身份证?号码、银行账号、健!康状况、车牌号码】、动:产或不动产权—属证书编《号等个人《信息:。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法人以及其》他组织的银行账号、!车牌号码、动产或】不动:产权属证书编号【等信:。息; 《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三)涉【及商:业秘密的《信息; !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四)家事、】人格:权益等纠纷中涉及】。个人隐私的信息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五)涉及技术侦查】措施的信息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六)人民—法院认?为,不宜公开《的其:他,信息  !   ?按照本条第一—款删除?信息影?响,对裁判文书正—确理:。解,的用符号“》×”作部分替代 】   【。。  第?十一条  人民【法,院在互联网公布裁】。判文书应当保留【当事人?、法定代理人—、,委托代理人、辩护人!的下列信《息 ?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除根据!本规定第八条—进行隐名处理的【以外:当事人及其法定【代理人是《自然人的保留姓名、!出,生日期、性别、住】所地所属县》、区;当事人及其法!定代:理人是法人或—其他组织的》。保留名称《、住所地、组织机构!。代码以及法定—代表人或《主要负?责人的姓名》、职务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?二)委托代理—人、辩护人是律【师或者基层》法律服务《工作者的保留姓名】、执业证号和律师】事务所、基层—法律:。服务机构名》称;委托代理人、】辩护人是其他—。人员的保留姓—名,、,出生日期、性别、住!所地所属县》、区以及与当事人的!关系 】 ,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 办案法官》认为裁判文书—具有本规定第四条第!五项不?宜在互联网公—布情形的应当—提出书面意》见及理由《由部门负责人—审,。查后报?主管副院长审定【 :   —  第?十三条  最高【人,民法院监督》指导全?国法院在《互联网公《布裁判文书的—工作高?。级、中级人民法院监!督指:导,辖区法院在互—联网公布《裁判文书的工—作 : :     各】级,人民法院审判管理】办公室或者》承担审判管》理,。职能的其他机构【负责本院在互—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!管理工作履行—以下职责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组织、指导在互】联网公布裁》判文书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】监督:、考核在互联网公】布裁判?文,书的工作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三)协—调处理?社会公众《对裁判文书公开的】投,诉和意见;》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四)协!。调技术部门做好技】术支持和保障; 】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》)其他相关》管理工作 】    》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【各级人?。民法院应《当依托信息技—。术将裁判文书—公开纳入审判流【程管理减轻裁判文书!公开的?工作量实现》。裁判文书及时、全】面、便捷公布 ! ,   《  第十五条 【 在:互联网公布的裁判】文书除依照本规【。定要求进行技—术处理的以》外应当与裁判文书的!原本一致 】     人【民法院对裁判文【书中的笔误进—行补正的应当及时在!互联网公布补正【笔误:的裁定书《 》     办案法官!对在互联网公布的】。裁判文书与》裁判文书原本的一】致性以及技术处【理的规范性负责【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六条  在互联网】公布的裁判文书【与裁判文《书原本不一致或者技!术处理不当的应当及!时撤回并在纠正后】重新公布 !    《 在互联网公布的】裁判:。文书经审查存在【本规定第四条列明情!。形的应当及时撤【回,并按照本规》定第六条处理 ! ?    第十七条 ! 人民法院信息技】术服:。。务中心负《责中国裁判文书网的!运,行,维护和升级完善为】社会各界合法利用】在该网站公》。开的:裁判文?书提供便利 】     【中国裁判文》书网根据案件适用】不同审判程序的【案号实现裁判文书】的相互关联 — 《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本规定自201!6年10《月1日起施行最高】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!司法解释和规范【性文:件与本规《定不一?致的以本规定为准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