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!院关于“五个—严禁”的规定—
【
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!“五个严禁”的规】定
:。
【 —(法发〔《2009〕2—号)
【。
全国【地方各级人民法【院、各?级军事法《院,、各:铁路运输中级—法院:和基层法院、各海事!法院新疆生》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!
! 最高人民法院【关于“五个》严禁”的规定—和,。关于:违反“五个严禁”规!定,的处理办法已经最】高人民法院党组讨论!通过现印发》。给你们请认真执行
!
?
:。。。 二○—○,九年一月《八日
—
: 最高人民法!院关于“五个严禁】”的规定(2—00:9年1?月8日?起施行)《
【 : 一、严《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!。相关人员的请客【送礼;
《
》 二、—严禁:违反规定与律—师进行不正》当交:往;
】 : 三?、严禁插手》过问他人办理的【。案件;
—
,
四、严!禁在委托评估、拍卖!等活动中徇私舞弊】;
》
,
: 五、严—禁泄露?审判工?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!人员凡违反上—述规定依纪依法追】究纪律责《任直:至刑:事责任从事》审判、执行工作的一!律调离?审判、执《行岗位
》