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最高人民》法院关于内地与【。澳门特别行政区【法,院,就民商事案件—相互委?托送达司法文书和】调取证据的安排(2!020修《正)
—
最【高人民?。法院关于内地与【澳门特别行》政区:法院 就《。民商事案件相—互委托送达司法文】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!
》
(200!1年8月7日最【高人民法院审判【。委员会?第1186》次会议通过》根,据2019年1【2月30日最高人民!法院审判委员会【第1790次会议】通过的?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】修改〈关于内地【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!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!委托送达《司法文书《。和,调取证据的安排〉】的决定修《正该修?正自2020年3月!。1日起施行)
】
【。
,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澳门特【别行政区基本法【第九十三条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】院与澳?门特别行《政区经协商》现就内地与澳门特别!行政:区法院就《民商: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!司法文书和调取证】据问题规定》如,下
《
【一、一般规》定
《。
,
《 第一条 】 内地?。人民法?院与澳?。门特别?行政区法院就民【商事案件(在内【。地包括劳动争—议案件?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!。括民事劳工案件)】。相互委?托送达司法》文书和?调取证据均》适,用本安排
—
第!二条 双方相互委!托送达司法》文书和调取证据【通过各高级人民法】院和澳门特》。别行:政区终审法》。院进行?最高人?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!政,区终审法院可以【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!。调取证据
》
》 经》与澳门特别行政【区终:审法院?协商最高人》民法院可以授—。权部分中级人—民法院、基层人【民,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!区终审法院相—互委托送达和—调取:证,据
《
,
第【三条 双方—相,互委托送达司法文】书和调取证据通【过内地与《澳门司法协》助网络平台》以电子方式转递;不!能通过司法协—助,网络平台以电—子方:式转递?的采用邮《寄方式
】
通过司法!协助网络平台—以电子方式转递的司!法文书、证据材【料等文件应》。当,确保其完整性、真】实性和不可修改性
!
?
,
通—过司法协《助网络平台以电【。子方式转递的司【法文书、证据材【料等文件与》原件:具有同等《效力
?
【 第四条 【各高:级人民法院和—澳门特别行政区终】审法院收到》对方法院的委托书后!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!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!文件转送《根据其本辖区法【律规定有《权完成该受托事【项的法院
【
— 受:委托方法院发现【委托事项存在—材料不齐全、—信息不完整》等问题?影响其完成受托事】项的应?当及时?通知委托方法院补】。充材:料或者作出》说明
?
】 经授权的中级【人,。民法院、《基层:人民法院收到澳门】特别行政区终审【。法院委托书后认【为不属于本》院,管辖的应当报请高级!人民法院处理
!
第五!条 ?委托:书应当以中文—。文本提出《所附司法文》。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!有中文文本》的应当提供中文译】。本
】 第《六条 委托方法】院应当在合理的期】限内提出委托请【求以保?证受委托《方法院收到》委,托书后及时完成【受托事项
》
?
: 《受委托方法院应当】优先处理受》托事项完成受托【事项的期限送达文】书,最迟不?得超过自《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!个月调取《证据最迟不得超过自!收到委托书之—日起三?个月:。
【 第七条 】受委托方法院应【当根据本辖区—法律:规定执行《受托事?项委托?方法院请求按照特】殊,。方,式执行委托事项【的受委?托方法院认为不违】反,本辖区的法律规【定的可以按照特殊】方式执?行
》
—第八条 委托方法!院无须?支,付受委?托方法院在》送达司法文》书、调取证据时发生!。的费用、税项但受委!托,方法院?根,据其本?辖区法律规定有【权在调?取证据时要求委托方!法院预付鉴定人、证!人,、翻译人员的费用】。以及因采《用委托方法院在【委托书中请》求以特殊方式送达】司法文书、调取证据!所产生的费用—。
,
:
,
第【九条 受委托方法!院收到委托书—后不得以《其本辖区法律规【定对委托方》法院审理的该—民商事?案件享有专属—管辖权或者不承认】对该请求《事项提?起诉讼的权利为由】。不予执行受托—。事项
?
》 受》委托:方法院在执行受托】事项时发现该事【项不属于法》院职权范《围,或者:内地人民法院认【为在:内地执?行该受托事项将违反!其基本法律》原则或社会公共【利益或者澳门特别】行政区法院认为【在澳门?特别行政《区执行该《受托事项将违反其】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!秩序的可以不予【执行但?应当及时向委—托方法院《书面说明不予执行的!原因
—
,
二、司】法文书的《送达:
】 :第十条 《 委托方法院—请求送达司法文书须!出具:。盖有其?印章:或者:法官签名的》委托书并在委托【书中说?明委托机关的名称、!受送达人的姓名【或者名?称、详细地址—以及案件《。性质委托方法—院,请求按特殊方—式送达或者》有特别注意》的事项的应当在【委托书中注明
!
