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最高人民】。法院关于 加强和规!范人民法《院国:家司:法救助工作的意见】 !。。 最:高人民法院关于 ! : 加强和!规范人民法院国【家司法救《助工作的意》见 《 — 法:发〔2016〕【16号 ! : 为加强和规范】审判:、执行中困难—群众的国《家,司法救助工》作维护当《事人合法权益促【进社会和谐》稳定根据《中共中央政》法委员会、财政【部、最高人》民法院、最高人民】检,察院、公安部—、司:法部关于建立—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!度的:意,见(试行),—结合人民法院工【作实际提出》如下意见 !    — 第一条  人民法!院在审判、执行工】作中对权利受—到侵:害无法获《。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!符合本意见规定【。情,形的可以采》取一次性辅助救济】措施以解决其—生活面临《的急迫困难 — ?     —第二条  》国家司法救助—工,作,应当遵循公》正、公开《、及时原则严格把】握救助?标准和条件 —    】 对同一案件—。的,同一救助《申,请人只进《行一次性《国家司法救》助对于能够》。通过诉?。讼获得赔偿》、补偿的一般应当】通过诉讼途径解【决 【    人民法院对!。符合救助《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无!论其户籍《所在地是否属—于受案人民法院辖】区范围均由案件管辖!法院:负责救助在管辖地】有重大影响且救【助金额较大》的国家司《法救助案《件上下级人民法【院可以进行联动救】助  】 ,  :第三条  当事【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!难提出国家司—法救助申《请符合?下列: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!。救助: ?   》 ,  :   ?(一)刑事案件【被害人受《到犯罪侵害造成重】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!害人死亡或者—没有赔偿《。能力:无法:通,过诉讼?获得赔偿陷入—生活困难的; 】。 , ?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《二)刑事案》。件被害人受到犯罪】侵害:危及生命急需—。救治无力承担—医疗救治《费用的;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刑事【案件被害人受到【犯罪侵害《而,死亡因加害人死【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!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!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!无,法通过诉讼获—得赔:偿陷入生《活困难的; 【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四)刑事案件被害】人受到犯罪侵害致】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!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!没有赔?偿能力无法通过【诉讼获得赔偿陷【入生活?困难的; 】 ,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五)举报人、证人、!鉴定人因《举报、作证、—鉴定受到打击—报复致?使其人身受到—伤,害或财产受到重【大损失?无法:通过诉?讼获得赔偿》陷入生活困难的; !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》六,)追索赡养费、扶】养费、抚育》费等因?被执:行人没有履行—能力申请执行—人陷入生活困难【的;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七)!因道路交通事故【等民事侵权行为造】成人身伤害无法通】过诉讼获得赔偿【受害人陷入生活【困难的; !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八)人民法】院根据实际情况认】。。为需要救《助的其他《人员 —   《  涉诉信访—人其诉求具》有一定合《理性但?。通过法律《途径难以解决且【生活困难愿意—接受国?家司法救助后—息诉息访的》可以参照本意见【予以救?助 【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救助申请人具有以下!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!救助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对案件发生》有重大过《错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无正当理由拒绝!配合查明《案件事实的; 【 ,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三)故!意作虚伪陈述—或,。者,伪造:。证据妨害诉讼的; ! ?。 ,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(四)?在审判?。、执行中主动放弃民!。事,赔偿请求或者拒绝】。侵权责任人及—其近亲属赔偿的; !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生活】困难非案《。。。件原因所导》致的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,六,)已经通过社—会救助措施得到【合理补偿、救助【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七)法人、其他组】织提出?。的救助申《。请; 》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八)不【。应给予救助》的其:他情形 】     第五条 ! 国: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!助,金为主?要方式并与》思想疏导相结合与】法律援?。助、诉讼救》济相配套与其他【社会救助相》衔接 】 , ,  第六《条,  救?助金:。以案件管辖法院所在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上一年度》职,工月平均工》资为基准确定一般】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!月平均工《资总额 — :     》。损失特?别重大、生活特【别困: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!额的应当严格审【核控制救助金—额不得超《过人民?法院依法应当判决】给付或者虽已判【决但未执行到位【的标的数额 【 :     第七】条 : 救助金《具体数额《应当综合以下因素确!定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,一)救助申请人实际!遭,受的损失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二)救助《申请人本人有—无过错?以及过错程度—;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:。)救助申请人及其家!庭的:经济状况;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救助申请人】维持:其,。住所地基本生活【水平所必需的最低】支出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(五)赔偿义【务人实际赔偿—情况 】    第八—条,  人民法院审判】、,执行部?门认为案件当事人符!。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!知其有权提出—国家司法《救,助申请当事人提出申!请的审判、执行【部门应当将》相关材料及时—移,送立案部门》 : :。     当事】人直接向《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!