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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】。法院关于确定民【事侵权精神损—害赔:偿责任若干问题【的解释 》 : 为在】审理民事侵权—案件中正确确—定,精,神损害赔偿责—任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民法通则等有关】法律规定结》合审判实践经—验对有关问题—作如下?解释 】     第【一条:  自?然,人因下列人格—权利遭受《非法侵?害向:。人民法院起诉请【求赔偿精神》损害的人民》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!理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生命权《、健康权、身体权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姓名—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!、荣誉权; 【。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人格—尊,严权、人身》自由权 】     违—反社:会公共利益》。、社会?公德侵害他》人隐:。私,。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!害人以侵权》为由向人民》法院起诉请求赔偿】精神损害的》人民法院应当—依法予以受理—。   】 ,。 第二条  非法】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!导致亲子关系—或,者近亲属间的亲【属关系遭《受严:重损害监护人向人】民法院起诉请求【赔偿精神损害的【人,民法院应当依法【予,。以受理?。    !。 ,第三条 《 自然人《死亡后其近亲属【因下列侵权行为【遭受精神痛苦向人】民,法院起诉《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!人民法院应》当依法予以受理【 :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以侮辱、诽谤】、贬损、丑化或者】违反社?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!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!者姓名、肖》像,、名誉、荣誉; ! :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二【)非法披露、利用】死者隐私《或者以违反社会【公,共利益、社》会公德的其他—方式侵害死者隐私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非—。法利:用、损害遗体、遗】。骨或者?以违反社会》公共利益、社会【。公德的其他》方,式侵害遗体、遗骨】 ? ?  :。。。  第四条》。  具有《人格:象征意?义的特定《。纪念:。物,品因侵?权,行为而永久》性灭失或者毁—损物品所有人以【侵权为由向人民【法院:起诉请求赔偿精【神,损,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!法予:以受理 — : ,    第五条 】 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以人格权利》。遭受侵害为》由,向人民法院》起诉请求赔偿—精神损害《的人民法院》不,予受理 《   【  第六条  【当事人在侵权诉【讼中没有提出赔【偿精神?损害的?诉讼请?求诉讼终结后又基】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!起诉请求《。赔偿精神损》害,的人民法《院不予受理 】     第七!。条  ?自然人因《侵权:。行为致死或》者自:然,人死亡后其人格【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!者的配偶、父—母,和子女向人民—法院起诉请求赔偿】精,神,损害的列其》配偶、父母和子【。女为原?告;没有《配,偶、父母和子女的】可以:由其他近亲属提起】诉讼列?其他近亲属为原告】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因侵权致人精神损!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!受,害人:请求赔偿精神—损害的一般不—予,支,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!情形判令《侵,权人停止侵》害、恢复名》。誉、消除《影响、赔礼道歉【 , : , :    因侵权致】。人精神?损害造?成严重后果》的人民法院》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!止侵害、《恢复:名誉、消《除影响、赔礼道【歉等民事责任—外可以根据》受害人?一方的请求判令【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!害抚慰金《    ! 第九条  精神损!害抚:。。慰金包括以下—方式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】赔,偿金;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二)致【人死亡的《为死亡赔偿金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—其他损害情形的【精神抚慰金 【 ,    — 第十条  精【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!据以下因《素确定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侵!权,人的:过错程度法》律另:有规:定的:除外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侵害《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!方式等具《体情节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)侵权行为所造【成的后果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)侵!权,人的获利《情况;(五)侵权】人承:担责任的经济—能,力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,六,)受诉法院所—在地平?均生活水平 !     法【律、行政法规对残】疾赔偿金、死亡赔】偿金:等有明?确规定的适用法【律、行政法规的规】定, , 》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 ?。受害人对《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!的发生有过错—的,可以根据其过—。错程度减轻》或者免除侵权人【的精神损害赔偿【责任 《 ?     》第,十二条?  :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!前已经生效施—行的:司法:。解释其内容有与本】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!释为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