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》高人民?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!议庭工作的》若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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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】高人民法《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!庭,工作的?。若干规定已于—2002年7月3】。0日由最高人民法】院审判委员会第12!3,。4次: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!20:02年?8月17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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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8】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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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!人民法院关于人【民法:院合:议庭工?作的若干规》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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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2002年》。7,月30日《最高人民法》院审判委员会第12!34次会议通过 】法释〔2002〕2!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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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为了进一步规范合】议庭:的工作程《序充分发《挥合议庭的职—能,作用根据《中,华人民共和国人【。民法院组织法、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刑事诉讼法、中!华人民?共,和国民事诉讼法【、中:华人:民共和国行政诉讼】法等法律的有关规】定结合?人民法院审判工作】实际制定本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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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。条 人民法院实行!合议制?审判第一审案件由】。法官或者由法官和】人,。民陪审员《组成合议庭进行;人!。民法院实行合议制】审判第二审案件和】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!。审判的案件》由法官组《成合议庭进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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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陪—审,。员在人?民法:院执行职务》期间除不能担—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!同等:的,权利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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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合【议庭的审判长—由符合审判》长,任,职条:件的法官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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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院长或者《庭长参加合》议庭审判《案,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!判长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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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: 合议庭组成人员】确定后?除因回避《。或,者其他特殊情况不】能继续参加案件审】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!审理过程中更—换更换合《议,庭成:员应当报请院长【或者: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!的更换情况》。应当:及时通?知诉讼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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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条 】。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!审判:长主持全体成—员平等参与案—件的:审理:、,评议、裁《判,。共同:对案件认定事—实和适用法律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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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条》 合议庭承—担下:列,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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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》 (一)根—据当:事人的申《请或者案件》的具体情况可以作】出,财产保全、证据保】全、先予执行等裁定!;
】 【(二)确定》案件委托《。评估、委托鉴定等】事项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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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 (三)依法—。开庭审理第一—审、第二审和再审案!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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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【四)评议案件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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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五)》提请院长决定将案】件提交审《判委员会讨论—决定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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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六)按照权!限对案件及》其有:关程:序性事项作》出,裁判或者提》出裁判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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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 (七》)制:作裁判文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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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八)执行审!判委:员,。会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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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: (》九,)办理有关审判的其!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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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六条 审判】长,履行下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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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一,)指导和安排审【判辅助人《员做好?庭前:。调解、庭前》。准备:及其他审判业—务辅助性工作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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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确定案件!审理方案、庭—。。审提纲、协调—合议庭成员的庭【审分工以及》做好其?他必要的庭审准备工!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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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三)主!持,庭审活动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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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主》持合:议庭对案件进—行评:议;
【
》 (五)依照!有关规定提请院长】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!。委员会?。讨论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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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】制作裁判《。文书审核合》议庭其他成员—制作的裁判文书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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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依】照规定权限签发【法律文书;
】
!。。 (?八)根据院长—或者庭长的》建议主持合议庭【对,。案件复议;
!
,
: , , , (九)【对合议庭遵守案【件,审理期?限制度?的情况负责;
【
》 【 (十)办理有关】审判的其他》事项
】 第七条 】 合议庭接受案【件后应?。当根据有关规定确】定案件?承办法官或者由审判!长指定案件承—办法官
! 第八条 】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!程中合议庭成员【必须认真履行—法定职责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!法官职业道德基【本准则中有关司【法礼仪的《要求
】 : 第九《条 合议》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!审结束后五》个工作日《内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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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。条 ?合议庭?评,议案件时先由承【办法官对认定案件】事实、证据是否【确实、充分以及适用!法律等发表意见【。。审判长最后发表意】见;审?判长作为《承办:法官的?由审判长最后发【。表意见对案》件的裁判结果进行】评议时?。由审判长最后发【表意:见审判长应当根据评!议情:况总结?合议:庭评议的结论性意】见
】 合议》庭成:员进行评议的时候】应当认真《负责充分陈述—意见独立行》使表决权《不得拒绝陈述意【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!的简单表态同意他】人意见的也应—当提出事实根据和法!律依据进行分析论证!
【 合《。议庭成员对评议结果!。的表决?以口头表决的—形式进行
【
《。 第十一—。。条 合议》庭,进,行评议的《时候如果意》见分歧应《当,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!决定但是《少数人的意见应当】。写入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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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【议笔录由书记—员制作由合议庭的】组成人员签名
!。
— ,第十二条《。 合议庭应当依照!规定的权限及时【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!形成多?数意:见的案件直接作出判!决,。。或,者,裁定但?是对于下列案—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!长决定?提交审判委员—会讨论决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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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?(一)拟判》。。处死: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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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疑【难、复杂《、重大或《者新类型的》案件合议庭认—为有必要提交审判委!员会讨论决定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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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三)合议庭在!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!意见分?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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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《),合议庭认为需—要提请审判》委员会?讨论决定的其—他案件或《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确!定的应当由》。审判委员会讨—论决:定的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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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三条 ! 合:议庭对审《判委:员会的决定有—异议可以提请院【长决定提交审—判委员会复议一【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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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 合!议庭一?般应当?在作出评议结论或者!审判委员会作出【决定后的五个工作】。。日内制作出裁判文】书,
— ,。 , 第十《五条 裁判文【书一般由审判长或者!承办法官制》作,但是审判长或者承办!法官的评议意见与合!议,庭评议?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!的决定?有明显?分歧的也可》以由其他合议—庭成员制作裁—判文书
! : 对制作的裁【判文书合议》庭成:员应当共同》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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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六条 【 院长、庭长可以对!合议庭的评议—意见和?制作的裁判文—书进行审核但—是不得改变合议庭】的,评议:结论
】 第十七条 ! 院长、庭长在【。审核合议庭的—评议意见和裁判【文书过?程中对评议结论有】异议的可以建议合议!庭复议同《时应当对要》求复议的《问题:及理由提《出书面?意见
! 合议庭复议后!庭长仍有异议的可】以将案件提请—院长审核院长可【以提交审判委—员会讨论《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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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十?八条 合议庭应当!严格执?行案件审理期限的】有关规定遇有特【殊情:况需要延长》审,理期限?的应当在审限届满】前按规定的时限【报请:审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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