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高人民《法院关于人》民,调解协议司法—确认程序的若干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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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【民法:院关于人民》调解协议司法确【认,程序的?若干规定《己于:201?1年3月2》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!审判委?员会:第1515》次会:议通过现予公—布自:。2011年3月30!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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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—○一一年《三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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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规范经人民!。调解委员会调解【达成的民事》调解协议的司法【确认程序《进一:步建立健全》诉,讼与非诉讼相衔【接的:矛,盾纠:纷解决机《制依照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!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人民调解》法的规定结合审【判实际?制定: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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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?条 当事人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:和国人民调解法【第三:十三条?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!院申请确认调解【。协议的人民》法院应当依法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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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!当事:人申请?确,认调解协《议的:由,主持调解《的人民调解委员【会所在?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!它派出的法庭管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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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!在立案?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!会调解并达成—调解协议当事人申】请司法确认的由委】派的:人民:。法院管?辖,
!。。 第三条 当【事人申?请确认调解协议【应当向人民法—院提交司《。法确认申请》书、调解协议—和身:份证明?、资:格证明以及与调解】协议相关的财—产,。权利证明等》证明材料并》提供双方《当事人?的,送达地?。址、电话号码等联系!方,式委:托他人代为申请【的必须向人民—法院:提交由委托人签名】或者盖章的授权委】托,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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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。第四条 人—民法院收到》当事人司法确认申】。请应当?在,三日内决定是—否受理?。人民:法,院决:定受理的《应当编立“调确字】”案号并及时向【当事人送达》受理通知书双方当】事人同时到法院【申请司法确认的【人民法院《可以当即受理—并作出?是否确认的决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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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有下列【情形之?一的:人民法院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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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【。)不属于人》民法院受理民事案】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!接受申请的》人,民法院管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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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二)确认身份【关系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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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。 ? (三)确认【收养关系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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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四)确认《婚姻关?系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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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人【民法院应当》自受理司法确认【申请之?日起十五《日内作出是否—确认的决定因特【殊情况?需要: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!。准可以延长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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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在人民法院作—出是否确认的决【定前一方或者双方】当,事人撤回司法确认】。申请: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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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六条 人民】法院:受理司法确认申请】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!人,员对调解《。协议进行《审,查,人民法院《在必要时《可,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!时到:场当面询问当—事人当事人应当【向,人民法院如实陈述】申请确?。认的调解协》议的有关情况保【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!实、合法人民法【院在审查中认为【当事人的《陈述或者提》供的:证明材料不》充分、不《完备或者有》。疑义的可《以要求当事》人,补充陈述或者补【充证明材料当事人】无正:当理由未按时补【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!的可以按撤》回司法确认申请【处理
】 : :第七条 具有【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人民法?院不予确认》调解协议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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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》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!法,规强制?性规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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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二—)侵害国家利—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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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 (三)侵害案外人!合法权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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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《(四)损害》社会公序良俗的【;
】 — (五)《。内容不?明确无法确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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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其!他不能进行司—法,。确认:的情: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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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人民法院—经审查认为调解协】议符合确认条件的】应当作出《确认决?。定,书;: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!。议效力的应当作【出不予确《认决定书《
【 第九条 人!民法院?依法作出确认—决定后一方当事【人拒绝履行》或者未全部履—行的:对方当事人可—以向:作出确认决定—的人民法院》申请强?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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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案外人认为】经人民?法院确认《的,调解协议《。侵,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!自知:。道,或者应当知道—权益被侵害之日【起一年内《向作出确认》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!撤销确认决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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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十一条 【 人民法院办理【人民调?解协议司《法确认案件不—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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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二条 —人,民法院可以将调解】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!定期或者《不定:期通报同《级司法行政机—关和相关人民—调解委员会》
! 第十三《条 经人》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!名,册中的调解》员调解达成》协议后当事人申请】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!定办理人民法院立】案,后委:托,。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!的司法确《认按: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!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!作若干问题》的规定(法》释〔200》4,〕12?。号,)的:有关:规定办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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