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》高人民法院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!民共和国继承法【若干问题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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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一《、,关于:总则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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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继!承,从被继承人生理死】亡或被宣告死亡【时开: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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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【踪人被?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!决中确定的失—。踪人的死亡日—期为继承开始的【时,间
! :2.相互《有继承关《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!件中死亡如》不能确定《死亡:先后时间的推定【。。没有继承《人的人先死亡死亡】人各自都有继承【。人的如几个死亡人】。辈份不同《推定长辈先》死亡;几个死亡人辈!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!彼此不发《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!继承人?。分别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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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公!民可继?承的其他合法—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!履行标的为财物的】。。债权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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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】.承包人死亡时尚未!取得承包收益的【可把死?者生前?对承包所投》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!劳,动及其增值和孳【息,由发包单位或者【接续承包合》同的人合理折价、补!偿其价?额,作为遗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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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5.被继承】人生:前与他人《订有:。遗赠扶养《协,议同时又立》。有遗嘱的继承—开始后如果遗赠扶】养,。协议与遗《嘱没:有抵触遗产分别【按,协议和遗嘱处理;如!果有抗?触,按协:议处理与《。协议抵?触的:遗嘱:全部:或部分?。。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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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:6.遗嘱《继承人依遗》嘱取得遗产》后仍有权依继承法】第十:三条:的规定取得遗嘱【未处分的《遗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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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7.不?满六:周,岁,的,儿,童、精神病》患者可以认定其为】无行为?能,力,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!八周岁的未成年人】应当:认定其为限制行【为能力人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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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法定!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!行,使继承权、受遗【赠,权不得损害被—代,理,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!一般不能《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!承权、受遗赠—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!利益的应认定其【。代理行为无效
!。
9.!在遗产继承中继承】人之间?因是:否丧失继承权发【生纠:纷诉讼到人民法院】的由:人民法院《根据继承法》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!。认其是否《丧失继?承权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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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】.继承人虐》待,被,继承人情《。节是否严重》。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!的时间、手段—、后果?和社会?影响等方面》认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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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虐待被继承人情【节严重的不》论,是否追究刑事责【任均:可确:认其丧失继承权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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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1.继承【。人,故,意杀害被《继,承人的不论》是既遂还《是,未,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!承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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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2.继承人有继】承法第?七条:第(:一,)项或第(二)项所!列之行为《而被继承人以遗【嘱将:遗产指?定由:该继承人继承的【可确认遗嘱无效【并按继承法第七【条的:规定处理《
— ? 13.《继承人虐待被继承】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!弃被继?承人的如以》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!被虐待人、被遗弃】人,生,前又表示宽恕可不】。。。确认其丧失继承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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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14—.继承人伪造、篡】改或者销毁》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!。能力又无生活来源】的继承人的利益并】造成其生活困难的】应认定其《行为情节严重—
! 15.《在诉讼时效期间【内因不?可抗拒?。的事由致《继承人无法主张继】承权利的人》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!时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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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6.继承】人在知?道自己的《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!的二年之内其遗【产继承权纠纷—确在人民调解—委员:会进:行调解?期,间可按中止》。诉讼时?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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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【.继:承人因遗产》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!提,起诉讼诉讼时效即】为中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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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自!继承开始《之日起?的第18年后至【第20年《。期间内继承》人才:知道自?己的权利被》侵犯的其《。。提起:诉讼的权利》应,当,在,继,承,开始之?日起的20》年之:内,行使超?过20年的不得再行!提,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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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二、关于法定继承!部分
! 19》.被收养人对养【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!时又对?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!可依继承法》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!父,母的遗产外还—可依继承法第—。。十四条的规》。。定分得?生父母的适当—的,遗,产
《
