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】法院关于 加强和规!范人民法院》国家司法救》助,工作的?意,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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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最高人?民法院关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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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加强和规范人民法】院国家司法》救助工作的意见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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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发》〔2016》〕1: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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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和!规范审判、执—行中:困难群众的国—家司法救助工作【维护当事人合—法权益促进社会和】谐稳定根据》中,。共中央政《法委员会、》财政部、最高人【民法院、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】。公安部?、司法?部关于建《立完善国《家司法救《助,制度的意见(试行)!,结合人民法—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!意见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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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】人民法院《在审判?、执行工作中—对权利受到侵害无】法获得有效》赔偿的当《事,人符合本意》见规定情形》的可以?采取一次性》辅助: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!活面临的急迫—困难
】 ? 第二条 国家】司法:救,助工:作,应,。当遵循公正、公【开、:及时原则严格把握】救助标准和条件【
— 对同一【案件的同一》救助申请人》只进行一《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!于能:够通过诉讼》获,得赔偿、补偿的一】般应当通过诉讼途径!解决
! ?人民法院对符合救助!条件的救助申请人】无论其户籍所在地】是,否属于受案人民法院!辖区:范围:均由案?件管辖法院负责救】助在管辖地有—重大影?响且救助金额较大】的国:家司法?救助案件上下—级人民?法院:可以进行联动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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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【 当事人因生【活面临急《迫困难提出国家【。司法救助申请符合】下,列情:形之一的应当—予,以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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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一)刑?事案件被害人受【到犯罪?侵害造?成重伤?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!人死亡或者没有赔】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!获得赔偿陷》入生活?困难的;
【
,
,
【 , (二)刑》事案件被害人—受到:犯罪侵害危及生命】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!疗救治费《用,的;
》
《。 【(三)?刑事案件被害人受】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!加害人死亡或—者没:有,赔,偿能力依靠》被害人收《入为主要生》。活来:。源的近?。亲属无法通》过,诉讼获得《赔偿陷入生活困【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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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四)刑事案件!被害人受到犯罪【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!重大损失因加害人】死亡或者没有赔【偿能力无法》通过诉讼《获,得,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!;
?
》 — (五)举报人、证!人、鉴定人因举报、!作证、鉴定受到打击!报,复致使其人身—。受到伤害或》财产:受到重大损失—无法通过《诉讼获得《赔偿:陷入生活困》难的;
】
】。 ,(六)追索赡养【费、扶?养费、抚育费等因被!执行:人没有履行能力申】请执:行人陷入生活—困难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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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? , (七)因道路交通!事故等民事》侵权行为造成人【。身伤害无法》通过:诉讼:获,得赔偿受害人—陷入:生活困难的;
】
?
: 》 (八)人—民法:院根据实际情—况认为需要救—助,的其他人员
!
,
涉诉信访!人其诉求具》有一定合《理,性但通过法律途【径难:以解决且生活困难】愿意:接受国家《司法救助《后息诉息访的可以参!照本:意见予?以救助
《
【 第四条 救】助申请人具有以【下情:形之一的一般不予】救助
! — (一)对案—件发生有重大—过错的?;
》。
,
— , (二)无正当】理由拒绝《配,合查明案《件事实的;
!
! (三)故意作虚伪!陈述: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!讼的;
】
!(四)?在审判、执行中主】动放:弃民事赔偿请求【或者拒绝侵权责任】。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!。;
! 《 (五)生活困难!非案件?原因:所导致的;
!
》 ? (六)已经通过!。社会救助措》施得到合理补偿【。、,。救助的;
—。
【 (七)】法人、?其他组织提》出的救助申请;【
》
】 (八)《不应给予救助的其】他情形
》
【 第五条《 国家司法救助】以支付救《助金为主要》。。方式并与思想疏【导相结合与法律【援助、诉讼救济相配!套,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!接
《
? 第六—条 救助金以案件!管辖:法院所在《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上一:年度职工月平均【工资为基准确—定一般不超过三【。十,六个月的月》平均工资总》额,
】。 损失特别重大、!生活特别《困难需?适当突破救助限额】的应当严格审核控】制,救助金额不》。得超过人民法—。院依法?应当判?决给付或者虽—已判决但未执行到】位的标的数额
】
《 第七条 !救助金具体数额应当!综合以下因素确定】
?
《 : (一)救!助申请?人实际遭受的损失;!
】。 ? ?(二)救《助申请人本》人有无过错》以及过错程度;
】
】 , 《。(三)救助》申请人及其家庭【的经济状况;
】
— ? (《四)救助申请人维】持其住所地基本生】活水平所《必需的最低支出;
!
! : (五)赔偿【义务人实际赔—偿情况
》
?
》第八条 人—民法院审判、—执行部门《。认为案件当事人符合!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!。其有:权提出国家司—法,救助申请《当事人提出申请的】审判、执《行部门应当将相关】材料及时移送—立案部门《
《
《 ,。 当事人直接向【。人民法院立案部【。门提出国家》司法救助申》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救!助,申,请条件的应》当予以立案
】
第九!条 : 国家?司,法救助申请》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!;救助申请人书面申!请确有困难的—可以口头提出人民】法院应当制作笔【录
?
