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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》。法,院关:于 加强和规范人】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!工作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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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—院关于?
《
加强】和规范人民》法院国家司》法救助工《。作的意?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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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法发〔2《016〕《16号
【
—为加强和规范审判、!执行中困难群众的】国家司法救助工作】维护当事人合—法权益促《进社会和谐稳定根】。据中共?中,央政:法委员会、财政部、!。最高人?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察院《。、公:安部、司法》部,关于建立完》善国家司法救助制】度的意见(》试行),结合—人民法院工作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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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》。 人民法院—在审判、执行工【作中对权利受—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!赔偿的当事人符合】本意见?规,定情形的《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!救济措?施以:。解决其生活面—临的急迫困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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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条 国家—司法救助《工,作应:当遵循公正、公开、!及时原则严格把握】。救助标准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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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同一】案件的同《一,救,助申请人只进行【一次性国家》司法救?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!获得赔偿、补偿【的一般?应当通过诉》。讼途:径解决
! 人民—。。法院对符合救助条件!的救助?申,请人无论其户籍所在!地是否属于受案人民!法院:辖区范围均由案件管!。辖法院负责》救助在管辖地有重】大影:响,且救助金额较大【的国家司法救—助案件上下级人【民法院可以进—行联动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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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条 : 当事人因生活面】临急迫困难提—出国家司法救助【申请符合下列—情形之一的应—当,予以救助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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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(一)刑—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!罪侵害造成重伤【或,者严重残疾》因,加害:人死亡或者没有赔】偿能:力,。无,法通过诉讼获—。得赔偿陷入生活困】。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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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《)刑事案件被—害人受?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!急需救治无力承【担医:疗救治?费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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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【)刑事?案件被害人受到犯】罪侵害而《死亡因?加害人死亡或—者没有赔偿》能力:。依靠被害人》收,入为主要《生活来?源的近亲属无法【通过诉讼《。获得赔偿陷入生【活困难的《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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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(四)?刑,事案件被害》人受到犯罪侵害致】使其财产遭受—重,大损失因加》害人死亡或者没有】赔偿能力无法通过】诉讼获得赔偿陷【入生活困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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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五)举报人—、证人、鉴定人因】。举报、作《证、鉴定受到—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!受,到伤害或财产—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!过诉:讼获得赔偿陷—入生活困难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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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)】追索赡养费、—扶养费、抚育费等】因被执行人没—有履行能力》申请:执行人陷入》生活困?难的;
】
】 (七)因道路交通!。事故等民事》侵权行为造成人【身伤:害无法通过诉—讼获得赔《偿受害人陷入—生活困难的;—
【 , —(八)人民法院根据!实,。际,。情况认为需要救【助,的其:他,人,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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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诉!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!定合: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!难以解?决且生活困》难愿意接受国—家司法救助后息诉】息访:的可以参照本意见予!以救:助
》
—第四条 《 救助申《请人具?有以:下情形之一的一般】。不予救助
】
! (一?)对:案件发生有重—大过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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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, (二)无【正,当理由拒绝》配合查明案件—事实的;
【
》 》 (三)故意作虚】。伪陈述或者伪造【证,。。据妨害诉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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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—)在审判、执行【中主动放弃》民事赔偿《请求或者拒绝侵【权责任人及》其近亲属《赔偿的;
】
《 , : (五》)生活困难》非案件原因所—导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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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六《。),已经通?过社会救助》措施得到合理补【。偿、救助的;
】
— : (》七)法人、其他【组织提出的救助申请!;
】。 》 (八)不—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!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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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— 国?家司:法,救助以支付》救助金为主》。要方式并与思想疏导!相,结合与法《律援助、《诉讼救?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!救助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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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—救助:金,以案件管辖法院【所在省?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!工,资为基?准确定一般不超【过,三十六?个月的月平》。。均工资总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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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损《失特别重大、生活】特别困难需适—当突破救助限额的】应当:。严格: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!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!应当判决《给付或者虽已判决】。但未执?行到位的标的数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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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?救助金具体数额【应当综?合以下因素确定【
【 — (:一)救助申请人实】际遭受的《损失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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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二,)救助申请人本【人有无?过错以及过错程【度;
》
】 : (三)救助申【。。请人及其家》庭的经?济状况;
!
