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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最高人民—法院关?于 加强和规范人】民法院国家司法【救助工作的》意见 】 最高人民法!。院关于?。 】 加强和规范人民!法院国?家司法救《助工:作的:。意,见 【 《法发:〔201《6〕:16号 — 《。 为加强和规范!。审判、执行中—困难群众的》。国,家司:法救:助工作维护》当事人合法》权,益促进社会和谐稳】定根据中共中—央政:法委员会《、财:政部:、最:高人民法院》。、最:。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!部、司法部关于【建立完?善国家司法救助【制度:的意见(试行)【。,,。结,合人民?法院工作实》际提出如下意见 】  】   ?第一条  人民【法院在审判、执行工!作中对权利受到【侵害无法获得—。有效赔偿的当事人】符合本意见规定【情,形的:可以采取《一次性辅《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!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! :     第!二,条  ?国家司法救助工【作应当遵循公正、公!开,、及时原则严格把握!救助:标准和?条件 】    对》同,一案件的《同一救助《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!国家司法救》助,对于能够《通过诉讼获》得赔偿、补偿的一般!应当通过《诉讼途?径解决 】    《 ,人,民法:院对符合救》助,条件:的救助申请人无【论其户籍所在地是】否,属于受案人民法院辖!区,。。范围均由案件管【辖法院负责救助在管!辖地有重大影响【且救助?金额较大的》国家司法救助—案件上下级人民法】院,可以进行联动救助 ! 《  :  : 第三条  当【事人因?。生活面?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!司法救助申请符【合下列情形》之一的?应当予以救助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一【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!到犯罪?。。。侵害造成重伤—。或者严重残》疾因: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!赔偿能力无》法通过诉《讼获得赔偿》陷入生活困难的;】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刑事案件【。被害:人受:到犯罪侵害危及【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!担医疗?救治费用《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刑《事,案件:被害人受到》犯罪侵害而死—亡,。因,加害人死亡或者没】。有赔偿能力》依靠被害人收—入为主要生活来【源的近亲《属无法通过诉讼获】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!的;  !  :  :   (四)刑事】案件被害《人受到犯《罪侵害致《使其财产遭受重【大损失因加害人死】亡或者?没有赔偿能力—无法通过《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!活困难的; !。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 :(五)举报人、证人!、鉴:定人因举报、作【证、:鉴定受?到打击报《复致使?。其人身受到》伤害或?。财产:受到重大损失无法】通过诉?讼获得赔偿陷入生】活困难的; !。 :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六)追!索赡养费、扶—养费、抚《育费等因被执行【人没有?履行能力申》请执行人陷》入生:活困难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七)因道路交!通事故等民》事侵权行《为造: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!诉讼获得赔偿—受害:。人陷入生活困难的】; 《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人民法《院根据实际情况【。认为需要救助的【其,。他人员 !。  :  涉诉信访人其诉!。求具:有一:定合理性但通过法】。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!活困难愿意接受国】家司法救助后息诉】息,访,的可以参照》本意见?予以救助 》    】 第四条  —救助申请《人具:有以下情形之一【。的一般不《予救助 【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对】。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!的;: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二)无正当理!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!事实的; —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三)故意作!虚伪陈述或者—伪造证据妨害诉【讼的:;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(四:)在审?。判、:执行:中,主动放弃民事—赔偿请求或者拒绝】侵权: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!偿的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生活困难非案【件原因所《导致的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六《)已经通过社会救助!措施:得到合理补偿—、救助的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七)法人、其【他组织提出的救【助申请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八)不》应,给,予救:助的其他《。情形 —。     —第五条  国家【司法救?助以支付救助金【为主要方式并与思想!疏导相结合与法律】援助、?诉讼救济《相配:套与: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! , 《     第六【。。。条  救助金以【案件:管辖法?院所在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《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!均工资?为基准确定一般【。不超过?。三十六个月的月平】均工资总《额   !  损失特别重大】、生活特《别困难需适当—突破救助限》额的应当严格审【核控制救助金—额不得超《过人民法院依—法应当判决给付或】者虽已判《。决但未执《行到位的标》的数额 》 ?    《 第七条  救【。。助金:具体数额应当综【合以下因素确定【 : ?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救助申请人实!。际遭受的损失; 】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二)救助申请人【本人:有,无过错以及过—错程度; 】 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三)救》。助申请人《及其家庭的经济状】况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?)救助申请人维【持其住?所地基本生活—水平所必需》的最低支出; !     【 , ,。  :(五)?赔偿义?务人实际赔偿情况】 —    《第八条  人民【法院审?