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高:人民:法院关于人民调【解协议司法确认程】序的若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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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《高人民法院关于【人,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!程序的若干规定己】。于2011年—3月21《日由最高人民—法院:。审判委员《会第1515次会】议通过现予公布自】。2011《年3月3《0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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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二○一一年三月二】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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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《规范经人民调解委】员,会调解达成》的,。民事: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!程序进一步建立健】全,。诉讼与?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!纠纷:解,决机制?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人民调解法的规定】。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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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当事人根据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人民调】解法第三十》三条的?规定共同向人民法】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!的人:民法院应当依—法受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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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!当事人申请》确,认调解协议的由【主持调解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!在地基层人民法【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!。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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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】。院在立案《前委派人民调—解,。委员:会调解并达》成调:解协议当事人申【请司法确认的—由委派?的人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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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》 :。当,事人申?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!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!确认申请书、调解协!议和身份证明、资】格证明?以及与调解》。协议相关的财—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!料并提供双方当事】人的送达《地址、电话号码【等联: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!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!院提交由委》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!授权:委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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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四条 人民法【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!认申请应当在—三日:内,决定是?否受理?人,民法院?决定受理《的应当编立“调确字!”案号并及时向当事!人,送达受?理通知书双方当事】。人同时到法院—申请:司法确认的人—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!并作出是否确—认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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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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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不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!事,案件的范围或者不】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!法,。院管: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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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《)确认身份关—系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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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三》。)确认收《养关:。系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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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《四)确?认婚姻?关,系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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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条《 人民法院—应当自受《理司法确认申请【。之日:起,十五日内作出是否】确认的决定因特殊】。。情况需?要,延,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!。可以延长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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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!民法院?作出是否《确认:的决定?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!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!的人民法院》。应当准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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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人民法】院受:。理司法确认申请后】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!。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!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!可以通知双方当【事人同时到场当【面询问当事人当【事人应?当,向人民法院如—实陈: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!议的有关情况保证】提,交的证明材料—真实:、合法人《民法院在审》查,中,。认为当?事,人的陈?述或者提《供的证明材料不充】分、不完备》或,者有:疑义的?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!陈述或者补充证明】。材料当事人》无正:当,。理,。由未按时《补,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!的可:以按撤回司》法,确认申请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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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七条 具有【下,列情形?之,一的人民法院不予】确认调解协议效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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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违反—法律、行《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!;,
— , (】二)侵害国家利【益、社会《公共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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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三)侵害《案外:人合法?权益的;《
—。。 , 》 , (四)《损害社会公序良【俗的:;
【 《 : (五)内—容不明确无法确【认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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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六?)其他不能进—行,司法确?认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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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《条 人民法院经】审查认为调解协【。议符合确认条—件的应?。当作出确认》决定书;决定不【予确认调解协议效】力的应当《作出不予确认决定】书
【 《第九:条 人《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!决,定后一方当事人拒】绝履行或者未全部】履行的对方当事【人可以向作出—。确认决定的人—民法院申请强制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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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条 案】外人认为经人—民法院?确认的?调解协议《侵害:其合法权益的—可以自知道或者【应当知道《权益被侵《。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!出确认决定的人【民法院申请撤销确】认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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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十一:条 人民法院办】理,人,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!案件不收取费—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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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二条 人】民法院可以将调解】。协,。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!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!级司法行政机关【和,相关人民《。调解委?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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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》。 经人民》。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!册,中的调解员调解达】成,协议:后当事人《申请司法确》认的参照本规定【办,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!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!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!高人民?法院关于人民法院】民事调解工作若【干问:题的规定(法释〔】2004〕12号】)的有?关规定?。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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