》 : (?四)救?助申:请,人维持其《住,所地基本生活—水平所必需的最低】支出;
【
【 (五)—赔,偿义务?人实际赔偿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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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人【。民法院审《。判、执?行,部门认为案件—当事人符合》救助条件《的应当告《知其有权提出国家】。司法救?助申请当事人—提出申请的审判、】执行部门《应当将相关材料及】。。时移送立案》部,门,。。
【 当《事人直接向人民法】院立案部门》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!请经审查确认符合】救助申请条件—的应当予以立案
】
【 :第九条? 国家《司法救助申请应当】以书面形式提出;救!助申:请,人书面申请确—有困难的可以口【头提出人民法院【应当制作笔录
【
》 , ?救,助申请人提出国家司!法救助?申请一般应当提【交,以下材?料
《
— (—。一)救助《申请:书救助申请书应当载!明申:请,救助的数额》及理由;
》
【 (二)!救助:。申请人?的身份?证明;
》
! (三)实际】损失的证明;
】
! ?(四)?救助申?请人及其《家庭成员生活—。困难的证明;—
》
—。 (五》)是否获得》其他赔?偿、救助等》相关证明;
【
《 《 (六—)其他?能够证明救助申请人!需要救助《的,材,料
! 救助申请—人确实不能提供完】整材料?的应当说明理由
】
— 第十条 】救助申请人生活困】难证:明主要是《指救助申《请人户?籍所:在地或者经常居【住地村(居)民委员!会或者所在》单位出具的有关救】助申请人的》家庭人口、》劳动能力、就业状况!、家庭收入》等情:况的证明《
】 第十《一条 人民—法院成立由立案、刑!。事审:判、民事审》判、行政审判、审判!监督、执《行,、国:家赔偿及《财务等部门组成的】司法救助委员会负】责人民法院国—家司法救助工作司】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!公室由人民法院【赔偿:委员会?。办公室行使其职能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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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法院【赔偿委员会》。办公室作《为司法?救助委员会的日常工!作,部门负责牵头—、协调和处理—国,家司法救助日常事务!执行司法救助委员】会,决议及办理国—家司法救助案件【
》
基—层人民法院》由负责国家赔偿工作!的,职能机构承担司法救!助委:。员会办公室工作【职,责
【 第》十,二条 ? 救助决定应当自立!案之日起《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案!情复:杂,的救:助案件经《院,领,导批准可以适—当延长
》。
— 办理救助案【件应当制作国家【司法救助决定书加】盖人民法院印章国】家司法救助决—定书:应当及时送达
!
— 不符合救助—条件或者《具有不予救助情形的!应,当将不予救》助的决定《及时告知《救助申?请人:并做好解释》说明工?作
! :第十三条 决【定救助的应当在【。七个工作日内—。按照相关《财务:规定办理《手续在收《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!助金后应《当,在二个?工作日内通》知救助?申请人领取救助金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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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对具有急需医【疗救:治等特殊情况的救助!申请人可以依据救助!。标准先行垫付—救助金救助后及时】。补办审批手续
】
第!。十,。四条 ?。。 救助金一般应【当,一次性发放情—况特殊的可以分批】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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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发》放救助金时》。应,当向救助申请人释】明,救助金?的性质、准予救助】的理由、《。骗取救助金的法【律后果同时》制作笔录《并由救助申请人【签,字必要时可》以邀请救《助申请人户籍—所在:地或者经常》居住地村(》居)民委员会或者所!在单:。。位的工作《人员到?场,见证:救助金发放》过程
《
》 人民》法,院可以根《据救助申《。请人的具《体情况委托民政部门!、乡镇人民政府或】者街道办《。事处、村(》。居):民委员会、救助【申请人所在单—位等:组织发放救助—金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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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十五条 》各级人民法》院应当积极协—调财: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!助,资金列入《预算并会同财政部】门建:立国家司法救—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!
— :。 对?公民、?法人和其他组—织捐助的国》家司法救助资金人民!法院应当严格—、规范使《用,及时公布救》助的具?体对:象并告知捐助人救】助情况?确保救助资金使用】。的透明度《和公正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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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六条 !人民法院司》法救助委员会应当】在,年,度终了?一个月内就》。本院:上一年?度司法救助》情况提交《。书面报告接受—纪检、?监察、审计部门和上!。。级人:民法院的监》督确保专款专用
!
《。 :。 , 第十七条 人】民法院应当》加强国家司法救【助工作信息化建【设将国家司法救助案!件纳入审判管—理信息系《统,及,时录入案件信息实】现四级法院》信息共享并》积极探?索建立与社》会,保障机?构、其他相关救助】机,构的救助信息共享】机制
】 上级法【院应当对下级—法院的国家》司,法救助工《作予以指导》。和监督防止救—助,失衡和重复》救助
《
》 ,。 第十八》条 人民法院工作!人员有?下列行为《之一的应《当予以批评教育;】构成违纪的应当根据!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!分;构成犯》罪的应当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《
【 【(一)?滥用职权对明—显不符合条》件的救助申请人决】定给予救《助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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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?(二)虚报、—克扣救助申请人救】助金的;
!
— ?(三)贪污、挪用救!助资金的《;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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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《对符合救助条件【的救助申请人不及时!办理救助手续造成严!重后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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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违反本!意见的其他行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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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十九条 救助申!请人所在单位—或,者基层组织等相关单!位出具虚假证—明使不?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!申请人获得救助【。。的人:。民法院应当建议相关!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!机,关依法依《。纪对相?关责任人予以—处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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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二:十条 救》。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!人民法院从被执行】人处执?行到赔偿《款或者?其他应当给付—的执行款《的应当将已发—放的救助金从执【行款中扣除
【
《 救助申【请人通过提供—虚假材?料等:手段骗?取救助金的人—民法院应当予以【追回;构成犯罪的】应当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任
】 : 涉诉信访救助申请!人领取救助》金后违背息诉—。息访承诺的人民法】院应当将救助金予】以追回
《
— 第二十—。一条: 对未纳入国家司!法救助范围或者获得!国家司法救助后【仍面临生活》困难的救助申请人符!合社会?救助条件《的人:民法院通《过国家司法救助【与社会救助》衔接机制协调—有关部门将其纳入社!会救助范围
】
《 最高人民【法院
《
【 20?16年7月1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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