【 救助?申请人?。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!。请一:般应当提交以下材】料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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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一)救】助申请书救助—申请书应当载明申】请救助?的数额及理》由;
《。
!。 , (?二)救助《申请人的身》份,证明;
【
,
《 《 (三)实际损失】的证明?;
:
?
? 《 (四)救【助申请人及》其家庭成员》生活困难的证明;】
! ? :(五)是否获—得其他赔偿》、救助等相关证明;!
》
《 (—六)其他能够—证明救助《申请:人需要救助的材【料
】 ?救助申请人确—实不能提供完整材料!的应当说明理由
】
《
第十条】 救?。助申请?人生活困难证明主要!是指救?。。助申请人《户籍所?在地或?者经常居住地—村(居)民委员会或!者所在单位出具的】有,。关救助申请人—的家庭人口、劳动】能力、就业状—况、家庭收入等情况!的证明
—
》 :第十一条《 人民法院成【立由立案、刑事审判!、民事审判、—行政审判、》审判监督《、执行、国家赔偿及!财务等部门组—成的司法救》助委员会负责人民】。法院国家司法—救助工作《司法救助委员会下】设办公室由人民法院!赔偿:委员:会办公室《行使其职能
!。
,
: 人民法院赔偿!委员会办公》室作为?司法救助委员—会的日常工作部【门负责牵头、—协调和处理国家【司法:救助日常事务执行司!法救助委员会决议】及办理?国,家司法救助》案件
》。
【基层人民法》院由负责国》家赔偿工《作的职能机构—承担司法救助委员】会办公室工作职责】
! ,第十二条 —救,助决定应当自立【案之日起十个—工作日内《作出案情《复杂的救助案—件经院领《导,批准:可以适当延长
】
《 : 办理救助案件应!当制作国家司—法救助?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!印章:国家司法救助决定】书应:当及时?送达
?
:
? : 不符《合救助条件或者具有!不予救助《情形的应当将—不予救助《的决定?。及时告知救助—申,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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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, 决定救助的应】当在七个工》作,日内按照相关财务】。规定办?理手续在收到财【政部门拨付的—救助金后《应当在二个》工作日内通知救助】申,请人领取救助—金
—。
对—具有急需医疗救治】等特殊?情况的救助申请人】可以依?据救助?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!救助后及《时,补办审批手续
】
— 第十四条 】救助金一般应当【一次性发放情况特】殊,的可以分批发放
!。
《 发放救助】金时应?当向救?。助申请人释》明救助?金的性质、准予救助!的理由、骗取—救助金的法律—后果同时制作笔录并!由救助?申请人签字必—要时可以《邀请救助申请人【户籍所在地或者【。经常居住地村(居)!民委:员会或者所在—单位的工作人员到】场见证救助》金发放过程
【
】。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救!助申请?人的具体情》况委托民政部门、乡!镇人民政府或者街】道办事?处、村(居》)民委员会、救【助申请人所在—单位等组织发放救】助金:
— 第十—五条 ?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!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!国家司法救助资【金列入预算并会【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!。司法救助资》金动态?调整机制
】。
对【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捐助的国家司】法救助?资金:人民法院应当严格】、,规范使用及》时公:。布救助的具》体对象并告知捐助人!救助情况《确保救助资金—使用的透明度和【公正性
—
第】十六条 人民法】院司法救助委员【会应当在年度终了一!个月内就《本院上?一年:度司法救助情况提交!书面报告接受—纪检、监察、审计】部门和上级人民法】院的监督确保专款专!用
】 第十七条 !人民法院《应当加强国家—司法救助工》作信息化《建设: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!纳入审判《管理:信息系统及》时录入案件信息实】现四级法院信息【共享并积极探索【建立与社《会保障机构、—其他相关救助机构】。的救助信《。息共享机制
!
? : 上级法院应—当对下级法院—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!予以指导和监—督防止?救助失衡和重—复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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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? 人民法院工作人!员,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应当予以批》评教育;构成违纪的!应当根据《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!分;构成《犯罪的应当依法追】究,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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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一)滥用职权对【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救!助申请人决定—给,予救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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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二)》虚报、克扣救—助申请人救助金【的;
! 》 (三)贪污、】挪用救助资金的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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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(四)对符合救助】条件的救助》。申,。请人不及时办理救助!手续造成严重—后果的;
》
—。 , (【五)违?反本意见的其—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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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九条 《。救助申请人所在【。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等!相,关,单,位出具虚假》证明使不符合救【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!获得救助的人民法】院,应当建议《相关单位或》者其上级主管—机关依法依纪对相关!责,。任人予以处理—
— 第二十条】 救助申》请人:。获得救助后人民法】院,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!赔偿款?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!执行款的《应当:将已发放的救助金】从执行款中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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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救助申请人通】过提供虚假》材料:等手段骗取救—助金的?人民法院应当予以】追回;构成》犯罪: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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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涉诉信《访救助申请》人领取救助金后【违,背息诉息访承—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!救助:金予以追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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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二十一条 对!未纳:入国家司法救助范】围或者获得国—家司法?救助后仍面临—生活困难的救助申请!人符: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!民法院?通过国家司法救【助与社会《救助衔接机制协调有!关部门?将其:纳入社会救助范【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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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最《。高人民法《院
【 : 2?016年7月—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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