:
: 第十一—条 采取邮寄方】。式委托的《委托:。书及所附《司法文书和其他【。相,关文件一式两份受】送达人为《两人以?。上,的每人一式》两份
《。
第!十二条 完—成司法文书送达【事项后内地》人民法院应当出具送!达回证;澳门—特别行政区法院【应当出具送达证明】。书出:具的送达回证—和送达证明书应当注!明送达的方法、地点!。。和日期以及司法【文书接收人的身【份并加盖《法院:印,章
《
:
《。 受委?托方法院无》法送达的应当—在送达回证》或者送?达,证明书上注》明妨碍送达的原因、!拒,收事由和日期—并及时书面回复委托!方法院
》
》 , 第十三条 】不论委?托方法院司法—文书中确《。定的:。出,庭日:期或者期限是否【已过受委《托方法院均》应当送?达
—
? 第?十四条 受—委托方法院对—委托:方法院委托送达【的,司法文书《。和,所附相关《文件的内容和后果】不负法律责任—
【 第十五条【 :本,安排中的司》法文:书在内地包》括起诉状副》本、上诉状副本、】反诉状副《本、答辩状副本、授!权委:托书:、传票、判决书、调!解书:、裁定?书、支付令、决定书!、,通知书、证明书、】送达回证以及其他】司法文书和所附相】关文件;在澳—门特别行政区包【。括起:诉状:复本、答辩状复【本、反诉状复本、上!诉状复本《、陈述?书、申辩《。书、:声明异议书》、反:驳书、?申请书、撤诉书、认!诺书、和解》书、财产目录、财】产分:割表、和解建议【。书、债权《人协议书、传唤书】、通知书、法—官批示、《。命令状、法庭许【可令状、判决书、合!。。。议庭裁判书、—。送达证明书以及其】他,。司法:文书和所附相关文】件
:
》 三、—调,取证据
《。
!第十六条 委托方!法院请求调取—的证据只能是用【于与诉讼有关的证据!
?
? ? 第十七条 —。 双方相互委托【代,为调取证据的委托书!应当写?明
【 : (一)!委托法院的名称;
!
?
: 《 《(,二)当事人及其【诉,讼代:理人的姓名、地【址和其他一切—有助于辨别其—身份的情况;—
,
! (三)委托!调取证据的原因以】及委托调取证据【的具体事《项;
《。。
【 (四【)被调查人的—姓名、地址和其他一!。。切有助于辨别其身份!的,情况以及需要向其】提,出的问题;
!
》 (—五)调取证据需【采,用的特殊方》式;
》
】 (六)有助】于执行该委托—的其他一切情—况
》
—第十八条 代【为调取证据的范围包!括代为询问当事人、!证人和鉴定人代【为,。进行鉴定和司—法勘:验调取其他与诉讼】有关的证据
!
第十九!条 委托》方法院提出》要求的受委托方【法院应当《将,取证的时间、—地,点,通知委托方法院以便!有关当事人》及其诉讼代理—人,能够出席《
,
】 第:二十:条 受委托—方法院在执》行委托调《取证据时《根据:委,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!。。允许委?托方法院派司法人】。员,出席必要时经受委】托,方允许委托》方法院的司法—人,员可以向证人—、鉴定人等发问
】。
【 :第二十一《条 受《委托方法院完—。。成委托调取证据的】事项后应《当向委托方》法院书?面说明
】
《 未能按委托—方法院?的请求全部》或者部分完》成调取?证据事?项的受委托方法【院应当向《。委托方?法院:书,面说明妨碍调取【证据的原因采取【邮寄方式《委托的应及》时退回委托书及【。所,附文件?
,
!当事人?、证人根据受委托方!的法律规定拒绝作证!或者推辞提供—证,言的受委托方法院】应,当书面通知委—托方法院采取邮【寄方式委《托,的应及时退回委【托,书及所附文件
】。
,
【第二十?二,条 受委托—方法院可以根—据委托方法院的请】求,并经:证人、鉴定人同意】协助:安排其辖区的—证人:、鉴定人到对—方辖区出庭》作证:
《
: 证人、【鉴定人在委托方地域!内逗留期间不—得因在其离》开受委托方地域【之前:在委托方境内所实】施的:行为或?者针对他所作—的裁决而被刑事起】。。诉、羁押不得—为履行刑罚或—者其他处罚》而被剥夺财产—或者:扣留身份证件不得】以任:何方式对其》人身:自由加以《限制
【
证人【、鉴定人完成所【需诉讼行为且可自】由离:开委托方地域后在委!。托,方境:内逗留超过七—天或者已《离开委托《方地域又自行返回】时前款规《定的豁免即》。。行终:止
?
?
: ?证人:、鉴定人到委托【方法院出庭而—导致的费用及补偿由!委托方法院预付【
! 本条?规定的出《庭作:证人员在澳门特【别行政区还》包括当事人》
】 第二十三条 】 受委托方法院可以!根据委托《方法院的请》求并经?证人、?鉴定人同《意协助安排》其辖区的《证人、鉴定》人通:过视频、音频作证】
,。
,
【。 第:二十四条 受委】托方:法院取证《时被调查的》当事人、证人、鉴定!人,等的代?理,。人可以出席
】
四】、附则
《
【 第二十五条 】 受委?托方法院可》以根据委托方法【。院的请求代为—查询并提供本—辖区的有关法律
!
第!二十六条 本【安排在执行过程【中遇有问题的由最】高人:民法院与《。澳门特别行》政区终审法院协商解!决,
— , 本安》排需要修改的—由最:高人民?法院: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协!商解:决
:
,
?
第—二十七条 本【安排自2001年9!月15日起生效本】安排的?修改文本自》2020年》3月:1,日,起生效?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