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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—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!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!若,干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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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《13年?7月1日最高人【民法:。院审判委员会第15!。82次?会,议通过根据》2017年》1月:16日最高人民法】院审判?委员会第1707次!会议通过的最高人】民,法院关于修》改〈最高《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!信被:执,行人名?单信息?的若干规定〉—的决定?。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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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使—被执行人自觉履行】生效法律文》书确定的义务—推进社?会信用体《系建设根据中华【人,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!的规定结合》人民法院工作实【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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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条 》 被执?行人:。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!确定的义务并具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人民法院应当—。将其: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!单依法?对其进行信用—惩戒
【
!(一)?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!。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!义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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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 (《二,)以伪造证据、暴力!、威胁等方》法妨碍、抗拒执行】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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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(三)【以虚假诉讼、—虚假:仲裁:或者以隐匿、转移】财,产等方法规避执行】的;
》。
》 ? (四》)违:反财产报告》制度的;《
! , ,。 (五)违反】。限制:消费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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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: (六)无正当】理由拒不《履行执行和解协【议的:
— 第二条【 被执行人—具有本规定第—一条:第二项至第六项【规定情形的纳入【失信被执行人名【。单的期限为》二年被执行人以暴】力、威胁方法—妨碍、抗拒执行情节!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!行为的可以延长【一至三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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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信【被执行?人积极履行生效法】律,文书确定义》务或: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!人民法院《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!信信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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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?条 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人民法】院不得依据本规定】第一条第一》项的规定将被执行】人纳入失信》被执:行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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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》 (一)提供了充!分有效担《保的;?
【 , 》 (二)已被采取查!封、扣押、》冻结等措施的财【产足以清《偿生效?法律文书确》定债:务的;
《
【 (三】)被执行人履行【顺序在后《对其依法不》应强制执行》的;:
》
】 ,。(四:)其他不属》于有履行能力而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!。书,确定义务的》。。情形:
》。
: , 第四条 — 被执行人为—未成年人的人民【法院不得将其—纳入失?信被执行《人名: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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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【 人民《法院向被执行人发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】当载明有关纳入失】信被执行人》名单:的风险提《示等内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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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!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!一,条规定情形》之一的可以向人【民法院?申请将其纳入失信】被执行人名》单人:民,法,院应当自收到申【请之日起十》五日:内审查并作出决定】人民法院认为被执】行人具有本》规定第一条规定情】形之一的也》可以依职权决定【将其纳入失信被执】行人名单
】。。
》 ,人民:法院决定将被执【行人纳入失》信被执行人名单【的应当制作决定书】。决定书应当写明纳】入失信被执》行,人名单的理由—有纳入期限》的,应当写明纳入期限】。决定书由院》长签发自作出之【日,起生效?决定书应当按—照民事诉讼法—规定的?法律文书送》达方式送达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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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 【 记载和公》。布的失信被》执行人名单信息应】。当包括
! ,。 —。 ,(一)作为被执行人!的法人或《者其:他,组织的名称、统一社!。。会信:用代码?(或组织《。机构代码《),。、法定代表人或【者负责人姓名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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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作为】被执行人的自—然人的姓名、性别】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】。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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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三)生效法【律,文书确定的义务【和被执?。行,人的履行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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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四)被执—行,人失信行《为的具体情形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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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:五):执行依据《的制作单位》和文号?、执行案号、立【案时间?、执:行法院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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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《)人民?法,院认为应《当记载和公布的不】涉及:国家秘密、》商业秘?密、个人隐私的其他!事项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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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 各级人》民法院应当将—失信被?。执行人名单》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!院失:信被执行人》名,单,库并通过该》名单库统一向社【会公布
! ?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!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!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】通过报纸《、广播、电视—、网络、法院公告栏!等其他?方式予以公》。布并可以采取—新闻:发布会?或者:其,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!法院实施失》信被:执行: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!期向社会公》。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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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八条 人民法【院应当将失信被【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!府相关?部门:、金:融监管机构、—金融机构、承担【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!及行业协会等通报】供相关单位依—照法律?、,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!府采购?、招标?投标、行政》审批、政府扶持、融!资信贷、市》场准入、资质认【定等方面对失信被】执行:人予以信用惩戒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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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!被执:行人名单信息向【征信机?构通报?并由:征信机构在》其征信系统》中记录
【
国家】。工作人员、人大代表!、政协?委员等被纳入失信】。被执行人《名单的?人民法?院应当将《失信情况通报—其所在单《位和:相关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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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国,家,机关、事业单位【、国有?企业等被纳》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!的人民法院应当将】失信情况通报其【上级单位、主—管部门?或者履?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!
— 《第九条? 不应纳入失【信被执行人》名单:的公民、《法人:或其他组织》被纳入失信被—执行人名单的人【民法院应当在—三个工?作日内撤销失信信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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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记载和公布的失!。信信息不准确的【人民法?院,应当在?三个:工,作日内更正失信信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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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: 具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人民法》院应当在三个—工作日内删》除失信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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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一)被执】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!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!民法院已《执行:完毕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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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二)!当事人达成执—行和解协议》且已:履行完毕的;
】
— 》 (三)申请执行人!书面申请删除失【信信:息人:民法:院审查同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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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终》。结本次?。执,。行程序后通过网络】。执行查控《系统查询被》。执,行人财产两次以【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!财产且申请执行人】或者其他人未提供】有效财产线索—的;
【
【 :(五)因审判—监督或?。破产程?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!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!执行的;
【
】 (《六)人民法院—依法裁定不予执行】的;
】 — (七)人民法院!依法裁定终结执行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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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, 有纳入期》。限的不适用前款【规定纳入期限届【满后三个《工作日内人民法院】。应当删除失信信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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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依照本《条第:。一款规?定删:。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!。人,具有本?。规定第一条规—定情形之一的人民】法院可以重新—将其:纳入失信《被执行人名单
【。
— 依照本条【第,一款第三项》规定删除失信信【息,。后六:个月内?申请执行人申—请将该被执》行,人纳入失信被—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!。。院不予支《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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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被—纳入失信被执—行人:名,单的公民《。、法人或其他—组,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!一,。的可以向执》。。行法院申请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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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一)不应将其纳!入失信被《执行人名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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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记载和【公布的?失信信息不》。准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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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三,)失信信息》应予删除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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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二条 公》民、法人或其他【组织对被纳》。。入,。失信:被,执行人名《。单申请纠正的执【行法院应当自收【到书:面纠正申请之—日起十五日》内审:查理由成立的应【当在:三个工作日内—纠正;理由》不成立的决定驳回】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!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!。。可以自?决定书?送达之日起十日内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!请,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!应当自收《到复议申请之日【起十:五日内作出决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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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议期】间,不停止原决定的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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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: 人民?法院:工作人员违反—本规定?。公布、撤销、更正】、删除失信信息【的参照有关规定追】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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