判,、执行部《门认为案件当事【人符:合救助条《件的应当告知—其有权提出国—家司法救助》申请当事人提出【申请的审判、—执行部门应当将【相关材料及时移【送立案?部门 ?  —  : 当事人《直,接向人民法院—立案:。部门提?出国家司法救助申】请经审查确》认,。符合救助《申请条件《的应当予以立案 】 《     第九【。条 :。 国家司法救助【申请:应当:。以书面?形式提出;救—助申请人书面申请确!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!出人:民,法院应当《制作笔录《  【   救助申请人提!出国家司法救—助,申请一?般应当提交》以下材料 【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一)救【助申请书救》助,申,请书应?当载:明,申请救助的数—额及:理由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《)救:助申请人的身—份证明;《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?。三,)实际损失的证【明,; 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救助申请】人及其家庭成员【。生活:困难的?证明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是否获!得其他赔偿、—救,助等相关证明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六)其他能够【证明:救助申请人需要救助!的,材料 】    救助申请人!确实不能提》供完:整材:。料的应当说明理由 !  —   第十条 【 ,救助申?请人生活困难—证明主要是指救助】。申请人户《。籍所在地或者经【常居住?地村(居)民委员会!或者:所在单位出具的【有关救?助申请人的家—庭人口、《劳动能力、就—业状况、家庭收【入等情况的证明 !  》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人民法院成—立由立案、》刑事审判、民事【审判:、行政审判》、审:判监督、执行、【国家赔偿及财务【等部:门组成的司》法救助委员会—负,责人民法院》国家司法救》助工作司法》救助委员《会下:设办公室由人民【。法院赔偿《委员会办公室行使】其职能 》 《   ? 人民法院赔偿【委员会办《公室作为司》法救助?。委员会的日》常工作部《门,负责牵头《、协调和处理国家】。司法救助日常—事务执行司》法救助委《员会决?议及办理国家司【法救助案件 — ?    》 基层人民法院【由负:。责,国家赔偿工作的【。。职能机?。构承担司法救助委】。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! , , 《    《。第十二条  —救助决定《应当自立案之—日起十个工作—日,内作出案《情复杂的救助—案件经院领导批【准可以适当》延长  !   办理救助案】件应当制作国家司】法救助决《定书加?盖人民法院印章【国家司法救》助决定书应当及时送!达 —。     不—符合:救助条件或者具有】不予:救助情形的应当将不!予救:助的决定《及时告?知救助申《请人并做好解释说】明工作 !    第》十,三条  决定救助的!应当在?七,个工:作日内按照相—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!在收到财政部—门拨付的救助金后】应当在二《个工作日《内通:知,救助:申请人领取》救助金 —   》  :对具有急《需,医疗救治《等特殊?情况的救助申请人】可以依据救助标【准先行垫付救助金】救,助后及时补办—审批手续《 — ,  : 第十四条  救】助金一般应》当一次性《发放情况特殊—的可以分批发放 !。 ,   》  发放救助金时】。。应当:向救:助申请人释明救助】金的性质、准—予,救助的理由、骗【取救助金的法—律后果同时制作笔】录并由救助申请人】签,字必要?时可以邀请救助申】。请人户籍所在地【。或者经常居》住地:村,(居)民委员会或者!所在单位的》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救!助金发放过程— , 》    人民—法院可以根据救【助申请人的》具体情况委》托民政部门》、乡镇?人民政府或者街【道办事处、村—。(居)民《委,员会、救助申—请人所在单位等组织!发放:。救助金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  各级人民】法院:。应当积极协》调财政部门将—国家司?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!并会同财政部门建】立国家司法》救助资金动态调整机!制 《     对】公民、法《。人和其他组》。织捐:助的国家司法救助资!金人民法《院应:当,严格、?规范使用及》时公布救《助的具体对象并【告知捐助人救助【情况确保救助—资金使用的透—明度和公《正性 》。。 ,     第【十,六条  《人,。。民法院?司法救助委员—会应当在年度—终了一个月内就本院!上一年度《司法:救助情况提交书【面报告接受》纪检、?监察、审计》部门和上级》人民法院的监督【确保专?款专用 》  》   第十七—条  人民》法院应当加强国【家司法救助》工作信息化建设【将国家司法救助案】件纳入审判管理【信息:系统及时《录入案件信息实现四!级法院信息共享并】积极探?索建立与社会保【障机构、其他—相关救助机构的救助!信,息共享机制 ! :    上级法院应!。当对下级法院—的国家司《法救助?。工,作予以指导和监督防!止救:助失:衡,和重复救助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八条  人民【法院工作《人员有下列》行,为之一的应当—予以批评教育—;构成违纪》的应:当,根据相关规》定予以?纪律:处分;构成犯罪的应!当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!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《滥用职权《对明显不符合—条件的救《助申请人《决定给予救》助的; !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?虚报、克扣救助【申请人救助金—的; 》 ,    》 , ,   (三)贪污】、挪:用救助资金》的;: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对符合救助条件【的救助申《请人:不及:时办理救《助手续造成》严重:后果的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违反本意—见的:其他行?为 ?     第!十九条  》救助申请人所在单位!或者基层《。组,织等相关《单位出具《。虚假:证明使不符合—救助条件的救助申】请人获得《救,助的人民法院应当】建议相?关,。单位:或者其上级》主管机关依法—。依纪对相关责—任人予以处理 !     【第,二,十条  救助申请】人获得?救助后人民法院【从被执行《人处执?行到赔偿款或者【其他应当给付的【执行款的应当将已】发放的救助金—从执行款中》扣除 】    《救助:申请人通过》提供虚?假材料等《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!民法院应当》予以追回;》。。构,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》 —。    涉诉信访】救助申请人领取【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!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!。当将救助金予以【追回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!  对未纳入—国,家司:法救助范围或者获】得国家?。司法救助后仍—面临:生活:困难的救助申请人】符合社?会救助条件》的人民法院通过国家!。司法:救助与社会》救助衔接机制—协调有关《部,。门,将其纳入社会救【助范围? :    【 最:高人民法院 !。     20】16年7月1—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