【20.在旧社会形成!的一夫多妻家庭【中子女与《生母以外《的,父亲:的其他配《偶之间形成》扶养关系的互有继】承权
】 21.【继子女?继承了继父母—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!生父母?。的遗产
! 继》父母继承了》继,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!继承生子《女的遗产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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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2.收养—。他人:为养孙子女视—为养父母与》养子女的关》系的可?互为第一《顺,序继承人
》
!23.养《子女与生子女之间】、养子女与养子【女之间?系养兄弟《姐妹可互为第—二顺序继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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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被收?养人与其亲兄—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!务,关系因收养关—系的:成立而消除不—能互为第二顺—序继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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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【4.继兄弟》姐,妹,之间的继承权因继】兄弟姐妹之》间,的,扶养关系而发生没】有扶:养关系?的不能?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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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继兄弟姐妹之—。间相互继承了遗【产,的不影响其继—承亲兄?弟姐妹的遗产—
【 25.被继承!人的孙子女、外孙】子女、曾孙子—女、外曾孙子女都可!以代位继承代—位继承?人不受辈数的限制】
】 26.被继【承,人的养子《。女、已形成扶养关】系的继?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!继承:;被:继承:人亲生子女的养【子女可代位》继承;?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!子女可代位继承【;与被继承》人已形成扶养关【系的:继子女的养子—女也可以代位—继承
】 《27.代位继—承人缺乏《劳动能力又没有生】活来源或《者,。对被继承人尽过主】要赡:养义务的分》配遗产时可》以多分
《
》 28—.继承人丧失继【。承权的?其晚辈直系》血亲:。不得代位《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!缺乏劳?动能力又没》。有生活?。。来,源或:对被继承《人尽赡养义务—较多:的可适当分给遗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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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9.丧偶儿媳!对,公婆、?丧,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!无论其是《。否再婚依继承法【第十:二,条规定作为第一顺】序继承?。人时不影响》其子女?代位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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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0.对《被继承人生》活提: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!在劳务等方面给予】。了,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!其尽了主要赡养【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!。
】 , 31.依》继承法?第,。十,四条:规,定,。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!人分给他们遗—产时: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!少于继承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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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2.依继承法第】十四条规定可以【分给适?当遗产的人在—其依法取得》被继承人遗产的【权利受?。到侵犯?时本人?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!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!提起诉讼但在—。遗产分割时明—知而未提《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!理;不?。知而未提出请求在】二年以内《起诉:的应予受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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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33.》继承人有扶》养能力和扶养—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!但被继承人》因有固定收》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!示,不,要求扶?养养的分配》遗产时一《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!继承份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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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34.有扶养能力】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!虽,然,与被继?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!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!尽扶养义务分配遗】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!分,
— , , 三、关于—遗嘱继?承,部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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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5.?继承法实《施前订立的形式【上稍有欠《。缺的遗嘱如》内容合法又有充分】证据证?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!思表示的可》以认定?遗嘱有?。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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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3》。6.继?承人、受遗赠人的债!权人、债务人—共同经营的合—伙人也应当视为与】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!利害关系《不能作为遗嘱的见】证人
【。
》37.遗嘱人未保留!缺乏劳?动能:力又没有生活来【源的继承人》。的遗产份额遗产【处理时应《当,为该继承人留—。下必要的遗产所剩】。余的部分才》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!配原则?处理
】 :。 继承人是—否缺:乏劳动能力又没有】。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!效时该?继承人的《具,体情况确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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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38.—遗嘱:人以遗嘱处》分了:属于国?家、集体或》他人所?有的财产遗嘱—的这部分应认定无】。效
【 39.遗嘱!人生前?的行为?与遗:嘱,的意思表示》。相反而使遗嘱处分】的财产在继》承开始前灭》失部分灭失或—所有权转移、—部分转?移的遗?嘱,视为被?撤销或?部分被撤《。销
! :。40.公民在遗书】。中涉及死后个人财】产处:分的内容确为死者】真,实意思的《。表,示有本人《。签名并注明了年、月!、日又?无相反证《据的可按自书遗【嘱对待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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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.】。遗嘱人立遗嘱—时必须有行为能力】无行为能力人所【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!后来有了行为—能力: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!立遗:嘱,。时,有行为能力后来丧】。失了行为《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!力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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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2.遗嘱人以】不同形式立有数【份内容相抵触的遗】嘱其中有《公证遗嘱的》以最后所《立公:证遗嘱为准》;没有?。公证遗嘱的以最【后所立的遗嘱—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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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43.附】义务的遗嘱》继,承,或,遗,。赠如义务能够履行】而继承人、受遗赠人!无正:。