出国家司法救助【。申请经审查确认符】合救助申请条件的应!当予以立案 !     第九】条,  国?家司法救助申请应当!以,书面:。。形式:提出;救助申请人】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!可以口头提出—人民法院应》当制作笔录 】 :     救助【申请人提出国家司法!救,。助申:。请一般应当》提交以下材料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一)救助申请—书救助申请书应当载!明申:请救:。。助的数额《及理由; !。 ,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: (二)救助申【请人的身份》证明; 《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实际损—失的证?明;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救:助,申请人及其家庭【成员生活困难的证】明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是否获】得其他?赔偿:、救助等相》关证明;《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其他能够证明】救助:申请人需要救助【的材料 》    【 救助申《请人确实不能提【供完整材料的应【当说明理由》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条  救》助申请人生活困【难证明主要》是指救助申请—人户:籍所在地或》者经常居住地村(】居,)民委员会或者所在!单位出具的有关救助!。申请:人的:家庭人口、》劳动:能力:、就业状况、家【庭收:入等情况的证—明 【 ,  : 第十一条 — 人民法院成立【由立案、刑》事审判、民事审判、!行政审判、审判【监督、执行、国家】赔偿及财务等部门组!成的:司法救助委》员会负责人》。民法院国《家司法?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委!员会下?设办公室由人—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!公室行使其职能 !  》   ?人民:法院赔偿委员会办】公室作为司法救【。助委员会的》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牵!头、协调《和处:理国家司法救助日常!事务执行《司法救助委员会决议!。及办:理国:家,司法救助案件 【。 ?     基【层人民法院由负责国!家,赔偿工作的职能【机构承担《司法救助委》员会:办公室工作职责【 : ?     第十二】条,  救?助决定应当自—立,案之日起十个工作】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!救助案件经院领导】。批准可以适》当延长?   】  办理《救助案件应当制【作国:。家司法救助决—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!章国:。家司法救助决定书】应当及时送》达 》    》 不:符合救助条件—或,者具有不予》救助情形《的应:当将不予救助的【决定及时告知救【助申请人并做好【。解释说?明工作 】 ,  :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决定救助《的应当?在七个?工作日内按照相【关财务规定》。办理手续在收到财】政部门拨付》的救助金《后应当在二》个工作?日内通知救助申请】人领:取救助金 》 ,  》   ?对具有急需医—疗救治等特殊情【况的救助《申请人可以》依据救助标准—先行垫付《救助金?救助后及时补办【审批手续 【   》 , 第十?四条  《救助金一《般应当一次性发放情!况特殊?的,可以分批发放 】    【 发放救助》金时应当向救助【。申请人释明》救助金?。的性质、准予救【助的理由、骗取救助!金,的法律?后果同时制》作笔:录并由救助》申请人签《字必要时可以邀请救!助申:请人户?籍所在地或者经常】居住地?村(居)民委员【会或者所在单位的】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救!助金发放过程 !     【人民法院《可以根据救助申【请,人的具体情况委托民!政,部门、?乡镇人民政》府,或者街道办事处【、村(居《。)民委员会》、救助申请》人,所,在单位等《组织发放救助金 】 《  :   第《十五:条  ?各级人民法》院应当积极协调财政!部门将国《家,司法救助资》金列入预算》并会同财政部门【。建立国家司法救助】资金动态调》整机制 【 : ,   对公》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!捐助的国家司法救】助资金人民法院应】当严格、规范使【用及时公布救助的】具体对象《并告知捐助》人,救助情况《确保救助《资金使用的透—明,度和公正性 —    】 第十六条  人民!法院司?法救助委员会应【当在年度终》了一个月内》。就本:院上:一年度司法》救助情况提交书面报!告接受纪检、监【察、审计部门和上级!人民法?院的监督确保—专款专用 》 》    第十七条】  :。人民法院应当—加强国家司》。法救助工作信—息化建设《将国家司法》救助案件纳入审判】管理信息系统及【时录入案《件信息实《。现四级法院》信息共享《并积极探索建立与】社会保障机构、其他!相,关救助机构》的救助信息共享机】制,  【。  : 上级法院应—当对:下级法院的国家司法!救助工作予以指导和!监督防止救助失衡】。和重复救助 】   》  第十八条  人!民法院工作人—员有下?列,。行为之?一的应当予以批评教!育;构成违纪的【应当: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纪!律处分;构成—犯罪:的应当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 【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?(,一)滥用《职权对明显》。不符合条件的—救助申请人决—定给予救助》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虚】报、克扣救助申【请人救助金的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贪污【、挪用救助资金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《对,符合:救助条件的救助【申请人不及》时办:理救助手续造成严】重后果的; — :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五)违反本意见的其!他行为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九条 — 救助申请人—所在单位或》者基层?组织等相关》单位:出具虚假证明使不符!合救助条件的救助】申,请人获得救助的【人民法院《应,当建议相关单位或者!其上级主管机关【依法:依纪对相关责任人】予以处?理   !  :。第,。二十条?  救助申请人获】得救助?后,。人民法?院从被执《行人:处执行到赔偿款或】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!。行,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!。救助:金从执行款》中扣除? ?  《   ?救,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!假,。材料等手段骗取救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!予以追回;构成犯罪!的应:当依法?追究刑事责》任 【    涉诉—信访救?助申请人领》取救助?金后违背息诉—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!应当将?救,助金予以追》回 《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一条  对未纳入!国家司法救》助,范围或者获得国家】司法救助后仍面【临,生活困难的救—助申请人符合社会】救助条件的》人民法院通过国家司!法救助与社会—救助衔接机制协调】有关部门将其纳入社!会救助范《围 【  :  最?高,人民法院《 ,    】 2:0,16年?7月1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