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!人或其他继》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!以取消他《接受附?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!利由提出《请示:的继承?人,或,受,益人负?责按遗?嘱人的意愿履行【。义务接受遗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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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!关于遗产的》处理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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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.人!民法院在审理—继承: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!承人而无法通知【的分割?遗,产时:要保留其应继承的】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!保管人或保管单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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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45.应当为—胎儿保留的遗—产份额没有保留的】应从继承人所—继承的遗产中扣【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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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】。胎儿保留的遗—产份额如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】由其继承人继承;】如胎儿?出,。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!继承人的《继承人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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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46.继承】人因放弃继承权【致其不能履》行法定义务的—放弃继承权的—行为:。无效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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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47.继承人!放弃继承应当以书】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!表,示用口头《。方式:表示放弃继承本【人承认或《。。有其它充分证—据证明的也》应当认定《其有效
! 4》8.在诉讼中继承】。人向人民法院以【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!承的要制《作笔录由放》弃继承的人签名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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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9.继承人放弃】继承:。的,意思表示应当在继】承开:始后、遗《产分割前作出遗产】分割后?表示放弃的》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!有权
! : 50.遗产处【。理前或在诉讼—进行中继承人对【放弃:继承翻悔的》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!出,的具:体,理由决定是否—。承认遗产《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!继承翻悔的不予【承认:
】 5?1,.放弃继承》的效力?追溯到继承开—始的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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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52—.继承开始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】放弃继承并于—遗产分割前死亡的】其,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!给他的合法继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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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53.—继承开?始后受遗赠人表【示接:受遗赠并于遗产【分割前?死,亡的其接《受遗赠的权》利转移给他》的,继承人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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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4.由国家》或集体组《织,供给生活费用的烈】属和享?受社会救济的城市】居,民其:遗产仍应《。准许合法继承—人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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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5,5.集体组织对【“五保户《”实行“五保”时】双方有扶养协—议的按协议处理;没!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!嘱,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!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!。承或法定继承处理】。但集体组织有—权要求扣回“五保】”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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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56?.扶养人或集—体组织与公民订【有,遗赠:扶养协议扶养人【或,集体组织无》正当理由不履行致】协议解除的不—能享有受遗赠的【权利其支《付的:供养:费用一般《。不予补偿;遗—赠人无正当理—由不履行致》协议解除的》则应偿还扶养—人或集体组织—已支付?的供:养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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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57.》遗产因无人》继承收归国》家或集体《组,织所:。有时按继《承法第?十四条规定》可,。以分给遗《产的人提《。出取得遗产》的,要求人民法》院应视情况适当分】给遗产
》
》 58.—人民:法院在分割遗产中】的房屋、生产—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!要的财?产时应依据有—利于发?挥其使用效》益和继?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!各继承人的利益【。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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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59:.人民法院对故意隐!匿、:。侵吞或争抢遗—。产的继承人》可以酌情《减,少其:应继承的遗》产
】。 : 60.《继承诉讼《开始后如继》承人、受遗赠人中有!既不愿?参加诉讼又不—表示放弃实体权【利的:应追加为共同原告】;已明?确,表示放弃继承的不】再列:为当:事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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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61.继承】人中有缺《乏劳动能力又没有】生活来?源的人即使遗产不】足清偿?债务也应为》。其保:留适当?遗,产然后再按继承法】。第,三十三条和》民事诉讼《。法第一百《八十:条的规定清》。偿债务
! ? 62.遗产—。。已被分割而未清偿】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!又有遗嘱继承和遗】赠的首先由法定【继承:人,用其所得遗产清【偿债务;不足清【偿时剩余的债—务由遗?嘱继: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!例用所得遗产—偿,还;如果只有遗嘱继!承和遗赠的由遗嘱】。继承人?和受遗赠人》按比例?用所得遗产偿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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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五、?关于:附则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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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3.涉《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!。适用:被继承?人住所地法律即【适用被继《承人生前最后—住所:地国家的法》。律
! , 64?.继承法《施,行前:人,民法院已经审结的】继,承案件继承法—施,行后按审判监督程】。。序提起再审的—适用:审结时的有关—政策、?法律
《
《 人》民,法院对继承法生效前!已经受?理、生效时尚未【审结的?。继承案件适》用继承法但不得再】以超过诉讼时—效为:由驳回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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